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岚嘉[2]
摘 要: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在古代丝绸之路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新的经济发展区域。因其东边衔接着亚太经济圈,西边联系着欧洲经济圈,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长、最广阔、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域辽阔,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和珍贵的文化资源,被称为21世纪的战略能源和资源基地。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提出,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也成为学界关注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在“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进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后,如何在如此广袤的文化线路沿线保护这些世界级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这些珍贵的文化资源,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丝绸之路;世界遗产;遗产保护;文化开发
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访问时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实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五通”战略构想。随着中国同欧亚国家关系快速发展,古老的丝绸之路日益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以新的形式把中国同欧亚国家的互利合作不断推向新的历史高度。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构建,与丝绸之路上的世界遗产保护与开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跨国申报:世界遗产申报的创新之举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在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前,沿线只有长城(1987年)、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1987年)、敦煌莫高窟(1987年)、龙门石窟(2000年)、新疆天山(2013年)5处进入世界遗产名录,这在中国的世界遗产分布地图上是比较稀疏的地区,尤其与东部沿海省份相比,西北地区的世界遗产项目数量与这里的丰厚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极不相称。
世界遗产委员会为了改变世界各地遗产地域分布不均衡、文化遗产多于自然遗产的现状,更重要的原因是,为了给世界性的“申遗热”降温,保证世界遗产的质量而非数量。世界遗产大会于2000年通过《凯恩斯协议》。协议规定:每年每个国家只能申报2个项目,且其中一个必须是自然遗产。中国国土面积广大,又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都十分丰富。有鉴于此,中国申报世界遗产的策略也相应地做了调整,开始注重连片和联合申报。这从近年进入世界遗产目录的名单就可以看出:三江并流(包括云南的迪庆、怒江、丽江,2003年)、四川大熊猫栖息地(包括四川的雅安、成都、甘孜、阿坝,2006年)、中国南方喀斯特(包括云南石林、贵州荔波、重庆武隆,2007;重庆金佛山、贵州施秉、广西桂林及环江,2014年)、中国丹霞(包括贵州赤水、福建泰宁、湖南山、广东丹霞山、江西龙虎山、浙江江郎山,2010年)、新疆天山(包括新疆昌吉的博格达峰、巴音郭楞的巴音布鲁克、阿克苏的托木尔峰、伊犁的喀拉峻—库尔德宁,2013年)。2014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丝绸之路和大运河,也是采用连片和联合申报的方式。
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启动于21世纪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2004年组织专家考察团,分别对中国段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进行前期调研,并形成了考察报告。2005年,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与古代丝绸之路相关的5个国家在世界遗产中心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指导下,开始筹划将丝绸之路中亚段线性文化遗产联合申遗。2006年,中国和中亚五国等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协调下启动了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011年,因丝绸之路规模过于庞大,国际组织专家以“廊道”概念对丝绸之路跨国申遗策略进行调整。经多轮协商,于2012年确定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个国家以“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为名联合申报。
2014年世界遗产大会上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丝绸之路见证了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期间,亚欧大陆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之间的交流,尤其是游牧与定居文明之间的交流;它在长途贸易推动大型城镇和城市发展、水利管理系统支撑交通贸易等方面是一个出色的范例;它与张骞出使西域等重大历史事件直接相关,深刻反映出佛教、摩尼教、拜火教、祆教等宗教和城市规划思想等在古代中国和中亚等地区的传播。此次申报的丝绸之路段落在丝绸之路交通与交流体系中具有突出的特点。长达5000千米的起始段和天山廊道路网是绵长的丝绸之路路网中的一部分,从汉唐的都城长安/洛阳出发,一路向西延伸至中亚七河地区。丝绸之路是东西方之间融合、交流和对话之路,近两千年以来为人类的共同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它对多种文明的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商品交换、宗教信仰、科技知识、技术创新、文化实践和文学艺术的深度交流提供了便利。
