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上海社团组织与城市多元文化(1)
“社团”即“社会团体”的简称,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一般指有着特定的目的、依照一定的原则,经法律手段组织起来的,从事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总称。具体内含可从社会学和历史学两个层面来界定。社会学中的“社团”往往包括一切社会组织,诸如家族、村社、同乡会等血缘地缘关系形成的自然群体,企业、学校、医院、政府等不同事业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群体以及有共同目的、组织规章的各种实业性、文化性和政治性的社团。历史学层面的“社团”是指当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建立在商品经济发展,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产生以后,有着共同目的、共同关系、共同地位和共同行为的人群所组成的团体。(2)本章采用历史学的“社团”含义,论述晚清至1919年前,上海社会所出现的,有着特定目的、依照一定的章程组织起来的合法的民间社会团体。鉴于篇章内容所限,本章所论述的社团组织不包括上海的政治型社团、体育社团、帮会和外国侨民社团。
整个近代,上海是一个社团繁盛的社会,相比较而言,晚清民初尚处于一个初步发展阶段,尽管如此,这一阶段的社团仍然数量庞大,且不少领域的社团数量居中国其他省市前列。同时类型众多,有政治类、文学艺术类、科学技术类、宗教类、慈善公益类、工商类和同乡团体等等。
近代上海社团组织概貌
晚清至民国初年,上海近代意义的社团组织有了长足的发展,当然,从一个长时段来看,这仍是一个初步发展阶段,远未达到五四运动后的空前鼎盛,但在类型与数量方面总体呈现上升态势,不少类型的社团数量居全国首位。当然,不同领域的社团组织发展情况也不尽相同,其中数量最多的应是慈善公益类和地缘性工商社团。从组织结构看,仍然显示着传统与现代并存的特征,相当多的社团带有较大的地缘性特点。
晚清及民国的最初8年,上海的社团组织在类型和数量方面,总体呈上升势态。从类型上看,不单单只是传统社会曾经有过的政治类、宗教类、文化艺术类和慈善公益类社团得到较大发展,还涌现了以前不曾有过的科技类、教育类和商会这样的新型社团。新型社团大都出现在20世纪初,一旦出现便以不可遏止的势头迅速发展起来,而传统的社团也开始了向现代社团体制的转型。一种社团兼有数种社团功能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如科技类、教育类社团会从事慈善公益活动,科技类和工商社团也会从事教育事业等。
各类社团数量不同,在晚清民初上海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也各异。
教育社团
晚清上海的教育社团有两类,一类遵循学部奏定章程,由上海本地教育界人士组织成立的非官方机构,如:上海县教育会(1908年成立),小学教育研究会(1918年成立)、宝山县教育会(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等。另一类是纯民间教育社团,据《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中记录,从1902年至1919年,全国约有90个,其中上海22个,是全国最多的地区。
1902—1919年上海民间教育团体一览表
资料来源:《1902—1922年民间教育团体一览表》,《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科学社团
中国近代科学社团不是中国近代科学发展的产物,而是外来文化移植所然。19世纪70年代,中国近代科学社团的萌芽——上海格致书院开始出现,中日甲午战争后近代科学社团正式产生,但是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大多数社团都解散或中止,直至20世纪以后才伴随着清末新政的推行而再次活跃,由于新政各项改革的施行为社团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随后在民国时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清末上海应是科学社团比较多的区域,这主要源于上海的经济、文化与教育事业相对发达,西方科学知识较早在这里得到广泛传播,从而汇聚了大批新式科技人才。民国建立后,全国各地先后出现400个左右的学术性团体,(3)但1912—1923年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备案的只有44个学术性团体。(4)据何志平等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一书的不完全统计,从1900年至1911年有确切记载的中国科学社团有28个,上海有10个,居全国第一,并且医学类占绝对多数。1912年至1919年8年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为18个,上海占7个。尽管如此,远远未达到1920年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1900年至1919年能够搜索到的科学社团以医学占绝对多数,其他能查到的有1901年成立的上海科学仪器馆、1913年成立的中华工学会和1917年成立的中华农学会。
1900—1919年上海医学社团统计
资料来源:范铁权:《近代中国科学社团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42—46页。
除此之外,晚清还出现了一些接受了高深教育及特殊技能训练,进而获得特定从业资格的专门职业人群,如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医生和工程师等。民国建立后,在这些从事专门职业的人群中也成立了一些同业性的团体,如:1912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国近代最早的全国性律师组织——中华民国律师总公会,后改名为上海律师公会。前述1912年建立的中华工学会,是上海的工程学术团体。而会计师行业社团则在1920年代后才出现。
绘画社团
社团纷呈同样也是近代绘画史上的独特现象。它对近代画坛格局产生近乎决定性的影响。民初画坛,上承清代“以地别为派”的余绪,形成地域性的绘画群体,当时全国有三大绘画重镇,即北京、上海、广州,(5)这些地域性绘画群体的形成,与近代绘画社团组织的大规模涌现直接关联。鸦片战争后,上海作为一个商业都市迅速崛起,书画艺术市场也趋向繁荣,吸引了众多画家云集上海,结社作画。20世纪的前20年,绘画社团无论在数量还是在发展态势上,都有长足进展。这一时期的结社活动虽不能与五四以后的大规模发展相比较,但其数量仍然大大超过整个19世纪,在全国也居首位。从清乾隆年间至1919年,兴盛一时的主要有:平远山房书画集会、吾园书画集会、小蓬莱书画会、萍花社、飞丹阁、海上题襟金石书画会、文明书画雅集、豫园书画善会、宛米山房书画会、上海书画研究会、青漪馆书画会、文美会、东方画会、天马会、中华美术协会、萍花书画社、中华美育会等。这些社团绝大多数属于民间性质,既有三、五人的画会,也有百余人的画会。不少画家跨组织参与社团活动。有坚持不了一年的,也有数十年如一日地延续着的。
文学社团
中国文人结社古已有之,但一般都带有兴会博趣色彩,与近代文学社团从组织性质、基本内涵和结构模式都存在很大不同。近代上海文学社团的蜂起,是中国现代文学极其重要甚至相当精彩的现象,(6)主要源于新型媒介的出现和近代中国文化中心的南移。上海近代文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新型印刷出版媒介和传播环境的发展。晚清上海一度成为全国新闻出版重镇,这大大促进了上海文化的发展,促使中国文化中心的南移。据邱明正的《上海文学通史》记载,从1872年至1919年,全国以文学为主的期刊有148种,出版于上海的期刊114种。在五四运动发生之前,上海的文人知识分子大都聚集在文学期刊周围,具有现代意义的社团组织的大量出现是在1919年以后。1919年前最具代表性的文学社团为南社。南社成立于1909年,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南社成立不到两年,成员扩展到228人,几乎包括了当时主要革命报刊的全部主持笔政者,成员最多时达1180余人。(7)
工商社团
晚清民初,上海数量最多的社团组织应是工商社团,传统的同乡兼同业社团——会馆公所处在向现代的转型中,而新型的同业公会和商会也开始发展起来,出现了会馆公所、同业公会、商会同时并存的现象,也有公所、公会和商会名称混用的情况。
会馆公所是传统的乡缘同业性社团,晚清民初正经历着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上海总商会及区域商会则是20世纪初才出现的超越了乡缘意识的新型商人社团。上海是典型的移民城市,上海的商业化离不开客籍商帮汇集申城从事工商业活动。从清代初年,上海就存在数量较多的由客籍商帮创设的会馆公所。上海的会馆公所既是移民团体,往往又是行业组织,会馆与公所一般没有非常严格的区别,即使在当时人的口中,很多时候这两个词是混用的。上海的会馆公所是中国会馆、公所中的后起之秀,它与中国内地如重庆、北京有很大不同,重庆较多是移民会馆,北京则95%以上是科试(官僚)会馆。随着科举制的废除,尤其是民国年间,政治中心南移,北方的会馆衰弱,南方沿海的工商会馆持续发展。依赖于上海工商业的发达,上海的会馆制度也发展起来,没有如同北方那样的衰弱。而是呈现这样一些特点:就外部而言:数量和规模都伴随着城市发展而发展。开埠前地缘性会馆仅14所,业缘性18所。据《上海指南》统计,1910年为26所,1914年为34所,1916年为44所,现有统计,民国以前共有会馆公所105所。从上海的会馆公所创设的时间看,1840年至1911年建立的会馆公所数量最多,民国以后设立的数量明显减少。民国建立以后,上海商会、同业公会和同乡会分解了会馆公所的主要社会功能,但会馆公所并没有消失,伴随着其组织制度的现代化,有些会馆甚至相当活跃。于是晚清民初的上海出现了会馆公所、商会、同业公会和同乡会共存的状态。
如果说会馆公所是上海传统的移民、行业合一的工商社团,上海商会则是现代意义的工商社团。而20世纪初上海出现的同乡会,则是单纯的移民社团,只是不少具有影响力的同乡会往往是商人掌控着话语权,于是人们往往在分析工商社团时,会牵涉到同乡会。
