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在近20年来有了巨大的发展,取得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成就。对此,笔者已有另文论述,兹不赘述。我们在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时,常会想到一个问题,即既然这种经济是从属于少数民族、发生在少数民族地区,那么它必然会带有一些有别于汉族、或有别于以汉族为主的其他地区的特质,而对这些特质进行一番分析研究,则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正是基于这一目的,笔者在查阅了一些有关的资料和论著,从中获取不少教益的基础上,写成了这篇尝试之作,是否讲清了这个很有意义的大题目,则尚待方家批评指正。
在对本题目展开论述之前,有一个问题应先作一点说明,即中国大陆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空间有多大?本文论及的民族地区主要指大陆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9个省及自治区,另外还涉及内蒙古、广西两个自治区,合计11个省区:4个自治区和7个多民族省。
关于中国大陆少数民族经济的特质,笔者经过深入浅出的思考,认为主要有五个方面,即:起点低、发展慢、生产社会化程度低、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等。这五个方面的概括和分析,将给读者一种明晰、清新的感觉。兹分述如下:
一、起点低
中国大陆少数民族经济的基础十分薄弱,人们称之为起点低,主要表现在下述两方面。
(一)社会发育程度低
在我国历史上,大部分少数民族都世世代代居住在“徼外荒服”之地,被称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封建统治者则诬之为“难率以礼”“种类乖殊”。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普遍慢于以汉族为主的中原地区,汉、唐、明“三代盛世”的福音并未远播广袤的荒服边地。历史延伸至20世纪40年代末,在我国广大的以汉族为主的地区,资本主义工商业已经逐渐发展起来,而在几十个少数民族中,还有傈僳、佤、景颇、独龙、怒、布朗、基诺、拉祜、哈尼、鄂温克、赫哲、黎、瑶等十余个少数民族,约60万人口尚停留在原始社会的末期,仍然从事极其落后的耕作,过着极其原始的生活。居住在川滇交界地的大小凉山地区的约100万彝族,尚处于从家长奴隶制向奴隶占有制过渡的阶段,其生产、生活方式也十分简陋、落后,称为“黑彝”的奴隶主对广大奴隶进行极其野蛮的奴役和剥削。此外,傣族、藏族以及一部分蒙古族、维吾尔族400余万人口生活在封建农奴制或封建领主制下,其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仍然低下。社会经济制度已进入封建地主制阶段的少数民族有30余万个,如:满、朝鲜、蒙古(大部分)、回、维吾尔(大部分)、白、羌、壮、苗、布依、土家等,3000多万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5%左右,虽然其社会经济制度有所进步,但总体发展水平并不高、且处于同一社会形态中的各少数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尤为突出,甚至在一个地区内,住在山上的民族与住在山下的民族之间的差距也是很大的。
(二)经济发展水平低
迄于20世纪40年代末叶,大陆的少数民族基本上都以经营农业或畜牧业维持生计。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均微乎其微。据陈虹、哈经雄提供的数据:1949年民族自治地方工农业总产值仅为36.6亿元(按当时全国少数民族人口3500万计算,人均仅102.85元),其中农业总产值为31.2亿元(人均仅为89元),占85.2%。工业总产值仅5.4亿元(人均仅15.42)元,只占14.75%。[1]而为数甚少的工业企业,其地区分布极不平衡,广西较多,云南、贵州次之,新疆、内蒙古以及其他民族地区则基本上没有任何现代工业企业。至于农业生产,则以粗放经营为主,工具简陋,方法落后,在云南、西藏等省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中,甚至还保留着刀耕火种、轮耕游牧等原始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
此外,当时在少数民族地区一家一户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无需也无力到市场上去购买更多的商品,据杨作林等书中所载:1949年民族地区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仅为9.8亿元,人均购买力仅仅是2.77元。[2]
上述诸方面就是20世纪40年代末大陆少数民族经济的实际状况,其基础之薄弱,即此可见。正是从这样的低起点上开始了后来的建设与发展。
二、发展慢
从1950年开始,大陆少数民族地区先后开展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随之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这标志着大陆少数民族跨越一个甚至几个历史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了社会主义。此后,国家在民族地区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团结的政策,主要有区域自治政策、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培养民族干部政策、发展民族教育政策、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政策、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政策等等。与此同时,国家向民族地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才、技术等,以支持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从1955年起设立“民族地区补助费”,1964—1979年共补助30多亿元,1980—1991年共补助800多亿元。在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大陆民族地区的经济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发展起来,如:陈虹等书中所作计算:以1952年民族自治地方工农业总产值指数为100,1965年为197.41、1978年为413.50、1989年为1004.41、1991年为1178.73,即分别增加近2倍、4倍和10多倍。这样的发展速度,同少数民族自身历史上的发展速度相比,显然是很快的。但是,同全国平均发展速度相比则是十分缓慢的。