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南北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又有了新的体验,那就是和樟脑待在一起。那种感觉就像人们所说的新词儿——乙醚,就是人们在疼痛难忍的时候,用来麻醉而减少痛苦的药物。后来我又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但我还是很难说清楚那种感觉。
克拉丽莎就要被送到寄宿学校去了,在那所专门为教友派女孩开设的学校里,我是不能和克拉丽莎待在一起的,所以我不得不和一些小小的樟脑球包在一块儿,接受它们身上那难闻气味的洗礼。后来,我渐渐被这种味道熏得晕了过去,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更不知道这段时间里都发生了什么事。直到箱子被再次打开,我重见天日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在这个箱子里一躺就是两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住的这个箱子连同其他旧家具和一些零碎物品一起,从费城普莱斯的家里被运送到了纽约一个远房亲戚家里。我所在的箱子里装满了丝绸和缎带,本来不应该在这里的,但被粗心的运货人和别的东西分开了,因为他有一大车货物要运送,我的这个箱子就连同其他几个行李箱一起,被运送到了这个位于华盛顿街区的一个阁楼上了。
我就这样默默地躺在箱子里,直到被一个名叫米莉·萍奇的小姐从箱子里翻了出来。她是一位裁缝,是来给这栋房子的主人凡·伦赛莱尔一家人做衣服的,要在这里待上两个星期。她就是在给伊莎贝拉·凡·伦赛莱尔的裙子找花边的时候,打开这个箱子发现我的。
我原本以为她会把我拿给某个孩子,或者把我包起来,可她没有那么做,而是把我拿回了她的房间,藏在她衣橱最上面的那一层。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直到晚上,她把我拿出来,开始为我缝制衣服,我对她的看法才有了改变,而我也渐渐地了解了萍奇小姐,还知道她为什么要把我藏起来。
被拿出来之后,我看清了她的样子,她个头瘦小,脸颊苍白,一双蓝眼睛看上去有点近视,尤其让我感到震惊的是,她的嘴边有一排缝衣服用的针,看上去有些吓人。她的手指十分灵巧,又细又长,有些发黄,但我很快就知道了,这些手指能够做出那么多精美绝伦的东西。
没人的时候,她总是喜欢自言自语,现在她就又说上了:“我要向她们展示一下我的技术,等我把你打扮好了,她们就会知道,我的裁缝技术和那些巴黎的特级裁缝一样出色。我不是那种只配做孩子裙子和二等货色衣服的角色,你们就等着瞧吧。”
她一边说,一边咬紧嘴唇,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就把嘴边的那一排针给吞到肚子里去。后来,萍奇小姐熟练的技术让我明白,她是不会把针吞到肚子里去的,而我纯属杞人忧天。慢慢地,我发现萍奇小姐的针线活真的很棒,不但手指十分灵活,使用针的时候游刃有余,而且她的剪刀用得出神入化,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她一样,能把剪刀运用得这么灵活的人呢。她的剪刀很大,看上去闪闪发亮,我想那刀刃一定很锋利。有时候我还会担心她的大剪刀会剪到我,把我一分为二,但我最终毫发无损,并且还穿上了新衣服,全套的崭新的衣服。如果让我以前的小主人们看到,肯定会觉得萍奇小姐是在向她们炫耀,从而贬低她们的手艺。
我就这样成了萍奇小姐的杰作。她精心地打扮我,就是为了有一天,我能够出现在众人面前,向大家证明她是一位一流的设计师,而不只是一个小裁缝。她之所以这样做,也有她的苦衷。因为她很穷,买不起模特,而我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她的这个不足。对她来说,这件事就好像是上帝因为她虔诚的祈祷而把我恩赐给她一样。总之,她是不会伤害我的,而且还会不辞辛劳地给我缝制新衣服。我总想,她是怎样在辛劳一天之后,仍然坚持给我做那么复杂的新衣服的。我的新衣服逐渐有了模样,上面有许多细小的褶子,而且每一个都很完美。她的针线活很好,真看不出这衣服是用手工缝制的。她把新衣服给我试穿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不停地修改,尽力使每一个细节都十分完美。那么多寂寞的夜晚,她就在那间小屋子里,唠叨着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让我听得有些糊涂,甚至分不清这个家庭的成员都是哪些人。
