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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长毛猎犬

时间:2023-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丹尼举起他的三十式卡宾枪,并拉开安全栓,把身上的负重减轻些。即便这牛是哈金先生的,并不是丹尼自己的,可还是别让它被糟蹋比较好。这条红狗可不是猎狗,丹尼记得它是一条爱尔兰长毛犬,不过以前他可从没见过这样一条狗——一条看第一眼就知道它全身优点的狗。红狗抖了抖全身的毛发,抬起长长的鼻子去嗅丹尼的胳膊。现在丹尼至少知道他梦想的狗是这样一条西尔维斯特的冠军。

丹尼跟踪的那头公牛又缓慢地走完了一英里的路程。这时候,丹尼一不小心踢到了一块石头,公牛警觉地停了下来并往回看了看,然后继续向前走。丹尼再看到它的踪迹是在八英里远的地方,公牛从那儿突然开始跑起来。丹尼举起他的三十式卡宾枪,并拉开安全栓,把身上的负重减轻些。再次动身时,他的步伐瞬时变得轻快了很多,因为他知道公牛已经感觉到“丛林之王”的存在了,并开始奔跑逃命。

又走了四十英尺后,丹尼发现有一头大黑熊的足迹和公牛的混到了一起。丹尼弯下身子,伸开手按在黑熊的脚印上,这脚印比他的手掌还要大还要宽。“丛林之王”!丹尼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走,唯恐因不小心弄断了树枝或碰到树叶发出声响,从而惊动了“丛林之王”。如果被它发现了,那情况就再糟糕不过了,他已经无数次追踪过这头传奇般的黑熊,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不过这一次应该是个非常难得的机会。接着,在一百英尺远的地方,丹尼再次看到了他跟踪的那头公牛。

那头公牛仰面躺在丛林中的一片空地上。它的脖子已经被弄断了,一条前腿无力地弯在前面。很显然,这头黑熊再一次从人类的眼皮子底下顺利获取了自己的食物。丹尼屏住呼吸从树林中看过去,希望能看到一点儿黑熊的身影。但遗憾的是,他只看到了被风吹动的树叶和躺在地上的死牛。如以往一样,那头狡猾的黑熊,让自己与丹尼手中危险的步枪保持了安全的距离。

丹尼走上前去,低头看了看这头年轻健壮的荷兰乳牛。它的脖子已经被铁锥般的大熊掌一巴掌扇断了,肚子上有个血淋淋的大洞,“丛林之王”就是从那儿开始吃它的。

“不知道哈金先生知道了会怎么想?”丹尼自言自语道,“又一头牛没有了。”

他又看了看地上,这头可怜的公牛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被黑熊杀死了,一千五百多磅的好牛肉也没了。即便这牛是哈金先生的,并不是丹尼自己的,可还是别让它被糟蹋比较好。丹尼用刀割开牛的肚子让它流血,这样就不会肿起来了。丹尼时刻端着枪提防那可能出现的突袭,然后小心翼翼地离开公牛的残骸,走进了山林。

丹尼提着脚走了一里又一里,这是生在山林中的人特有的步伐。他走过山林,穿过空地,又经过莫奇小河上的桥,然后才来到哈金先生位于文塔比的地界。托哈金先生的福,他和父亲得以住在这里。丹尼在那儿站了一会儿。他之前也来过这里,可是这儿如此美丽的景色总让人心旷神怡,怎么也看不够。

哈金先生的田地一望无垠。围起的栅栏里放养着良种牛,纯种马在小牧场里奔跑过后不停地喘着气。哈金家地界的中心是一个灰色的畜棚,比所有文塔比地区的畜棚加起来还要大,畜棚一旁盖有六个小房子,那是哈金先生为在农场里工作的六个工人建的。哈金先生的家离这儿有些距离,是一座很气派的白色三角顶的房子,周边栽种着蓝叶云杉。丹尼盯着畜棚看了一会儿,然后注意力完全被一条向他走来的红色的大狗吸引了。

这条狗全身的毛发都是红色的,并且在阳光下闪耀着亮丽的光泽,如上好的锦缎一般。它看了看丹尼,轻轻地摇了摇尾巴后向丹尼走来,走到距离丹尼十英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并抬起头,露出那精致的五官。丹尼出神地看着这条狗。他了解狗,刚刚能做点事儿的时候他就养过猎狗,还经常带它们出去打猎。这条红狗可不是猎狗,丹尼记得它是一条爱尔兰长毛犬,不过以前他可从没见过这样一条狗——一条看第一眼就知道它全身优点的狗。丹尼走上前去,跪下来抚摸着红狗的耳朵。

“嘿,伙计,”他说道,“你还好吗,大红狗?”