丝绸之路是跨国文化遗产,属文化线路类型。“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达到世界遗产十项基准中的四条,分别为:第二条,在某期间或某种文化圈里对建筑、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景观设计之发展有巨大影响,促进人类价值的交流;第三条,呈现有关现存或者已经消失的文化传统、文明的独特或稀有之证据;第五条,代表某一个或数个文化的人类传统聚落或土地使用,提供出色的典范——特别是因为难以抗拒的历史潮流而处于消灭危机的场合;第六条,具有显著普遍价值的事件、活的传统、理念、信仰、艺术及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连接。这次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总计33处遗迹。其中,中国境内有22处。河南有汉魏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城定鼎门遗址、新安汉函谷关遗址、崤函古道石壕段遗址4处,陕西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张骞墓、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彬县大佛寺石窟7处,甘肃有玉门关遗址、悬泉置遗址、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锁阳城遗址5处,新疆有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克孜尔尕哈烽燧、克孜尔石窟、苏巴什佛寺遗址、北庭故城遗址6处。中国境外11处,哈萨克斯坦有开阿利克遗址、塔尔加尔遗址、卡拉摩尔根遗址、阿克托贝遗址、库兰遗址、奥尔内克遗址、阿克亚塔斯遗址、科斯托比遗址8处,吉尔吉斯碎叶城(阿克·贝希姆遗址)、巴拉沙衮城(布拉纳遗址)、新城(科拉斯纳亚·瑞希卡遗址)3处。
实际上,由于申报过程中的诸多原因,丝绸之路只是申报了其中的一段线路。即这一段线路,也没有将具有“突出的普世价值”的遗产点囊括殆尽,其中中国境内就有不少很有价值的遗迹,比如说河南的白马寺、巩义石窟寺;陕西的茂陵及霍去病墓、鸠摩罗什舍利塔、法门寺地宫、大秦寺塔、昭陵、乾陵、彬县大佛寺石窟、西安清真寺;宁夏的固原城、固原北朝和隋唐墓地、开城遗址、须弥山石窟,甘肃的水帘洞石窟—拉梢寺、骆驼城遗址及墓群、果园—新城墓群、张掖大佛寺、马蹄寺石窟群—金塔寺和千佛洞、榆林窟;青海的热水墓群、日月山故道、西海郡故城、伏俟城;新疆的楼兰故城、尼雅遗址、库木吐喇石窟、森木塞姆石窟、柏孜克里克石窟、吐峪沟石窟、马哈穆德卡什卡利麻扎等。这些遗迹或因保护管理等方面尚难达到世界遗产认定的标准,或因地方经济财力难以承担遗迹周边环境整治与居民区搬迁的费用,最终不得不放弃申报,这些古迹遗址将来有机会以扩展的方式进入世界遗产名录。
丝绸之路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是世界上第一个以联合申报的形式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也是中国第一个跨国联合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这一创举,毫无疑问,既为丝绸之路沿线众多的古迹遗址提供了一个进入世界遗产的机遇,也为遗产大国如何申报世界遗产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遗产保护:文化线路上的多样性
199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提出以“交流和对话”为特征的跨地区或跨国家的文化线路的理念(cultural routes or cultural itinerary)。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修订的《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加入了有关文化线路的内容。在《操作指南》中被定义为:“一种陆地道路、水道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其形态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体的和历史的动态发展和功能演变;代表人们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一定时间内国家、地区内部或国家、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代表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不断的交流,并代表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这些滋养长期以来通过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不断得到体现。”[3]
文化线路的概念后来又扩展为线性文化遗产,所谓线性文化遗产是指在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因其线状的分布和遗存特性而得名。线性文化遗产强调空间、时间和文化因素,强调线状各个遗产节点共同构成的文化功能和价值以及至今对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线性文化遗产包括文化线路、遗产廊道、文化廊道(Cultural Corridors)、历史路径(Historic Pathway)、线状遗迹(Lineal Monuments and Sites)等,属于客观存在的遗产种类。线性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多样,其中河流峡谷、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都是重要表现形式,大多代表了早期人类的运动路线,并体现着地区文化的发展历程,如从早期的利用河渠运输,逐步发展到修建运河、公路及铁路。带状绵延的长城及其周边的附属建筑、城堡、关塞等,也属线性文化遗产。[4]文化线路与其他遗产类别的不同,在于其更强调线路带来的各文化社区间的交流和相互影响。近年来,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线性文化遗产有:西班牙的德孔波特拉朝圣通道、法国的米迪运河、奥地利的塞默林铁路、阿根廷的科布拉达·德·胡迈海卡山谷、日本的纪伊山脉胜地和朝圣之路、以色列的香料之路——内盖夫地区的沙漠城市、加拿大的里多运河等。
横贯亚欧大陆腹地的丝绸之路,为古代东西方之间经济、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条国际性通道被誉为全球最重要的商贸大动脉,实不为过。“作为一条历经千年沧桑的大陆通道,丝绸之路上留下了数以万计的珍贵文化遗存,仅有为数不多的遗存以单个项目进入世界遗产名单,譬如中国的秦始皇陵和敦煌莫高窟、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罕文化中心、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古城、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等。但更多的遗产,有的正在遭受着战争的危害,有的正在经受着自然灾害的侵蚀,还有一些正在蒙受着经济开发的伤害,这些文化遗存面临着多重危机。遗产一旦遭到破坏,就很难恢复其本来面目,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并将其世代传递下去,是沿线各国甚至全世界都应当承担的一项重要使命。”[5]世界遗产具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真实性,二是整体性。