“哼,”我感觉她有些嗤之以鼻地说,“莉莉小姐竟然让我给她的紧身上衣缝上三排青贝做的扣子,还想要一件塔夫绸的衣服,就为了能在聚会上认识更多的伙伴。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真该告诉她,那些本白的平细纹的布更适合她,而她最喜欢的衣服对她来说并不怎么合适。”她又开始唠叨了。
没过一会儿,我就又听见了她的唠叨声:“如果马斯特·哈利再把我的顶针藏起来的话,我就去告诉他的妈妈,画室窗台上的牧羊女瓷瓶就是他打碎的。”说完这些,她就用剪刀使劲儿地剪着手里的布料,继续嘟哝,“伊莎贝拉觉得自己有一双大眼睛和一头卷发,就那么了不起了,还说她不穿裙子,嫌弃它们只有两排褶皱而不是三排,还有那些像德国汉堡一样的花边,她都不喜欢,简直就是一只骄傲的小孔雀!”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发现萍奇小姐的脸慢慢变得严肃起来,很像她的名字,让人感觉十分严厉。她的脸颊也变得发红,红晕一直扩散到嘴边的小针处,加上她手边的大剪刀,这样的场景真有些恐怖。
但这些都不能掩盖她针线活好的事实。我想没有人能像她一样,能在短短的两周时间里,让我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萍奇小姐把我打扮得绚烂华丽,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我来了。我想,即使是破茧而出的蝴蝶,也会被我比下去的。我其他的东西都被扔掉了,除了珊瑚项链还有那件紧身内衣,因为它是用上好的麻纱做成的,所以才幸免于难,没有被扔到垃圾桶里去。现在,我身上的新衣服实在太漂亮了,我无法用笔来描绘它们的华丽和光彩。那光滑如丝的外套,还有打着皱褶的裙子,不但符合我的腰身,上面还缝着不计其数的蝴蝶结。我的蓝色天鹅绒外衣上,点缀着针尖大小的花环,是那么的精致。还有那顶用羽毛编织成的小帽子,衬有白色鸭绒的皮手笼,我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汇来形容它们。
“终于大功告成了!”萍奇小姐把我的漂亮时装做完了,还拿着我转了一圈说,“我敢打赌,从这里到第十四大街,没有哪个模特比你更时髦了,你是最美的!”
我就这样成了一个时髦的木偶,成了萍奇小姐的得意之作,在这里等待时机,向大家展示她的高超手艺。我不禁想,萍奇小姐把我打扮成如此时髦的模特,那么谁能够将辛苦工作只能穿破旧衣衫的萍奇小姐打扮成时髦的贵妇人呢。
第二天,我就待在萍奇小姐的柜子里,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就像我身边的《高德女士时装荟萃》中画的人物那样,光彩照人,我真的对自己的样子神魂颠倒了。虽然我还记得小赛克菲尔还有克拉丽莎给我讲过的许多关于戒律的事,但此刻,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抵制不住华美衣着的诱惑。
就在我沉浸在自我欣赏之中时,房门突然被打开了,有一个看上去八岁左右的女孩子走了进来。那女孩我从没见过,面颊粉红,眼睛明亮,还有一头浓浓的卷发,这可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卷发。她的衣服上绣着的红色扇形花边,以及一些闪闪发亮的小纽扣,都让她那方格花纹的丝衣显得更加漂亮。她进门之后,先环顾四周,然后小心翼翼地关上了房门,朝我待的这个柜子走了过来。她很快就发现了我,那张粉红的小脸上立刻充满了惊讶之情。她把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着我衣服上的皱褶与针脚,然后就拿着我走出房间,下了楼梯,来到了一间镶有长镜子的房间里。
这时候,门口走进来一位穿海豹皮夹克的女士,她身材高挑,戴着一顶插着鸵鸟毛的小帽子。小女孩看见那位女士进来,马上就抱着我跑了过去。
“你手里是什么,伊莎贝拉?”她问小女孩,把我拿了过去说,“这个木偶是从哪里来的?”
