一、宗教文化
回族是中国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民族之一,宗教性是贵州回族文化最突出的特征。《古兰经》、《圣训》是伊斯兰教最根本的经典,贵州回族的思想信仰、宗教礼仪、生活习俗等都源于此,其集中地体现在贵州回族信仰的纲领——“六大信仰”、“五项功课”。“六大信仰”和“五项功课”,作为贵州回民宗教信仰、宗教功修、伦理道德规范、生活习俗的纲领和准则,约束着全体回民的思想和行为,是他们效法和遵从的行为规范。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已经渗透到贵州回族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
“六大信仰”即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前定、信后世。
信安拉。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是独一无二的,他造化天地万物、日月星辰及主宰宇宙的一切。安拉无形象、无方位、无伙伴、无祈求,无始无终,但又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安拉具备一切优美的德性,至知、至能、至全、至善。穆斯林享有知足和达观的意识,就是归因于他们坚信并把一切希望寄托于超越物质世界存在的至高无上的安拉。
信天使。“天使”又称“天仙”。伊斯兰教认为,天使是安拉用光创造的一种妙体,纯洁无邪,无性别,长有翅膀,神通广大,变幻莫测。天使专供安拉驱使,执行安拉的命令,它们遍布天上、人间,各司其职。天使是人类尤其是安拉所喜爱者的朋友,穆斯林只承认它们存在,不可对其崇拜。伊斯兰教认为天使对人类的监察职能,关系到每个人的命运和最终归宿。信天使能使每个穆斯林产生畏惧心理,坚持基本信仰,履行宗教义务,扬善止恶。贵州穆斯林多称天使为天仙,并且强调信天仙。
信经典。信经典作为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之一,其内容为:信仰安拉下降给世人的一切经典都是真实的,是源于真主的,是真主的启示。这些经典不是人类的语言,是人类绝无能力创造的妙文,是引导和教化世人的明证。据载,安拉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根据不同情况降示给历代众使者的经典共104部。但伊斯兰教认为,在《古兰经》以前颁降的那些经典,原文已遗失,内容遭到篡改。唯有《古兰经》是一部保存最完善的阿拉伯文经典,《古兰经》已成为伊斯兰教信仰的源泉和创制的依据,成为穆斯林行为指南和道德准则。
信使者。“使者”为阿拉伯文意译,亦称先知,中国穆斯林多称圣人。伊斯兰教认为安拉在不同历史时期派遣到不同民族中的众多使者,他们都是安拉特选的、受到过安拉“启示”、负有传播宗教使命和向人类传警告、报喜信的人。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曾先后派遣过313位(一说315位)使者,穆罕默德是安拉向人间派遣的最后一位使者,故被称为“封印使者”。
信后世。又称“信末日”、“信复生”等。伊斯兰教认为整个宇宙及其一切生命,终究有一天会全部毁灭,然后安拉使一切生命复活。到了世界末日,曾在今世生活过的人都将“复生”,接受安拉的审判。今世崇奉“正教”、“遵道而且行善”,就会进入天园,享受美好生活;反之则堕入火狱,永受痛苦。
信前定。“前定”为阿拉伯文意译,亦译作“定然”、“定度”等。伊斯兰教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真主预定安排的,人类不能违抗和改变。伊斯兰教同时认为,信前定并不否认人类的自我选择,人类在安拉前定的自然法则下,有意志自由,有运用自己的理智选择信仰,选择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个人行为的结局好与坏均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五项功课”简称“五功”,亦称“五桩天命”、“五常”等。“功”为阿拉伯文意译,原意为“基础”、“柱石”,是伊斯兰教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五项基本功修的总称(简称“念、礼、斋、课、朝”)。
