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罐疗法的适应证及禁忌证
适应证
拔罐疗法的适应证十分广泛,临床各科均可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各科。
1.内科:感冒、气管炎、哮喘、腹泻、便秘、胃肠炎、胆囊炎、消化不良、肾炎、头痛、高血压病、三叉神经痛、冠心病、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等。
2.外科:胃肠痉挛,泌尿系结石,颈、肩、腰、腿痛,肌肉痛,落枕,肩周炎等。
3.妇科:痛经、月经不调、带下病、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病等。
4.儿科:小儿百日咳、伤食、消化不良、遗尿等。
5.皮肤及五官科:痤疮、荨麻疹、带状疱疹、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结膜炎、鼻炎、牙痛、口腔溃疡、咽炎等。
6.保健和美容功效: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养颜美容。
禁忌证
1.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如白血病、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管脆性试验阳性等。
2.精神失常、精神病发作期、狂躁不安及破伤风、狂犬病等痉挛抽搐不能配合者。
3.身体极度虚弱、形体消瘦、皮肤失去了弹性而松弛者。
4.皮肤病皮损部位,传染性皮肤病、皮肤严重过敏、局部破损溃烂者。
5.恶性肿瘤患者。
6.有重度水肿,病情严重,中度或重度心脏病、心衰、肾衰、肝硬化腹水者。
7.妊娠期妇女的下腹部、腰骶部、乳房,合谷、三阴交、昆仑等穴不宜拔罐,其他部位刺激不可过于强烈。
8.五官及二阴处及毛发多的部位不宜拔罐。
9.外伤、骨折、静脉曲张、大血管体表投影处、心尖搏动处及瘢痕处不宜拔罐。
10.急性软组织损伤局部不宜拔罐。
11.活动性肺结核的患者,尤其是其胸腹部不宜施行真空拔罐。
12.患者在醉酒、过饥、过饱、过渴、过度疲劳时不宜拔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