红狗抖了抖全身的毛发,抬起长长的鼻子去嗅丹尼的胳膊。丹尼轻拍了它一会儿,就站起身来。以前,他不喜欢家里的客人去调戏或抚摸他的猎犬,这样它们会被惯坏的,可能就不会再听指挥了。他想哈金先生一定也不喜欢别人玩弄这条红狗。丹尼径直走向马棚,哈金先生的管家罗伯特·弗雷勒正在那儿指挥两个马夫给两匹马装上马鞍。

罗伯特·弗雷勒向他打了个招呼:“有什么事吗?”

丹尼站住了。有时候他真不喜欢弗雷勒的表达方式,虽说他是这个地方的负责人,又是哈金先生的助手,而丹尼只不过是个穷光蛋。

“我想见哈金先生。”他回答道。

“他过一会儿就会来这边,孩子。”

罗伯特·弗雷勒打了个响指,红狗在丹尼的腿边坐下。丹尼微笑着看着他。红狗并不害怕,但它想待在丹尼身边,于是展现出一种高贵的姿态,似乎要告诉罗伯特·弗雷勒它想待在那儿。丹尼双臂叉在胸前,冷冷地看着哈金先生的草坪。他看到哈金先生同另一个人走出了房子,丹尼装作刚刚才发现他们的样子,然后假装吃了一惊。

哈金先生是一位五十岁出头、略微驼背、身材瘦削的男人。他说道:“你好,丹尼。”

“您好,哈金先生,我在丛林里看到了您的牛。”

“在哪儿呢?”

“已经死了,在斯托尼洛桑那边。大黑熊把它杀了。”

哈金先生看起来有些生气。大红狗站起身来,礼貌地走过去向它的主人问好,然后重新回到丹尼身边。

“把狗先带回去,好吗,罗伯特?”哈金先生说。

罗伯特·弗雷勒拿起一根短鞭就去抓狗的项圈。红狗紧张地后退了两步,而丹尼的眼中则充满了怒火。他注意到哈金先生对罗伯特的粗鲁不以为意。罗伯特·弗雷勒粗暴地抓住了红狗的项圈,并弄伤了它,可是狗不能说话当然也不可能抱怨。

“难道就拿这头熊没一点儿办法吗?”哈金先生烦躁地问,“它已经杀死我五头牛和十九只羊了,它杀死的每一只牛羊可都是好品种。”

“我爸已经跟踪他有十年了,”丹尼简单地回答道,“我自己也已经跟踪了五年,从十二岁那年起。它太聪明了,我们没办法伏击,而且猎狗们又都怕它。”

“唉,好吧。这是给你的两美元。下次再有什么走失了,我会叫你的,丹尼。”

丹尼把两美元装进口袋。“牛肉就在斯托尼洛桑那边。”他对哈金先生说。

“等它被带回来时我会看到的。”哈金先生和另一个先生朝马群走去,但又转过身来问:“还有什么事吗,丹尼?”

“是的,”丹尼不假思索地回答,“哈金先生,您的那条红狗是做什么用的呢?”

“西尔维斯特的冠军吗?它是条表演狗。”

“表演狗是什么意思?”

“就像射击比赛一样,丹尼。如果你的狗在比赛中胜出,你就能得到一条蓝丝带。”

“您养这么好的一条狗就只是为了条蓝丝带?您不感觉这是一种浪费吗?”丹尼鲁莽地说。

哈金先生的目光突然柔和下来:“你喜欢那条狗吗,丹尼?”

