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陈寅恪佚文《敦煌本〈太公家教〉书后》考释
陈寅恪先生的著述,经过学者们的悉心搜集和整理,基本上已收入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陈寅恪文集》和近年出版的《陈寅恪集》中1,但零星的佚文仍有发现。2003年9月,笔者在友人胡文辉君的帮助下,在孔夫子旧书网购得一册20世纪30年代陈先生在清华授课时所用之讲义——《敦煌小说选读》,其中即含陈氏佚文一篇。现将讲义及佚文情况稍作考释,以求教于方家。
一
此册《敦煌小说选读》(见图一),高28.5厘米,阔16.5厘米,铅印直排,每页12行,每行36字,版心上镌“敦煌小说选读”,中镌各篇标题,下镌“国立清华大学讲义”,没有具体的印制时间。全书共辑录讲义12篇,各篇页数自为起讫,共计41页,以两根纸绳扭合成册,外添红色封面。这册讲义为清华大学毕树棠的旧藏,封面上贴有毕树棠毛笔题签“敦煌小说选读”;内页另有毕氏钢笔手迹两处,均题作“陈寅恪先生讲义”(见图二)。2
图一
图二
《敦煌小说选读》共收讲义12篇,前9篇系陈寅恪授课时印发给学生的原始材料(其中《目连救母变文》分为两篇),后3篇则为陈氏自撰论文。现根据原书中各篇讲义装订的前后顺序依次简介如下:
1.《维摩诘经菩萨品演义 北平图书馆敦煌写本光九四号》,9页。
2.《巴黎国民图书馆敦煌写本部伯希和收藏第二九二六号》,2页。
3.《诸经杂缘喻因由记 北平图书馆敦煌写本腾二十九》,2页。
4.《舍利佛起精舍因缘 上虞罗氏藏敦煌石室本》,2页。
5.《维摩诘经押座文 伦敦博物馆敦煌写本》,2页。
6.《慧远外传 伦敦博物馆敦煌写本》,2页。
7.《目连救母变文》:(一)伦敦博物院藏敦煌写本,(二)北平图书馆藏敦煌写本成字九十四号,两种共3页。
8.《目连救母变文》:(三)北平图书馆藏敦煌写本丽字八十五号,(四)北平图书馆敦煌写本霜字八十九号,(五)伦敦博物院藏敦煌写本,三种共7页。
按:上述两篇讲义所引《目连救母变文》,合北平、伦敦两地5种写本,始成一足本,各本均不全,述同一事者,而文字有异同。然首尾相连,脉络尚清晰。
9.《太公家教》,4页。
10.《敦煌本太公家教书后》,下署“陈寅恪”(铅印),2页。
11.《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下署“陈寅恪”(铅印),4页。
12.《西夏文佛母孔雀明王经考释序》,下署“陈寅恪”(铅印),2页。
讲义所收三篇陈氏自撰文字中,《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最初发表于《清华学报》第7卷第1期(1932年1月),现已收入《寒柳堂集》;《西夏文佛母孔雀明王经考释序》最初发表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本第4分册(1932年),同年又以《西夏文佛母大孔雀明王经夏梵藏汉合璧校释序》为题,刊于王静如《西夏研究》第一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单刊甲种之八),现已收入《金明馆丛稿二编》。此二篇之正文均与三联版大同小异,但部分文字或可正误,或堪比照,同样也有其价值。限于篇幅,择要列举如下:
1.三联版陈集所收《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中“诘慧可爱”一句,讲义作“黠慧可爱”;“亦应依比公式作七种”一句,讲义作“亦应依此公式作七种”;“自身自理”一句,讲义作“自身自埋”3;“而所生之子女皆离夫”一句,讲义作“而所生之子女皆离失”。4
2.三联版陈集所收《西夏文佛母大孔雀明王经夏梵藏汉合璧校释序》一文中“据论者考定为明万历以后之作”一句,讲义作“据胡君适跋文,考定为明万历以后之作”;“李氏仍藏有《西夏实录》之原本或译本”一句,讲义作“李氏仍藏有《西夏实录》”;“敢请国内外此学之专家,试一参究”一句,讲义作“敢请国内外治此学之专家试一参究”。
至于讲义所收《敦煌本〈太公家教〉书后》,则既未见陈寅恪生前曾予刊布,也不见后世学者将其收入陈氏文集或全集之中,应该是一篇佚文,值得专门研究。
二
兹将陈寅恪佚文《敦煌本〈太公家教〉书后》(见图三)照录如下:
图三
