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甘肃省突发事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分析
(一)突发事件状况
1.自然灾害状况
2010年3月1-7日,肃北县遭遇了60年来最大的暴雪,南部山区的平均降雪深度达到80厘米,局部地方降雪深度达100厘米以上。暴雪导致肃北县3万余平方公里的南部山区受灾,涉及2个乡镇、14个牧业村、718户、2500余人,数百名牧民受困,数万头(只)牲畜死亡;3月3-7日,玉门市的昌马、赤金、清泉等乡镇遭遇了50年不遇的雪灾,积雪平均厚度达到60多厘米,最深处竟达1.5米。雪灾造成261名放牧群众和8.9万只羊被困山中,6538只羊死亡,2600只羊下落不明,72头大牲畜死亡。[2]
从3月中旬开始,全省多个地区陆续出现浮尘或扬沙天气,局部地区出现沙尘暴。4月24-25日,武威、张掖、酒泉、白银、金昌、嘉峪关、平凉和庆阳8个市29个县(市、区)、163万人遭遇强沙尘暴灾害,此次灾害共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农作物受灾面积23.1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3]
自5月份开始,省内黄河以东地区出现严重的夏伏干旱,在7月中旬干旱高峰期,全省受旱面积达1720万亩,其中作物受旱1400万亩、重旱730万亩,有37万人饮水严重困难。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的旱情是1995年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而且旱情的局地性特别突出,涉及白银、定西、天水等我省中东部地区。在中东部高温炙烤大地的同时,南部却暴雨连绵,洪水肆虐。暴雨与冰雹交织,干旱与洪水并存,灾害天气形成了特殊的叠加效应。截至7月底,全省年内共发生局地暴洪灾害31次,有26个县(区)、205个乡镇、91.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6人、失踪1人,倒塌房屋多达1.65万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68亿元,为历年同期之最;8月份,陇南、天水、兰州、白银、定西、庆阳、临夏、甘南等8个市(州)的42个县(区)先后发生泥石流和暴洪灾害,特别是8月7日晚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暴发的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更是造成1481人遇难,28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20多亿元的惨重代价。[4]
2.事故灾难状况
2010年1-4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63起,死亡497人,受伤1058人,直接经济损失268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5起,下降4.3%;死亡人数减少9人,下降1.8%;受伤人数增加163人,上升18.2%;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44万元,上升25.4%。1-4月,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59起,死亡450人,受伤1046人,直接经济损失39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60起,上升7.5%;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1.8%;受伤人数增加164人,上升18.6%;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6.6万元,上升16.9%。[5]
3.公共卫生状况
2010年第二季度,全省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27种,共计41275例,死亡23例,报告发病率157.05/10万,报告死亡率0.09/10万,病死率0.06%,报告发病数较上季度上升31.67%,较上年同期下降20.92%。报告甲类传染病1种,为1例鼠疫死亡病例,报告发病率0.004/10万,报告死亡率0.004/10万,病死率100%;报告乙类传染病17种31043例,死亡19例,报告发病率118.12/10万,报告死亡率0.07/10万,病死率为0.06%,发病数较上季度下降8.17%;报告丙类传染病9种10231例,死亡3例,报告发病率38.93/10万,病死率为0.01%,发病数较上季度上升2.86%。[6]
4.社会安全状况
2010年1-7月,全省共发生群体性事件597起,涉案人员共28627人,与上年同期的387起、涉案24167人相比,起数上升了54%,涉案人数上升了18.5%。其中,涉案10人以下的3起,占0.5%;10~50人的共429起,占72%;51~100人的共114起,占19%;101~500人的共50起,占8.4%;501~1000人的1起,占0.2%。按事件类别分,涉及工资福利的129起,占21.6%;涉及农村征地的86起,占14.4%;涉及城市拆迁的56起,占9.4%;涉及民间纠纷的47起,占7.9%;涉及执法不公的31起,占5.2%;涉及企业改制的29起,占4.9%;涉及矿产纠纷的13起,占2.2%;对政策不满的13起,占2.2%;涉及军人安置的8起,占1.3%;涉及医患纠纷的11起,占1.8%;涉及安全事故的17起,占2.8%;涉及环境保护的6起,占0.9%;涉及民族宗教的5起,占0.8%;涉及集资纠纷的3起,占0.5%;涉及移民问题的1起,占0.2%;涉及学校管理的1起,占0.2%;其他141起,占23.6%。[7]
(二)突发事件变化趋势及特征
1.多发性和频发性
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加之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改革发展的关键期也成为矛盾凸现期,各种类型的突发事件从突发、偶发变为多发、频发,致使“突发事件”的称谓越来越名不符实了。
其中,自然灾害方面,灾害性天气甚至极端气候变化越来越多,并带有鲜明的季节性特征;事故灾难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在年初全部上升,特别是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扼制,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尽管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与上年相比双双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季度丙类传染病中的手足口病报告病例较上月上升34.60倍,并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8]与社会安全状况相关的群体性事件,发案起数及涉案人数增加过快,事件规模扩大、组织化程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处理难度加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值得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例如,涉案1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仅占1/200,而涉案10~100人的则超过90%,涉案101~500人的超过8%。
2.多样性和复杂性
突发事件无论其内容和形式都是复杂和多样的,它在第一个层次上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第二个层次上,自然灾害又有旱灾天气、地质灾害等;事故灾难又有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火灾事故、农机事故、铁路路外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中,以法定传染病为例,可分甲类、乙类和丙类;群体性事件又分政治性的、经济性的,民族性的、宗教性的,涉法的、涉检的,农村的、企业的、学校的等各种类别。在第三、第四个层次上,还可进一步划分,例如,涉及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又可分为涉及工资福利的、农村征地的、城市拆迁的、企业改制的、矿产纠纷的、非法集资的等各种类型。不同类类型的事件在全省范围内不同程度都有发生,给应对和处置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3.综合性和连带性
一起突发事件从源头上看常常是不经意、不起眼甚至容易被忽视的小事,但如果不能对民众进行及时正确的疏导和舆情引导,事件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连锁反应,产生强大的破坏力,其后果往往严重到令人棘手甚至难以处置的地步。例如,地震、冰雪灾害、泥石流等都是由地质或气象灾害引发的多种类、并发式、综合性灾害。灾情发生后,电力中断、交通受阻、人流聚积、食品和物资紧缺、农林毁损、物价不稳、基础设施损坏,环环相扣,产生联动效应。
4.开放性和扩散性
随着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的广泛运用和迅速普及,传播手段越来越快捷方便,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化。突发事件一经发生,常常会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迅速传播开来,正面的、负面的、真实的、虚假的消息满天飞,想控制突发事件的消息传播变得异常困难甚至不可能。因此,面对突发事件变化的新趋势,既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又要研究如何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让突发事件发生前后始终有正确的舆论方向和客观的舆情引导。
5.基层化趋势日益明显
基层本来就是突发事件发生的主阵地,也是突发事件治理的薄弱环节。近年突发事件基层化趋势更加明显,表现为工厂的、学校的、农村的、社区的突发事件呈上升之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