商会是中国商业由传统向近代转变期的产物。19世纪末,近代商会产生的物质基础和思想条件渐趋形成。物质基础方面,中国的近代商业资本和近代金融资本(包括资本主义化的钱庄资本和新式银行资本)已初具规模;思想观念方面,发展近代商业、“讲商学、创商报、立商会”的热潮已成时尚在国中涌动。正是在这种形势下,1902年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开启了中国商会组织的先河。随后,清政府颁布《商会简明章程》规定,“凡各省各埠如前经各行众商公立有商业公会及商务公会等名目者,应即遵照规定部章,一律设为商会”。(8)于是,1904年5月,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改组为上海商务总会。因此,中国近代商会的发生,首先是社会经济尤其是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产物,而清政府在20世纪初推行“新政”中的某些“以保商为己任”(9)的政策与措施确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清政府商部的具体指导下,上海商务总会逐渐确立了自己活动的三大宗旨,即(一)联络同业,启发智识,以开通商智;(二)调查商业,研究商学,备商部咨询、会众讨论;(三)维持公益,改正行规,调解纷难,代诉冤抑,以和协商情。由这三条宗旨,可以窥见上海商务总会的基本职能与活动范围是在经济领域。而且,三条宗旨已较清楚地显见“商会”介于官、商之间的中间角色,它既要完成政府赋予的使命如“备商部咨询”等,又要发挥“维持公益”、“以和协商情”之作用。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的统治。在这新旧时代交替之际,上海以江浙籍绅商为骨干的商界人士普遍认为,先前的上海商务总会是经由清政府商部批准设立的,而今共和新形势下,理应即行取消。在这种貌似极为革命的舆论作用下,经多方筹组终于在1912年3月29日新设上海总商会。从商业会议公所到上海商务总会再到上海总商会,上海近代商会组织一脉相承,随着时代潮流不断有所进步、有所作为。稳定金融市场、维持流通秩序是其“作为”中的重要方面。
根据上海总商会组织构成,总商会将每年交纳规定会费的行业和企业代表称作“会员”。会员又分为两类,一类是行业或会馆公所等团体的代表,称为“合帮会员”;另一类是企业的代表,称为“非合帮会员”,或称“各业分帮会员”。由于经济原因而交不足会费的,被称为“会友”,有特别关系的被邀请作为“特别会友”,会友和特别会友有对会董的选举权而没有被选举权。因此商会会员很多,而会馆公所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在上海商务总会时期,上海还有一些区域商会和马路商会。上海商务总会成立后,南市各业领袖聚议,拟在南市设立分机关,以便于就近开会商讨有关事宜。1906年10月呈报商部,获准成立“沪南商务分所”。宣统元年改组为沪南商务公会。1913年确定名称为“上海南商会”,1916年改称上海县商会。它是与上海总商会并存时间最长,关系最密切的商会组织。1919年起,沪北地区的工商业者组建闸北商业公会。同年,租界地区各条马路的中、小华商,以“挽救国危,劝用国货,互相保卫”为宗旨,分头组建了以马路为联系纽带的商会72个。继而,由各路商会产生代表,成立了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这些工商社团的发起者,都不同程度的和总商会有着密切联系,上海的工商业者也可同时属不同工商社团的会员。
1919年成立的上海各马路商会情况表
资料来源:据根《上海总商会》、《上海工商社团志》资料整理。
马路商会以马路或区域命名组建商会。确立“提倡国货、挽回利权、实行自治、维护主权、团体互携、强我商权”的宗旨,具体行动是以联合的力量抵制租界当局增捐加税,要求在工部局、公董局中增设华董,并就时局问题发表政治主张。在商号之间加强治安、调解纠纷、捐助公益、救济商困,借以固结团体。相关马路的商号只要每月缴纳0.10—3元的会费,便可成为商会会员,以此将上海各商业街的中、小商人组织起来。从1919年至1929年,有名可按的各马路商会计72个。单单1919年成立的马路商会就有30所。
同业公会
清末,在出现“商会”命名的新型同业组织的同时,还出现了以“公会”命名的行业组织。如清末建立的“洋货商业公会”、“豆米同业公会”、“棉业公会”、“办麦公会”、“日报公会”、“保险公会”、“教育用品公会”、“中华布厂公会”、“皮货商业公会”、“北市花业工会”、“棉业公会”和“木器商会”等30多个。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了民国成立后的首部《商会法》,后又于1918年4月颁布了《工商同业公会规则》及《工商同业公会规则实施办法》,饬令各地筹建同业公会,明确给予工商同业组织以合法地位,并开始对工商同业团体进行制度规范。北洋政府的“官劝民办”,促使越来越多的行业组织同业公会。北洋政府时期建立的“出口各业公会”、“钱业公会”、“银行公会”“运输业同业公会”等。当时,这些新型工商业同业团体,以传统行会组织缺乏的创新意识和经济职能,顺应了新旧经济体制递嬗更替的趋势,对上海以至全国的工商界起到了先导、示范的作用。1928年,上海特别市对工商团体进行整理,由社会局制定《上海市工商业团体立案程序》公布实施,至此上海的同业团体都称作同业公会。
同乡会
上海的同乡会组织最早出现在1905年的反美华工禁约运动以后的苏浙人群中,而大规模出现则迟至1930年代和1940年代。在上海特别市政府社会局登记的119所同乡会中,只有5所成立于辛亥革命前,1919年前有9所。(10)上海的同乡会虽是移民团体,但因参加者多为商人,且商人往往是同乡会经费的重要赞助者,因此在同乡会中商人占据着很大话语权。在1919年前,上海的同乡会组织是新生事物,数量较少,会馆公所仍是当时最为活跃的乡缘行业组织。
公益慈善团体
明末清初以降,中国地方社会设立了许多善会和善堂等公益慈善团体,其所操办的“善举”,包括:向贫死者施舍棺材(施材)、向穷人施舍衣食(施衣米)、免费诊病发药(施医药)、埋葬死去的穷人和倒毙在路上的死者(掩埋)、向寡妇和孤老提供生活补助(恤嫠赡老)、收养弃婴(育婴)等。清嘉庆五年(1800年)以后,地方士绅创办慈善事业之风渐盛,团体数增多,特别是上海开埠以后数量激增。善团、善堂的经费由官方调拨库银与士绅捐款,开展恤寡、赡老、办义学、施衣、施米、施诊给药、施棺、掩埋等慈善项目。清末,这些组织除办各项义举外,还广泛参与社会活动,有清道、筑路、造桥、修建祠庙,举办团防等。需要说明的是,近代上海的公益慈善团体主要分三种类型,一种是善团、善堂;另一种是收容教养机构;还有一种是同乡组织,同乡组织除举办同业事业和联络乡谊外,还举办同乡的慈善事业,而此类善举往往波及上海其他社会群体。
民国建立后,公益慈善团体继续发展,并出现联合起来办慈善事业的态势。1912年10月,同仁辅元堂、果育堂、普育堂等善堂在上海地方政府的议合下,成立上海市政厅慈善团。1914年,市政厅撤销后改为上海慈善团,以同仁辅元堂为总事务所,统一办理各项善举。收容教养机构中出现几个较大的团体:一个是1913年建立的新普育堂,堂基地占地78亩多,楼房、平房各200多间,1918年“留养茕民共1400余名”。另一个是上海孤儿院,自清宣统二年(1910年)迁入龙华新址后,在20年代收容孤儿一般保持在400人左右。1905年,上海士绅们创议设立勤生院以收容和教化贫民,它就是贫民习艺所的开端。新普育堂于民国初年设立,规模大于贫民习艺所,是一所以医疗为重点,收容各类社会弱者的设施。新普育堂还专门附设了小学校,使被收养的儿童毕业后能掌握一门技艺,以自谋生路。作为民国时代上海最大的收容社会弱者的设施,新普育堂一直在慈善界保持着重要的地位。它在向上海贫民免费施舍医药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信奉天主教的实业家陆伯鸿在新普育堂设立后一直担任主任,多年来苦心经营,尽心尽力;他还是南市商会的领导人,以及负责向南市华界提供电力的上海华商电力公司的经理。该公司与市政和地方自治的渊源很深。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成立于清末。1904年日俄交战,影响到我国东北地区,各国华侨纷纷由本国红十字会协助撤离战地,我国政府也派船接运我国人民撤离,但被俄国拒绝。消息传到上海,时任清政府工部尚书的吕海寰与工部左侍郎盛宣怀等人联合各国绅商,推动英、德、美、法各中立国领事于1904年5月29日签订章程,设立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救护灾民回国。这是中国设立红十字会的创始。1906年,清政府派驻英公使张德彝赴瑞士签订日内瓦红十字条约——陆战时救护伤病条约。1907年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至1911年(前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后又改称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在北京,上海设总办事处。1912年1月15日中国红十字会得到瑞士万国红十字会(国际红十字委员会)正式承认,在各市县设分会,总会以行政院为主管机关,分会以总会为主管机关,并受所在地政府的监督。1919年7月8日,中国红十字会正式加入国际红十字会协会。
其他社会公益组织比较典型的有民间的消防组织。清后期,随着城市发展带来消防问题的加重,民间的消防组织在各地城市逐步建立起来。根据史料记载,上海南市最早的民间消防组织是1882年设立的北城九铺众安社。在光绪年间,南市的各类消防组织有30余家。上海华界的消防,基本上是由民间的救火会负担的。1907年8月,上海救火联合会成立。上海救火联合会有明文章程,通过选举产生领导层,活动以及会计的详细内容都通过报告书向社会公开,因此组织结构和体系十分完备。联合会在改进华界的消防环境、增加措施、添置设备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华界消防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宗教社团
上海宗教除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外,历史上也存在过一些其他宗教,主要有:一是在中国本土生长的理教。理教自清代从北方传入上海。二是由外国侨民带入的宗教,如俄罗斯侨民传入的东正教,犹太侨民传入的犹太教,印度侨民传入的琐罗亚斯德教(祆教)和锡克教,形成了各自的侨民教会。琐罗亚斯德教(祆教)和锡克教分别是通过印度的帕尔西人和锡克人,在鸦片战争后跟随英国人进入上海的。这些宗教在上海设立有众多的机构组织,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是设在上海的全国性机构。
