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
作者及作品简介
1804年霍桑出身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的一个破落贵族家庭。父亲早逝后,他便随母亲移居外公家,在那里度过了孤独而压抑的童年。其间,他大量阅读了菲尔丁、斯莫莱特、司各特等人的作品,为他以后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奠定了基础。他的祖辈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是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审巫案”的三名法官之一。家族中的清教传统对他的创作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821年霍桑到博多因学院学习,与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罗、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同窗就读。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莱姆镇,开始短篇小说创作。1928年自费出版长篇小说《范肖》(Fanshawe)。其后陆续有短篇小说问世,后来结集出版在《重讲的故事》(Twice-Told Tales)中。他前期的小说集还有《古屋青苔》(Mosses from an Old Manse,1846)、《雪影》(The Snow-Image,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霍桑的短篇小说大多取材于新英格兰的历史或现实生活,着重探讨人性和人的命运等问题。
从1850年起,霍桑进入创作的高峰和成熟时期。他先后发表了四部长篇小说:《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850)、《带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1851)、《福谷传奇》(The Blithedale Romance,1852)和《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1860)。《红字》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面。《红字》发表后获得巨大成功,被誉为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杰作,从此确定了霍桑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霍桑不赞成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对社会改革和科学进步持怀疑态度。他的短篇小说《胎记》(The Birthmark)其实就是对过于自信的个人主义的批驳和对科学的怀疑。他深受清教主义传统的影响,相信人的“原罪”(original sin),把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归结为“人类的罪恶天性”。他的作品多取材于新英格兰地区,探索心中的阴暗面,暴露人性中那隐蔽的“恶”,因而他的小说有“心理罗曼史”之称。
艺术上,他擅长揭示人物的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想象丰富,常用象征和隐喻的手法,善于挖掘潜藏于事物深处的意义,作品带有浓厚的宗教气氛和寓言神秘色彩,其文字较为晦涩,作品充满阴郁的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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