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终末期心力衰竭伴或不伴有室性心律失常,经系统完善的内科治疗或常规外科手术均无法使其治愈,预测寿命<1年。
(一)适应证
1.终末期心力衰竭伴或不伴有室性心律失常,经系统完善的内科治疗或常规外科手术均无法使其治愈,预测寿命<1年。
2.其他脏器(肝、肾、肺等)无不可逆性损伤。
3.患者及其家属能理解与积极配合移植手术治疗。
4.适合心脏移植的常见病症为:①晚期原发性心肌病,包括扩张型、肥厚型与限制型心肌病以及慢性克山病等;②无法用旁路移植手术或激光心肌打孔治疗的严重冠心病;③无法用矫治手术根治的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如左心室发育不良等;④无法用换瓣手术治疗的终末期多瓣膜病者;⑤其他难以手术治疗的心脏外伤、心脏肿瘤等;⑥心脏移植后移植心脏广泛性冠状动脉硬化、心肌纤维化等。
(二)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1)全身有活动性感染病灶。
(2)近期患心脏外恶性肿瘤。
(3)肺、肝、肾有不可逆性功能衰竭。
(4)严重全身性疾患(如全身结缔组织病等),生存时间有限。
(5)供受者之间ABO血型不符合输血原则。
(6)经完善的内科治疗后,测肺血管阻力(PVR)>8WoodU/m2。
(7)血清HIV阳性者。
(8)不服从治疗或滥用毒品、乙醇中毒者。
(9)精神病及心理不健康者。
2.相对禁忌证
(1)年龄>65岁者。
(2)陈旧性肺梗死。
(3)合并糖尿病。
(4)脑血管及外周血管病变。
(5)慢性肝炎。
(6)消化性溃疡病、憩室炎。
(7)活动性心肌炎巨细胞性心肌炎。
(8)心脏恶液质(如体质差、贫血、低蛋白血病、消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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