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保障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内涵
有的学者认为,服务业的产业化问题就是将服务生产制造业化,这首先要求将服务业的生产、市场推广的客户服务标准化。[31]但如果依此定义,把社会保障服务产业化经营简单地说成是将社会保障服务提供制造业化,则不免有失偏颇。综合前面有关“产业化”内涵的探讨,本人认为,社会保障服务的产业化经营就是指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产业组织体系,重点发展以社会保障服务作为主要产品的社会保障服务主体产业,并在其带动下,发展与之相关的其他产业,形成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从而使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从根本上摆脱完全依靠国家的财政拨款的状况,逐步实现由国家福利事业型向社会公益事业经营型转变,以满足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日益增长的需要。此社会保障服务产业化经营概念包括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开展社会保障部门间的竞争
按照现代产业发展规律建立现代社会保障服务产业体系来制造和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对社会保障系统的人、物、财、信息、技术等各种资源进行重新组合,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开展社会保障部门之间的竞争,因为,“竞争不仅会提高效率,而且会使公共机构对其服务对象的要求给予更多的关注”。[32]也就是说,竞争不仅会降低服务成本,节约社会劳动,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竞争还会促进参与竞争的各部门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挖掘资源潜力,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
(二)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种投资主体投资社会保障事业
调整社会保障服务产业的投资结构改革社会保障事业由国家包办状况,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种投资主体来投资社会保障事业,广集社会财源,兴办社会保障服务产业。随着社会保障服务产业化经营进程的深入,社会保障事业向社会保障服务产业转轨,社会保障服务产业的主办者不能仅限于国家,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甚至是个人等积极参与社会保障服务产业的发展,形成社会保障服务产业社会办的发展新格局。
(三)广义的社会保障服务包括与社会保障有关的一切活动的总和
社会保障服务事业不仅包括着向社会提供无形产品的社会保障服务的部门,甚至还包括了提供有形的社会保障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利用既有的及潜在的社会保障资源,开展社会保障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经营,形成并发展各种社会保障相关产业,以增强社会保障事业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强调社会保障事业的经济性
以系统的方法来研究和看待社会保障带来的与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研究社会保障内部及与之相关的国民经济部门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通过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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