“我有些喜欢它。”

“忘了它吧。它会在树林里迷路的,也帮不上你什么忙。”

“噢,那是,那是。对了,哈金先生,这样一条狗值多少钱啊?”

哈金先生抬起头,“我花了七千美元。”他答道,然后扬长而去。

丹尼呆呆地立在那里,看着他们渐渐走远。他的喉咙哽咽了,心里开始有些沉重。以前,他一直将生活中的艰难和考验视为理所当然。因为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人生,他能够坦然面对这些,也不会去想其他的。但自从和父亲的猎狗接触,他就有了一个梦想。他希望有一天自己能拥有一条足以让其他狗都黯然失色的好狗,他会珍惜它,照顾它,喂养它,然后所有爱狗的人都会跑过来看他的爱狗。拥有这样一条属于他的狗,真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呀!

这些年来他不止一次地勾勒过这条完美的狗的样子。只要它符合这个样子,血统倒是一点儿也不重要。现在丹尼至少知道他梦想的狗是这样一条西尔维斯特的冠军。

可惜七千美金对他而言实在是太多了,比他和他爸爸两人一辈子能挣的钱还要多。

丹尼又看了一眼狗屋,罗伯特·弗雷勒把红狗关在里面。丹尼不忍再看,强迫自己扭过头去,但还是看到了那一抹红色,一条充满渴望而敏感的狗被紧紧地拴在桩子旁。他要是能成为红狗的主人……可惜他不是,也永远无法得到它。

丹尼的右手攥着口袋里刚刚挣到的两美元,慢慢走出了哈金先生的地界,走到了林子边。在那儿,他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回头看了看。哈金先生的住所在他眼前变得那么遥远。对于一个住在林间的小棚屋以打猎、捕猎、做点零工为生的孩子来说,哈金先生的任何东西都如同天上的月亮一样遥不可及。而七千美元对于一个逮住一只黄鼠狼只能得到七十五美分但自己已经觉得是天大喜事的人来说,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丹尼沿着一条林荫小路向爸爸的住所走去。其实这地方也不是属于他爸爸的,他们只是暂时居住在这里。哈金先生已经把这一片林子买下来了,一直到双石谷那边。不过哈金先生允许他们一直住在那儿,只要他们不引起火灾或滥伐树木就可以了。丹尼想,这也是哈金先生的一个善举吧。

不一会儿他就走到了莫奇小河的木桥上。丹尼站在小木桥上,靠在护栏上看着木桥下面潺潺的流水。他似乎在水里看到了那条红狗的倒影,那条可爱的红狗正开心地吐着舌头看着他,仿佛只要丹尼的指令一出,它就会箭一般冲出去,并载誉而归,因为这样一条聪明的狗能学会做任何事,几乎拥有可以和人类匹敌的智商。

幻影渐渐消失了。丹尼又沿着那条路走回爸爸的木屋,小木屋没有刷过油漆,勉强搭建在伐木林中的一片空地上。阿萨,一头长着斑纹的骡子,在草坪上悠闲地吃草,一头皮科特的黑白相间的奶牛则跟在阿萨身后。四条蓝斑猎狗扯着链子,又跳又叫地欢迎着丹尼回来。丹尼看着它们,这已经是文塔比地区四条最好的猎狗了,可惜它们都害怕“丛林之王”,不过它们也只是普通的猎狗。丹尼走上前去坐了下来,靠在用斧头削出的杆子上,闭上了眼睛,头发自然地垂落在额头上。三只瘦削的小猪走来亲昵地拱他的脚,猎狗们也不再叫了。

日落前,丹尼的爸爸罗斯·皮科特从林子里打猎回来了,肩上挑着一个扁担,一边有一个铁桶。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桶放到地上。

“我找到了四十磅的野生蜂蜜呢。”他说,“我要拿到森特维尔那边去卖,八美分一磅。”

丹尼站起身来,看了看桶里黏糊糊的东西。

“不是应该等到秋天再去采吗?”他问道,“那时候林子里应该会有更多吧。”

“那是当然!”罗斯·皮科特笑着说,“每次我找不到有蜂巢的树,你总能看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到秋天会有更多的。”

“我想也是。”丹尼表示同意,“你饿了吗?”

