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1.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地方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地方政府要制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疗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规范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制度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范围和内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
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接受服务的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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