五项功课作为伊斯兰教的基本功修,是穆斯林在思想上信仰伊斯兰教的同时,在行为上必须履行的功课。伊斯兰教认为,五功为穆斯林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和功修制度,是实践基本信仰的基石,对于体现信仰、坚定信仰有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五功,不仅是穆斯林虔信和敬畏安拉的表现,更重要的是能巩固“认主独一”的根本信仰。
念功。念功为阿拉伯文意译,原意为“作证”。伊斯兰教法规定,“念”为五功之首。所谓“念”就是用阿拉伯语诵读“清真言”和“作证词”,以及一切有关伊斯兰教基本信仰方面的赞词。伊斯兰教认为,信仰包括内心诚信、口舌招认、身体力行三大要素,念功是最重要的体现形式。
礼功。伊斯兰教法规定,凡智力健全,身体健康,已成年的穆斯林,必须履行拜功。礼拜按性质分为“主命拜”、“圣行拜”、“当然拜”、“副功拜”4种。“主命拜”又称“天命拜”,为安拉定制穆斯林必须完成的礼拜,包括每日的五时拜,每星期五的主麻聚礼,以及会礼、殡礼等。
斋功。即斋戒,又称“封斋”、“把斋”。伊斯兰教法规定:穆斯林达到一定年龄(男11岁、女9岁),在莱麦丹月(希吉莱历第9月)中必须封斋,即每日黎明前至日落时,禁止饮食、吸烟、滴剂,戒房事或任何嬉狎非礼行为,还禁止放血、拔罐或输液。同时要保持身心洁净,诚心立意,戒除一切邪念,静思默语,省躬涤过。伊斯兰教认为,斋戒的意义就在于制欲检行,磨炼意志,修身冶性,向安拉表示忏悔和赎罪,提高宗教道德素养。
威宁黑石清真寺开斋节会礼
课功。伊斯兰教规定:每个身心健康的穆斯林拥有的财产超过一定数额,就必须按比例交纳天课。依照伊斯兰教法,穆斯林每年的收入除去正常开支外,盈余的财产达到一定数量,按其拥有财产的种类、性质缴纳天课。
朝功。通称朝觐,为阿拉伯文“罕吉”的意译。指凡有条件的穆斯林男女去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的一系列宗教礼仪活动。完成朝觐功课的穆斯林被尊称为“哈吉” (意为“朝觐者”)。伊斯兰教法规定,具备以下条件者,一生应朝觐克尔白一次:身体健康,理智健全的成年人;有往返旅费,并能安置好家属;旅途安全有保障。妇女朝觐除具备以上条件以外,还须由丈夫或至亲陪同。
二、经济文化
回族的经济观念以伊斯兰教教义为最高原则,主张努力生产,公平交易,合理分配,适度消费,反对高利贷。严禁商贸活动中的各种欺诈、假冒、愚弄、哄骗等不诚实行为。
(一)鼓励通过劳动获得财富
伊斯兰教鼓励人们通过劳动获得财富,扩大对财产的占有。伊斯兰教义认为,尽管世间万物都属于真主,但财富是真主赐给人们的最高福祉之一,只有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得到真主更高的恩赐。凡是在体力和智力上有工作能力的人都应该自食其力,不应成为家庭或社会的负担。财富的取得和利用必须正当,禁止侵占公物和骗取、强夺、侵吞他人的财物。《古兰经》这样强调,“你说:‘你们工作吧!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们都要看见你们的工作;你们将被送到全知幽明者那里去,而他要将你们的工作告诉你们。’”(9:105,表示第九章第一百零五节,后同理)“工作者的报酬真优美!”(39:74)
(二)厉行节约,反对挥霍
伊斯兰教主张有节制的、适中的享用财产,认为财产本身并不是穆斯林追求的目的,财产的作用只应是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维持人类的生存,使之为真主的事业而奋斗。过度追求享受,会使人变得自私、冷酷、贪婪。反对挥霍无度,提倡节俭和为主道而施舍财物。《古兰经》强调使用财产时应该有节制,“挥霍者确是恶魔的朋友,恶魔原是辜负主恩的。”(17:27)“他们用钱的时候,既不挥霍,又不吝啬,谨守中道。”(25:67)
