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纠正高血糖的补充追加量是否合适应根据注射后的血糖下降速度来判定,而这个速度是以注射后不同时间的血糖来计算的,采用不同胰岛素制剂时所观察的血糖时间不同。例如,采用超短效胰岛素(比如诺和锐、优泌乐)时应以注射后3~3.5小时血糖为判断标准,只要3~3.5小时血糖恢复至餐前目标血糖水平的高限或比目标血糖略高1~2mmol/L,则这个补充追加量最合适也最安全。如果用短效胰岛素(如诺和灵R、优泌林R,甘舒霖R)则要以注射后4~5小时血糖为标准,只要注射后4~5小时血糖恢复至餐前目标血糖高限或比目标血糖略高1~2mmol/L时,则这个追加量也最合适、最安全,千万不能以餐后2小时血糖为标准来判断。为什么要以餐后3~4小时血糖为准而不以餐后2小时血糖为标准呢?这是因为超短效胰岛素持续降糖可达3~3.5小时,短效胰岛素持续降糖可达6~8小时,而就在追加量发挥降糖作用的同时,泵的基础率还在不停地向体内输注胰岛素,二者重叠相加加速了血糖下降的速度并可保持这种降血糖的速度达数小时之久。比如,有一位患者午餐前发现自己血糖突然升高达14mmol/L(252mg/dl),而平日午餐前他的目标血糖为7.2mmol/L(130mg/dl),于是他补充了一定量的追加量来纠正高血糖,2小时后他测到血糖已降至8.3mmol/L(150mg/dl),请你判断一下他补充的追加量是否合适?现在让我们来计算一下。他的血糖下降速度=(252-150mg/dl)/2小时=51mg/dl/小时÷18=2.8mmol/L/小时,即表示:这个补充的追加量使他的血糖以每小时下降2.8mmol/L(51mg/dl)的速度降低,那么在未来的2小时内(现在距下一餐还有2小时时间),他的血糖将会达到150-(51mg/dl×2)=48mg/dl(2.6mmol/L),将会发生低血糖了!!所以他用于纠正高血糖的补充追加量太大了。如果我们以餐后3小时的血糖恢复至目标范围的标准来计算,那么假设他餐后3小时血糖也是8.3mmol/L(150mg/dl),此时他的血糖下降速度=(252-150)/3=34mg/dl/小时÷18=1.9mmol/L/小时,在未来2小时后他的血糖将达到150-34×2=82mg/dl(4.6mmol/L),不会发生低血糖。所以注射超短效胰岛素的患者为纠正高血糖而补充的追加量应以注射后3~3.5小时血糖恢复到目标范围为标准,千万不要以注射后2小时血糖来作为判断补充追加量是否合适的标准。
如果一位患者每天都需要餐前补充追加量,那么他全天的胰岛素总剂量需要增加了,特别是需要适量增加基础率了。1U追加量的超短效胰岛素只能覆盖3.5小时,而每小时增加0.1U基础率共10小时(共增加1U)可覆盖十余个小时,其效率远远大于单纯增加追加量。对于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儿童、青少年、体重增加的患者、活动量减少的患者,应激增加时,季节变化时胰岛素的总剂量也常常需要增加。但如果高血糖出现后你并未补充追加剂量,血糖也会自动降至正常,可能表示你的基础率太多了需要适当减少。全天胰岛素应用很正确的两个标志就是很少需要使用纠正高血糖的补充追加量和很少发生低血糖。
很多人在餐前高血糖时常会忘记注入将要进食的糖类所需给的餐前追加量,而只注入了纠正高血糖的补充追加量,当餐后他们测定血糖时发现了高血糖,这才想起餐前忘记注射进食前的追加量,通常他们常常会在餐后任何时间内马上将餐前追加量重新注入体内。千万不要这样做!因为虽然忘记了注入进食糖类所需的餐前追加量,但此时食物已经在肠道消化吸收,血糖已经升高了,这时惟一要做的事就是按表11-8中餐后高血糖的情况补充一些纠正高血糖的追加量就可以了。无论采用短效还是超短效胰岛素,在同一个患者1U的胰岛素降低血糖的程度每天基本是相似的,只有在酮症酸中毒、感染、发烧、体力活动量变化、生病或有其他并发症时才会有不同。如果1U的胰岛素一天内降血糖的速度或程度变化很大,需要重新测定基础率的设置是否正确。一些糖尿病患者常不能容忍自己餐后2小时血糖超过11mmol/L(200mg/dl),他们说“餐后2小时血糖不严格控制到正常范围,会发生各种糖尿病性并发症”,这在理论上讲是非常正确的,但在临床实践中如果对很多1型糖尿病患者,特别是1型糖尿病的儿童、青少年患者、脆性糖尿病患者这样要求的后果,是患者不得不付出每天血糖剧烈波动或频繁的低血糖的代价,患者会因此整日心烦意乱,灰心失望,日夜不安,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实际上,每天血糖剧烈波动的糖尿病患者要比平均血糖略高但却平稳的人更早发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神经病变与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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