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均对动物福利进行立法。在中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很少,动物保护的范围也很狭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对动物福利做出了相关规定,明确实验动物的法律地位,使解决涉及实验动物福利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
1822年,世界上第一部与动物福利有关的法律在爱尔兰通过。目前,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均对动物福利进行立法。在亚洲,日本、韩国等国也有动物福利法。在中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很少,动物保护的范围也很狭窄。1988年,中国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了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但对其他动物的保护还没有立法。在2004年颁布实施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版)中,新增加了“动物福利”的章节,尽管内容只有短短不足200字,但这是我国首次将“动物福利”的概念正式列入法律,是“动物福利”立法工作从无到有迈出的一大步。《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对动物福利做出了相关规定,明确实验动物的法律地位,使解决涉及实验动物福利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它规定了人们在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各项科学活动中应该怎样做,允许怎样做,禁止怎样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在保证科学发展的原则下来强调动物福利,尽量减少动物的使用量,尽量优化动物实验环境,尽量减少动物痛苦,鼓励开展动物实验替代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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