(三)不允许囤积居奇
伊斯兰教反对财产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聚敛财富,囤积居奇。提倡诚实经商,公平买卖,等价交换,信守合同;禁止投机冒险、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反对个人过多地享有财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以免导致社会中的贫富悬殊。为此,伊斯兰教制定了一系列教法、教规,如财产税制度、继承法、禁止高利贷、禁止囤积财富、提倡施舍等,以此限制财产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同时强调,保护个人对财产的占有权利。
(四)公平交易
公平交易是伊斯兰教经济观的核心,也是对买卖双方的基本要求。《古兰经》鼓励正当经商,允许合理盈利,坚决反对在经商中称量不公的行为。《古兰经》说:“你们应当用足量的升斗,不要克扣。你们应当以公平的秤称货物。你们不要克扣他人所应得的财物。你们不要在地方上为非作歹,摆弄是非。”(26:181-184)圣训明确指出,诚信是买卖双方均需遵守的基本原则。《圣训》说:“你们称足你们的粮食,真主会赐予你们吉庆。”[14]伊斯兰教严禁称量不公的做法,认为称量不公是侵权行为,是罪恶,而称量公平是一种善行,而且能在真主那里获得厚报。《古兰经》告诫人们:“他曾规定公平,以免你们用秤不公。你们应当秉公地谨守衡度,你们不要使所称之物分量不足。”(55:7-9)
(五)禁止重利
伊斯兰教允许合法经营,收取合理利润,以维持家庭生计;但坚决反对重利盘剥,认为这等人最是不义的人。《古兰经》说:“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2:275)允许正当取利,经商、经营、劳动所得利润受法律保护。另一原则是提倡储蓄以保障计划开支,但反对以储蓄为名,垄断社会财富。禁止放债取利,鼓励债主放弃余欠的重利或给予宽限。“如果债务者是穷迫的,那末,你们应当待他到宽裕的时候;你们若把他所欠的债施舍给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 (2:280)伊斯兰教反对以诱骗促销货物,《古兰经》明示:“以安拉的盟约和自己的盟誓换取些微代价的人,在后世不获恩典。”(3:77)《圣训》禁止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欺骗行为。
三、习俗文化
贵州回族特色食品——牛干巴
(一)饮食习俗
贵州回族饮食习俗源于《古兰经》和圣训的原则规定。总的要求是:本身洁净且对人有益的可食,反之则不可食。准许人们食用安拉所创造和赏赐的一切佳美的食物,反对随意禁食;特别强调禁食猪肉,禁止饮酒、赌博。贵州回族传统饮食包括清真菜肴,如牛干巴、红烧牛肉、牛肉丸子、清炖牛肉(羊肉)、鸡酥、凉片牛肉等;特色食(饮)品,如油香、荞面汤、凉粉、牛油茶、罐罐茶等。
(二)服饰习俗
回族服饰分穆斯林日常服饰和阿訇服饰。回族日常服饰与居住地汉族服饰基本相似,只是在某些细部略有些区别。最突出的是男子戴圆帽和妇女戴盖头。圆帽亦称礼拜帽、回回帽等,系一种无沿圆顶帽。盖头为穆斯林妇女遮面护发的头巾。伊斯兰教法规定,妇女除手足外,其他均属应遮盖的 “羞体”,必须予以遮盖,以防邪恶。阿訇在宗教活动中穿的衣服称为“准白”(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长衫”、“大礼服”,分为小领和大领两种,为对襟式,下摆宽大过膝,穿时以右襟压左襟。阿訇头饰称“戴斯塔尔”(波斯语音译),意为“缠头巾”。
(三)语言、文字习俗
威宁回族妇女服饰