这从下列一些数字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1987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了38.68倍,而民族地区只增长了25.5倍;1979—1987年八年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1.24倍,年平均递增10.6%,而同期民族地区只增长了0.91倍,年平均递增仅8.4%;1986—1991年六年内,全国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11.5%,而民族自治地方只递增9.3%,低2.2个百分点。另外,民族地区的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上升的速度也慢于全国上升的速度:1987年全国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从1949年的30%上升到74.7%,而民族地区仅从1949年的14.75%上升到60.59%,年平均递增速度比全国慢1.5个百分点。笔者认为:从发展速度和所达到的水平进行考量,大陆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比全国慢了大约20年。
大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的制约因素甚多,主要的有下列三方面:
(一)历史和自然因素
如上所述,民族地区社会发育程度很低,生产方式普遍封闭、落后,直至20世纪90年代不少农牧区仍然保留着传统的耕作、放牧方式,甚至刀耕火种、轮耕游牧的现象也尚未绝迹,要卸掉如此沉重的历史包袱而获得快速发展,并非一蹴而就。大陆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高寒山区或沙漠荒原,交通阻隔、气候多变、灾害频繁,其生产、生活的自然环境条件十分恶劣。这给这些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先天的障碍和严重的困难。这种状况要得以根本改变,也并非一朝一夕。
(二)资金投入因素
大陆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以来资金短缺、投资不足的情况十分严重。从1953—1990年的38年间,民族自治地方财政年年入不敷出。而且这种情况逐年加重,如1957年财政支出多于收入0.95亿元,至1990年高达137.65亿元,即增加了143.89倍。这就使得民族地区于维持基本生计尚有所不及,哪里还有资金来搞经济建设。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有所发展是离不开国家的巨额投资的。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国家投资大幅度向消费工业、沿海地区以及经济特区与开发区等倾斜,民族自治地方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的10.11%,“七五”前三年平均下降为8.92%,人均投资额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9.23%。民族地区自身积累能力较差、无更多资金投入建设,而国家投资本来就不多,且又不断下降,这就使民族经济的发展缺乏原动力,而只能步履艰难地缓慢发展。
(三)人口及其素质因素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特别是70年代以后,大陆少数民族人口一直以高于全国的速度增长。1953年7月为3532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06%;1982年7月为6729万,占6.67%;1990年为9120万,占13.3%;1993年达15776万人,也占13.3%。少数民族人口的高速增长,对民族地区的教育、就业、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建设事业等带来了巨大压力,成为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这从所受教育程度的状况得到说明: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平均数为1422人,然而作为民族省区的广西为791人、贵州为777人、云南为807人、西藏为574人、甘肃为1104人,普遍少于全国的平均数。全国15岁以上社会成员的文盲率为16%,然而青海与甘肃均为28%、贵州为24%、宁夏为22%、云南为25%、西藏为44%,也普遍高于全国的平均数。尤为突出的是,藏、哈尼、傈僳、拉祜、东乡、布朗、撤拉、崩龙、保安等9个少数民族的文盲率均高达70%以上,而在民族地区的一些偏僻乡村,文盲率则高达90%以上。尚需指出的是,民族地区的非文盲人口中,绝大多数又仅仅是受过初等教育。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者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的偏低,势必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第一产业人口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从而使社会生产力难以长足发展。
此外,在指导思想上不顾民族特点而推行的某些“一刀切”的政策所带来的严重失误和偏差、边境地区时有发生的冲突以至于爆发战争所造成的巨大破坏和影响、突如其来的各种自然灾害的降临等等,也都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的制约因素。
三、生产社会化程度低、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
直至20世纪90年代,在广大的民族地区,自给自足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自然经济或半自然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因此,生产社会化程度低,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发育程度也很低,这是民族地区社会经济落后性的一个最突出的表现。
