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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与舒适医疗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医疗机构开展麻醉与舒适医疗业务范畴应与单位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水平相协调,具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相应诊疗科目。同时,医疗机构应设立由院领导、职能科室和相关专家组成医院麻醉与舒适医疗管理组织。凡自愿接受麻醉与舒适医疗的患者,均应接受麻醉前门诊科学、规范、系统的评估,并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接受该项诊疗项目。在临床医疗和科研教学工作中,以上管理制度值得进一步实践、探讨和完善。

医疗机构开展麻醉与舒适医疗业务范畴应与单位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水平相协调,具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相应诊疗科目。同时,医疗机构应设立由院领导、职能科室和相关专家组成医院麻醉与舒适医疗管理组织。

(1)各级麻醉科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麻醉医师的技术资质及其实际职业素养评价,确定其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麻醉与舒适医疗工作范畴。

(2)凡自愿接受麻醉与舒适医疗的患者,均应接受麻醉前门诊科学、规范、系统的评估,并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接受该项诊疗项目。

(3)严格执行麻醉前病例讨论流程,对潜在高风险患者必要时应邀请外科医师及相关人员参加讨论。

(4)由麻醉科主治医师制定麻醉方案,估计风险并提出应急预案。

(5)认真、及时、真实地填写麻醉访视单、麻醉记录单、麻醉记录等医疗文书,并做好档案管理

在临床医疗和科研教学工作中,以上管理制度值得进一步实践、探讨和完善。同时,麻醉科仪器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内容在后面的章节进行专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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