“是从萍奇小姐的房间里找到的,”那个被叫作伊莎贝拉的女孩说,“萍奇小姐又老又丑,我想她是不会喜欢木偶的,我想要她。”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就是记不住,不要到佣人的房间里去!”看来女士对伊莎贝拉进入萍奇小姐的房间很不高兴。
“我看见她出去了,才进去的。”伊莎贝拉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说。我也承认,她进去的时候萍奇小姐确实不在房间里,但她根本就没有征求萍奇小姐的同意就进去了,这也是事实。不过她很快就把这个问题给转移到了我的身上。“你看,这衣服的腰身这么合适。不过她的衣服是用你的那块蓝丝绸做的,外衣是用莉莉的天鹅绒做的。”
伊莎贝拉的话很起作用,她的妈妈很快就被这个问题吸引过去了。“不错,”她仔细地看了看我说,“萍奇小姐能做出这么时髦的衣服,真是难以置信。”
就在这时候,萍奇小姐刚好到门口叫伊莎贝拉去试穿衣服,她们的谈话都被她听去了,她还看见她们正在弯着腰打量着我。
这样的场景下,想必你们也知道萍奇小姐的感受如何了,她严肃地说:“凡·伦赛莱尔夫人,那是我的财产,你还是管管您的宝贝小姐吧,请不要让她动我的东西,这样我会十分感激您的。”我现在还记得,萍奇小姐说这些话时一本正经的样子。
其实我也觉得萍奇小姐说得很对,但伊莎贝拉的妈妈却被这些话惹恼了。她已经逛了一下午的商店,身体有些疲惫,她原本想心平气和讲话的想法已经不管用了,她的言辞开始变得越来越激烈。尽管事后她也承认,自己根本不想伤害女裁缝萍奇的感情,但当时的场面的确很热闹,两个人唇枪舌剑,十分激烈。伊莎贝拉不时地打断两个人,告诉她们她想要我,但并没有起到阻止两个人争吵的作用。
最后,经过一阵质问,她们搞清楚了我的来历,知道我是萍奇小姐在箱子里发现的,并且她利用晚上的时间为我做了这套时髦的衣服。
“妈妈,她的确是属于我们的!”伊莎贝拉嚷道,“她是在我们家的阁楼上找到的,她的衣服是用你和莉莉的布料做的,更不用说了,就是我们的。”
但是,萍奇小姐并不打算承认伊莎贝拉说的,她固执己见,觉得我应该属于她。她还说,她感到抱歉,但我的确归她所有。她还告诉大家,她打算把我拿到展览会上去,参加模特展览,用我身上精美的衣服证明她是一个好裁缝,比大多数人所认为的更好的裁缝。整个争论的过程里,她们双方都说了很多不好听的话,这让我很不舒服。好在这个时候伊莎贝拉的爸爸及时到家,否则真不知道这场争辩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呢。
伊莎贝拉的爸爸是一位谦谦有礼的绅士,留着棕色的小胡子,怀表链上挂着许多摇来晃去的印章,给人的感觉很庄重。他听完双方的申诉之后,做出了最后的裁决。
他清了清嗓子说:“那个木偶,”他刚说到这里,伊莎贝拉就打断了他,“她叫海蒂,爸爸。”显然她是看了我的内衣才知道这件事的。
“木偶海蒂,”他继续他的话,“毫无疑问是属于凡·伦赛莱尔家的,因为她是从我们家的阁楼上被找到的。但是萍奇小姐也功不可没,如果没有她,那些做衣服的布料只不过是扔在垃圾桶里的垃圾,但是她却把这些变成了海蒂身上时髦的衣服,如果没有她的好手艺,海蒂是不会像现在这样漂亮的。”说完,他向萍奇小姐礼貌地鞠了一躬,萍奇小姐也回报了他礼貌的微笑。
“但是,爸爸,”伊莎贝拉听见爸爸这么说,忍不住插话了,“如果没有衣服,那海蒂算什么木偶呢?而且,如果只有衣服,没有海蒂,那也没有用啊。”
“是的,你说得很对,”他赞同地表示了自己的意见,接着说,“我想我们应该协商解决这件事,最好能够大事化小,亲爱的。”他又扭过头对他的妻子说道:“你不觉得我们的女儿很有法律天分吗?”