《敦煌本太公家教》一卷,王靜安先生國維為之跋。極詳審。(見《觀堂集林》卷二十二及《鳴沙石室佚書》附刊提要。)靜安先生引王明清《玉照新志》三云:
太公者猶曾高祖之類,非渭濱之師臣明矣。
靜安先生復識其後云:
卷中有云:“太公未遇。釣魚水。(原注水上奪渭字。)相如未達。賣卜於市。□(此处原文为方框“□”)天居山。魯連海水。孔鳴盤桓。候時而起。”書中所使古人事止此。或後人因是取太公二字冠其書。未必如王仲言曾高祖之說也。
寅恪案。卷中使古人事者實不止太公一條。在太公條前者,有“只欲揚□(此处原文为方框“□”)後代。復無晏嬰之機。”及“唐虞雖聖。不能化其明君。徽子雖賢。不能諫其暗君。比干雖惠。不能自免其身。”在太公條後者,有“孟母三移。為子擇鄰。”等條。皆使古人事者。假如靜安先生之說。後人何故獨取其中太公一條之首二字冠其書。此理未喻。又靜安先生意謂此書名之太公實指太公望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十七《子部·雜家類》一《顏氏家訓》條云:
陳振孫《書錄解題》云“古今家訓以此為祖”。(見《陳氏書》卷十雜家類)然李翱所稱《太公家教》雖屬偽書。至杜預《家誡》在前久矣。特之推所撰卷帙較多耳。
據此,可推知館臣之意雖與靜安先生不同。而以太公為太公望,則無二致。且列舉此書與《家誡》、《家訓》並論。是以“家教”二字為一名詞。而讀作“太公之家教”也。然此書乃刺取舊籍,聯綴成文。實一格言熟語之彙集。其中偶有涉及齊家之語。不過就教育男女,分別立言而已。絕非垂訓子孫之專書也。“家教”之名,雖亦可通。按諸內容。究嫌不切。疑其命名取義,尚有不止於是者。考唐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蒭尼毘奈耶》卷五云:
云何十種私通?謂十人所護。父護,母護,兄護,弟護,姊妹護,太公護,太家護,親護種護,族護,王法護。
攝頌曰:十種謂父母,兄弟及姊妹,太公與太家,親種族王法。
(上略)云何太公護?若女人父母宗親並皆亡歿。其夫疾患,或復顛狂,流移散失。依太公住。太公告曰。新婦!汝可歡懷於我邊住!我憐汝,念汝。如觀己子。太公即便如法守護。是名太公護。太家護亦然。
宋贊寧《高僧傳》卷一《義淨傳》載其卒於唐玄宗先天二年。(西曆七一四年。)年七十九。是其生年為太宗貞觀九年。(西曆六三五年。)李習之《答朱載言書》既引《太公家教》為喻。則其書於唐之中葉必已流行。據此推其著作年代。當不能後於唐初。義淨所生之時適與相值。其譯佛經。蓋兼采當時習用之語。此書標名之義。即可藉以印證。不必廣徵不同時代之語言。以相比傅。轉致糾紛迷惑。無所折衷。然則當時呼夫之父母為太公太家。當亦為老翁老嫗之通稱。“《太公家教》”者或亦可釋為“太公及太家之教言”,即“老生常談”之謂。若依此為解。然後此書題名與其內容始相符合。並可見王仲言所說雖頗近似。仍有未諦。而諸家俱以“家教”二字為聯語。疑皆不得此“家”字之義者也。故舉義淨譯經之文。以資參證。固未必即為典據。要足為讀是書者備一別解。或者“太公”二字可依義淨譯作語老翁之解。而“家教”二字則仍聯讀。書名標題之意即篇首所謂“為書一卷,助幼童兒”者。殆與“蒙求”、“幼學”之名同類歟?此書自來館閣私家均未著錄。其命名取義,亦解說紛歧。茲竝列異說。以俟博雅君子論定焉。
按:此处所录陈文,遵从陈寅恪生前愿望,以繁体加粗排印。原文未予纠正的错漏5,均仍其旧,以存原貌。
关于陈氏此文的写作时间,或在1932年前后。众所周知,清华国学研究院于1925年9月开学,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于1929年秋提前结束”6。陈寅恪自1926年7月到校后,一直与研究院相始终。1926年暑假后开课,陈寅恪开设题为“西人之东方学之目录学”的“普通演讲”,7并指导研究生。研究院结束后,陈寅恪改任历史、中文两系合聘教授,不久又为哲学系所聘。开设的课程有“魏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佛经翻译文学”、“高僧传之研究”、“唐诗校释”、“唐代诗人与政治关系之研究”、“中国文学中佛教故事之研究”、“佛典校读”、“中国中世纪哲学史”等。8也正是在这一时期,陈寅恪“授课之余,精研群籍,于唐代文学及佛经多所涉及。所特好者,用力尤勤”9,开始了他学术生涯中着力研究敦煌学的第一个主要阶段。所以,集中研究敦煌小说并且给学生开设这方面的课程,应该是在清华国学院结束以后的事情。