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力检查
视力为中心视力的简称,指黄斑中心凹的视功能。包括远视力及近视力两项。
1.远视力检查
(1)视力表检查法:常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及对数视力表。检查时一般先右眼后左眼,按视力表从上至下,把能辨认的最小视标一行的字号记录下来。如当1.0这行能辨认时,则记录为1.0,如某一行视标不能全部看对,则可用加减的方法表示。如1.0这行只看对2个视标可记作0.9+2;假如1.0视标只有一个看错,则记作1.0-1,依此类推。正常远视力标准为1.0(对数视力表为5.0)。对第1行视标0.1不能辨认者,嘱被检查者逐渐缩短与视力表的距离,至能辨认第1行视标为止,记录距离,然后将距离×0.02即为患眼视力,如3m远能看清0.1则视力为3×0.02=0.06。
(2)数指检查法:当视力低于0.02,即距视力表1m不能辨认0.1者,则改用数指数。被检者背光而坐,检查者指间距离略同指粗,由1m远处移向被检眼,记录辨认手指的最远距离,如在20cm说出指数,则视力记录为指数/20cm,指数可简写为CF。
(3)手动检查法:眼前不能辨认指数时,则检查眼前手动。记录能辨认眼前手动的最远距离,如眼前10cm能辨别手动则记录为:手动/10cm,手动可简写为HM。
(4)光感与光定位检查法:视力为指数或手动者,或不能看到手动者,应在暗室内做光感和光定位检查。①光感检查:被检者手帕遮盖另眼,不得露光。检查者手持点燃蜡烛,在5m处测试患眼能否辨认灯光,如能辨认则记录为5m光感;不能辨认,则逐渐缩短距离至看到为止,如在2m处能辨认灯光,则记录为2m光感;如在眼前仍不能分辨灯光,记录为无光感。②光定位检查法:严格遮盖另眼,正视前方,烛光距患眼1m,分别置于上、下、左、右、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及中央9个方位,在变换方位时,应遮住烛光。判断正确者记为“+”,反之则为“-”,并标明鼻侧、颞侧。此项检查对决定白内障手术及估计预后极为重要。
2.近视力检查 在充分照明下,用近视力表检查近视力,常用近视力表为标准近视力表或耶格(Jaeger)近视力表。一般距离为30cm,但可适量改变距离,以看清为度并记录距离。记录时注明距离及所能看清的最小一行视标,如0.8/20cm。不能辨出最大一行视标者近视力为“0”。
(二)视野检查
视野是指眼向前方固视时所见的空间范围。距注视点30°以内的范围称为中心视野,30°以外的范围称为周边视野。目前较为精确的视野计为自动视野计或称静态视野计。常用的视野检查方法有:
1.对比法 被检者与检查者相对而坐,相距1m。被检者的右眼与检查者的左眼在同一水平线上相互注视,并各遮盖另眼。检查者用手指或视标在0.5m处自各方向由周边向中心逐渐移动,如被检者能与检查者同时看见手指则视野基本正常。以同法检查另眼。此法简便易行,不用仪器,但结果欠准确,同时检查者视野必须正常。
2.平面视野计检查法 本法检查固视点以外30°范围以内的视野,临床上很多病理性视野改变经常出现于此范围内。检查步骤为:嘱患者坐在平面视野计屏前1m处,被检眼与屏上的中心固视点等高,遮盖另眼。常规先用2mm直径视标,先查出生理盲点的位置与形态,这样可以检查受检者位置是否正确,以及让受检者区别视标看得到与看不到的异同,以期良好配合。然后视标在各不同方位子午线上由周边向中央移动,如某处视标看不到或看不清则用不反光大头针插在屏上该点处,检查结束把屏上结果描绘在视野表中并标明视标大小、颜色及检查时间、光线强弱,为放大暗点,可增加检查距离或缩小视标。
3.自动视野计检查法 本视野计由电脑控制,有针对青光眼、黄斑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的特殊检查程序,能自动监控受试者固视的情况,能对多次随诊的视野进行统计学分析,提示视野缺损是改善还是恶化。Humphery、Octopus视野计具有代表性。
自动视野的检查方法有三大类:阈上值检查、阈值检查和快速阈值检查。
自动视野判断的要点:①视野中央部分正常变异小,周边部分正常变异大,所有中央20°以内的暗点多为病理性的,视野25°~30°上、下方的暗点常为眼睑或镜框遮盖所致,30°~60°视野的正常变异大,临床诊断视野缺损时须谨慎;②孤立一点的阈值改变意义不大,相邻几个点的阈值改变才有诊断意义;③初次自动视野检查异常,可能是受视者未掌握测试要领,应该复查视野,如视野暗点能重复出来,才能确诊缺损;④有的视野计有缺损的概率图,可辅助诊断。
(三)色觉检查
色觉是视网膜锥体细胞对各种颜色的分辨功能。检查色觉最常用的方法是用假同色表(色盲检查图)检查,被检者如有屈光不正应戴上眼镜矫正。在明亮的自然光线下,检查距离为60~100cm,辨认时间不超过5s。一般双眼同时检查,必要时分别检查。按每图的说明判断正常、色盲与色弱。
(四)验光
1.主观验光法
(1)直接试镜片法:检查裸眼远、近视力。检查一眼时需遮盖另一眼。依据视力判断屈光不正性质,如近视力正常,远视力低于1.0,则首先考虑近视;年龄45岁以上者,近视力低于1.0而远视力正常,则首先考虑老视;远近视力均不正常者,多考虑远视。依据判断结果试戴凸、凹镜片,镜片度数由低逐渐增高,边换镜片边查视力,直至获最佳视力。当视力不再增加时,则试加用柱镜片,增减其屈光度并旋转其轴位,直至最佳矫正视力,将所测镜片的球镜片和柱镜片的屈光度联合起来,即为所需的屈光度。
(2)云雾法:检测远视力后,再分别检测两眼。在患者眼前试镜架上,放高度凸透镜(+4D或更多),此时患者视物模糊,呈云雾中视物状态,故称云雾法,约10min后,患者视力好转,说明调节渐松弛,于是从低度凹球镜开始,递增度数,逐渐抵销凸球镜度数,直至获得最佳视力为止,所得镜片度数的代数和即为该眼的眼镜度数。
(3)散光表检查法:用上述方法检出球镜片度数后,双眼分别注视散光表,若各线条清晰度相同,则说明无散光存在;若某一方向线条清晰、色浓,而与其垂直方向线条模糊、色淡,则说明有散光,且其轴位在线条模糊的方向上,将柱镜对准此轴位并增减度数至各方位线条清晰为止,此镜片度数即为该眼的散光度数。
2.客观验光法——视网膜检影镜法 本法是检查屈光不正最准确的方法,可客观检查出屈光的性质、度数。①检查前先用睫状肌麻痹剂散瞳,调节功能越丧失越好,可选用1%阿托品,2%后马托品或0.5%托吡酰胺眼药水。②验光在暗室中进行,检查者距患者1m处用视网膜镜将光束反射入患者眼内,用镜面改变光束的方向并观察反回光影在瞳孔区的动态。远视则影动为顺动,近视则影动为逆动,正视状态下影像不动,应用相关镜片反复测试,找到准确中和点,将验光结果减去1.0屈光度即是检查的结果。再根据此结果初步查矫正视力。③复验。待睫状肌功能完全恢复后,将检影所得的屈光度经过适量增减后让患者试戴30min,如无不适,则开具配镜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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