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曲靖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立市”确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把生态环境作为“美丽曲靖”的灵魂,不断强化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加强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区域优势,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奠定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一、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曲靖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较高,重化工业比重较大,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一直是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成为推进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键,也成为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一五”以来,全市高度重视抓好节能减排,一是通过落实节能减排激励政策、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等,推动形成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二是不断加大煤电、冶金、化工等能耗高、资源消耗大重化工行业技改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为重点,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四是鼓励发展低碳、绿色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据统计,2009—2013年,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42个、节能技改项目18个,累计节能127万吨标准煤,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4户,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4%,累计节约270万吨标准煤,淘汰2276.8万吨落后产能,关闭94户污染小企业。反映在能耗指标上,2010—2013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从1.657吨标准煤/万元减少到1.1864吨标准煤/万元,3年下降了28.1%(见图4-9)。
图4-9 2010—2013年曲靖市单位GDP能耗下降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相应年度《曲靖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整理。
二、加强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曲靖是云南第二大经济体和重要的工业城市,同时也是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之一。根据2012年年末的一组统计数据,全市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223家,涉重金属企业7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41家。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5086.5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3803.91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41937.04吨。不仅如此,随着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加速发展,城镇、农村垃圾、污水等污染问题也突出反映出来。
针对上述情况,曲靖坚持从源头上治理污染问题,完善清洁生产机制,从根本上缓解城市经济增长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一是严格执行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鼓励制度,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冶金、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环境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大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达标排放。二是推进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落实到相关行业。三是建立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处理机制,严格划定和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坚决关闭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四是全面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加强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至2013年,全市12个工业园区、26个工业片区、1500多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工业废水处理后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同时,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从2010年的45%提高到55%。
三、实施“七彩云南·曲靖”保护等专项行动,生态治理与建设相互促进
2007年,云南全面启动和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曲靖结合实际提出和实施了“七彩云南·曲靖”保护行动计划、“绿满珠源”行动计划、“森林曲靖”建设,推动生态治理与生态建设相互促进。一是加强对库区、湿地、重要水源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管理与保护,对南盘江、牛栏江等实施全域综合治理。二是加大对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力度;三是结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四是强化水资源保护治理,加快污染防控区综合治理步伐,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完善和落实城、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通过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促进全市生态建设从重事后治理向重事前保护转变,生态治理与生态建设相互促进,生态环境作为“美丽曲靖”的灵魂得到体现。至2013年,全市共建有19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超过30万公顷,公益林面积达1259.8万亩。2008年以来共完成营造林744.8万亩,义务植树1.5亿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2100平方公里。与此同时,中低产林改造、速生丰产林建设、木本油料基地建设等也快速推进。201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3%。
四、以“四城联创”“生态乡(镇)”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二五”以来,曲靖围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平安城市、文明城市(统称“四城联创”),以中心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各县创建园林县城为引领,同时大力推进创建“生态乡(镇)”,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载体和支撑,有力促进了城乡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
(一)创建园林城市(县城)
至2013年,曲靖已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2个、国家园林县城1个、省级园林县城5个,曲靖市(中心城区麒麟区)、宣威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罗平县为国家园林县城,师宗县、会泽县、沾益县、马龙县、富源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十二五”以来,曲靖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3年,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9平方米;成功创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白石江、潇湘江(以下简称“两江”)改造工程加速推进,2014年完成了全线截污,基本实现“两江”“水清、岸绿、景美、路畅、灯亮”的目标。全市县以上所在地“两污”设施项目全部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创建“生态乡(镇)”
生态乡(镇)创建是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载体。至2014年9月,曲靖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32个、市级生态村10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分别为:麒麟区珠街乡(2013年改为珠街街道办事处)、沿江乡(2013年改为沿江街道办事处)、富源县古敢水族乡、会泽县金钟镇(2013年改为金钟街道办事处)。省级生态乡(镇)分别为:麒麟区潇湘乡(2013年改为潇湘街道办事处)、茨营镇、三宝镇(2013年改为三宝街道办事处)、越州镇;马龙县大庄乡、月望乡、纳章镇、马过河镇、马鸣乡,沾益县大坡乡、白水镇;会泽县大桥乡、马路乡、火红乡、鲁纳乡、大井镇、新街乡;宣威市西泽乡、务德镇、得禄乡、靖外乡、格宜镇;富源县富村镇,罗平县鲁布革乡、九龙镇(2013年改为九龙街道办事处);师宗县五龙壮族乡、大同镇(2013年改为大同街道办事处);陆良县龙海乡、活水乡、小百户镇、芳华镇、三岔河镇。另有富源县富村镇富村村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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