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患者的肾衰竭本身是慢性消耗性疾病,营养状态的评价主要从热量的摄入状况、体内脂肪的有无减少、蛋白质含量的变化等方面进行。主要是评价对患者进行营养指导所产生的客观效果,纠正患者本身存在的营养不良问题,和产生营养不良的行为习惯,防止透析合并症的发生。
(一)人体测量与体重测量评价
1.人体测量 人体测量是在评价人们营养状况中的简便通用方法,血液透析患者更多采用测量臂中围及肱三头肌皮褶厚度的方法。可用公式推算出上臂中的肌肉与脂肪的面积,简便估价患者营养状况。测量方法及计算公式如下。
(1)测量上臂围(MAC):用钢尺测定肩峰与鹰嘴连线,取中点处用皮尺测臂围。
(2)测量肱三头肌皮褶厚度(TSF):使用皮褶厚度计和皮尺,测上臂中点上方1cm处;厚度计压力稳定在10g/mm2,接触面积为30~100mm2。
①参考正常值(日本):男性8.3mm,女性15.3mm。
②评价测量值:正常值>90%为营养正常;80%~90%为轻度体脂消耗;60%~80%为中度体脂消耗;<60%为重度体脂消耗。
(3)上臂肌围(MAMC)
①公式:上臂肌围(cm)=上臂围(cm)-0.314×肱三头肌皮褶厚度(mm)。
②正常值:男性25.3cm,女性23.2cm。
③评价测量值:正常值>90%正常;80%~90%轻度肌蛋白消耗;60%~80%中度肌蛋白消耗;<60%重度肌蛋白消耗。
更为准确的比较方法是患者自身测量结果与以前结果的比较,并且在测量时需排除水潴留的状况。
(4)上臂脂肪面积
2.体重测量 体重测量是临床工作中较为简便易行并可以重复操作、没有损伤的测量方法,根据体重测量了解患者近期营养状况。由于透析患者普遍存在营养不良及处于水钠潴留状态,因此临床上一般以干体重作为观察根据,标准体重仅作为比较时的参考。
(1)标准体重
①公式:标准体重(㎏)=身长(cm)-105。
②评价标准:在标准体重的±10%为正常体重;低于标准体重的20%严重瘦弱;低于标准体重的10%~20%为瘦弱;超过标准体重的10%~20%为超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为肥胖。
[*标准体重kg(身高cm):男(身高-105)×0.9;女(身高-105)×0.85。实测体重在标准体重±10%范围为正常,超过标准体重10%~20%为超重;超过标准体重20%以上为肥胖;低于标准体重的10%~20%为消瘦;低于标准体重的20%以下为严重消瘦]
(2)体质指数(BMI):根据人体实际体重与身高的计算来评价人体营养状况的指标,称为体质指数。慢性肾衰竭患者临床营养不良的评价,一般使用体质指数。
①公式:BMI=体重(kg)/[身高(m)]2
②我国评价标准:BMI在18.5~23.9为正常值;BMI<18.5为体重过低;BMI在24~27.9为超重;BMI≥28为肥胖。
(3)平时体重百分率:平时体重百分率反映现时的营养状况水平,提示以前一段时间营养摄入是否足够,为下一段时期是否需要纠正营养状况作参考。
①计算公式:平时体重百分率(%)=现测实际体重(kg)÷平时体重(kg)×100%
②患者平时体重百分率评价标准:在85%~95%,存在轻度热能营养不良;在75%~85%,存在中度热能营养不良;在75%以下,存在重度热能营养不良。
(4)体重变化率(损失率)的计算及评价:这是一个动态变化指标,根据不同时期的两次实际体重进行计算的结果,评价在某一时间段内热量的摄入是否充足。多用以评价前一段时间营养指导效果和为以后一段时期的营养指导实施提供依据。
①计算公式:
体重损失率(%)=[平时体重(kg)-实测体重(kg)]÷平时体重(kg)×100%
②评价标准:体重损失率在1周内超过2%,体重损失率在1个月内超过5%,体重损失率在3个月内超过7.5%,或体重损失率在6个月内超过10%,均说明患者存在热能不足的营养不良。
(二)血液透析患者营养不良评价客观指标
1.KT/V<1.0。
2.蛋白分解率(PCR)<1.0g/(kg·d)。
3.时间平均尿素氮浓度(TACurea)<17.85mmol/L(50mg/dl)。
4.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300μg/L。
5.BUN、Cr、K异常低值。
6.血清清蛋白<40g/L。
7.血清胆固醇<3.9mmol/L。
8.血清转铁蛋白<0.2g/L。
9.血清前清蛋白<0.3g/L。
10.免疫方面检验。
11.体重:标准体重低于80%。
12.上臂围、肱三头肌皮褶厚度的减少。
13.干体重持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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