“天分?哼,只有她的坏脾气吧。”萍奇小姐在一边嘟哝着。
此时,平静下来的凡·伦赛莱尔夫人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态度有点过分,于是感到很抱歉,这让萍奇小姐的心情好多了,而且凡·伦赛莱尔先生对她很尊重。之后,他们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最后达成共识,把我卖给伊莎贝拉。而且,凡·伦赛莱尔夫人还答应把萍奇小姐的好手艺推荐给斯图文森特街区专门缝制时髦女装的裁缝同行会,她们还把我带到了同行会,证明萍奇小姐的手艺无与伦比。可以想象,对此我是多么的自豪和荣幸。
进一步接触伊莎贝拉之后,我发现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是我认识的最漂亮也是最勇敢的一个。看来萍奇小姐对伊莎贝拉的评价有失偏颇,对她的某些脾气和缺点的评价有失公允。我和凡·伦赛莱尔一家待在华盛顿街区的日子十分享受,如果被我的教友派主人知道的话,肯定会对我们这些世俗享乐的日子悲叹不已的。
其实,伊莎贝拉有很多木偶,在她的房间里就有一打之多,但她最宠爱我。刚开始的时候,我确认她是被我精美的衣服所吸引,但后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渐渐多了之后,她开始真正地关心我,就像关心她自己一样。她不允许任何人挑剔我,说我的坏话。记得有一次,有一位客人说我算不上美人时,她立刻就回击那个人说:“那么,你也不是!”我对此十分感激。
伊莎贝拉的姐姐莉莉加入了青年妇女会,虽然离这里只有几个街区远,但我很少能看见她。而且她真的很忙,还要参加各种音乐课、舞蹈课还有绘画课。伊莎贝拉的哥哥比她大两岁,今年已经十岁了,名字叫哈利,伊莎贝拉和他一起在家里上课。他们的家庭教师叫杰拉德,是一位十分严肃的年轻人,脸色有些苍白,特别钟情于拉丁文。他经常让哈利朗读一本叫“凯撒大帝”的书,而且很少管伊莎贝拉,更很少让她算数或是拼写单词。在他那里,伊莎贝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一般都视而不见。因为伊莎贝拉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还是个如此讨人喜欢的小美人,是爸爸的心肝宝贝。凡·伦赛莱尔先生出门时常常带着她,每个晚上都要给她讲一个小时的故事——她最喜欢的《大卫·科波菲尔》。我很荣幸,这些场合里,通常都有我陪伴她左右。这让我想到了其他的主人,如果是她们,这样的时候都顾不上我了,而只有伊莎贝拉不会这样,她从不把我一个人丢下。无论是和妈妈一起去第十四大街购物,还是去斯图文森特大街或第五大道拜访朋友,她都会抱着我一起坐在马车上。即使是与哈利一起到贝托先生的舞蹈学校练习华尔兹和波尔卡的时候,她也要带上我。
在看见伊莎贝拉练习舞蹈之前,我只见过水手们跳的号管舞和土著人的舞蹈。而贝托先生舞蹈室里教的舞蹈才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舞蹈。不仅这些舞蹈非常优美,贝托先生的舞蹈室也十分气派,光滑的地板、四方形的钢琴、精美的小提琴,人们随着音乐跳着来自巴黎最流行的舞蹈,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惊叹不已。在舞蹈室里,伊莎贝拉通常把我交给安妮——她妈妈的女仆,她每个周五都要带我们来这里练习舞蹈。有一次,伊莎贝拉把我放在钢琴上,这个经历让我终生难忘。我在那里聆听着钢琴里传来的悠扬的音乐,看着孩子们迈着优雅的步伐跳华尔兹,我也融入了其中。我决定,我要学习舞蹈!但很快,这种高雅的艺术就让我知难而退了。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待在婴儿室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开始练习华尔兹,但我感到有些力不从心。我的腿老是连在一起,不能单独移动,尽管我已经记下了他们下午演奏的正是那首至今难忘的《玫瑰花和木樨草》,但在我累得满头大汗之后,仍然无法随着优美的舞曲抬起我的双腿,只能发出一两声笨拙的“咚咚”声。于是我决定放弃了,这正应了那句话“看花容易绣花难”啊。虽然我不是轻易就放弃的木偶,但这次我却认识到,跳舞这件事对我来说的确是不现实的,这种高雅的艺术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
