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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不良反应

时间:2023-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造成不良反应的单味中药为239种,其余为中成药和各种中药制剂。同时也需要国家加大对中药新药审批控制力度,加大对中药制剂质量控制力度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必要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尤其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中成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人们已经对其有了比较丰富的认识。但中成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仍应受到医务工作者和药学专家的重视,仍然需要接受严格的科学检验。

2010版药典收录中药制剂品种包括民族药已高达2 165种,为满足不同患病人群及其保健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中药制药企业的迅速发展,中成药的品种越来越多,应用日益普及和扩大,中成药不良反应日趋增多,不合理应用亦凸显出来。中成药不合理使用主要表现在:辨证辨病不准、用法用量不当、含毒性药材中成药的不合理应用、联合用药不合理、疗程不明确以及认为中药无毒随意使用和滥用滋补性中成药等。

一、中成药不良反应日趋增多

据统计,1915—1990年国内有关ADRs文献报告共计22 397例,涉及中西药物1 165种,其中中药品种460种,共计2 788例,占全部ADRs的39.48%。造成不良反应的单味中药为239种,其余为中成药和各种中药制剂。

随着国人使用中药特别是注射制剂的频率越来越高,中药ADRs也在不断增多。20世纪50年代及以前仅26例,70年代升至398例,80年代2 217例。据报道,1994年已升至4 960例,1999年升至8 986例。涉及中毒、过敏休克、肾损害及肾衰竭、肝损害和肝衰竭以及血液、呼吸、神经等方面,并不断有致死病例报道。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1997-2001年,共收到中药不良反应报告301例,涉及中药品种87种,其中注射剂占品种数的32.18%,占不良反应例数的68.71%。在一组1999-2001年国内主要文献统计分析中,中药ADRs共212例,注射剂发生率上升到75.28%,口服制剂发生率19.52%,外用占5.2%。另一组937例中药ADRs文献分析报告中,中药注射制剂为189例,占20.17%,其中20例发生过敏性休克,7例死亡。

二、易致药物不良反应的中药品种

在对1915—1990年国内有关ADRs文献报告统计发现,在中药引起的ADRS中,近半数是由以下36种药物引起,依次为:乌头类、雷公藤、藻酸双脂钠、板蓝根、蜂巢制剂、六神丸、牛黄解毒丸、竹黄、鱼腥草、穿心莲、黄连素、丹参类、蝮蛇抗拴酶、柴胡类、蛇胆川贝散(液)、曼陀罗、天花粉、速效伤风胶囊、人参类、蟾蜍、山莨菪碱、蓖麻子、麻黄碱、鸦胆子、红矾、三七、雄黄、风油精、云南白药、天麻、罗通定、全蝎、速效感冒片、班蝥、川芎。

在对我国1980-1999年相关文献统计中发现,广义中药不良反应共计2 747例,死亡132例占4.8%。其中不良反应>10例的中药有34种,依次为洋金花、乌头类、雷公藤、红花油(内服)、双黄连针剂、壮骨关节丸、山豆根、班蝥、砒霜、莽草子、黄药子、蜂蜜(污染)、鱼胆、钩吻、苍耳子、柴胡针剂、六神丸、葛根针剂、板蓝根针剂、穿心莲针剂、竹黄、紫金花、丹参针剂、牛黄解毒片、疳积散、复方青黛丸、蛇胆川贝液、鸦胆子、瓜蒂、三七、藜芦、人参、菟丝子、天仙子。导致死亡的药物有瓜蒂、蜂蜜(污染)、雷公藤、班蝥、穿心莲针剂、鱼胆、砒霜、莽草子、紫金花、黄药子、六神丸、红花油(内服)、乌头类、钩吻、山豆根、双黄连针剂。损害器官及表现依次为肝、肾、过敏休克、呼吸抑制、严重心律失常等。分析显示,虽然概念上中药药性比西药缓和,但近年来中药不良反应报道增多,主要涉及滥用、误用、劣药以及中药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有学者按照200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注射剂及相关品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剂,检索了1981年1月-2002年12月的文献资料,发现中药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绝大多数是注射剂引起,同品种其他剂型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等很少发生。发生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占前8位的注射剂分别是双黄连粉针剂、丹参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茵栀注射液、消痔灵注射液、参麦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

另有学者对1994-2007年3月国内文献报道的448例中药过敏性休克的病例进行分析,发现致过敏性休克的中药共计38种,注射剂占72.52%。其中清开灵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复方丹参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穿琥宁注射液居前5位。随着中药注射制剂使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抗感染和活血化淤的注射剂引起的ADRs比重增大,临床医师需要提高警惕。同时也需要国家加大对中药新药审批控制力度,加大对中药制剂质量控制力度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三、国家针对安全使用中药的最新管理措施

1.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为了加强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2010年6月卫生部等部局发布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共分4部分:①中成药概述即中成药剂型、分类及其安全性;②中成药临床应用原则;③各论即20类中成药的特点、适应证及注意事项;④中成药临床应用的管理,包括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中成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开展中成药临床应用监测,建立中成药应用点评制度。

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还特别强调,对于有明确使用剂量的,慎重超剂量使用;有使用剂量范围的中成药,老年人使用剂量应取偏小值。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采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

2.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 对于中药注射剂的临床应用及使用管理,“指导原则”在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还要求遵照2008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中附件:“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的规定执行。

使用中药注射剂应做到:①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②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辨证施药,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③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④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⑤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必要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尤其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此外对联合用药原则、孕妇使用中成药的原则、儿童使用中成药的原则都作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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