所谓真实性就是指无论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都要求是原生状态,绝不可臆造假文物、臆造假遗迹、臆造假景区,更不能在核心保护内修建人工设施,诸如宾馆、电梯、缆车等等,这些人工设施将损害和破坏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则是指遗产地不是单个的孤立的存在,它与其周边环境形成一种整体性关系,遗产与其周边环境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因此保护在多元化背景下形成的各类各色文化遗产,在保持其真实性和整体性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其多样性的保护,保护方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一是法律保护。《世界遗产公约》是世界遗产保护的国际法,世界遗产本身因法律而产生,也应依照法律得以保护。作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中国在认真履行国际公约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依照《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实际,中国也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法规。2005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6年文化部颁布《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对于丝绸之路这样一个宏大的遗产项目来说,其保护的难度之大也是以往世界遗产所难以达到的,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保护管理条例或办法,同时也加大编制和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力度。
二是行政保护。行政机关通过国家公权力进行相关的保护工作,效果应当是高于技术保护和民众自觉保护的,因为没有行政机关合法的管理、许可及指导,技术保护手段是无法实施的,保护理念和意识在公众中也不能得到及时的普及和树立;建立必要的保护、协调和管理机制,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监测和管理,逐步建立起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体系,确定巡视制度,规范监测职责、内容和工作程序;加大地方各级财政的保护修缮投入,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的本体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
三是社会保护。世界遗产具有科研、教育、旅游、启智、体验、宗教等多种功能,具有独一无二的世界级价值。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与遗产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人的行为体现着整体保护意识的高低,因而社会公众自觉的保护意识的养成,是社会层面的遗产保护。这种保护,一方面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拓宽沟通与交流的渠道,调动民间社会的各种力量,探索多渠道筹集遗产保护资金的方式,这一点对于缺乏保护资金的丝绸之路沿线显得尤为重要。
四是技术保护。对于不同的遗产项,需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予以应用。科学划定、调整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是技术保护的必要手段。划定保护核心区与缓冲区需要前瞻性,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由于发展压力、人口压力等,很多遗产地原来申报时划定的缓冲区显得太小,无法控制发展速度对遗产的影响,建议很多缔约国扩大遗产地的缓冲区。中国曾被要求对故宫、丽江、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等世界文化遗产调整、扩大缓冲区范围。通过各种各样的科学技术手段,对文物本体实施保护,保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丝绸之路沿线世界遗产点的保护,不仅向世界再现了早在2000年以前就形成的这一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经济动脉形象,还必将极大促进亚欧大陆各个国家各种文明间的交流和互动,在文化全球化的情形下倡导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化,古老的丝绸之路再次焕发出这种勃勃生机,也许会为未来世界文化的发展趋向提供一种可以期待的多元文化交流融合的前景。
三、合理开发: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增长极
世界遗产是世界范畴内自然和文化遗产里的最高范例,被评为世界遗产会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世界遗产地由于其高品位、稀缺性、美誉度,具备很强的旅游吸引力,中国世界遗产地已经成为中国旅游景区的标杆。就单个世界遗产地而言,又往往是所在地的对外窗口和旅游龙头。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密度巨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遗产保护与经济开发的尖锐矛盾。自承德避暑山庄、平遥古城、丽江1997年申报世界遗产成功后,门票收入和旅游综合收入明显增多。依托世界遗产地发展旅游业,让旅游者直接感受世界遗产的魅力,同时也为遗产地的古迹遗址保护增加自我造血的功能。实际上,世界遗产不仅促动了旅游业,也是文化产业开发的核心资源。
文化产业是一个涵盖影视制作业、出版发行业、演艺业娱乐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文化旅游业等在内的现代产业群。丝绸之路拥有丰厚的文化资源,“只有对这些特殊的文化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将它们与现代人们的生活环境与精神状态结合起来,才能让传统的文化因素有机地融入现代文化生活之中,民族文化产业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6]。因此,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建设并不一定要面面俱到,而是要结合区域情况,尤其要充分重视沿线的文化资源状况,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才能寻找到文化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
丝绸之路沿线世界遗产的开发,是在保护基础上的开发。所以开发应当坚持保护性、整合性、多样性、持续性四项原则。所谓保护性原则,就是对文化遗产的利用,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科学研究,合理利用”;所谓整合性原则,就是对遗产进行研究和分析,只有各要素进行综合平衡的组合之后,才能使遗产开发发挥最大的效益。所谓多样性原则,主要就是指丝绸之路沿线多民族的聚居和杂居、多种文化体系的交错融合和多种宗教的并存和互相渗透的文化多样性。所谓持续性原则,就是指文化资源的开发一定要把握好范围和力度,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使文化得以传承和持续利用,文化遗产大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不仅能为当代所享用,而且应存留后世。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认为丝绸之路沿线的世界遗产开发至少有两条路径。