“可以吃点东西了。”罗斯·皮科特点头。

丹尼走进屋里帮着爸爸点燃炉火。他往里面浇了一点煤油,扔进一根火柴。等火烧起来后,他拿出一些熟牛肉,然后和新鲜面包、野生蜂蜜、牛奶、黄油一起摆上了桌。罗斯·皮科特安静地吃着,忙活了一整天,他可真是饿坏了,他现在眼里只有食物。

吃完晚饭后,两人都坐回了椅子上。过了一阵儿,丹尼问道:“什么是表演狗?”

“我也不是很清楚,”罗斯·皮科特谨慎地回答,“大概听到人们提到过一些,这种狗的样子比什么都重要。它们的膝盖和脚踝间的距离要恰到好处,尾巴要优雅地搭下,身上的每根毛都必须完美无瑕。”

“那它们有什么用呢?”

罗斯耸了耸肩:“有钱人养着玩儿呗。你问这个干什么,丹尼?”

“有一条狗,”丹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你从没见过这样的狗。它的眼睛看你时好像能把你看穿,它全身的颜色、线条,还有脑袋都完美至极……如果能拥有这样一条狗,我愿意卖力工作一百年。它的主人就是哈金先生。为了买这条狗,他花了七千美金呢!”

罗斯·皮科特抬起眼,脸色沉下来,摇了摇头。

“忘了它吧,我的孩子。”他劝说道,“哈金先生对我们很好,我们不要惹他不高兴,如果我们给他的任何一条狗带来麻烦,他都会生气的。再说了,那样一条表演狗对猎人来讲也没有什么用处。”

“我看到它了。”丹尼坚持说,“我知道它对我来说将来会很有用。”

“忘了它!”罗斯·皮科特严肃地命令道。

夜幕慢慢降临,丹尼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睡觉。他听着外面凄厉的风声许久,然后终于渐渐入睡了。他断断续续地做着梦,梦里有一条大红狗走上前嗅他的胳膊,而自己却总也抓不住它。大红狗一次次地走上前来,但每当丹尼想伸手抓住它时,那条狗都会灵巧地跑开。最后丹尼爬上了一棵树,正爬到一半时狂风大作,树被吹得左右摇摆。丹尼半睡半醒地翻了个身,然后看到罗斯正摇着他的肩膀想把他叫醒。罗斯显得又慌张又激动。

“丹尼!”他喘着气说,“快起来!哈金先生的那条狗,就是你说的那条,丹尼,它跟着你回来了,正趴在外面呢!快把它送回去!赶快!在哈金先生发现之前!不然我们麻烦就大了!”

丹尼赶紧穿上裤子,披上一件衣服,冲出门去。外面很冷,空地上布满了薄薄的晨雾。奶牛正在干草堆里吃力地撑起身体,阿萨把头埋在畜棚的角落里。红狗就直直地趴在走廊边上,它见到丹尼后站起来兴奋地摇了摇尾巴。它的问候中带着高贵,还有一些不确定。毕竟,这么多年大红狗一直过着表演狗的生活,不确定自己前来投靠的、渴望能够陪伴一生的新主人会不会接受自己。丹尼跪了下来,打了个响指。

“你来看我了呀,大红?”他轻轻地说,“过来吧,大红。”

狗儿走过去,把脑袋贴在丹尼的肩膀上。丹尼抚摸着它丝滑的皮毛,开心地轻抚着。大红狗则兴奋地舔着他的脸颊。

“丹尼!”罗斯·皮科特失控地叫道,“赶快把狗送还给哈金先生!我去林子里,这样别人就不会认为是我把它引过来的。”

“好吧。”丹尼顺从地回答。

罗斯挑起装着蜂蜜的桶,口袋里装着捕蜂盒,大踏步地穿过空地,逐渐消失在森林里的薄雾中。丹尼低下头不舍地看着大红狗,试图驱赶脑子里要留下这条红狗的冲动。他一直都梦想着有这样一条狗陪伴,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条狗并不属于他。但也许他能在今天拥有大红狗,反正哈金先生也会把它关进笼子里。不,他还是别这么想了,还是赶紧把它送回去为好。