社团组织的过渡性特征
在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诸如文学、艺术等,结社现象古已有之,东汉末年,及其以后的相当一段时期,文人聚会结社不在少数。(11)而同乡会馆在大都会和交通要津的出现同样可追溯到明代初年。前者主要以社交、酬唱和自娱自乐为目的,后者更多源于血缘和乡缘的守望互助。现代意义的社团,从组织性质、基本内涵到运行方式和结构模式都与传统结社明显不同。首先应是依照民主制度原则和一定的法制程序组织起来的团体。
晚清民初的中国处在社会鼎革、新旧交替之际,上海又是一个欧风美雨浸淫的地方。纲常崩坏,名教式微,旧的权威已倒,新的模式尚未完全建立,整个社会生活呈现一种新旧杂陈、中西并举的景观。这样的特征在社会的许多方面都有呈现,社团组织也具有这样的特点,有着现代化的趋向,也带有传统的印迹,传统与现代并呈,体现出较浓的过渡性色彩。表现在组织制度方面,这一时期的社会团体大都顺应了上海民主化、城市化的进程,采用了西方社团组织的一些规则和制度,体现了个性自由和社会平等。比如,上海的南社,我们称之为中国最早的现代意义的文学社团,原因在于南社具备了现代西方社团的一些基本要件。有统一的宗旨、统一的组织原则、领导人由选举产生等。南社有组织条例,入社有社员介绍,要填写社书,缴纳社金,有专门的社刊——南社丛刻,社领导初由社刊编辑员、会计、书记员组成,后改为主任制,经会员选举产生,这些都是中国古代文人结社所不曾有的。但相比较五四运动后成立的文学研究会、创造社等,以新文学建设的种种思路结合起来,在新文学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上组团结社,南社则比较多地保存着古代文人聚会的某些传统,以才情风雅、正则行规为旨趣,带着娱乐消遣的味道。其成员主要是接受传统教育的知识分子,在民族危亡之际,他们以诗会雅集的形式来抒发情怀、交流心声,诗文创作是他们从事社会活动之余的一种高雅消遣。
晚清民初的工商社团从名称到组织形态都处于新旧并存时期。首先是名称,1902—1903年间,在上海等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和江苏、湖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福建等省份先后设立新型组织——商业会议公所。1904年年初清政府颁布《商会简明章程》26条,正式在全国劝办商会。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正式改组为上海商务总会,这是中国的第一个正式商会。但同时称作为“公会”的同业组织也纷纷成立,1914年后北洋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规,饬令各地筹建同业公会,促进了工商同业组织的发展,但是也允许会馆、公所仍照旧办理。于是出现了公会、商会和公所名称混用情况,直至1928年,上海特别市统一规范行业团体名称为同业公会,这种混用名称的情况才结束。其次,从组织形态而言,会馆公所与商会、同业公会在组织制度和行事方式方面存在相当大的不同,但公馆公所又是商会的组成部分。而作为老的同乡同业组织,公馆公所正处在向现代化的转型,它本身的组织系统也处在现代与传统之中。上海会馆公所的设立可追溯到清代顺治年间,最初更多源于共同的祭祀活动和在异乡的守望互助,包括客死异乡时的寄厝棺柩。早期的会馆公所也会有规则,但往往比较简单,会馆负责人有按月轮值的,也有司年制(即有县郡按年轮值),如徽宁会馆。而更多的是以经济实力、对会馆贡献大小和社会知名度而定,基本不由民主选举产生,如泉漳会馆、潮州会馆和四明公所,民国建立后,一些会馆公所采取董事会制或理事会制,1929年后才大都采取委员会制。(12)有了顺应民主制度的表现,但同时以经济实力和社会知名度长期居于会董位置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科技、教育类社团因本身处在新开辟的领域,这些领域受西方教育的人群比较大,因此在入会手续、社团组织规则和组织运行等方面更体现出现代意义。他们与会馆公所的组织制度存在着差异,但在独立于政府权威之外,带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方面却是一致的。上海总商会和上海的同乡会组织,则没有会馆公所这样的历史包袱,更多地采用了近代化的组织方式,上海总商会的成立虽有政府指令性因素,但从制度到运行,自主性和独立性仍然是其体现出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上海的社团组织,一定程度上带有乡缘地域特征。上海是一个移民城市,中国人较强的乡土地缘观念在客居地会表现得尤其强烈。这一特点在工商社团组织中显现得更加充分。其他类型的社团也具有这方面的表现,这也是晚清民初的社团组织不能完全摆脱传统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1929年民国政府正式规范各行各业成立行业同业公会之前,上海也有行业组织,由于上海的各传统行业,在起步初期,相当多为同籍商人开创,有同籍商人聚集的现象。因此这些行业组织中一部分即是会馆公所或从属于会馆公所。如:潮州会馆的潮糖业和进出口业的“棉安堂”、“慎守堂”、“裕安堂”等。(13)四明公所内有根据经营的行业或信仰组成团体。如商业团体:同善业(鱼业)、崇德会(海味)、济安会(酒业)、永兴会(南货)、敦仁堂(猪业)、喻义堂(药业)、诚仁堂(肉庄业);属于手工业团体的有:长寿会(石作)、年庆会(木作)、同义会(银楼);属于劳工团体有:四明长生会(执业于西商者)、水手均安会等;属于信仰的有:惜字同仁会、大乘聚心会等。(14)另一部分脱胎于同乡会馆。逐步由同乡会馆转化为同业组织,但仍有同籍的聚集。例如:点春堂,有称糖业点春堂、有时亦称海味公所或海味业洋货公所。初为同乡兼同业性会馆(公所),后又发展成糖商业、海味业和洋什货业的同业组织,充分显示出上海同乡与同业组织的复杂渊源关系。点春堂,俗称花糖洋货公所、花糖公所、花糖公墅。1825年由福建汀州、泉州、漳州三府花糖洋货商人集资公立。(15)其址在今豫园内东北隅的点春堂。明清两代,蔗糖销路很广,闽商一般从福建,后更多的是台湾运糖到上海,动辄数百万金,也会夹带南洋海味什货,然后收江南的棉花回福建,故有“糖去棉花还”的谚语,经此业者称“花糖洋货商人”,一般非常富有。花糖洋货商在贩运糖、棉时,往往还会捎带各种海鲜、洋杂货和福建干果,于是“点春堂”先是汀、泉、漳商人的同乡会馆,逐渐发展为海味业、糖商业、洋什货业等的同业组织会址。它所创立的时间也比目前碑刻资料所显示的更久远,大约在清中叶。根据建国初期海味杂货业从业人员的回忆,则要上溯至1760年。(16)福建汀州、泉州和漳州花糖洋货商人,由于生意兴隆,出资买地,建造了点春堂,显然,一开始它主要是一所同乡会馆,会馆中的商人主要从事糖、棉、海味杂货等的沿海埠际贩运。1853年上海小刀会起义爆发,点春堂卷入其中,成为小刀会起义福建首领陈阿林的指挥部。1855年,清军镇压小刀会,点春堂遭到严重破坏。1860年又被洋枪队借驻,并建造洋楼。据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留下的资料可知,同治年间,“上海县以豫园迭遭兵燹,筹款善后,乃将邑庙豫园公地,召集各业分业认购,承粮管业,藉以保存古迹。”上海闽商领袖苏升(17)在集资认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终糖业出资认购点春堂,“醵资兴修,辟作固定会所,‘糖业点春堂’由此肇始。其时之组织名称曰:‘糖业公所’。”采取董事制,由同业推举,并同时推举一家商号每年轮值司年,执掌收支,“略具同业公会之雏形。”(18)上海市海味杂货商业同业公会资料则认为,咸丰十年(1860年),糖商、海味商和建帮花糖商与借驻点春堂的法军商议,出资2000两,作军队撤离和建造洋楼之费用,最终赎回了点春堂,其中糖商出资1000两,海味商、建帮花糖商(19)各出资500两,因此海味商得点春堂25%的产权,“逐形成本会组织雏形”。同治初年,海禁大开,糖业与海味业经营都大大扩大,同治十年(1871年),三帮正式“各树一帜”,海味业初称“点春堂商会”,光绪末年改称“点春堂洋货同业”。(20)尽管两者材料稍有不同,但糖业、海味杂货和建花业共同拥有点春堂的产权是毫无疑问的,只是共同拥有起始于什么时间尚不能肯定。但至少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上海小刀会起义尘埃落定后,点春堂的同乡组织特色减弱,行业特色愈加突出,糖业与海味业同业组织的分道扬镳已成趋势,建花业则衰弱。花糖洋货商一分为三,而“糖业公所”和“点春堂洋货同业”分别成为糖商业与海味杂货两业同业公会之雏形。民国以后建立的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和上海市海味什货业同业公会都与点春堂有渊源关系,这就是点春堂有时亦称海味公所或海味业洋货公所的缘故。
在文学类、科技类和教育类社团也有乡帮的聚集,只是没有行业社团表现得那么显著。
社团组织的社会整合机制
