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经过招标,学校与郑州一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教学楼工程监理合同》,由这家监理公司负责大楼的施工监理工作。2005年,学校又和对方签订了道路管网施工监理合同。同时,这家监理公司还负责学校新校区的绿化、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也就是说,这家监理公司承担了学校三个工程建设的监理。当然,学校付的监理费用也是成倍增长。按理说,当时学校对这家公司很照顾,他们应该尽心尽力为学校把好关,服好务。但没有想到的是,这家公司与投资监理方一样,不仅没有做好监理工作,反而给学校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双方争吵不断,问题仍然是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把好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教学实验大楼延期监理费问题:原合同第39条约定,如果教学实验大楼工程延期,学校应支付延期监理费,并明确约定了计费办法。这家监理公司据此条款的约定,结合停工时间、工程延期时间,向学校提出了115.77万元的延期监理费。
(二)绿化工程的监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2006年3月,学校某领导让这家公司承担学校绿化监理时,只是口头说了一下,这家公司就开始工作了,学校一直未与对方签订绿化监理合同;二是这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对学校绿化工程监理费要价过高,双方在如何计付绿化监理费用的问题上出现分歧。
(三)零星工程的监理费用问题。2005年学校与这家监理公司签订过一份零星工程监理协议,协议约定监理费率为2.56%。还约定:如今后发生类似零星及临时工程仍按该费率支付监理费。这家监理公司据此提出,在后来发生的零星工程监理,应维持原费率不变。
针对以上问题,在学校聘请律师的帮助下,2010年4月26日,在学校新校区西门北边小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就监理公司监理费事宜进行协商。学校驻新校办监审组姜贡献副处长,新校区建设办雷天锋副主任,张莹、刘云超科长,监理公司黄经理、徐经理参加会议。双方就教学实验大楼工程延期增加监理费问题,道路管网工程监理费问题,绿化工程监理费问题,零星工程监理费问题和教学实验大楼已完工程监理费问题进行洽商,经过激烈谈判,从最初对方要的115万元,降为45万元,为学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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