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当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席卷了全中国时,小说的主人公一父亲的生活也随之改变:由一家建筑公司领导的秘书而被贬至属下的工程队,去做强体力劳动。这位父亲的身份是国家干部,家却在离单位不远的乡村。他这种生存的格局似决定了他的自我认知角度:他的体力与农事逊色于身在乡村的家人,而他的精神和见识却宽广于生养他的那个乡村。为此,他有理由无视村人的存在并优越于他们。
这位父亲有着一些在村人看来过于讲究的习惯,比如早起刷牙,睡前洗脚,冷水洗身,不喝生水等。刷牙、洗脚是讲卫生;冷水洗身应该是强健体力和磨炼毅力吧。不能用好高骛远来形容这位父亲,因为他除了有点“势利眼”,喜欢享受,看不起普通人(父亲的女儿、小说的第一人称“我”语)之外,并没有更不切实际的追求。他十几年努力认真地工作,业余时间喜欢找人“神聊”,崇尚那么一种“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氛围。革命了,乡村还是原来的乡村,而父亲却无法再是原来的他了。乡村充满韧性与耐力的土地渴望的是结实的行动,可村人又常常缺乏获取利益的耐心。父亲则与乡村相反:他缺少行动的能力,但不乏一些眼光长远的主意,并且有些较真儿。他提议村干部填沟修破败的村路,结果高处的土填平了沟,却露出了大片埋着碎砖的老坟地。于是,为了让这块布满碎砖的“生地”早日种上庄稼,社员们无休止地捡砖运动开始了。又因太耗工时,人人都怨气冲天,矛头直指出主意的那个人——父亲。自尊极强的父亲在巨大压力下,亲自率家人去地里捡砖,以他少有的“体力劳动”堵村人的嘴。且看他虽是去地里干活儿,身穿中山装,脚蹬黑皮鞋,撇着外八字脚,大甩着手,高扬着头,一副落寞与不甘兼有的样子。和他这形象相反的是生产队长,生产队长也是大甩着手,却是里八字,“每一步都像是要把土地牢牢钩住一样”。生产队长来到正在捡砖的父亲跟前,不屑于甚至不容许父亲的劳动。他和村人的看法一致:父亲只是个不负责任的、和这块土地没有关系的国家干部,这修路的主意分明是给这村子添了乱——都什么年头了,你以为你是谁呀?生产队长的神情告诉父亲:你也太拿自己当个人物了。两人面对面站着,一问一答着,却似永远无法沟通。以至于,当父亲对生产队长说“我要用我的行动感动大家”时,这句本来诚恳而庄重的话竟变得有了几分滑稽,又因滑稽而格外叫人心酸。
作者用笔简约地写了父亲的外八字脚和生产队长的里八字脚。“外八字”步态多半会带出些自大和悠闲;“里字”则总有点紧紧巴巴的努力和勤俭。这样,作为读者的我,在这两个无法沟通、且相互轻蔑的生长于同一个村子的人物之间,一时竟难以辨出谁是谁非了。太拿自己当个人物有什么不好呢?父亲这样的人是否一定要胜任体力劳动才算个有作为的男人?如他在“革命”之后的反思那样。而生产队长那紧紧钩住土地的里八字的脚,又叫人觉出他才真正有种和这土地难解难分的力量,虽然他长相偏丑,小学都没念完。这似是一个时代造成的尴尬,又仿佛是一整个儿人类面临的既微小、又强大的困境。再辉煌的人生也会有落寞的时段吧,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平凡的小公务员。父亲的可爱和叫人可恼似就在他于落寞和不甘之间的奔突了。
小说也有让人遗憾之处:作者好像担心写不透彻主人公父亲的心境,特别在一头一尾加了两大段京剧唱段以作氛围的补充和渲染,显得累赘了。相反,开篇描绘父亲的看上去很特别的冷水洗身,却没有有机地贴住人物的精神和身体再作勾画,使之变成了泛泛而谈。这是否是短篇小说的忌讳呢?
读何玉茹的小说已经很多年。我喜欢她写作时沉静而温婉的心态,也喜欢她骨子里小心而又顽强地弥漫开来的绝不言败的气度。这不言败既是说她对生活绵密妥帖的积极体察,也是说她对文学本身所持的默默的自信。读何玉茹的小说,还会感受到写作的确是她内心的需要,这在当今文坛,尤其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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