晚清民初的社团组织,北洋政府只是形式上的规范,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实行统一的登记整理比较,更突显出自治性和独立性。这在工商同业团体中尤为突出,一些科学专业性的社团也是如此,虽然是政府劝立,但具有较大的约束会众、协调会员关系、统一职业道德规范与执业标准的功能。同时也是制衡政府的重要社会力量。它们对于上海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公共领域的成长、弥补政府力量在社会许多方面的缺失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晚清民初中国社会的动荡及在政权、制度、观念等多方面的新旧交替、使得政府管理在社会多方面处于缺位状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官方权威的丧失,导致政府社会控制能力弱化。另外,传统的儒家政治意识形态对社会人心的镇制能力削弱,社会成员不再具有共同遵循的效忠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目标意识,使统治者陷入权威合法性、社会政治共识、政治参与与政令贯彻等多重危机的叠加并相互影响的困境之中。其次,清末民初上海外来人口的持续增长使得原本就已严重弱化的官方控制能力雪上加霜。上海城市的移民性特征早在开埠以前便已经较为突出地展现出来了,而清末上海知县受财力和人力的局限,除征收赋税和维持治安外,已很难对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管理。传统的封建管理体制仅适用于管辖安土重迁、户籍严明的士农工商各居其业的社会格局,行政体制仅设置至县,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则通过乡党、乡族的势力来实行调控,可晚清民初的上海面临着城市社会流动变化且阶层界限日益模糊的新士农工商群体,当时的政府却缺乏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再次,晚清民初上海的“一市三治”体制,严重削弱了上海地方政府对社会犯罪的打击力度。上海开埠后,上海分为华界和租界,租界又分为法租界和公共租界。两租界城市管理就并不统一,而两租界与华界的城市管理制度更不统一,这种不统一局面为反政府势力和刑事犯罪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反政府势力和刑事犯罪分子一旦躲进租界,华界警方必须获得租界同意之后才可行动,如果罪犯已为外人雇佣,予以逮捕前还必须征得雇主所属国领事的允准;另外即使办理好了繁琐的逮捕手续,一旦罪犯躲入另一租界就又能获得安全。总之,由于内部和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清末民初沪上华界当局的权威已出现了严重的衰微,在社会管理中的诸多领域都出现了严重的管理缺位,造成了社会秩序混乱、城市犯罪加剧的严重后果,这就为社团组织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必要的空间。
政府管理的缺失,一方面为民间社团发展创造了条件,尤其是工商社团的现代化,是一个较为明显的历史现象,尽管这种发展不能与1920、1930年代相比,但已显现出迅速发展的趋势。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社团出现以后,一度承担了政府力量所未及的不少职能,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力量的缺漏,同时也成为一支制衡政府职能的重要力量。因此他们所发挥的社会控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已为不少研究所证实。文学科技类社团在传播新文化、新思潮,宣传民主观念和科学精神,促进民族意识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作用,而工商类社团则成为上海振兴实业,推动商业现代化,协调城市经济与金融的重要力量;所有社团在上海这样一个一市三制,移民结帮的复杂社会,担负着守望相助,慈善公益和民间自治方面的职能则是一致的。
社团组织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地方自治的功能。20世纪初期的清政府,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主动倡导和鼓励商人设立商会等新型民间社团,不仅允许这些社团享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自治权,而且给予某些商办民间社团以“法人”地位,从法律上加以保护。1909年初清政府颁行《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要求凡城镇各设议事会、董事会,乡设议事会,负责办理自治事宜。这表明清政府将原由国家严密控制的学务、卫生、道路工程、实业、市政、公共营业等许多方面的相当一部分管理权下移到民间,主动让出了一个非官方的独立社会活动空间,从而使这一时期的民间社团担负了一些地方自治的功能,这也间接促进了现代化过程中民主意识的发展。
工商社团这方面的作用比较突出。晚清民初,在上海社会中的工商社团组织大致形成两个层次,总商会为第一层次,其会员为全市的大中企业业主和公馆公所等行业同乡组织会董为各业的领班人物;此外沪南商会、闸北商会为略次于总商会的市级大型商会组织,有上海南北商会之称。第二层次为区域性的马路商会,由一条马路的店家和小商贩组成,成员为一些小行业、手工业的业主。第一层次以总商会为代表,既承担政治化功能,组织社会集中民意,为民请命。也承担社会经济功能,维护市场秩序。总商会与公馆公所及马路商会之间,并不存在形式上的隶属关系,主要是一种联络、指导关系,公馆公所及马路商会的一些头面人物往往是总商会的会董;总商会的意志、决议精神通过个人及媒体传达渗透及下层商会。由于总商会的代表性和社会地位,使其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会馆公所、下层商会大都能瞻其马首,应其号召。据文献记载,自1902—1929年间,上海总商会的社会功能体现在五个方面:(1)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反映上海工商界中上层意向;(2)抵制政府的不良经济举措、经济政策,维护商界利益;(3)发挥一定程度的上海全局性的经济协调作用;(4)助商护商的社会化服务功能;(5)组织沪上工商界的社会性活动。
上海总商会的自治职能体现在下面的一些具体事例。
设立华商道契处。1845年,《上海土地章程》公布,允许外国人在上海租赁土地,租地手续是由外人先与业主订立租借契据,而后呈报该国领事馆,托领事馆转送上海道台查核盖印,再交还各方收执。此租地契据称作道契,道契租期明确、编号有序、四至清楚,可以向银行和钱庄抵押贷款,也可作为就业保证金,需要时也可转让,而中国人的田单却无此功能,于是出现道契掮客,许多外国洋行和外国律师以经办道契而谋利,导致中国人所置的地产,归属上都为外国人所有。为了抵制洋道契,光绪三十三年,上海商务总会呈请江苏督抚办理华商道契,并且获准。按照洋商租地办法,凡华商置地产将执业田单原契送上海商务总会编号注册,再呈会丈局及上海道台核准盖印,置换成华商道契。1917年2月,上海总商会设立了华商道契处,办事会董由会长遇有办理事项时临时委派。自此以后,任何公共机关和商人等在上海、宝山境内购置地产,均可持田单到总商会换领华商道契。
创立公立医院。1910年10月,公共租界工部局发布了“检疫章程”,历行查验鼠疫。公告一发布,租界居民恐慌,商店闭市,酿成“检疫大风潮”。此时,租界各华人团体的领袖集会商议,联名致函工部局,提出“自设医院帮同(胞)检查”的办法,工部局接纳此意见,请商务总会出面邀集各业董事与工部局洋董代表会商,议定由华人自设医院,派精通中西医学的华人医士在华人中自行查疫,并为消除被查地段妇女的疑虑,派出一名女医生随行;确定查疫范围南至苏州河,北至海宁路,东至铁马路(今河南北路),西至北西藏路(今西藏北路),其余均不在查疫的范围,查疫期限为一个月。周金箴要求工部局出具安民告示,将查疫详情公布于众。会商还决定由商务总会议董沈仲礼、苏葆笙、邵琴涛分别为设立华人医院而加紧办理筹款、订章程、聘请医生之事项。商定后,商务总会向江苏巡抚发出筹款函电,立即得到答复,准拨江海关税银1万两,作为开办基金,并致电要求迅速开办,请商务总会邀集各业领袖劝捐,请沈仲礼总理一切,定名为上海公立医院。商务总会议董沈仲礼、周金箴、邵琴涛、苏葆笙、陈炳谦、劳敬修、虞洽卿、贝润生、丁价侯、杨信之担任公立医院办事董事。5月20日,由官拨“上海防疫费”作基金,商务总会又在法租界开办中国防疫医院,仍请沈仲礼总理一切,择址在徐家汇福开森路(今武康路)202号余村园。1912年,商务总会改组为总商会后,公立医院独立。
设立商事公断处。1913年1月30日,司法部会同工商部协同订定《商事公断处章程》,责成各地商会附设商事公断处。1914年1月1日,总商会成立商事公断处。在商人或法院的委托下,依据相关法令和商事习惯,处理商人间的商事争议及清算事宜,本着公平正确的原则,坚持息讼和解的宗旨。随后,总商会议董常会通过了《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7章37条。根据规定,公断争议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得由争议双方的当事人向公断处索取并填具特制格式的申请书,标明姓名、年龄、籍贯、住址、职业、商号、营业地点以及申请事实及理由、公断要旨,同时预缴争议标的1%—2%的公断费;公断处收到申请和相关费用后的5日内,由处长指请数位了解这场纠纷、但又不是关系人的评议员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对不甚清楚的事实,处长再指定1名调查员核实查清,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受理的评议员;评议员持报告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及与纠纷有关第三者,进行核实事由,调解纠纷;最后提出书面处理办法,请当事人签字认同,7日之内形成公断书,附上公断处判决票,交付当事人执行,并存档一份。当事人在执行公断中,如有一方不执行的,公断处可继续履行督促、调解、公断之责。公断费用由理屈者缴付。当事人也可以共同申请撤销公断。公断书也是公廨、法院判案的依据。华洋义赈会。1910年夏秋之际,江苏、安徽的长江、淮河沿岸发生特大水灾,商务总会议董沈仲礼、朱葆三、祝兰舫、丁维蕃会同在沪英人福开森等发起,专事赈灾劝募,以借助国际的力量救助灾民。12月12日,在张园成立华洋义赈会,推举华洋董事各8人,沈仲礼为华方议长,朱葆三、丁维蕃等为华方董事。事务所设在三马路(今汉口路)新闻报馆楼上。宣统三年八月(9月22日—10月21日),华洋义赈会选举董事,华洋双方各有10人担任,商务总会的总理陈润夫、协理贝润生均当任,前任商务总会议董虞洽卿、邵琴涛、苏葆笙、袁有道被举为新董事。事务所也移至二马路(今九江路)礼和洋行楼上。华洋义赈会成立后,致电或致函政府、地方、商家及英、美、法、德、日各国,言明灾情,筹借及劝募义款。拟就劝赈刍言,在报刊上广为刊发。在华洋义赈会的努力下,报刊、轮船、铁路都为宣传救灾,抢运物资作出贡献。从华洋义赈会成立到宣统三年七月(8月24日—9月21日)的10个月时间内,共收到中外捐款152.6万银元,支出为144.8万银元。总商会成立后,华洋义赈会成为独立的团体从事募捐赈灾事业。
融资救市。1908年,上海的一些大商人如棉花行业的吴祥麟、吴玉麟兄弟,纱商徐国祥、朱陈初,煤行商刘柏森等因经营不善并兼做股票投机,致使企业负债累累,或潜逃,或破产,更导致与他们有资金借贷关系的钱庄出现倒账局面,引起在沪外国银行为免受倒账拖累而纷纷撤回放款,紧收银根,一时收回达500万两,上海市面危机四伏。上海商务总会以财产相抵,与上海道联合担保,向汇丰银行借银230万两,向江苏藩库借银70万两,交北市钱业会馆和南市钱业公所统筹,用以接济市面。1909年底到1910年初,上海发生了橡皮股票投机事件,史称“橡皮风潮”,上海商务总会通过各种途径以稳定上海市面,虽然最后并未成功,但仍然施展了它的影响力。
