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人员素质评价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慎独修养,职业道德达到军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要求。基础护理理论考试合格率≥95%。病人住院期间,未发生因护理不当所致的护理并发症,无护理事故发生。
1.人员素质评价标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慎独修养,职业道德达到军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要求。
(2)基础护理理论考试合格率≥95%。
(3)基础护理操作考试合格率≥95%。
(4)专科护理技能考试合格率≥90%。
2.护理程序评价标准
(1)入院评估主客观资料正确、完整,描述准确,与病人状况符合率≥90%。
(2)护理诊断(问题)正确,与病人健康状况符合率≥90%。
(3)护理记录合格率≥90%。
(4)护理措施落实率≥95%。
3.健康教育程序评估标准
(1)健康教育覆盖率≥95%。
(2)健康教育知晓率≥80%。
4.护理效果评价标准
(1)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5%。
(2)特护、一级护理质量合格率≥95%。
(3)病人住院期间,未发生因护理不当所致的护理并发症,无护理事故发生。
(4)围术期护理合格率≥90%。
5.计算方法
(1)评估与病人状况符合率:评估符合项目数/评估总项目数×100%。
(2)健康教育覆盖率:实际接受教育的人数/应接受教育的总人数×100%。
(3)健康教育知晓率:能复述知识要点的病人(或陪护)数/抽检总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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