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部及科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护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科室建立安全防范组织,定期进行检查及安全情况分析,确保护理安全。
2.护理人员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科室与护理部定期进行考核。
3.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4.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均需履行告知制度,对新技术、新业务、有创性操作、自费项目等需履行签字手续。
5.进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时,要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按要求规范书写护理记录。
6.按护理等级要求巡视患者,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及处置。
7.对昏迷、意识不清、躁动、麻醉未醒、有精神症状的患者要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坠床、伤人等意外发生。
8.对年老体弱、营养不良、长期卧床患者有预防皮肤压疮措施,防止压力性溃疡发生。
9.按规定认真交接班,对危重、新入、年老体弱、发热、手术、介入治疗、特殊检查及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需床头交接班。
10.急救药品、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护理人员要熟悉各种抢救用品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11.病区各类物品放置有序,性能完好。确保使用的各类药品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12.患者当日用药应当日领取,不得存留;节假日按规定领取。对停药、转出、出院患者及时办理退药手续,避免因管理不当而引发医患纠纷。
13.按规定处理医用垃圾,防止再次污染及交叉感染。按有关规定使用一次性物品,并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包装破裂、潮湿、污染等现象发生。
14.及时了解患者心理状态,防止发生自杀等意外事件。熟练掌握护理应急预案,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15.如出现护理缺陷或护理投诉,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科室领导及护理部。若发生护理事故,护士长立即口头报告护理部,并积极采取挽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16.发生护理事故后,由当事人及时在“护理事故登记表”上登记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及科室处理意见,护士长应及时检查核实,一式两份上报护理部。如有意隐瞒,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7.发生护理事故的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持,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18.对发生的护理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并分别组织科内讨论或提交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讨论时,应允许当事人参加发表意见,以利弄清事实,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19.对护理事故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的性质、情节、本人态度和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理。决定对当事人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改进的目的。对重大事故,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0.护理部组织召开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有关护理单元护士长及护理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议程对护理事故的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并做好记录,最终形成处理结论。
21.护士长对护理单元护理服务不合格之处及时进行整改,直到检查符合要求。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定期进行安全情况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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