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是运用疗养学的理论与技术,增进人体健康、防病治病、促进伤病康复的医疗保健机构。其基本任务是:根据疗养计划接收疗养员,组织实施体格检查、疾病治疗、健康鉴定、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收治康复伤病员,为维护人民健康,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
我国的疗养院建设始于20世纪40年代。1946年在东北解放区,由于战争中伤病干部康复疗养的需要,在大连创建了我军第一所疗养院。50年代,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兴办疗养院,1954年,全国已建起疗养院、休养所678所,床位4.5万张,疗养护理工作随之发展起来。60至70年代,由于十年动乱的冲击,疗养院建设停滞不前,护理工作也发展迟缓。80年代,是疗养事业不断改革创新和发展的阶段,国家卫生部制定了《疗养院工作条例》,高显恩主编了《现代疗养学》,在国家卫生部与中国康复医学研究会的支持下,成立了疗养康复专业委员会。1984年,中央教育部和卫生部在天津召开了护理专业座谈会,决定恢复高等教育,确立了技术职称系列,明确了护理专业的发展方向。1985年,卫生部护理中心在北京成立,进一步取得了WHO对我国护理学科的支持。90年代,现代护理观指导下的整体护理模式传入我国;1996年,国家卫生部成立了由78所医院组成的“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旨在加快护理模式转变过程的护理;同年,刘继武等主编了《疗养院管理学》,首次将疗养护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疗养院护理工作也进入了快车道;尤其是1998年,赵曦光、杜玉奎根据医学模式转变和疾病谱的变化要求,把疗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理论融为一体,主编了《疗养康复护理学》,其内容涵盖了疗养康复护理各业务领域,填补了军内乃至全国护理领域的空白,标志着疗养护理学科的建立。2004年1月,济南军区青岛第一疗养院在全国疗养院中率先通过ISO 9001国际质量认证,推动了疗养院科学管理,包括护理管理在内的全面建设。2005年8月,国家卫生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护理工作会议,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对今后护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和军队在对疗养院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也为疗养院的建设目标和职能赋予了新的内涵。同年10月,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李建华部长在第六届全军疗养医学专业委员会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疗养院建设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即坚持以疗促治、疗治结合、重在康复、协调发展;军队疗养院应努力实现环境园林化、疗房宾馆化、专科特色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把疗养院建设成为中高级干部的健康促进基地、特勤人员的疗养基地、慢性疾病的康复基地以及保健人员的培训基地。2006年,解放军疗养医学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设了疗养护理分会,从学术组织和地位上为疗养护理提供了保障和发展平台。2008年1月,沈阳军区大连疗养院被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批准为“全军疗养康复护理培训基地”。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和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在国家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等四个单位联合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暨庆祝5·12护士节电视电话会议”上,马晓伟副部长号召广大护理人员贴近临床,贴近患者,贴近社会。中华护理学会还颁布了《护士守则》,护理法制建设起到了为护理专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疗养护理工作与疗养院全面建设同步,广大疗养院护理人员继承光荣传统,充分利用疗养院的优势,积极更新观念,拓展工作范围,在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康复指导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护理人员的优质服务,使疗养员满意度不断提高,疗养护理科研成果不断涌现,疗养护理事业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纵观疗养护理的发展史,可以无可辩驳地说是一部疗养事业和护理事业共同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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