可他的双脚似乎已经不再受他控制了,始终不肯朝莫奇小河的桥上走。一开始他很困扰,又强迫自己返回桥上,可过了一会儿他就不再纠结了,因为这一天将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无论会有什么惩罚都是值得的,丹尼和他梦想中的狗待在一起了。同时,他又对哈金先生有些怨恨。这个只知道赚取金钱的男人竟然养了这么好的一条狗,却只是为了赢得什么蓝丝带。

看来丹尼是对的,而哈金先生错了。大红狗本来就是一个天生的猎手,而不像哈金先生评价的那样。它能够一下子就冲进灌木丛中,然后马上定住。丹尼走过去,正好看到两只榛鸡尖叫着飞了起来,可是大红狗还愣在那里。丹尼拍了拍它的头。

“你之前一定见过鸟吧。”他说。

不过不管大红狗在林子里表现得如何笨拙,对丹尼来说今天仍然是非常美好的。好的猎狗多得是,只要你知道上哪儿找它们,或是愿意花上足够的时间训练它们。而像大红狗这样心智卓越的狗可就绝无仅有了。丹尼看了看已经升起的太阳,才惊觉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这一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短太短了,到了傍晚他就必须,也只能把大红狗送还给哈金先生了。

他们继续开心地到处闲逛,然后爬上了丹尼昨天追踪公牛的山脊。大红狗跟在他身边,丹尼向死牛的方向走去。要是哈金先生还没有派人来取牛肉,那一定就是不想要了,丹尼和罗斯就可以拿走他们需要的部分。

正当丹尼冲到那个林间空地边的时候,大红狗突然竖起毛,露出凶悍的表情,并且用头顶着丹尼的膝盖。只见三十步远的地方,“丛林之王”正用两只前爪紧紧抓着它的猎物。聪明的“丛林之王”不仅知道如何躲开猎枪,更知道丹尼现在身上没带枪。

于是凶猛的黑熊立起后腿站了起来,挥动着它的前爪。丹尼只得退到一棵树边,无助地等待着厄运的降临。看来黑熊这回要一次解决他们之间多年的恩怨了。大红狗叫了一声,然后一跃而起跳过空地,勇猛地扑向了那头黑熊。

丹尼想叫住它,可这时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了,发不出任何声音来。在这紧张的时刻,黑熊重新趴回到地面,然后在大红狗靠近它时跑回了森林里。

丹尼紧张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竖起耳朵,不过没看出什么异常也没听到什么声响,然后迅速转身跑起来,跑到斯托尼洛桑,穿过林地跑向他爸爸的小屋。他一头钻进屋子,抓起一支枪、一把子弹,又跑了回来。他在死牛旁边站了有五分多钟,同时警觉地注意着身边的动静。

可是森林里已经看不到任何熊和狗的身影了。

丹尼尽量让自己从刚才的惊慌中稳定下来。现在他并不担心“丛林之王”,或是哈金先生以及其他任何的事情,他现在最担心的是大红。“丛林之王”把大红引诱到远处一定会转身杀死它的。丹尼忍住眼泪赶紧去寻找它们的踪迹。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它们离开林间空地后径直向着文塔比背面的区域走去了。因为跑得飞快,黑熊四脚蜷成了一团,把沿途的树叶都带掉了。丹尼飞快地跑了起来,这已经是他最快的速度了,但他还是觉得自己的双腿太笨拙,步伐太缓慢。要知道狗和熊奔跑的速度比他快三倍啊。在离空地一英里处,他看到黑熊的脚步似乎慢了下来,然后在一里半的地方,第一次转过身来面对追它的大红狗。

在满是荆棘的荒路边有一棵巨大的山毛榉树,黑熊背靠着树干凶猛地挥动着双爪。丹尼怀着沉重的心情四处寻找可能掉落的红毛或是血迹,不过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看到的只有红狗如何灵巧地跳起躲避或挑战黑熊的踪迹。黑熊逐渐离开了山毛榉树,挥动前爪想把大红狗按在地上。大红狗也不甘示弱,在它面前跳来跳去,躲过了它的一次次攻击。在离树一百英尺远后,黑熊担心后背受到狗的攻击,同时担心人类会追上来,开始向后退去。大红狗乘胜追击,再次发起攻击,并一次次顺利躲开了黑熊那锋利的爪子。然后黑熊离开了这棵树。

