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症是指在妊娠之前或妊娠期间发生的非妊娠所引起的疾病。妊娠合并症范围极广,凡年轻妇女易患的疾病,妊娠期间均可发生。常见影响较大的妊娠合并症有妊娠合并贫血、心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及肾炎等。
(一)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最严重的合并症,也是引起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妊娠会增加心脏的负担,可能导致心脏衰竭;也可能引起胎儿长期慢性缺氧,导致宫内发育不良和胎儿窘迫。心脏病患者是否能安全妊娠、分娩,取决于心脏的病变程度及心脏的功能。故妊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加强监控,如有危险,必须马上终止妊娠。
(二)妊娠合并高血压病
患有高血压病的妇女是否适合妊娠,这要视患者的病情而定。如早期或轻度高血压病患者,可以妊娠,但必须加强监护;对妊娠早期就出现蛋白尿的患者则不宜,应及时终止妊娠。因为重度高血压病患者,到妊娠中、晚期很容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疾病,导致子宫胎盘供血不足,引起宫内胎儿缺氧,发育迟缓或停止,出现低体重儿,严重的会引起死胎。
(三)妊娠合并贫血
贫血是妊娠期常见的合并症。由于妊娠期间的血容量增加,且血浆增加多于红细胞增加,血液呈稀释状态,又称生理性贫血。轻度贫血对胎儿无明显影响,但当孕妇患重症贫血时,容易造成胎儿生长受限、早产或死胎。
(四)妊娠合并糖尿病
糖尿病对妊娠的影响,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血糖控制程度。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很大,易出现巨大儿,并常因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发生新生儿死亡。轻度糖尿病患者,妊娠后必须做好监护,在孕前半期1~2周做1次检查,孕后半期每周做1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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