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慢性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一般高校可以予以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点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慢性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一般高校可以予以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如果肝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类、水产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等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点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体检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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