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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使用一般原则

时间:2023-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有各种躯体疾病的患者,在治疗躯体疾病的同时,使用精神药物时需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药物代谢的相互影响。

(1)一旦确诊,即开始药物治疗。

(2)以单一用药为宜。

(3)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至治疗量,及最低有效剂量。

(4)足量、足疗程治疗。

(5)用药个体化。

(6)长期维持治疗。

(7)特殊人群:老年人用药时需要考虑药物代谢慢、排泄慢、易产生不良反应等问题;儿童使用精神药物原则上要低于成人常规剂量;孕妇和哺乳期患者原则上避免使用精神药物,如必需用药物干预,应告知患者和家属药物治疗对胎儿和婴儿的危害,做到知情同意。

(8)有严重心血管疾病者应禁用及慎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及三环类药以及齐拉西酮。

(9)急性肝炎、严重肾病、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及慎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

(10)血液病、造血功能不良者禁用氯氮平及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使用氯氮平期间要定期复查血象。

(11)各种原因导致的中枢神经抑制或昏迷者禁用。

(12)肥胖、血糖增高、血脂增高等脂代谢异常的患者尽量避免使用氯氮平、奥氮平、舒必利。

(13)有严重心血管疾病者应禁用及慎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及三环类药以及齐拉西酮。

(14)急性肝炎、严重肾病、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及慎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

(15)血液病、造血功能不良者禁用氯氮平及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使用氯氮平期间要定期复查血象。

(16)对于有各种躯体疾病的患者,在治疗躯体疾病的同时,使用精神药物时需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药物代谢的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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