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刮痧适应证、慎用症和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刮痧适应证
刮痧疗法临床应用广泛,适用于内、外、妇、儿、五官等各科和各系统疾病,如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等,刮痧疗法不但适用于疾病的治疗,还适用于预防疾病和保健强身。
下面详细介绍各类适应证:
1.呼吸系统疾病如感冒、咳嗽、哮喘、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等。
2.消化系统疾病如胃痛、反胃、呕吐、呃逆、吐酸、腹痛、便秘、泄泻、痢疾、急性胃炎、胃肠神经官能症、胆道感染、肠道预激综合征等。
3.泌尿系统疾病如淋症、癃闭、阳痿、遗精、疝气、泌尿系统感染、尿失禁、膀胱炎等。
4.神经系统疾病如头痛、眩晕、失眠、面瘫、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神经衰弱等。
5.心血管系统疾病如心悸、高血压等。
6.妇科系统疾病如月经不调、痛经、经闭、崩漏、带下、妊娠恶阻、胎位不正、滞产、胎衣不下、产后缺乳、产后血晕、产后腹痛、产后发热、产后恶露不净、急性乳腺炎、乳腺增生、围绝经期综合征等。
7.儿科系统疾病如小儿惊风、小儿疝气、小儿积滞、小儿疳积、小儿顿咳、小儿发热、小儿夜啼、小儿尿床、小儿腮腺炎、小儿鹅口疮、口疮、小儿虫病等。
8.五官系统疾病如牙痛、咽喉肿痛、耳鸣、耳聋、急性鼻炎、失音、目赤肿痛、近视、斜视、针眼、眼睑下垂等。
9.运动系统疾病如落枕、腱鞘炎、腕管综合征、网球肘、肩周炎、肋间神经痛、急性腰扭伤、慢性腰肌劳损、梨状肌综合征等。
10.美容美体疾病如肥胖症、脱发、毛囊炎、痤疮、雀斑、黄褐斑、斜颈、神经性皮炎、冻疮、皲裂症、湿疹、扁平疣、银屑病等。
11.其他如水肿、中暑、保健等。
刮痧疗法慎用症和禁忌证
刮痧疗法尽管可以用于多种病症治疗,但它也有慎用症和禁忌证。
1.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忌用本法治疗或慎用本法治疗。如血小板减少性疾病,过敏性紫癜症、白血病等,不宜用泻法刮疗,宜用补法或平补平泻手法刮疗。
2.凡危重病症,如急性传染病、重症心脏病等,应立即住院观察治疗。如果没有其他办法,可用本法进行暂时地急救,以争取时间和治疗机会。
3.新发生的骨折患部不宜刮痧,须待骨折愈合后方可在患部刮痧。外科手术疤痕处亦应在两个月以后方可进行刮痧。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后,疤痕部位慎刮。
4.传染性皮肤病:如疖肿、痈疮、瘢痕、溃烂、性传染性皮肤病及皮肤上不明原因的包块等,不宜直接在病灶部位刮拭。
5.年老体弱者、空腹及妊娠妇女的腹部、妇女经期下腹部,女性面部忌用大面积泻法刮拭。
6.对刮痧恐惧或过敏者,忌用本法。
7.孕妇、妇女经期,禁刮下腹部及三阴交穴、合谷穴、足三里穴等穴位。且刮拭手法宜轻,用补法。
刮痧疗法的注意事项
刮痧前注意事项
1.刮痧疗法须暴露皮肤,且刮痧时皮肤汗孔开泄,如遇风寒之邪,邪气可从开泄的毛孔直接入里,影响刮痧疗效,而且易引发新的疾病。故刮痧前要选择一个好的治疗场所,空气流通清新,并注意保暖,注意避风,夏季不可在有过堂风的地方刮痧。尽量少暴露皮肤。
2.选择舒适的刮痧体位,以利于刮拭和防止晕刮。
3.刮痧工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刮拭前须仔细检查刮痧工具,以免刮伤皮肤。
4.施术者的双手也应消毒。
5.刮拭前一定要向患者解释清楚刮痧的一般常识,消除其恐惧心理,取得患者配合,以免晕刮。
6.勿在病人过饥、过饱及过度紧张的情况下进行刮痧治疗。
刮痧中注意事项
1.刮拭手法要用力均匀,以能耐受为度,达到出痧为止。
2.婴幼儿及老年人,刮拭手法用力宜轻。
3.不可一味追求出痧而用重手法或延长刮痧时间。出痧多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血瘀之证出痧多;实证、热证出痧多;虚证、寒证出痧少;服药过多者,特别服用激素类药物不易出痧;肥胖者与肌肉丰满的人不易出痧;阴经较阳经不易出痧;室温低时不易出痧。
4.刮拭过程中,要经常询问病人感受。如遇到晕刮,如精神疲惫、头晕目眩、面色苍白、恶心欲吐,出冷汗、心慌、四肢发凉或血压下降、神志昏迷时应立即停止刮痧。抚慰患者勿紧张,帮助其平卧,注意保暖,饮温开水或糖水。如仍不缓解,可用刮痧板角部点按水沟穴,力量宜轻,避免重力点按后出现水肿。对百会穴和涌泉穴施以泻刮法。患者病情好转后,继续刮内关穴、足三里穴。
刮痧后注意事项
1.刮痧治疗使汗孔开泄,邪气外排,要消耗体内部分的津液,故刮痧后饮温水一杯,休息片刻。
2.刮痧治疗后,为避免风寒之邪侵袭,须待皮肤毛孔闭合恢复原状后,方可洗浴,一般约3小时左右。
3.对于某些病情复杂危重的病人,除用刮痧治疗,更应配合其他疗法,诸如药物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