一是按遗产类型开发。其一是自然遗产类,丝绸之路沿线进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只有新疆天山。天山属全球七大山系之一,是世界温带干旱地区最大的山脉链,也是全球最大的东西走向的独立山脉。新疆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由昌吉的博格达、巴音郭楞的巴音布鲁克和阿克苏的托木尔、伊犁的喀拉峻—库尔德宁四个区域组成,总面积达5759平方千米。天山将反差巨大的炎热与寒冷、干旱与湿润、荒凉与秀美、壮观与精致等景观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展现了无与伦比的自然美。其典型的山地垂直自然带谱、南北坡景观差异和植物多样性体现了帕米尔—天山山地生物生态演进过程,是中亚山地众多珍稀濒危物种、特有种的最重要栖息地,突出代表了这一区域由暖湿植物区系逐步被现代旱生的地中海植物区系所替代的生物进化过程。这一独特的山系具有景观和生物生态演化过程的完整性,也是吸引游客的自然奇观旅游目的地。其二是文化遗产类,可细分出石窟类,有敦煌莫高窟、龙门石窟、彬县大佛寺石窟、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克孜尔石窟;城址类,有汉魏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城定鼎门遗址、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锁阳城遗址、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北庭故城遗址;关隘类,有长城、新安汉函谷关遗址、崤函古道石壕段遗址、玉门关遗址;寺塔类,有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苏巴什佛寺遗址。另外还有其他类,包括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张骞墓、克孜尔尕哈烽燧等。这些遗产种类多、品位高,而且各有特色,可以根据资源质量、资源规模与整合以及资源文化内涵丰度,进行以丝绸之路主要线路为经,以沿线南北地区为纬,一线串珠的方式,开发沿线具有联动可能性的其他文化资源,构成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主要项目,使文化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
二是按产业类型开发。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开发以文化旅游业为基础,以出版发行业、影视制作业、演艺娱乐业为突破口,兼及广告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丝绸之路旅游线路本来就是中国旅游的经典线路之一,现今又增加了22处世界遗产,这必将掀起又一轮的丝绸之路旅游热,但因这一旅游线路较长,如何规划新的线路,使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就成为沿线世界遗产旅游开发的重点。丝绸之路两千多年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珍贵的文化资源既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瑰宝,也是世界文化交流的体现和积淀,具有极高的文化品位和价值,出版发行和影视制作都能从中找到开发的相关文化内容。而演艺娱乐业是丝绸之路沿线文化产业开发的短板,截至目前,只有陕西的《长恨歌》、甘肃的《敦煌神女》、新疆的《东归·印象》不多的几部,这与具有悠久歌舞传统的丝绸之路极不相符,影视制作和演艺娱乐的开发是将历史文化遗产转化为大众文化消费的方式之一。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的开发又是古老的丝绸古道与现代科技文明相融合的具体表现,也是传统文化产业走向现代文化产业的标志。
丝绸之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使古老的丝绸之路焕发出新的生机,对于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彰显世界和睦相处、相互交流、共同繁荣的永恒主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丝绸之路为轴线,以沿线的重要城市为依托,以丝绸之路沿线的世界遗产点为节点,充分挖掘丰富多彩的自然资源和悠久厚重的文化资源,把横贯西北大地的丝绸之路建设成为一条文化产业带。以丰厚的文化资源为基础,以前瞻的文化创意为引导,以先进的科技手段为支撑,以独特的差异化发展为选择,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富集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后发优势,把丝绸之路沿线建设成为资源依托型的文化产业示范区域、向西开放的文化产业新高地。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经济提质增效,探索文化资源富集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科学发展的新路径。
在亚欧大陆上的丝绸之路,宛若系在地球这个蓝色球体上五彩缤纷的飘带,能在未来焕发光彩的似乎不仅仅是经济,更为重要的还有文化。
【注释】
[1]本文系中国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招标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名称为“西北地区文化资源调查、整合与开发”(项目批准号:13LZUJBWZB002)。2014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重点委托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名称为“甘肃省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策略与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14WT04)。
[2]作者简介:彭岚嘉,兰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
[3]王元林.试论丝绸之路东段线路走向和构成的文化线路网络特性[J].文博,2010:(5).
[4]童明康.丝绸之路:走向世界遗产的历史旅途[J].建筑与文化,2007(12).
[5]彭岚嘉,邓华陵.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可行[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4-04-19.
[6]谈国新,钟正.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与产业化开发[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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