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态,造成了社会的封闭性,从而在群众中保留了许多落后意识与观念,诸如:狭隘、保守、安于现状、轻商贱利等,至于商品观念、价值观念、市场观念、效益观念以及竞争观念等则相当淡漠,有的人甚至不知商品、市场为何物。在这些落后观念的束缚下,大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只知从事传统的农牧业生产,而不知“天外有天”。于是,在民族地区,第一产业占主导地位,其劳动者占成年人口的70%以上,其产值也大大超过第二、三产业。如以1991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国民生产总值为100,第一产业占40.70%(全国为26.60%)、第二产业占32.67%(全国为46.10%)、第三产业占26.63%(全国为27.2%)。第一产业的组合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其耕作与经营落后、农产品加工水平低、商品化程度也不高。第二产业的工业企业,设备旧、管理差、生产水平低,大部分被纳入指令性计划,长期以来处于提供原料的地位,其产品以远低于价值的价格被调拨到东南沿海地区,民族地区所得到的实际效益很少。第三产业的水平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表现是:大部分民族地区尚未形成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公路质量差、车辆少而运力不足,有不少地方仍然是交通闭塞的“世外桃源”;商业与服务行业网点布局不合理,市郊、农村、矿区及山区网点很少,商业基础设施差,缺乏通畅的流通渠道,从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人数较少;邮电、通信、金融等产业均不够发达等。另外,民族地区生产的产品,绝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和粗加工品,制成品的比重较少。而许多产品是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少、销售半径小的地区性商品,真正具有民族特色又颇具竞争力的商品为数不多等。以上所述,均反映了民族地区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实际情况。
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商品经济的不发达,也就带来了市场发育程度低以及市场经济的滞后。具体表现是:其一,市场体系不健全,即市场空间规模狭小,商品市场门类较少,与之相配套的金融、劳力、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要素市场也严重滞后,这就使得通过市场手段有效配置资源、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与重组的目标难以实现,同时也使市场覆盖缺乏广度和深度。其二,市场主体发育慢,即工商业基础薄弱,生产规模狭小。上市商品有限,管理水平较低,特别是现有大中型企业生产设备和经营陈旧落后,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差、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其三,市场环境较差,即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措施跟不上,对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水平低,指令性计划约束多,市场调节作用弱,竞争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这就使地区封闭、行业分割等现象不断出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正如杨作林等所言,大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不是落后在资源上,主要落后在资源配置、生产要素流动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上”,这是很有见地的结论。
四、经济发展差距拉大
由于上述起点低,发展慢,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发育程度低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全国特别是与东部沿海地区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因为全国60%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在西部地区,即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九省区,包括3个自治区、5个多民族省、1个一般省、27个自治区、63个自治县,其土地面积537.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56%以上,因此,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即表现为东西部差距。
关于东西部差距的状况,我们可以用多种指标的计算结果来予以表述,朱庆芳在《东西部差距问答》一文中列举了几个主要方面,兹据之简述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与水平方面的差距
据20个主要指标计算的综合指数,1994年比1978年增长速度,东部平均年增长6.3%、中部为5.2%、西部只增长4.9%。另据46个主要指标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的1994年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分数显示),东部为83.6分、中部为52.1分、西部仅为43.4分,东中西部的比例为1∶0.82∶0.68,这比1990年三者之比1∶0.93∶0.73有所扩大。
(二)社会结构与投资数额方面的差距
西部城市化水平和非农业劳动者比例较低,如1994年西部非农业人口比例为17.6%,非农业劳动者比例为33.7%,比全国平均数分别低5.7和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不发达,按从业人员计算,西部只占18.8%,比全国平均数低4.2个百分点。西部外向型经济不发达,出口额仅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据1994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分布显示:东部占86%、达4209亿美元,中部占9.8%,西部仅占4.2%。从国有投资数额看,投向东部的份额为西部的3.8倍,东中西部的投资比例为59∶26∶15,这比之1982—1992年的46∶30∶24又扩大了许多。
(三)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
据1994年统计,西部地区每平方公里有铁路20.8公里,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7.53%,其运营里程仅占全国的24%。西部地区每平方公里有公路452.19公里,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2.8%,而且路况差、运力低,且有20%的乡镇未通公路。在全社会货运量中,西部仅占17.6%。在邮电业务量中,西部只占9%;西部的用电量只占15.3%;全国共有40个无电县,几乎全部在西部地区;西部地区的通信设施较落后,尚有相当数量的山区、牧区不通电话、广播。