除商会以外,晚清民初众多的同乡组织作为民间自发、自律、自治性的地缘和业缘组织,因其具有独特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故而在社会管理体系中有着地方政权难以企及的某些社会管理、教化、协调、整合的职能和作用。首先,对于社会救助职能的承担。同乡组织在建立过程中大多把举办慈善事业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并明确写入各自章程。1911年成立的绍兴七县旅沪同乡会章程内容,比较明确地罗列了一般同乡组织就办理的事务范围:
本会以联络,图谋本籍及旅沪乡人之公益为目的其办理事务之范围列左:(1)慈善事业;(2)教育事务;(3)和解旅沪乡人之争议;(4)救济旅沪乡人之损害(如冤抑受诬因而损害身体名誉财产者,得依法律以救济之);(5)维护旅沪乡人之职业;(6)改进旅沪乡人之风习。(21)
显然,其首项事务就是“慈善事业”。各同乡团体为了确保对慈善事业的贡献,除在章程中明文规定外还设立了专门机构对慈善事业进行管理。可见无论是经费来源还是其内部组织形式方面,同乡团体为慈善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弱势人群的救助方面都作出了巨大贡献。其次,对于外来人口管理职能的承担。人口膨胀和管理的无序状态给上海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而这一问题对于一个发育不全的城市来说,单靠官方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因此作为沪上民间力量重要组成部分的同乡组织,因其对本乡移民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便成为了这一职能的承担者。在外来人口进入上海之初,同乡组织往往通过开展各种职业介绍和民众教育,将外来人口在上海的活动纳入正常的渠道。在外来人口初步适应上海社会节奏并进入正当发展轨道后,同乡组织又通过自身所组织的慈善救济活动和在有关外来人口的利益冲突、纠纷调节中扮演中间人的角色,从而实现对外来人口的有效控制和协调。再次,对于调解民事纠纷职能的承担。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会馆、公所就一直参与同乡、同业之间的商业或民事纠纷和调解。进入民国以后,会馆、同乡会继续频频充当同乡间各种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人的角色。如1919年绍兴七县旅沪同乡会就专门制定了《和解旅沪乡人争议事件章程》,(22)规定同籍乡人发生争议,不关刑事者可委托同乡会调解。不是每个同乡团体都有如此的章程,但由于同乡团体和团体领袖的影响力,许多同乡间的或同乡与其他群体等发生民事纠纷,都愿意委托本籍的同乡组织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最后,对于打击城市犯罪职能的承担。清末民初,沪上社会犯罪严重,绑架勒索、花会赌博以及人口贩卖等现象十分普遍。而商人恐乱望治心理尤为强烈,对社会公共治安怀有一份特殊的期望,因此。同乡组织是对流动人员实行有效管理的理想社会组织,它可以有效实现社会整合。
除同乡团体外,上海民间消防组织的自治活动也相当典型。光绪年间,上海南市的各类消防组织有30余家。上海华界的消防,基本上是由民间的救火会负担。上海救火联合会成立后,其组织结构和体系十分完备,在改进华界的消防环境、增加措施、添置设备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华界消防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救火会的活动地方居民也自发地参与、并在财政上给予支持。1908年,联合会决定模仿租界建立警钟楼,工程历时2年,建设费用基本上由民间筹措,南市各界居民都捐了款。由于救火会是以居住地区或从事行业为基础结成的社团,因而它所从事的活动不限于消防。居民在与官方交涉一些与自己日常生活相关的市政建设事宜时,也往往以救火会为依托,或由其出面代为言之,充分体现了民间的自治。1922年,旧金山召开国际消防大会时,作为中国消防界的代表,上海救火联合会派出了2名代表参加,这也是对上海救火联合会工作成绩的一种认可。
上海慈善团体也是社团组织中自治职能体现得较为显著的。首先是慈善团体的经费来源,除少部分团体能得到官府部分拨款外,大部分靠商家、字号以及一些慈善家个人的捐款和房地产租金等。外国人和教会办的慈善机构,靠外国教会和其他组织的津贴和补助。上海慈善团体基本依靠民间资金运营,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捐款收入。1909年,清政府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将善举也列入地方自治的范围。辛亥革命后,上海主要善堂中的普育堂和清节堂,因过去依赖政府官费的程度太高,在清政府倒台后无法再维持下去。为了联合上海主要的善堂统一施行慈善事业,1912年3月1日,上海慈善团成立,它下属的善堂中包括同仁辅元堂、育婴堂、清节堂和普育堂。慈善团由各善堂的负责人领导,遇事共同协商解决。《上海市政厅慈善团办法大纲》规定,由慈善团统合市内各善堂,统一经营慈善事业,慈善团隶属于市政厅。与以往的善堂相比,上海慈善团的理念和活动内容都开始发生很大的变化。它以济贫和职业教育为中心,试图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至于原有的一些其他业务,则分别移交给医疗、教育、警察、消防等职能部门,或者被废止了。这是善举成为市政的起点,并开始被纳入到社会事业中。持续了约十年的地方自治,于1914年被袁世凯政府停止了。上海市政厅、闸北市政厅分别被官办的上海工巡捐局、闸北工巡捐局取代。此后,上海慈善团摆脱了与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成为民间组织。民国时期,战乱频仍,天灾不断,民间自发组织了社会救灾慈善机构,一些机构参加了国际红十字会等组织,使上海的慈善活动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性。
上海社团组织在弥补政府职能、制衡政府的某些作为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晚清民初的民间社团与政府的关系,基本以相互协作式的互动为主,尤其是经济社团,实际上担当着某种特殊的中介角色,在许多方面弥补了政府功能的缺失。如商会,就承担着贯通官商的重要职责,使官与商之间的矛盾紧张关系有所改善。商会曾积极组织商人参与政府举办的各种劝工会、物产会,在税收问题上商会也曾经常发挥居间调停作用。自商会成立之后,政府制定的有关实业方面的举措,大都是通过商会作为中介向工商业者贯彻实施;在制定实业政策时,也邀请商会和其他工商团体参与协商,1907年,上海商务总会出面,向海内外各埠商会发出了邀请书,召开商法起草特别大会,获得了广泛的响应。11月19日、20日,商务总会和商学公会在上海愚园共同举行商法特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商务总会、分会,新加坡、大霹雳埠、长崎的中华商会74名代表出席大会,此外,还有30多个商会以书面形式加入大会的讨论。大会经过代表的提议、讨论、甚至辩论,就商法起草问题作出了3项决议:1.提出制订商法的3点理由是:华洋贸易中,洋商有法律保护,而华商没有;商人的商业行为无法规可依,便无公平可论;政府颁行的法令中,往往无视商民,故商民不应放弃参与制订商法的权利。2.确定商法的内容为:公司法、契约法、破产法、商行法、票券法、海商法及总则。3.聘请专门编辑人员成立编辑所,广征意见,具体进行编纂事宜,请预备立宪公会承担主持的责任,各商会负担编辑经费,并推举评议员,行使评议商法草案之权。11月21日中午,商务总会在张园盛宴招待各埠商会的代表,各界来宾300多人出席。上海代表沈仲礼、新加坡代表林文庆、预备立宪公会代表马相伯在宴会上发表了振兴商务的演说。1912年底北京政府“为谋工商矿业改良发达”、“藉定工商大政之方针”而召开全国临时工商会议,就曾邀请各地商会和工商团体的代表出席。
上海商会在推进颁布商律方面也扮演了重要角色。1912年3月,刚宣告成立的总商会就向南京临时政府即将上任的实业部总长张謇呈文,表明关于振兴商务的意见,文中称要改变前清的积弱积贫,得从根本问题上着手,而根本问题就是振兴工商。并提出从三方面着手,第一是订定工商法规(商律),继续完成商务总会的未竟使命,呈文认为,工商法规对于工商业发展之重要,“犹如衣之领袖,车之"#,衣无领袖,何以彰身,车无"#,何以载行,此商律所以极宜规定”;第二是标明货物商标,“商标为货物之邮票,亦比较工业之标准”,长期以来,货物没有商标,假冒伪劣之货严重损害了我国工商业的信誉,成为发展的重大障碍,商标之要可见;第三是普遍执行工商企业的注册,商会可以担负起这一职能,以使工商企业“得享实行保护之利益”,呈文明确表示:“商律为整顿工商之纲领,扩充实业所因依;商标为提倡工商之要旨;注册为保护工商之根据,使国家有所藉手。”在上海总商会的推动下,农商部于1914年初相继公布了《公司条例》251条、《商人通例》73条、《国币条例》等。3月,总商会在上海召集全国商会第一次联合大会,对商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大讨论,相关的议案有商会法案8件(上海1件)、银行案6件、公司案4件、税则案29件(上海2件)、商律案8件(上海3件)、币制案5件(上海1件)、商权案4件、保商案9件(上海3件)、商标案2件(上海1件)、贸易表册案2件(上海1件)、商事化断处案5件,对商法的完善提出诸多修正意见,同时也宣传了商人必须依法进行商务活动的意识。