就在那一年,我还遇到了一位伟人,比诗人惠蒂尔先生还要有名气,虽然那只是个巧合,但却不能改变我和伟人擦肩而过的事实。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凡·伦赛莱尔先生去给一位朋友送牛蹄肉和雪利酒。那天很冷,伊莎贝拉和她的爸爸走在马路上,她的脸被冻得通红,跟她身上穿的新的红色开司米衫一样,尤其是在她那件蓝色的长外衣的映衬下,这些显得更红了。她头上的小圆帽上插着一根红色的羽毛,再衬上短短的卷发,看上去十分漂亮。我也穿着最好的衣服,戴了鸭绒垫的皮手笼跟着一起去。就在我们沿着第五大道的东边往回走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当我们走到布莱佛特豪思大厦门口附近时,几位绅士正从大厦里面走出来。那座规模庞大的大厦常常有人进出,这些人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直到我听见凡·伦赛莱尔先生对伊莎贝拉说话,我才注意到那几个人。
“天啊,狄更斯先生!”凡·伦赛莱尔先生激动地对伊莎贝拉低声地喊道,“就是那位穿厚大衣的先生,我敢肯定,就是他。我早就听说他这些天要来这里,差点儿就把这件事给忘了,果然如此,他真的来了。”
“是那个查尔斯·狄更斯先生吗,爸爸?”伊莎贝拉问她的爸爸,我还没有听见过她用这种崇敬的语气说话呢,“就是那位写《大卫·科波菲尔》的狄更斯先生吗?”
“当然是他,亲爱的,我不会弄错的。我们真幸运,可以一睹他的风采。”
我看见伊莎贝拉听见爸爸的回答之后,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激动。尽管她是一个非常沉稳的孩子,但此时此地,让她保持冷静实在是不现实的。她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但她还是因为过于激动,差点儿就把我掉到了那位伟大作家的脚上。就这样,我在伟大的查尔斯·狄更斯先生面前丢尽了脸,摔在了他的旁边。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却因祸得福。狄更斯先生俯下身,把我从地上捡了起来,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骑士风度。他笑着点着头,把我交给了伊莎贝拉。凡·伦赛莱尔先生和其他两位男士惊讶地看着发生的一切,而我则难以用语言描写我激动的心情。
直到他们坐着马车离去,伊莎贝拉才能够对她的爸爸说话:“爸爸,你看见了么,他亲手捡起了海蒂,用的就是那只伟大的右手,就是那只写了好多书的右手!”
“是的,伊莎贝拉,”凡·伦赛莱尔先生说,“从今往后,你就可以自豪地把今天的事讲给你的孩子们听了,当然,还有你的孙子、孙女们听,这可是件令人骄傲的事。”
但是,伊莎贝拉等不到那么遥远的日子和她的子孙分享,而是很快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她遇到的所有人。狄更斯先生那只了不起的右手拿起过我,我也因此得到了一份特殊的荣耀,被带出去展览了好几个月。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低调行事,尽量不让人看出我那么得意扬扬,但我还是不时地想:天底下的木偶,有哪一个能跟我相比呢?又有几个能有我这样的荣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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