(四)综合经济效益方面的差距
1994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西部为2400万元,比东部的5340元低55%。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上海、广东达2.4万元,比西部平均0.9万元高1.7倍。西部地区的财政自给率极低,九个省区均收不抵支,贵州和陕西地方财政赤字均为43亿元,新疆为49亿元,支大于收1~1.6倍之多。
(五)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
西部地区拥有全国24%的耕地和农村人口,但所提供的农业总产值只占10%,人均农业总产值东部比西部高2.7倍,人均乡镇企业产值东部比西部高4.5倍,仅有100万人口的无锡市乡镇企业产值达684亿元,相当于黔、滇、甘、青、宁、新6省区的总和。
(六)全国贫困地区的分布状况
全国的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均集中在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1993年,全国有592个贫困县,中部208个,占35.25%。西部307个,占51.85%。中西部合计515个,占87%。东部仅有77个,只占13%。全国共有7000万贫困人口,其中约80%以上集聚在中西部。1994年,西部地区需扶贫的户数有229万户,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脱贫率只有23.9%,低于全国27.6%的水平,而返贫率则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
一个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差距或称“非均衡性”,这本来是正常的。我国东西部差距的形成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大约12世纪时的南宋时期,南方已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南北方的经济发展拉开了差距。后来历经元明清及民国,这种差距一直保留下来。20世纪50至60年代中期,由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东西部差距有所缩小。80年代初,国家的区域经济政策开始向东南沿海地区倾斜。首先是提供各种政策优惠,大力支持东部地区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并先后建立了一系列经济特区、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其次是提供巨额投资。1981—1990年,东部地区共获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14809.58亿元,占全国投资总量的90.16%,这就是说,在这十年间东部地区获得的投资是中西部地区的九倍。1991—1993年间,国家在投资方面,继续向东部地区倾斜,如1992年国家在广东一省的投资份额相当于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投资总额,即皆占全国投资总量的13%。正是在国家巨额投资的支持下,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及其所达到的水平均大大超过了民族地区。而且从1994年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一些领域开始运行,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不是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加之国家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建立起来,于是民族地区财政困难、投资匮乏、经济效益下降、物价上涨、生产生活支出增加等,正在发展起来的民族经济又一次受到损害,从而使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我国的总体经济格局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富裕的东部和贫穷的西部。
东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方面出现越来越大的差距,已经引起了国内不少有识之士的关注。有的学者尖锐地指出:“近年来,民族地区与全国的经济差距越拉越大,这是十分不正常的。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重视和尽快解决,就会使我国经济难以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国家也不可能长治久安,改革开放的成就有可能前功尽弃。”[4]让我们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作一些具体的分析:东西部越拉越大的差距倘若不去设法加以缩小,而是任其发展下去,那么必将导致如下的严重后果:首先,差距过分拉大,超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承受能力,那么经济的不平衡将引发心理的不平衡,经济问题便很可能酿成政治问题,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即会发生动摇。其次,差距过分拉大,势必加剧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东部地区的发展将失去后劲,全国的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其次,差距过分拉大,东西部贫富悬殊,两极进一步分化,这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当然,几百年来逐渐形成的东西部差距,特别是近10余年来大大拉开了的差距,希望在短期内缩小它和消除它,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我们高兴地看到:近年来,中央已经十分关注东西部差距问题,认为“缩小东西部差距是个大问题,中央时刻关注这个问题,并作为大问题来抓”[5]。我们相信:中央只要真正将缩小东西部差距作为一个大问题来抓,并且长期抓下去,像支持东部地区那样给予各种政策优惠和投资倾斜,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予以保证,加上西部地区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充分利用和开发本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培育市场体系,那么民族地区的经济腾飞、东西部差距的逐渐缩小,将是有希望的,也是指日可待的。