当然,在政府对内或对外的政策违反民意时,包括商会在内的一些民间社团也会提出反对意见,并一定程度地发挥某种制衡功能。1915年商会抵制政府的停兑令便是一例。1915年下半年,袁世凯复辟帝制,引起各地的强烈反抗,云南掀起了讨袁护国运动,各省相继响应,袁世凯为镇压运动大肆调兵遣将,并加紧筹措军饷,致使政府财政竭蹶,于是下令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大量发行纸币来维持垫款,保存银两,并要求将各地分行的库存现银集中到北京。1916年四、五月间,各大商业城市风闻消息,纷纷向两大银行兑现银两,发生了大规模的挤兑风潮。袁世凯发行纸币举棋未定,又转而下了“停兑令”,上海市面陷入一片混乱。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正、副经理宋汉章、张公权反复权衡,毅然决定对抗政府的“停兑令”,他们联络浙江兴业银行、实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等各方巨头组成“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在上海各大报纸连续发布通告,表明上海分行照常兑付存户的现款,而停付政府支取的各种款项,并致函总商会转告各业,各业企业如有损失,将由沪行股东联合会负责向政府交涉。总商会对此表示了积极的支持,并向各业发出通告,说明“中国银行准备现银甚为充足,不特发行之钞票照常兑现,即将来存款到期亦一律照付,该沪行内容之可靠,诚信而有征,惟钞票为辅助现金,全赖市面流通,斯金融不致窒塞。该沪行既备足现金,兑付以保信用,而各业商号自应一律照收,俾维大局”,同时,总商会还函告各业领袖董事及召集各董事特别会议,进一步强调中国银行沪行营业殷实,信用昭然,不仅日常照兑,连星期日也有兑现营业,希望各行各业毋庸疑虑,平息停兑风波,维持市面的良好进行。中国银行沪行经过“停兑令”以后十几天的维持兑现,终于渡过了挤兑风潮的危机。交通银行(简称“交行”)为袁世凯政府垫款达3800万元以上,而发行的钞票,于同一时期只有3620万元,库存现银空虚,如果照常兑现、付现,就有倒闭的危险。“停兑令”可使其暂时保住,交行上海分行也就适时遵行了“停兑令”。总商会组织专人前往交行沪行清查账目,在清查过程中发现该行欠款户以交通部最巨,数额有180余万银两,这笔巨额欠款如能追回或减半追回,交行沪行的照常兑付便不成问题,为此,总商会通电政府各部及中、交两行的总管理处,敦促交通部归还欠款,又一再地函电交通部,指责他们不讲信用、不顾大局的行为,交通部态度强硬,拒不清偿欠款。交行沪行因现银枯竭而始终未能开兑,信用日落。1917年初,交行与日本银行团签订了500万日元的借款合同,即所谓的“西原借款”,交行沪行获得60%的借款,作为开兑的准备金,便于4月30日宣布开兑。
抵制续签“华工禁约”是商会又一对政府制衡行为。1905年,美国派新任驻华公使威廉姆打算继续与清政府续签“华工禁约”,华侨报纸和国内舆论一致要求美国政府废除此约,但美国政府不予理睬。5月5日,《申报》、《时报》等报道了美国政府强迫中国政府代表签字画押的新闻。上海商务总会率先召开各业商董特别大会,商讨抵制签约的办法。议董曾铸登台演说,提出以两个月为期限,若到期“美国不允将苛例删改而强我续约,则我华人当合全国誓不运销美货以为抵制”,到会的商董与商部官员合议致电外务部、商部坚拒签约,并电请南北洋大臣合力抗阻,再通电全国21个重要商埠(注:即汉口、宜昌、镇江、天津、重庆、烟台、南京、九江、芜湖、安庆、泗州、广州、福州、厦门、汕头、梧州、长沙、沙市、香港、杭州、苏州)的商会,要求齐心合作。商务总会总理严信厚、协理徐润等对抗议如此强硬面露难色,曾铸见状再一次表示“此公益事,并无风险,即有风险,亦不过得罪美人,为美枪毙耳。为天下公益死,死得其所,由我领衔可也”。因此,3个通电均署“沪商曾铸等公禀”,严辞声明要“伸国权而保商利”。会后,各会馆公所等工商业团体及各界团体纷纷响应商务总会的通电,相继组织千人、百人之集会,让赴美人士将在美亲眼见到的虐待华人事例告之众人,施以舆论控诉,并提出抵制美货的办法。4月13日,美国驻上海总领事罗杰斯照会上海道袁树勋,要求安排与商务总会头面人物会面。4月18日,商务总会总理严信厚、协理徐润、坐办周金箴、议董曾铸、谢纶辉、苏葆笙、李云书、邵琴涛一行8人同赴美驻沪总领事馆会见美公使柔克义和驻沪总领事罗杰斯、副领事杰弗逊。美方在会见时声称,认为美国政府排华实为误会,而且续约签署要待下议院批准,为时尚在6个月之后,商务总会议决抵制事宜,实有碍于两国的良好关系。曾铸当即代表同行者表示了两个月的期限坚决不变动的强硬态度,双方会面不欢而散。为打开僵局,4月22日,协理徐润,坐办周金箴,议董沈仲礼、施子英、曾铸、朱葆三、谢纶辉、苏葆笙、李云书9人出面,宴请美国在沪官员及商人,双方都表示友好,又坚持己见,在两个月约期的问题上仍然没有达成妥协。曾铸在多方努力未果的情况下召集各业商董大会,一致通过决议,由上海商务总会通电全国35个商埠,宣布抵制美货行动正式开始,与会当日,上海的钟表、航运等70多个行业相继宣布不购、不售、不代办美货,刻字业、邮政业制造和传递了大量抵制美货的传单,各团体、各地区纷纷举行集会。抵制美货运动在商务总会的倡导下,以上海为中心,迅速在全国形成了浩大的声势。各地商人捐款及组织力量,汇编了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美货品种、牌号、商标,同时汇编入册的还有美国洋行的行名录,借此让商民认清而不买不用,达到有效抵制美货的目的。此时,美国方面多次向清政府发出威胁性照会,清政府便电令两江总督处置曾铸,并向全国发布禁止抵制美货的上谕;同时,商务总会既发起领导了抵货运动,但在落实具体抵货措施上又缺乏可操作性,致使运动成了仅以精神感染的“文明抵制”,而经营美货的得益者却与运动暗中抵触,迫使商务总会在8月6日的集会上,作出了“不订美货与不用美货须分辨明白,未可同日而语”的决议,并以总理严信厚、协理徐润、坐办周金箴的名义在报纸上发表公告,要求各业董事调查已订已买的美货,列出清单到商务总会注册,贴上印花贴,继续允许销售运行。虽然抵制美货运动的高潮持续了十几天,便出现了逆转,但舆论压力迫使清政府未与美国政府续签“华工条约”。
商会在争取租界华人参政方面作出很大努力,1905年12月5日发生“大闹会审公廨”事件。当日,商务总会便召集会董商议,提出在工部局设一华人董事的建议给英租界当局,并派代表多次与英租界当局接触。12月20日上午,双方会面时,达成了组织华人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当日,工部局董事会常会同意该华人委员会仅属绅商,不允许官员参加。商务总会闻讯,立即推派议董虞洽卿等7人组成咨询小组,筹建租界“华商公议会”。1906年2月8日,选举产生“华商公议会”的办事董事7名,分别是商务总会议董虞洽卿、朱葆三、周金箴、谢纶辉以及会员吴少卿、郁屏翰、陈辉庭。同时还在华人团体中选出41人为董事,其中16人系商务总会议董。租南京路39号、40号洋房为公议会会所。虽然华商公议会因租界纳税人会年会否决,仅存在了1个月,但1915年的设立华人顾问委员会,经努力获得英总领事答应,设立华人顾问2人,华人顾问可以提出并讨论关于财政事宜,作为华人直接参与市政的过渡。
地域社团与多元文化传播
上海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曾经是客帮商人驰骋的疆场。据1920年的数据,非上海籍人口比例为83%。(23)直接体现移民城市特征的是曾经存在过的众多的会馆公所,会馆公所不仅是一种组织,而且还有风格各异的建筑群落,在今南市老城厢和十六铺一带,靠近黄浦江,分布着繁简各异的会馆建筑。在今董家渡天主堂南面有会馆街,会馆街西面有会馆后弄,由此向北小东门外又有会馆弄和会馆横弄,这些区域就是当年会馆、公所聚集之地。在南市老城厢还有许多街坊以行业命名,如糖坊弄、硝皮弄、面筋弄、篾竹街、豆市街、草鞋湾等等。其实这些地方都曾是行业组织所在,而这些行业组织都有乡帮的聚集。当时的会馆、公所已深入到了上海社会最基本的层面,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众多的会馆公所实际上是一个个异质文化的据点,将中国各地不同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呈现在上海城市各个层面,使上海表现为语言的多元化、饮食的多元化、服饰的多元化、建筑样式的多元化、娱乐方式的多元化和宗教信仰的多元化。同乡社团至少是语言的多元化、饮食的多元化、娱乐的多元化、建筑的多元化和宗教多元化的直接推动者。
近代以来,上海的戏曲文化比较繁荣,不少剧种在上海都有呈现。会馆公所是推动戏曲发展的重要群体。晚清民初,上海没有专门的剧院,戏曲演出一般在茶园、官绅人家的堂会和寺庙,除此之外的一个重要场所即是会馆。清末寄寓上海的著名文人王韬,在《蘅华馆日记》中曾有这样的记载:“(咸丰九年岁次己未正月)十有八日庚寅[己丑]清晨,同阆斋至福泉楼啜茗。午后,往浙绍公所观剧,态致淋漓,描画入神,殊可赏心悦目也。薄暮,同张桂山、李壬叔至乐茗轩小啜,剧谈竟晷。”(24)
一般规模较大的会馆、公所,均设有戏台,如四明公所、潮州会馆、广肇公所、泉漳会馆和三山会馆、商船会馆等。每逢神灵诞辰或年令节庆,会馆都要延请戏班举行酬神演出。近代上海还有一种行业戏的演出,这种行业戏包括多种行业集中延班演剧和会馆、公所内部独立演剧这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多行业集中一处,轮流主办演剧活动。乾(隆)嘉(庆)以降,上海商界有一不成文的规定,即每年新春伊始,各商帮同业公所轮流出资延请戏班在南市邑庙戏台(即豫园西园戏台)演剧。市人称此相沿成习的演剧活动为“唱年规戏”。道光年间上海人张春华有感于此作诗曰:“豫园晴午景轩眉,同上春台次第窥,相约破工夫早到,庙台日日有年规”。(25)第二种形式为各会馆、公所内部独立的演剧活动。上海的会馆公所建筑中多设有神殿,以供奉乡宗业祖。殿宇前多建有结构精致华丽的戏楼或打唱台,如钱业公所有财神殿打唱台、梨园公所有老郎庙戏台、商船会馆有天后圣母殿大戏楼、三山会馆也建有形制精美的戏台等等,每逢行业性庆典、祖师爷神诞或乡土节日,必有为同行或同乡聚会助兴的演剧活动。逢新春、端阳、中秋佳节,必大张戏乐,藉此欢乐气氛,同业间互道发达,同籍者联络乡谊。倘逢三月初三清明节、七月十五中元节、天后诞日等,各会馆、公所亦必延班唱戏,一为公祭乡宗、业祖,二为客死沪地之同行、同乡超度亡灵。如以慈善事业著称的四明公所内常有此类演剧活动。
行业戏大致有以下几种演剧形式:一是包戏园聚会联谊,签宴观剧。如同治十一年(1872年)新春,“关中同人毕集”,假咏霓茶园举行春节团拜活动,并于宴会时观赏山、陕地方戏曲秦腔梆子戏(参见《绎云馆日记》)。二是延请市间职业戏班进会馆、公所演唱。据《申报》记载,清光绪二年(1876年)正月,北市钱业公所延三雅园老全福班于财神殿打唱台演昆腔戏《交印》、《刺字》、《折柳》、《阳关》、《琴挑》等剧。光绪九年三月十四日,钱业公所特邀天仙茶园全班伶人在财神殿演出。光绪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商船会馆延天仙茶园全班于天后宫大戏楼演剧。主演者为王鸿寿、蔡桂喜、大和尚、汪亭桂、景元福、俞三久、周小七、王海泉、刘久奎、李铭顺等,演出徽班剧目和京剧传统戏《大赐福》、《白虎堂》、《百忍图》、《朱雀关》、《荷珠配》、《海潮官》、《送亲上门》、《界牌关》等数十出剧目。三是一些远离乡井、流动演剧来沪而寄居于会馆、公所的戏班艺人,于商家们论市交易间歇时,为之座唱或彩唱一二出原籍之乡土戏。(26)
