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早期的《圣经》 阐释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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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自然是需要阐释的。因为《圣经》记述的事件和人物,读起来本身多有矛盾。比方说,《创世记》挪亚方舟的记载中,先说耶和华吩咐挪亚“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你要带进方舟”(6:19)。挪亚当然照办。可是紧接着上帝又说,“凡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七公七母。”(7:2)上帝说话是不是出尔反尔?这就需要阐释跟上了。早期的《圣经》阐释理论,主要分为寓意解经和字面义解经两个传统。所谓寓意解经(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它的前提是作者字面上表达此物,意思上却导向他物,无论这作者是上帝或是人类。它是现代阐释学的先声,往上推一方面可以推到巴勒斯坦犹太人的“预表解经法”(typologic interpretation),另一方面则可上推到《荷马史诗》中读出自然流变的希腊传统。所以说到底,它其实也是两希文化合流的产物。
实际上,任何一个时代的《圣经》阐释者,必然面临一个双重的使命,一方面他要考察《圣经》文本的原初意义,一方面也要向读者阐明《圣经》文本的现实意义。原初意义是指《圣经》的字面义或者说历史义。现实意义,便多半要靠微言大义的寓意解经法来担当重任了。另外,寓意解经成为主流的中世纪以降,教父们主张字面义也同样必须作精神义来理解,这差不多成了金科玉律。但是,字面义解经在它鼎盛时期又是什么模样?有鉴于此,最后我们介绍斐洛、奥里金和亚大纳西这三种最有代表性的早期解经理论,其中斐洛代表亚历山大犹太哲学的寓意解经思想,奥里金代表亚历山大的寓意解经传统,亚大纳西代表的则是字面义的解经传统。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位人物都生活在亚历山大,这个被认为彼时最具有世界性色彩的大城市,其为东西文化的交汇中心,亦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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