贵州回族通用汉语,但在宗教活动和回族内部交往中,还使用一些特定短语和专用词汇。贵州回族先民多来自阿拉伯、波斯及中亚一带,在民族和家庭内部沿袭了使用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习惯。从明代开始,在朝廷的强令下,回回人失去了自己母语,选择和运用汉语作为共同语言。回族虽然通用汉语、汉文,但在穆斯林内部仍继续保留和使用着不少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以及由汉语中借用来表达伊斯兰教术语的词汇。这类词汇、短语有1000多个(条),其中常用的单词300多个、句子50多个,内容包括宗教活动、生活习俗和生产活动等。在回族聚居地区,这些词汇、短语使用的频率比较高。
回族通用汉文,在族内也使用阿拉伯文。阿拉伯文主要是在宗教活动中使用,如清真寺经堂教育和伊斯兰教经学院的《阿拉伯语》和《古兰经》课,阿拉伯字母拼读、书写练习、《古兰经》抄写等;日常生活中写“都阿”;写“依札布”;在清真牌上写的“清真言”、“作证词”、“泰斯米叶”、“求护词”等。近20年来,阿拉伯文书法还较多地用于清真寺、清真餐馆、清真食品企业建筑装饰。
贵州回族通用汉姓、汉名始于元末明初。有的文化人,还学汉族传统给自己起表字、别号。回民都有一个阿拉伯名(经名),但使用范围窄。回族各大家族均有族谱,定有字辈排行,通过字辈排行明确列出本族代际关系,以区分世系次第。
(四)居住习俗
贵州回族的民居类型,按居住地域,可分为山地、坝子、河谷三类。但当代随着新型建筑材料的运用和居住观念的变化,回族民居建筑类型的差异正逐步缩小。回族大多为小聚居或散居状态,民居建筑适应环境,充分利用平地、缓坡,出于避风和安全的需要通常为坐北朝南,背阴向阳,注意避开低洼潮湿地或陡坡等,以利防潮、防洪。回族村落,一般将清真寺建于一处显著位置(高处或开阔处),其他房屋依次排于其下或周围。常以一姓或同一家族自成一个小居住区,由若干个小区构成一个村落。房屋的结构、布局,突出功能,注重实用,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建筑结构主要有土木、石木、全木、砖木、砖混结构等五种类型。河谷地带由于木材很少,人均占有耕地少,房屋结构以土墙瓦房(或草房)居多,面积较窄;坝子地带,地势较宽,房屋为土木结构的板壁瓦房或草房,自成院落;山地树木多,房屋多为木构架,为了御寒和保护木架,有的又在木架外舂土墙或砌石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回族的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自20世纪80年起,农村茅草房已逐步改建为瓦房,有的还建了砖混结构平房或楼房。
回民家庭装饰和陈设遵从伊斯兰教教规,不用动物、人物图像,坚持自然简洁的原则;崇尚传统,恪守信仰,突出民族特征,追求经济实用;反对奢侈,力避华而不实。
(五)节日习俗
贵州回族的节日习俗来源于伊斯兰教,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纪念日有登霄节、白拉特夜、盖德尔夜、阿舒拉日、法蒂玛节;礼仪有入教仪式、起经名(命名礼)、割礼等。
1.节日
威宁秀水摆布嘎清真寺开斋节传油香
开斋节 根据伊斯兰教法,成年男女穆斯林在伊斯兰教历每年9月(即莱麦丹月,俗称“斋月”)封斋1个月,10月1日为开斋节。开斋节的主要礼仪有:(1)忙食一物。穆斯林于该日晨礼后速进少许饮食,以示戒满开斋向真主感恩之意。(2)交纳开斋捐。穆斯林按家庭人口计每人施麦1.25公斤(可折成现金,俗称“麦子钱”)。(3)举行会礼。是日上午,穆斯林淋浴盛装,默颂赞词,聚集在清真寺内举行规模盛大的会礼仪式。参加人数过多时可延至大殿外。(4)传油香。节日前1日,各家准备油香,开斋节带到清真寺放入清真寺事先准备好的大簸箕中,在礼拜结束时,由 专人分送给到寺的穆斯林。会礼结束后,清真寺还要组织穆斯林前往回民墓地游坟,缅怀先辈。开斋节节日气氛浓厚,一般要过3天。
威宁马脖清真寺举行圣纪节纪念活动