“它知道我来了。”丹尼自言自语地说,“大红,你干得真好。只要我能靠近它,你一定要小心不能让它抓到你……”

沿着一路的大石头追踪是个缓慢而又艰难的过程。丹尼的前额流下汗来,他路过被撕开的荆棘、松动的岩石,偶尔还有岩石上的爪印,这些让他能找到“丛林之王”经过的路径。太阳逐渐升到了最高处,又开始慢慢地向西边沉下去,丹尼握紧了双手,想再快一点儿,可是这样他可能会跟错路,一旦跟错,大红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

当黄昏来临时,丹尼终于走出了石林,再次进入了树林。这里他能从掉落的树叶上分辨出黑熊的踪迹,于是他抓紧了枪用最快的速度沿着踪迹跑起来。“丛林之王”径直沿着长长的斜坡爬上了山脊,并在山上面继续奔跑,然后突然跳进了一片松树林里。黑夜渐渐淹没了丹尼,他弯下身子,吃力地寻找着每一个踪迹。他在完全看不到后,就试图跪下来用手来摸出印记,可是做不到。

“打起精神来,丹尼!”他给自己打着气。

他靠着一棵大松树坐了下来,竖着耳朵想听清黑暗中是否传出任何狗叫或熊吼的声音,这样他就能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追击了。但是在寂静的黑夜里,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好几次站起身充满期待地看黎明是否已经来临,可黑夜却是如此的漫长。他根本就睡不着觉,只能坐在树旁看向四周淹没在黑暗中的不知名的山谷和峡谷,不知道黑熊究竟跑向了哪里。在漫长的等待后,终于有一束微弱的亮光穿过松树林照在了地面上,丹尼立即站起来,弯低了腰在地上寻找黑熊的踪迹。随着天色越来越亮,他终于能再一次跑起来了。他跟着足迹爬上一座山,又爬上另一座,他在山顶上不断行走,下来后又爬上第三座山。在这座山的顶峰他听到了一声狗叫。

丹尼停下来,张开了嘴以便能听得更清楚。狗叫声断断续续的,但那无疑是大红的声音。丹尼低头看向身下一片广阔的、满是巨石的山谷,把手指伸进口中准备吹个口哨。不过他马上停住了。他意识到如果熊和狗就在下面,听到口哨声,“丛林之王”马上就知道他已经来了,便会开始另一段没完没了的追逐。丹尼仔细地看了看山谷,那里只长着小树苗和樱桃树,可是每块石头都很大。黑熊是不会把一棵小树当成战斗场地的,它一定会选择背靠一块大石头。丹尼再次仔细地观察每一块巨石,随即目光落在其中一块上,他感觉狗叫声是从这个方向传过来的。

但是现在他得走得十分小心而缓慢,因为一个不小心、一个闪失发出声响就很可能前功尽弃。他走下山,在到达山谷后,他跪下来缓慢爬行,每挪动一次手脚都很小心,避免衣服因擦到树枝而发出什么声响。到达离那块巨石一百英尺的地方,他从一块小石头上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丛林之王”。

黑熊就站在离地面五英尺高的一块石头上。这个硕大的怪物正低着头朝向地面。很快,丹尼也看见了大红,它正趴在距离黑熊有十英尺远的地面上。它抬起头,谨慎地提防着黑熊的每一个动作,准备随时发起攻击或进行躲闪。丹尼把枪举过小石块时手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罗斯曾说过一条表演狗的外表必须完美无缺,而现在一枪击毙黑熊的概率大概是百分之二。如果不能一枪毙命,那么这头黑熊就会号叫着挥动爪子从石头上摔下来。而大红在知道自己等来了救援的情况下很可能会跳到熊身上与其搏斗。这样一来,要不了多久,在丹尼扣动第二次扳机前,大红极有可能被撕破腿或是刮伤皮毛,而外形不再完美无缺的它在哈金先生眼中就会毫无用处,丹尼也许就有机会得到它了。丹尼看了看,最后放下了枪,绕过小石块继续往前爬。

