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写《谈油炸鬼》一小文,登在报上,后来又收集在《苦竹杂记》里边。近阅李登斋的《常谈丛录》,卷八有《油果》一条,其文云:
“市中每以水调面,捏切成条大如指,双叠牵长近尺,置热油中煎之,大如儿臂,已熟作嫩黄色,仍为双合形,撕之亦可成两。货之一条价二钱,此即古寒具类,今远近皆有之,群呼为油鬼,骤闻者骇焉,然习者以为常称,不究其义。后见他书有称油煎食物为油果者,乃悟此为油果,以果与鬼音近而转讹也。鬼之名不祥不雅,相混久宜亟为正之,否则安敢以此鬼物进于尊贵亲宾之前耶。”油炸鬼在吾乡只是民间寻常食品,虽然不分贫富都喜欢吃,却不能拿来请客(近年或有例外,不在此列),所以尊贵亲宾云云似不甚妥,若其主张鬼字原为果字,则与鄙见原相似也。又前次我征引孙伯龙的《南通方言疏证》,却没有检查他的《通俗常言疏证》,其第四册饮食门内有一条云:
“油鬼儿。国文教科书有油炸烩三字,按字典无烩二字,然元人杂剧有炮声如雷炸语,炸音诈,字典遗之耳。教科书读炸为闸,非也,乃音闸耳。《梦笔生花》杭州俗语杂对,油鬼,火烧儿。又元张国宾《大闹相国寺》剧,那边卖的油骨朵儿,你买些来我吃。按骨鬼音转,今云油鬼儿是也。”油骨突儿大约确是鬼的前身,却出于元曲,比明代的“好果子”还早,所以更有意思。我想这种油面食大概古已有之,所谓压扁佳人缠臂金的寒具未必不是油炸鬼一,不过制法与名称不详,所以其世系也只得以元朝为始了。
近时的人喜欢把他拉到秦桧之的身上去,说这实在是油炸桧。这个我觉得很不合道理。第一,秦桧原不是好人,但他只是一个权奸,与严嵩一样(还不及魏忠贤罢?),而世间特别骂他构和,这却不是他的大罪。我们生数百年后,想要评论南宋和战是非,似乎不甚可靠,不如去问当时的人。这里我们可以找鼎鼎大名的朱子来,我想他的话总不会大错的罢。《语类》卷百三十一有云:
“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归来主和,其初亦是。使其和中自治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又云:
我很反对思想奴隶统一化。这统一化有时由于一时政治的作用,或由于民间习惯的流传,二者之中以后者为慢性的,难于治疗,最为可怕。那时候有人来扎他一针,如李贽邱濬赵翼俞正燮汪士铎吕思勉之徒的言论,虽然未必就能救命,也总可放出一点毒气,不为无益。关于秦始皇王莽王安石的案,秦桧的案,我以为都该翻一下,稍为奠定思想自由的基础,虽然太平天国一案我还不预备参加去翻。这里边秦案恐怕最难办,盖如我的朋友(未得同意暂不举名)所说,和比战难,战败仍不失为民族英雄,(古时自己要牺牲性命,现在还有地方可逃),和成则是万世罪人,故主和实在更需要有政治的定见与道德的毅力也。
廿五年七月
(载一九三六年九月一日《论语》第九十五期,署名知堂。收《瓜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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