古尔邦节 时间是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即朝觐期的最后1天。古尔邦节的宰牲,起源于古代先知易卜拉欣的传说。易卜拉欣夜梦安拉命他宰杀爱子伊斯玛仪献祭,考验他对安拉的虔诚。正当易卜拉欣举刀杀其子时,天使吉卜利勒奉安拉之命降临,送来一只黑头羝羊,命易卜拉欣以宰羊代替献子。后来,古阿拉伯人便形成每年宰牲献祭的风俗。伊斯兰教创立后,为纪念此事、感谢真主,将宰牲列为朝觐功课礼仪之一。教法规定:凡经济条件宽裕的穆斯林,每年都要奉行宰牲礼仪。穆斯林在节前打扫室内外卫生,制作油香等节日食品。节日拂晓,室内燃香,沐浴净身,换上整洁的服装赴清真寺参加会礼。礼毕,举行宰牲仪式。宰牲肉分为3份,分别自用、馈赠亲友、施散穷人。宰牲仪式结束后,走亲访友,馈赠节日食品,互致祝贺。
圣纪 据阿拉伯史籍记载,穆罕默德出生于570年,即阿拉伯太阴历“象年”的3月12日[15],逝世于希吉来历11年的3月12日(一说13日),即公元632年6月8日。因此, 通常将两个纪念日合并举行,称为“圣纪”或“圣忌”,俗称“圣会”。圣纪活动,通常规模都较为隆重和热烈。纪念活动在清真寺举行。由阿訇念诵《古兰经》;吟诵“赞圣词”,讲述先知的生平业绩和懿行,学习先知的崇高品质和美德。有经济条件的家庭还宰牛、羊,备办宴席,招待宾客。
2.纪念日
登霄节 据传,穆罕默德于621年(一说620年)伊斯兰教历7月27日之夜,即在遭受多神教徒的迫害、处境十分艰难的情况下,由天使吉卜利勒陪同,乘仙马腾空,自麦加禁寺飞至耶路撒冷,在今远寺(岩石清真寺)的一块巨石[16]上登霄,遨游七重天,见到了古代众多的先知和天园等,得到真主每日五番礼拜的允准,黎明时返回麦加。后来伊斯兰历每年7月27日定为升霄纪念日。是夜,穆斯林要举行诵经、礼拜活动。
白拉特夜 相传穆罕默德在将近60岁的那年8月15日夜晚,独自前往麦地那的白格尔(今麦地那圣寺东南侧)墓地作求祈。事后对圣门弟子们说,这一夜真主降临到距离世间最近的天体,并晓谕:凡穆斯林在这一夜诚意悔罪、祈福,都可以得到主的赦免和允准。另一种说法是,按照《古兰经》的训诫,每个人平日的善恶言行,由两位天使记录在各人的“文卷”中,作为末日审判时赏罚的依据。因此穆罕默德曾说,每个穆斯林的“文卷”每年都要换1次,即把旧的储存起来,用新的继续记录,故又称之为“换文卷的夜晚”、“赦免之夜”。穆斯林为求得安拉对自己过错的饶恕,在该晚主动礼两拜“副功拜”,诵经祈祷,次日封1天“副功斋”。也有在此夜忏悔并诵经为亡灵祈求安拉饶恕的。
威宁城关清真寺举行法蒂玛节纪念活动
盖德尔夜 时间为伊斯兰历莱麦丹月的第27夜。据《古兰经》第97章,安拉于该夜通过吉卜利勒天使开始颁降《古兰经》文给穆罕默德。这一夜,安拉预定了世间万事万物的命运,并派众天使降临世间料理事务,显示安拉作为最高唯一主宰的绝对权威,故又称“前定之夜”、“权力之夜”。《古兰经》说:“那高贵的夜间,胜过一千个月。”该夜清真寺张灯结彩,穆斯林沐浴佩香前往参加礼拜、诵经、赞主、赞圣等庆祝活动(通常是整夜进行,故又称“守夜”或“坐夜”)。
法蒂玛节 法蒂玛节是为先知穆罕默德之女法蒂玛诞辰和忌日所举行的纪念活动(亦称法蒂玛纪念会、姑太节等)。法蒂玛为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之女、第四任哈里发阿里之妻。法蒂玛聪颖贤慧,富有主见,能言善诗,曾随父参加攻克麦加和辞别朝觐等重大活动。有许多嘉言及美德故事传世。法蒂玛被奉为穆斯林妇女的典范,受到普遍的尊重。纪念仪式一般都在清真寺举行,主要由妇女操办,请阿訇念经、诵经、赞主、赞圣,作“都阿”(祈祷词),讲述法蒂玛的生平事迹和懿行,捐献乜贴,举行宴会等。
(六)其他习俗
回族的婚姻在遵守国家婚姻法律的同时,还要遵从伊斯兰教法的规定。贵州回族婚俗既保持伊斯兰教传统,又融入了一些地方的习俗。主要有选择对象、提亲、订婚、接亲、婚礼等几个环节。
回族葬仪有三条基本要求:土葬、从速、从俭。教法规定善葬亡人是穆斯林的善举。