他在地面上向前悄悄地滑动,同时把枪举在前面,来到了离巨石二十英尺远的地方。“丛林之王”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红狗的身上,这时它抬起头来。黑熊的气味充斥着丹尼的鼻子,他久久地盯住这个宿敌的眼睛。大红站在丹尼旁边,对着他吠叫的同时仍紧盯着黑熊。丹尼的左手抓住大红的项圈,右手拿起枪。

可是“丛林之王”已经悄悄从巨石后面溜走不见了。

丹尼带着大红爬回山上,等他们回到哈金先生的住所时,夜幕已经再次降临了。丹尼几乎没有意识到他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而且已经两天没睡觉,也没吃东西了。他只知道他已经把哈金先生的狗安全地带回来了。他们走向狗棚,看到罗伯特·弗雷勒从房子那儿跑过来。

“你在哪儿找到这条狗的?”他激动地问,“半个庄园的人都在找它!”

他走上前来,大红退到丹尼的腿边朝着罗伯特叫了起来。罗伯特回转身,走到狗棚,从桩子上抓起一根鞭子,然后走回到他俩身边举起了鞭子。

“别伤了狗。”丹尼警告说。

“为什么?你……”

丹尼挥起右拳一下子打中了罗伯特的下巴,罗伯特顿时向后摔在了地上。管家罗伯特用双手撑着自己,眨了下眼,然后站起身,后退一步握紧了拳头正要反击,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一个人说:“别打了,罗伯特。你可以回去了。”

丹尼慢慢转过身,看到哈金先生正靠在狗棚边。丹尼这时满眼泪水。虽然被人看到自己流泪,他觉得很羞愧,可他现在什么也管不了了,只是跪下来紧紧地搂着大红的脖子。

“谁也不准打这条狗!”他啜泣道,“它又忠诚又清白,哈金先生。它没有做错事,也不该挨打。”

“罗伯特是个好人。”哈金先生说,“他能办成事儿,也懂得很多,但是对于怎么和动物相处还有待改进。”

丹尼站起身来擦掉眼里的泪水。他是个男子汉,就得有男子汉的样子。

“我把您的狗带回来了,哈金先生,”他说,“它把大黑熊追到了死角,追到后还有足够的智慧和勇气去和黑熊一直周旋,这样的狗绝无仅有。但是我没有射杀那头黑熊,本来是有机会的。您还是能靠它赢得蓝丝带,您自己摸摸看,它一点儿损伤也没有。”

“不了。”哈金先生说,同时目不转睛地看着丹尼,而不是大红,“我相信这条狗没什么损伤,狗也许会被抓伤,可是最终并没有受伤。丹尼,你想去纽约吗?”

丹尼看着哈金先生,第一次感受到了文塔比庄园主人的魅力。哈金先生是一个能够理解和爱护一条好狗的人,而不会仅仅把大红狗看成是赢得一条蓝丝带的工具。不知为何,丹尼觉得哈金先生虽然并不在大红狗和黑熊战斗的现场,却清楚地知道刚刚在文塔比的森林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和这条狗一起去。”哈金先生接着说,“罗伯特·弗雷勒会和这条狗参加赛狗会,我想让你一起去学学怎么做。然后你可以把它带回来,养在你家林间的房子那儿。接下来我会在狗棚里养好几条冠军级别的狗,它是第一条。我计划让你负责这件事情,相信你一定会照顾好它们。你瞧,我喜欢拥有一些好东西,丹尼,可是我没有时间去照顾好它们每一个。”

“我做不到。”丹尼严肃地回答说,“大红,它可是个斗士,哈金先生。恐怕我不能照顾好它,它会被抓伤或咬伤,然后就不能参加比赛了。”

随后丹尼静静地站在那儿,等待哈金先生发火或训斥自己。但哈金先生非但没有丝毫不悦,他的回答反而让丹尼高兴坏了:“别担心这个,丹尼。把你的狗带回山林里,好好休息,然后再来这边。我让罗伯特·弗雷勒告诉你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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