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支持组织是口腔修复的基石,正确评估牙周状况和合理使用牙周功能潜力,维护牙周组织的健康,是各种修复治疗取得理想效果的重要前提。
(一)牙周炎患者修复缺失牙的牙周治疗计划
对牙周炎患者的缺失牙进行修复,是牙周治疗计划的第三阶段,是恢复患者美观和咬合功能的重要阶段。但患者的修复治疗计划应在牙周治疗的早期即开始考虑,根据患者牙周破坏程度、预后判断、患者的依从性等,初步制定治疗计划,拔除不能保留的患牙,考虑基牙的选择等;在牙周治疗的第一阶段完成后,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可根据治疗后的具体情况对原计划进行调整, 必要时还需进行牙周手术(如牙冠延长等),当牙周情况保持健康稳定后方可进行修复治疗。
(二)修复专科医师需考虑的牙周问题
固定修复体的功能负荷完全由基牙承担,设计时必须严格计算避免超越功能潜力阈值。可摘修复体虽然可以通过基托向黏膜分担一部分负荷,仍然要慎重设计修复体避免基牙负担过重。需要指出的是,基牙功能潜力的计算参数是建立在牙周状况正常假设前提上的。如果有关牙齿的牙周组织存在某些不利条件(如:牙周炎症、牙槽骨吸收、牙长轴倾斜等),则在计算时应考虑在内,并应尽量在修复前采取措施予以改善。
修复体的设计和牙周组织健康密切相关,比较重要的有:修复体边缘的位置、修复体边缘是否密合、修复牙冠的外形、粘接材料的清除、桥体与黏膜接触面的设计等,均应充分考虑到采取有利牙周组织健康的措施。
非美学区的修复体的边缘应尽量放于牙龈缘的冠方,以免刺激牙龈,并有利于患者清洁;因美观需要需将冠缘置于龈下时,冠缘不应超过龈沟深度的1/2。修复体边缘需与牙体组织高度密合,修复体表面必须光滑,以减少菌斑的堆积。修复体进行粘接后必须彻底去除余留的粘接材料,以免对牙龈刺激产生炎症。
牙冠的外形设计不应过突,在颊、舌面靠近牙颈部的突起处,一般比釉牙骨质界宽出0.5mm为宜,后牙邻面的接触点不宜过宽,应留出足够的牙间隙以利患者使用牙间隙刷、牙签等清洁工具。桥体的设计应采用改良鞍式等形式,以便于桥体与黏膜接触区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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