上述演剧活动主观上是为本乡人士提供了聚会和娱乐的空间,客观上推动了各地戏曲在上海的传播。一向致力于社会慈善事业的会馆、公所,也把义演作为募集善款的一种手段,从而进一步影响了上海的娱乐风俗。发展到后期,由会馆、公所演变而来的各旅沪同乡会多热衷于家乡戏的公演,对于粤剧、越剧、淮剧、扬剧、甬剧等小剧种在上海地区的兴盛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以广东粤剧为例,上海开埠后,广东商人在上海发展虽有起伏,但却是随着上海的近代化而发展的几支商帮之一,苏州河北虹口地区的北四川路一带,已成为旅沪广东人的聚居区。广东商人在日常生意之余,也需要能缓解乡愁的娱乐活动。每年的“神诞庙会”和“盂兰斋醮”,广肇公所都要邀请广东“八音班”和“歌伶演唱会”前来演出,尽管这两个戏班人员稀少,演技平常,却大受广东人士欢迎。(27)此种情况引起了部分人士的关注。1895年,设在宝善街(今广东路)满庭芳内的同庆茶园开张,这是首座专演广东戏的茶园,从此粤剧在上海有了自己的根据地。然而,满庭芳毕竟是京昆戏馆,无论是同庆茶园还是广东粤剧,依然未能在上海取得独立的艺术地位。1909年,部分粤籍人士集资组建同庆有限公司,并在狄思威路东鸭绿路司考脱桥(今溧阳路鸭绿江路口海宁路桥)下堍开设同庆戏园。从喝茶看戏的茶园,到买票看戏的戏园,又有了组织演出的专业机构,粤剧终于形成了独立的艺术主体。1920年前后,位于虬江路新广东街(今新广路)的广舞台正式投入使用。(28)此后十余年,广舞台一直上演粤剧,成为沪上粤剧演出的大本营,上海也由此成为非粤方言区最大的一个粤剧演出中心。考察越剧、淮剧、扬剧、甬剧等诸多小戏种在上海的发展,都经历过由草台班子到会馆、公所的戏台,再到茶楼戏院的舞台。从而进入高雅的艺术殿堂。
近代上海宗教信仰也是多元化的,会馆公所是众多神偶崇拜的示范者和推动者。几乎所有的会馆公所均有不同的神偶祀奉和乡宗业祖崇拜,既有供奉黄帝、炎帝等中华民族人文初祖,也有祭祀观音、地藏、城隍等佛道诸神,甚至还有天主教的圣母玛利亚。(29)神偶崇拜是同乡同业商帮的精神依托,也是团体凝聚力之源泉。这是促进近代上海民间崇拜多元化的重要因素。
一般而言,沿海旅沪商帮为祈求航海平安普遍奉祀海神“天后”,据碑刻资料记载的35所会馆公所中,祀奉天后者达12所,在105所同业性及同业兼同乡性会馆公所中,天后也是普遍的神祇。除此之外祀奉较多的神偶是关羽、观音等。几乎所有的会馆公所都供奉各自的乡土神,如山东会馆祀奉孔子,江西会馆奉祀许真君,徽宁会馆奉祀朱子(朱熹),湖南会馆是瞿真人,浙江会馆奉祀伍员、钱镠等,潮州会馆是韩愈,木商会馆供奉鲁班,纸业公所供奉蔡伦,梨园公所供奉唐明皇。这些各地乡神或行业神,不少一度纳入上海民间信仰的神灵谱系。
例如,湖南会馆的瞿真人崇拜。1893年,湖南会馆在馆舍南面购地建造瞿真人庙,并在庙门口修筑了一条小路。瞿真人,俗名瞿飧苓,隐在长沙集云山修炼成仙。为湖南由人而神的民间神偶,据说能替人点拨迷津,保佑平安,旧日湖南家家户户都供奉瞿真人神像。20世纪30年代,湖南会馆解体,瞿真人庙改由道士掌管,附近的居民并不在乎瞿真人是湖南的神道,瞿真人庙一度成为沪南地区香火最旺盛的庙宇。直到1956年,这座庙宇才改为他用,神像也被付之一炬。(30)
上海的天后崇拜,晚清一度极为兴盛,是一种官方倡导,民众广为参与的祭祀活动。而闽粤会馆在其中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天后首先是福建莆田的乡土神和保驾护航的海神。从上海小东门黄浦江边这座天后宫的建筑缘起和建筑位置亦可推知闽商对上海天后崇拜的示范作用。小东门外既是船码头,又是当时上海商贸中心,也是闽粤商人聚集地。王韬《瀛壖杂志》卷二记载:“闽人乃于东关外建立天妃宫,古称顺济庙,颇巍焕。创自宋末,成于元初。海舶抵沪,例必斩牲演剧。香火之盛,甲于一方。”(31)“三月二十三日为天妃诞辰,灯彩辉煌,笙歌喧咈,大小东门一带为尤盛。闽粤富商无不殚其财力以奉神。金炉篆绕,所焚沉檀伽楠,氤氲馥郁,香彻数里。”(32)其热烈膜拜情景可想而知。邹弢《游沪笔记》也记载:“天后诞,粤闽各商及海舶皆演剧伸敬。”(33)
据史料记载,晚清上海天后崇拜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官方有告示民众在天后宫举行祭祀的习俗,二是闽粤会馆中的祭祀活动。开埠之前,上海官方每年天后诞日的庆典活动非常热烈,其规模仅次于城隍出游的“三巡会”。清代上海人毛祥麟在《墨余录》中对此有颇为生动的描述:“我邑岁于三月二十三日为天后诞辰,先期县官出示,沿街鸣锣,令居民悬灯结彩以祝。前后数日,城外街市,盛设灯彩。”(34)王韬在《瀛壖杂志》中也有记载:“三月二十三日,为天妃诞,市人敬礼倍至,灯彩辉煌,笙歌喤聒,虽远乡僻处,咸结队往观。谓其地为宫前,崇美饰华,极称宏敞。”(35)张春华的《沪城岁事衢歌》也说:“天后宫,明顺济庙也,由万军台移建于东郭外。浦滨重洋数千里,于海舶多著灵迹。三月二十三日为天后诞,市人敬礼,灯彩特盛,虽乡村妇女,必往观焉,谓其地为‘宫前’。”(36)显然,开埠以前祭祀天后是官方主持的一个活动,而且采取事先大张旗鼓地告示,民众则张灯结彩、赛会演剧以呼应,成为一个民众广泛参与的节庆日。1853年小刀会起义,天后宫被毁。1860年后,官商每年的祭祀,多在商船会馆内举行。随着出使海外的官员越来越多,祈求在海上旅行中得到天后保佑的人也增多。总将祭祀活动放在一个行业会馆中进行会有诸多不便。光绪五年(1879年),出使俄国大使崇厚,奏请在上海重建天后宫,并建出使大臣公所,经总理衙门批准,在淞沪铁路车站拆毁后的近十二亩官地上,分别建了天后宫和出使行辕,于1884年正式建成,这时天后宫成了外派官员祭祀天后的场所。其址在今河南路桥北堍,河南路桥以前也称“天后宫桥”或“天妃宫桥”。这里既为官方举行祭祀仪式的场所,平时每逢农历初一、十五及圣母诞日(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善男信女亦可前往祭拜,香火旺盛。
还有一类天后祭祀场所是会馆、公所。上海祭祀天后的会馆、公所不在少数,大多集中在一些沿海省籍的会馆,不同省籍移民对于天后祀奉的排序及方式各不相同。闽粤会馆奉祀天后与其他会馆不同,他们一般将天后供奉在主殿,并按时节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尤其是闽商会馆,设馆初衷大都为了远航登岸后祭祀天后。“吾邑人旅寄异地,而居市贸易,帆海生涯,皆仰赖天后尊神显庇,俾使时时往来利益,舟顺而人安也。……此所为前宫后殿与会馆二而一也。”(37)粤商的潮州会馆、潮惠会馆和揭普丰会馆也一律以天后为主要崇祀的神座。(38)闽粤会馆一般每逢九月初九天后升天日、三月二十三日天后诞日,会举行隆重祭祀仪式,且演剧酒宴持续数天。民国建立后,官方天后祭祀仪式停止,闽粤商人会馆的祭祀活动就更显突出。其他绝大多数会馆是将天后放在后殿或偏殿。如山东会馆将之供设在后殿。(39)并且一般不见有规律地举行祭祀仪式的记载。民国以后,官方所构天后宫建筑仍在,官方的祭祀仪式已不再举行,而民间自发的祭祀活动仍得持续,尤其在闽粤等沿海省籍移民中,天后仍是重要的祀拜神偶,尤其对上海闽商而言,天后的职能已超出了保驾护航的功能,乡土认同成为更为重要的职能。闽粤会馆的奉拜活动仍然颇具规模。泉漳会馆在1931年前,最盛大的集会便是天后诞日,每逢此时,馆内必定请了戏班子,一边喝酒、一边看戏,狂欢场面延续三天。后由于斗殴事件发生才停止演戏。(40)故民国以后闽粤商民是上海民间天后信仰活动的主要群体。
另外,会馆、公所所代表的一些民间祭祀风俗在上海这块土地上被改造后成为海派风俗的一部分。社会旧俗,无论大小各业,每年必于七月间举行盂兰盆会,俗称“打醮”。或延僧人,或雇道流,少则一日,多则三日,诵经礼忏,并作种种法事,有公所或会馆者即在公所会馆中举行。寓沪之广帮客商,每年七月十四、十五、十六三日必在新闸广肇山庄内大建此会,遍处悬灯结彩,而陈设之古玩珍品、名人书画,尤极繁富,并有粤中名手巧制之活动灯踩,栩栩如生,以资缀点。他若应有之事,亦必务极奢华,一会之费,动辄万金,届时不特百粤衣冠,座中毕集,而吴娃楚艳,亦莫不宝马香车,络绎而至,流连至东方既白,始行返旆言旋,如是者三日夜,颇极一时之盛……。
同样,药业公所的醮事也十分热闹,充分显示了上海骄侈奢靡之风:“当时药业中人借醮事以举赛灯会,游行于南市一带,其盛况亦有可得言者。盖醮事临了之夕,各业中人例必提灯游行,随以锣鼓,后复舁以无数纸锭,沿途焚化,云以赈济乏祀孤魂,而药业则于此夕更兴高采烈,踵事增华。沪上药行共有数十家,每家必有一起,每一起中间必有龙舟台阁、奇灯异彩,靡不夸富斗丽,各逞奇巧,如是者长及数里,所经之处观者塞途,亦一时之盛会也……。”(41)
近代上海还有多元的教育机构和社会教育事业,而同乡团体所设立的教育机构和社会教育事业从晚清民初起步,逐渐形成一道独特风景线。1905年,科举制废除,兴办新式学堂渐成风气,上海的书院、私塾都改为学堂,地方人士也热衷于办学,一些具有经济实力的会馆公所、行业组织和同乡会也纷纷设立学校和举办一些社会教育事业,主要是为了帮助同籍移民尽快适应日益城市化、现代化的上海生活,解决同籍子弟的教育,弥补上海城市教育的不足。从现有可查阅到的资料,同乡团体最早开办大都为义学和小学。1898年,广肇公所为同乡开办了两所义学,此为同乡团体办学的最早记录。此后相继开办的还有不少同乡团体。
1900年至1919年同乡团体所设学校
资料来源:于珍:《近代上海同乡组织与移民教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8—49页;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164页。
尽管上表所列并非完整,实际数量要比所列更多,但上海同乡团体纷纷设立中小学仍然在1920年代以后。上表所列学校普遍得到当时上海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有些学校社会影响相当不错,如广肇公所开办的广肇义学就曾得到上海社会各界好评。1913年潮惠会馆开办的潮惠小学,1915年6月受到教育部总长的表彰,获得三等褒状。(42)这在当时众多的公立和私立小学中是相当出色的。
为了适应同籍移民城市化需要,帮助同籍介绍职业、提高文化素质等,同乡团体还开展一些社会教育事业。这方面的形式多种多样。洞庭东山旅沪同乡会从1913年开始出版刊物《莫厘沪报》,绍兴七县旅沪同乡会1911年设立商业补习学校,泉漳会馆编制《泉漳特刊》等。
尽管晚清民初同乡团体设立的学校和开办的社会教育事业还在起步阶段,惠及的人数并不多,各同乡团体由于经济实力的差别,开办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很大差异,但这已决定了近代上海教育多元化的趋势。
会馆建筑的多元文化呈现
一幢幢会馆建筑本身是各地文化景观的呈现。上海老城厢众多会馆公所建筑已无从寻觅真容,但以现存最完整的福建三山会馆来看,当年的会馆建筑应是形态各异,风格不同的建筑群。