五、民族地区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
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虽然在经济发展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但是民族地区也具有东部地区不可企及的、十分突出的优势,主要有下述三方面:
(一)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
民族地区地域辽阔,国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5%,耕地面积占18%,草原面积占94%,森林面积占38.4%,林木储积量占50%,水利蕴藏量占52.5%。矿产资源尤其丰富:稀土、钾、盐、镁、铬矿储量占全国同类总储量的90%以上,云母、盐矿储量占全国80%以上,汞、锡、锰、石棉、砷矿储量占全国60%以上,煤、铜、铅、锌、锑矿储量占全国35%以上;全国最大的石油保有量在新疆,最大的天然气田在陕西,最大的煤保有储量在内蒙古、宁夏、陕西、新疆和贵州;云南被称为“有色金属王国”,其铅、锌储量居全国首位,铜、锡居第二位、磷矿质量及磷、硫储量也是独一无二。由此可见,西部地区的土地、森林、矿产、能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均大大超过东部地区,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这些丰富的自然资源,倘能逐渐开发出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就将为西部地区的腾飞及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打下强大的物质基础。
(二)独特的人文资源优势
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贵州的黄果树瀑布,广西的桂林山水,四川的峨眉山和九寨沟,新疆的拜城克孜千佛洞,甘肃的敦煌莫高窟,西藏的布达拉宫,青海西宁的大清真寺,云南的石林、西双版纳以及宁蒗摩梭人母系氏族文化遗存,等等,均是闻名于世的旅游胜地。尤其引入入胜的是各个少数民族都具有历史悠久而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其文学、艺术、语言、宗教信仰、文化遗存、人文环境、衣食住行、生活习俗、婚丧嫁娶、趣闻轶事、烹饪技艺、手工艺品、服装服饰等等,均以绚丽多彩、美不胜收的特有风姿吸引众多的国内外游客。进一步开发丰富的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和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并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带动整个第三产业以及一、二产业的发展,条件尤佳的省区将旅游业作为其支柱产业来予以重视和优先发展,如此必将大大促进民族地区商品经济以及整个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
(三)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
民族地区有1.9万公里的陆地边境线,占全国的86%。有1600多公里的海岸线,占全国的1/10;全国138个边境县,112个属民族地区;全国32个国家级口岸,民族地区占23个;全国180个地区级口岸,民族地区有120个。这一区位优势,使民族地区成为我国走向世界的最便捷的通道,也是民族地区对外开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的得天独厚的良好条件。民族地区与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阿富汗、锡金、不丹、缅甸、老挝、越南等15个国家接壤。这些国家有10多亿人口,除俄国外工业都不发达,社会产品与我国有很强的互补关系,而不少国家都需要从我国购买大量的轻纺制品和日用品,一些较落后的国家则需要我国大量的各类工业品。这就为民族地区发展国际贸易提供了潜力可观的国际市场,同时也为民族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民族地区倘能充分发挥这一区位优势,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并以内地为依托扩大边境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这不仅将有力地推动民族地区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给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而且将改变中国大陆南北和东西的经济态势,使边远的内陆边境省区在我国整个对外开放的大格局中占有应有的重要战略地位。因此,笔者认为,没有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中国的对外开放是不健全的,东部地区的对外开放也是不可能深化的。同时,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以开放促开发,又以开发促发展,则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得以迅速发展、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尽快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
(原载《思想战线》,1998年第1期)
【注释】
[1]陈虹、哈经雄:《当代中国经济大辞库(少数民族经济卷)》,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
[2]杨作林、段华明、张瑞民、刘敏:《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通俗讲话》,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朱庆芳:《东西部差距问答》,载《21世纪》1996年第3期,又载《光明日报》1996年6月16日。
[4]张惠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探析》,载《云南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
[5]李鹏:《在1995年初召开的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上与宁夏、青海、陕西代表团座谈时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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