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血液回库管理制度

血液回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因输血科值班人员操作原因造成的血液成分误发、血袋标识错误等,应予以退还。由经手值班人员在《血液回库登记表》记录回库血液相关信息,并在收费系统中退还相应血液费用。

1. 血液成分发放过程中,因患者病情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刚刚发出的血液成分,或因取、发血双方交流问题造成的发出血液成分数量或品种与申请不符合,或发现血液标识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可以考虑进行血液回库处理。

2. 对于已经完成发血程序,但所有血液成分尚未离开发血窗口,除外输血科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和血液质量问题,临床医护人员提出退还血液成分时:冷沉淀、去白细胞血液成分原则上不做退血处理;机采血小板可根据保存期情况确定,保存期较长,可以用于其他患者的可以退还;悬浮红细胞和冰冻血浆原则上可以退还。对于因输血科值班人员操作原因造成的血液成分误发、血袋标识错误等,应予以退还。

3. 实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对待回库血液进行审核,对于完全符合回库条件的血液成分在血液管理系统中进行回库操作。由经手值班人员在《血液回库登记表》记录回库血液相关信息,并在收费系统中退还相应血液费用。

4. 对于已经完成发血程序,但尚未离开发血窗口且排除质量问题的血液成分,完成回库处理后可以发给其他患者。

5. 对于已经发出且离开发血窗口的血液成分,原则上不能重新回库再发给其他患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