贵州回族文学有传说、故事、传记、寓言、神话,以及民间歌谣及诗歌,楹联、匾额,谚语、谜语等。贵州回族艺术分为建筑、书法、刺绣、挑花、音乐、舞蹈、书法、绘画等。贵州回族文学是贵州穆斯林社会政治、经济、宗教信仰、道德观念和生活习俗等的集中反映,贯穿着伊斯兰教的根本信仰,歌颂了穆斯林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回族建筑在继承伊斯兰建筑艺术的同时,学习和吸收中国传统建筑风格,形成融伊斯兰教特色、阿拉伯建筑风格和中国传统建筑艺术于一体的独特艺术。回族书法包括经字画、榜书体、书法纹、誊抄体等形式。回族妇女喜欢刺绣。通常回族小姑娘七八岁时就开始学习。刺绣方法较多。回民刺绣,寓意明确,形象逼真,图案简洁,技艺精细。挑花又称撩花,是黔西北回族妇女的传统工艺。针法有十字、米花、团花、小点花、斜线等。其图案明快,色泽鲜艳,线条流畅,布局巧妙,具有浓烈的地方民族特色。贵州回族剪纸,是附属于刺绣的一种手工工艺。刺绣前先在纸上画出图案,剪出花样,有鞋花、围腰花、枕头花、门帘花等。
【注释】
[1]回建:《中国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16页。
[2]《元史》卷九三《食货》(一)《农桑》。社为元代的社会基层组织。元制50户为一社,设社长。
[3]《元史》卷三三二《西域传·撒马尔罕》。
[4]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学术界尚无定论。一般以唐永徽二年(651年)作为标志。据《旧唐书》与《册府元龟》记载,这一年伊斯兰教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派使节到唐朝首都长安,历史学家一般认为这一年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另外,中国史料中还有唐武德年间(618~626年),唐贞观二年、三年(628年、629年),唐至德二年(757年)传入等诸说。这些说法多为一些学者的一家之言或对明、清以来穆斯林民间传说的记述,因此还难以定论。
[5]白寿彝:《中国伊斯兰史存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明清时期又增加了一些线路,譬如清代就有由西安→拉萨→印度→波斯及阿拉伯的道路,见江淳、郭应德:《中阿关系史》,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17~18页。
[6]譬如《唐会要》卷一百“杂录”就记载有“贞观二年(628年)六月十六日敕:诸蕃使人所娶得汉妇女为妾者,并不得将还蕃”。
[7]阿难答为忽必烈之孙,袭其父忙哥剌封号,封安西王,王府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
[8][波斯]拉斯特著,余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379~382页。
[9]《保氏族谱》,载昭通市回族史料编辑组:《昭通回族社会历史资料》(一),1987年内部刊印,36页。
[10]白寿彝编:《回族起义》(第2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219页。
[11]段金录、姚继德主编:《中国南方回族经济商贸资料选编》,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143~144页。
[12]“维吾尔”是维吾尔族的自称。《魏书·高车传》称“袁纥”;6世纪末、7世纪初作“韦纥”;788年以前作“回纥”;788年以后至13世纪70年代称“回鹘”;13世纪70年代至17世纪40年代写作“畏兀儿”;17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初称“回部”或“回民”。
[13]程溯洛、穆广文:《维吾尔族史料简编》(上册),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78页。
[14]《布哈里圣训实录》第2128段。
[15]此年因阿比西尼皇帝率乘坐大象的军队出征麦加,故名“象年”。
[16]岩石清真寺的巨石长17.7米,宽13.5米,高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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