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证
(1)血供丰富区域的手术,如头颈部、盆腔手术。
(2)血管手术,如颅内血管畸形、主动脉瘤、动脉导管未闭。
(3)创面较大且出血可能难以控制的手术,如癌症根治、髋关节离断成形、脊柱侧凸矫正、巨大脑膜瘤、颅颌面整形。
(4)显微外科手术、区域狭小而要求术野清晰的精细手术、如不同类项的整形外科手术。
(5)麻醉期间血压、颅内压和眼内压过度升高,困难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6)大量输血有困难、有输血禁忌证或因宗教信仰拒绝输血。
二、禁忌证
(1)重要脏器有器质性病变。
(2)血管病变如严重高血压、动脉硬化、脑血管病变、外周血管性跛行及器官灌注不良。
(3)低血容量或严重贫血。
(4)麻醉科医师对该技术不熟悉应视为绝对禁忌。
(5)对有显著机体、气管、组织氧运输降低的患者,应仔细衡量术中控制性降压的利弊后再酌情使用。
三、操作方法
(1)严格掌握适应证,完善准备工作。力求麻醉平稳、静脉输液通路通畅,补足血容量,充分供氧,避免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
(2)常用药物和降压措施。
1)药物:一般选择硝普钠、硝酸甘油等短效、速效药物,辅以吸入麻醉药如1%~4%异氟烷或七氟烷、全凭静脉麻醉药如丙泊酚复合瑞芬太尼,或短效β1受体阻滞剂如艾司洛尔,或α1受体阻滞剂如乌拉地尔,或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2)体位调控:如颅脑手术可取头高15°~25°体位,坐位手术时实施控制性降压应警惕脑缺血。
(3)注意事项。
1)要求麻醉平稳并达到一定的麻醉深度。
2)精确估计失血量并及时补充。
3)降压幅度:一般以MAP≥60~70mmHg为宜,对高血压、血管硬化、老年患者,血压降低不超过基础水平的30%~40%。
4)维持通气与氧合,确保PaCO2在正常范围内。
5)加强监测:在ASA标准监测的基础上,至少应包括中心静脉压、有创动脉压、Hb/Hct,可选择脑功能监测、胃肠道pH值、动脉血乳酸等。
6)重视停止降压后处理:手术主要步骤结束后,即应停止控制性降压,带血压回升至基础水平后,仔细观察术野,彻底止血,同时防止反跳性高血压的发生。同时,继续加强监测,直到生命体征稳定时间较长为止。
四、并发症的防治
(1)控制性降压的致命性并发症发生率为0.055%,死亡者与麻醉和低血压有关。非致命性并发症发生率为3.3%,通常与神经系统有关。
(2)大多数并发症或死亡与适应证把握欠妥、降压技术掌握和管理不当相关,重在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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