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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太阳城

时间:2023-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太阳城,他们认为犯罪是由于人的无力、无知和仇恨。所有案件的审理通常有法官直接审理和“太阳”审理两种情况。太阳城对犯人的刑罚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流放、鞭打、训诫、禁止在公共食堂进餐、开除教籍等等。在太阳城你看不到用于关押犯人的监狱,在那里只有一座塔楼用于关押叛乱的敌人,这说明太阳城人们的犯罪率还是比较低的。

太阳城没有成文的法典,更别说什么详细的部门法划分了。它的法律条文比较简单,只有很少的几条。条文刻在铜板上,悬挂在神殿的大柱子上。在个别柱子上也可以看到一些诸如什么是上帝,什么是天使,什么是宇宙等各种定义,由此可见太阳城的“神法”色彩比较浓厚(这里所说的“神法”实际上指基督教圣经)。各种道德的定义也被刻在了柱子上,它与法律条文具有同样的约束力,甚至可以说在太阳城约束人们行为的是各种道德而非几条简单的法律条文。在太阳城的人们看来,过合乎道德的生活是最大的幸福。在每根写有相应定义的柱子旁边设有相应的法庭,相应的审判就在那里进行。

关于犯罪,莫尔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在于私有制,霍布斯认为一切罪行都源于无知、谬误、仇恨、淫欲和贪婪等激情,而孟德斯鸠则认为犯罪与专制制度的各种弊端相关,受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太阳城,他们认为犯罪是由于人的无力、无知和仇恨。具体讲有五种情况:第一,由于无力或无知等天赋原因;第二,由于不知道检点而犯罪;第三,故意犯罪;第四,由于无力、无知和仇恨而犯罪;第五,由于仇恨而犯罪。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主宰和预先安排的,不是为上帝而犯罪,而是为上帝意外的人犯罪。

太阳城没有详细的部门法划分,案件在审理时也不区分性质,更没有什么民事法庭、刑事法庭。所有案件的审理通常有法官直接审理和“太阳”审理两种情况。法官直接审理就是由每个公民工作岗位上的领导人审理,领导人集行政权与审判权于一身。在审理时有一定的审理程序,一般由原告直接向“威力”和法官起诉,证人提供证词,被告可以为自己辩护。法官通常告知被告所违反的法律条文,并要求被告当庭读出这些条文,在了解并研究了案情以后根据被告所犯罪行作出判决。这种形式更类似于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适用的简易程序,起诉方式简便,受理程序简便,审理程序简便,审结期限也较短。如果个人主动坦白就可以对他应有的罪行不惩罚或改为其他处分。根据案情,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在量刑方面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是过失犯罪,被告是可以从轻判决的。若可以从轻判决则需要法官代被告向三位领导人申诉,第二天重新审判,第三天由“太阳”宣布是对被告赦免,还是执行判决。由于没有详细的法律规范,法官在审判中很不易操作,甚至会出现刑罚不当的情况。但是,案件从申诉经审理到判决时间比较短,最多就三天,这样也有利于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使社会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判决后,被告不会因为自己受到了惩罚而对原告及证人产生仇恨感,而是会对原告及证人像病人对医生给自己治愈了疾病那样表示感激,并通过相互拥抱或接吻的方式表示他们彼此之间已经言归于好。这样的一种结果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且彻底解决了彼此之间的纠纷,体现出了现代法治的精神与理念。

在太阳城里,执行死刑有些特殊,那就是要征得犯人本人的同意,否则不能处决。

太阳城对犯人的刑罚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流放、鞭打、训诫、禁止在公共食堂进餐、开除教籍等等。在太阳城你看不到用于关押犯人的监狱,在那里只有一座塔楼用于关押叛乱的敌人,这说明太阳城人们的犯罪率还是比较低的。太阳城没有行刑人员,对于犯人死刑的执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民一起执行,一种是授权犯人用点燃在身上的火药袋自杀,类似于人体炸弹,只不过这种人体炸弹不具有公共危险性。在这里执行死刑还有一点特殊,那就是要征得犯人本人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大家需要去说服及劝导,否则不能处决。对于那些不同意执行死刑的死刑犯如何管理,在太阳城好像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推测应该是继续做工作直到他同意了为止吧。死刑犯也有一定的权利,他可以在人民面前为自己进行辩护或检举其他人的罪行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他的理由充分,证据有力就可以改判为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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