三山会馆是一座极具福建特色的建筑群落。原建筑在半淞园路239弄31支弄15号(今由中山南路1551号出入),被包围在深巷民居之中。会馆主体建筑占地1000平方米,整幢建筑雕梁画栋、殿宇高大、别致秀丽,富有福州大院式建筑特色。会馆大殿中央原来供奉一尊湄州天后神像,所以在入门处“三山会馆”的门额上方刻有“天后宫”的字样和图案。进入大门,面对正殿,中间是一石板铺成的大天井,衔接门楼突出的一座建筑为戏台,两边为二层楼厢房,三面串联。大殿内原藻井呈圆锥形、顶上雕有莲花,有落英缤纷之感。四角刻有福寿图案,至今保存完好。殿堂正面沿墙,原塑有湄州天后及其父母等家人塑像。中间设祭台,供奉航海保护神天后娘娘。两边塑有历代名贤像。正对大殿的戏台,装饰也十分华丽。台顶部为喇叭形藻井。楹柱上也绘有彩图,金碧辉煌。四周刻有上海城墙一高大玲珑玉石,称异彩纷呈,是一幢工艺高超的古建筑。与大殿遥相对应的古戏台两边建有观楼。古时演戏是敬神的,看戏的人只能位于两边。古戏台建造得非常精致,戏台中央顶上有覆盂形的藻井,全木质结构,四周雕有上海老城墙城门的模型,设计科学,台上演戏时能起到扩大音响的效果。古戏台前的两根青石柱上刻有对联一副:“集古今大观,时事虽异;得管弦乐趣,情文相生。”字字铁划银钩,古戏台的藻井与四周的“鱼尾龙”均为初建时贴的金,至今仍保存完好。南面进门围墙为一青砖雕刻照壁,临一天井。坐北朝南巍然立起一座红砖建造的高大门楼宅第建筑。门框砌青石,上方嵌以横形巨石,上阴刻“三山会馆”,再上方嵌以雕花竖石,中间呈现“天后宫”三字。今雕花已遭损毁,看不出原花纹面貌。在门两边墙基上垒着大形方石,石上都有精美的浮雕,古朴清雅,极含装饰意味。楼门山墙原也嵌着青石周边栏杆,上雕刻有各种神话人物故事图及花卉图案,刻工极其精细,与墙基方石上的浮雕形成呼应,今山墙栏杆、石雕已不见,改为绿白相间的水泥装饰,呈现简朴风格。
除了三山会馆,根据一些文献记载,不少会馆建筑具有三山会馆相类似的风采。
1905年以后陆续建成的山东会馆,其全貌及结构则是典型的北方亭院式形制,坐北朝南,屋近百间,分三进,主建筑为奉祀孔子的中进大成阁。此阁完全模仿山东孔府之大成殿式样建构而成,由两层正殿和五间背厅组成,左右各有厢房九间,顺南间沿梯登阁。殿前有亭台一座、厅房五间,可举宴演剧。前进有厅五间,正檐三重,奉关羽,作司财之祀。东西各有厢房五间,前有照壁,题山东会馆四字。后进为奉祀天后圣母的香堂,以回廊接正殿,东为长生祠、地藏殿,西为寄柩所、社神祠及殡舍55间,再西为花园、荷塘、管事居室等。(43)显然,山东会馆也有相当规模和奢华,且带有山东地方特色,它的建筑格局也尽显会馆的主要功能:祀神、娱乐和义举。山东会馆是多元祭祀对象并存,三个主建筑分别祀奉孔子、关羽和天后,每年神偶诞辰日都要举行隆重的公祀活动,同时,还奉各路社神;它又有良好的娱乐场所:一座亭台和五间厅房,尽可作为宴请演剧之用。史载当年多邀请京剧名角演出或自己演出。(44)山东会馆设有寄柩所和殡舍55间,这在晚清会馆中规模算比较大的。
南市糖业公所的建筑为豫园点春堂,此最早也是闽商会馆,但在以后发展过程中,向同业公所的方向发展,并且最终突破了乡缘的界线。也许是这样的缘故,点春堂建筑群落,“园亭轩敞,花木阴翳,虚栏对引,泉水滢洄。精庐数楹,流连不尽”,(45)显然具有江南园林特色。
早在乾隆年间已经建立的潮州会馆,整个建筑为木结构,雕刻艺术相当精细,具有民族特色,但室内光线吸取了西洋建筑的优点。潮惠会馆的建筑在潮州商帮的会馆建筑中最具代表性。建筑宏伟壮丽。全部面积十亩,四周均围有一尺多厚的砖墙。馆内大殿阔五丈深六丈,前大殿左边有当时上海唯一的五层更楼。建筑木刻栩栩如生,均以金粉为漆。(46)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徽州商人所建的徽宁会馆,则反映了徽州建筑文化特色。《徽宁会馆图记》不无自豪地描述徽宁会馆建筑特点:“夫沪上为各省会馆荟萃之地,顾大都注重华美一途,若论材料之坚实,布置之周妥,实以本馆为第一”。(47)从中可知,徽宁会馆体现了徽派建筑的构思精巧、自然得体的特点。
综上所述,会馆公所,单以建筑罗列,已呈现了中国各地文化与风俗特点,它们成为海派文化开放多元的重要源泉。
【注释】
(1)本文为《中国地域文化通览》(上海卷)下册第七章,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2)朱英:《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2页。
(3)郭正昭:《王光祈与少年中国学会》,《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2编,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4)《北洋教育部公报》1933年第3期,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5)薛永年:《民国初期北京画坛传统派的再认识》,《美术观察》2002年第4期。
(6)朱寿桐:《中国现代社团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7)邱明正:《上海文学通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1页。
(8)徐鼎新等:《上海总商会史》,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58页。
(9)《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283页。
(10)统计资料来自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
(11)朱寿桐:《中国现代社团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12)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34页。
(13)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113页。
(14)上海通社编:《上海研究资料续集》,第300页。
(15)吴馨:《上海县续志》卷27,文庙南园志局1928年。
(16)《上海市海味杂货商业同业公会》,上海档案馆S349‐1‐1。
(17)苏升,福建永定人,道光咸丰年间,曾为上海众商领袖,建汀会馆创始人。
(18)《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19)亦称建花业,在沪闽间贩运棉花、食糖的福建商人。
(20)《上海市海味杂货商业同业公会》,上海档案馆S349‐1‐1。
(21)《申报》1911年8月18日。
(22)《绍兴旅沪同乡会通告(自甲寅冬季起至乙卯秋季止)》,上海图书馆馆藏。
(23)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2页。
(24)方行、汤志钧整理:《王韬日记》,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12页。
(25)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26)资料来源:《中国戏曲志》上海卷,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704—705页。
(27)张德亮、李叔良:《粤剧在沪演出概述》,中国戏曲志上海卷编辑部编:《上海戏曲史料荟萃》第1期,1986年3月30日。
(28)关于广舞台创建年代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创建于1924年,另一种认为兴建于1920年。而广舞台的前身,位于北四川路的广东中华共和戏园,在开张后不久的1917年9月就已出现广舞台义演广告。参见黄伟、沈有珠:《上海粤剧演出史稿》,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版,第95—97页。
(29)《创建沪城工艺公所碑》,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11页。
(30)《卢湾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976页。
(31)王韬《瀛壖杂志》卷2,第33页。
(32)王韬《瀛壖杂志》卷1,第13页。
(33)上海通社编:《上海研究资料》,上海书店1984年版,第521页。
(34)毛祥麟撰:《墨余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89页。
(35)王韬:《瀛壖杂志》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3页。
(36)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8页。
(37)《兴修泉漳会馆碑》,《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5—236页。
(38)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190页。
(39)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83页。
(40)蔡杰东:《泉漳沧桑话》,上海泉漳会馆编辑部编:《泉漳特刊》1948年4月,第11页。
(41)胡祥翰:《上海小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43页。
(42)于珍:《近代上海同乡组织与移民教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
(43)《卢湾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1067页。
(44)姜晓萍:《晚清商人会馆建筑的特色与文化底蕴》,《北方论丛》1998年第1期。
(45)王韬:《瀛壖杂志》卷二。
(46)上海市黄浦区档案局藏档,转引之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132页。
(47)《徽宁会馆图记》,《上海徽宁会馆特刊》,南洋印刷所1932年6月30日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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