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930年9月11日《国立清华大学校刊》曾刊登消息,介绍中国文学系新设6门科目,其中就包括了“敦煌小说选读”。10授课教师应该就是陈寅恪。11此课程可能从1930年下学期增开,到1934年《国立清华大学一览(1934—1935年度)》公布中文系学程时,已经看不到该科目了。12联系到《敦煌小说选读》中《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及《西夏文佛母孔雀明王经考释序》二文的首次发表时间均为1932年,由此推测,《敦煌本〈太公家教〉书后》一文也极有可能撰写于同一时期,即1932年前后。
退而言之,似乎可将该文撰作的时间上限定于1930年13,而其下限似可定于陈寅恪携家逃离故都的1937年14。
三
在《敦煌本〈太公家教〉书后》中,陈寅恪提出了“太公及太家之教言”一说,这种见解即使在今天仍有启发意义,从历来各家对此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中即可见其学术价值。
最早对“太公”二字提出释义的,是宋人王明清(字仲言)。他认为此书“当是有唐村落间老校书为之”,“太公”二字,“犹曾高祖之类”,而非姜太公。15王国维却认为《太公家教》之命名依循了古人摘字名篇的惯例,因此,“太公”正是“钓鱼渭水”的姜尚,而未必指曾高祖。16余嘉锡则以《太公家教》卷首自序为据,同时又指出王国维摘字名篇之说的失误,认定“名书之意,仍当以王明清说为是”。17
值得注意的是,王国维、余嘉锡诸家(包括陈寅恪)所依据的《太公家教》写本,都来源于1913年罗振玉辑录出版的《鸣沙石室佚书》18。而对于英、法博物馆收藏的其他写本,各家都只能望洋兴叹。此种局限,一直到了王重民才有所突破。王氏以海外亲眼所见原本《六韬》为证据,论定《太公家教》源于《六韬》,“是专取的太公对文王说的话”;而太公对武王说的话,则“别纂成一部《武王家教》”。19
周凤五则不同意“《太公家教》出于《六韬》”的含糊说法。他认为《太公家教》实有先后二本:先出者为问答体,后出者为叙述体。叙述体本无标题,始则与问答体合抄,共用《太公家教》标题,但因为说理切合时代、文字浅显明白,竟夺《太公家教》之名而专之;问答体遂改题《武王家教》,且日渐式微,终于湮没不传。因此,《武王家教》才是《太公家教》的原本,是真正的《太公家教》,“《太公家教》的得名是由原本书中周武王与姜太公而来,太公是书中的主人翁,书名冠以太公正为此故”。20
郑阿财、朱凤玉却对《武王家教》是原本《太公家教》的说法表示怀疑,认为先后两本《太公家教》的命名取义“实无相同的必然性”,不能混为一谈。他们集众家之长,认为“《太公家教》一书当是唐代村塾教者,以家庭长者的口吻教喻儿童的格言谚语式通俗读物”。“‘太公’一词,清赵翼《陔馀丛考》以为年老之通称,其引证详,则《太公家教》之太公,当如王明清所说,指的是‘曾高祖之类’的家庭长辈。”21
众所周知,最早提出“敦煌学”这一名称,并且预言敦煌学将成为“今日世界学术之新潮流”的学者正是陈寅恪。22令人费解的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不同时代的研究者论及《太公家教》时,却从未提及陈寅恪《敦煌本〈太公家教〉书后》一文。答案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此文从未公开发表,而只是在清华大学的课堂上作为讲义使用过。
陈氏此文专为考订《太公家教》“命名取义”而作。在他看来,此书“实一格言熟语之汇集”,而“绝非垂训子孙之专书”,“‘家教’之名,虽亦可通,按诸内容,究嫌不切”。针对王国维的“太公之家教”一说,陈寅恪从推导成书年代入手,断定“其著作年代,当不能后于唐初”。继而以同时代僧人义净(635—713)翻译佛经“兼采当时习用之语”的做法为印证,认定书名中“太公家”三字应与义净译文一样,作“太公、太家”解,原本用于当时称呼“夫之父母”,“当亦为老翁、老妪之通称”。因此,《太公家教》“或亦可释为‘太公及太家之教言’,即‘老生常谈’之谓”。
虽然陈寅恪相信“若依此为解,然后此书题名与其内容始相符合”,但他又认为仍有如下之可能:“或者‘太公’二字可依义净译作语‘老翁’之解,而‘家教’二字则仍联读,书名标题之意即篇首所谓‘为书一卷,助幼童儿’者,殆与‘蒙求’、‘幼学’之名同类欤?”
客观地说,陈寅恪此文在推证的思路、过程及结果上,与后来者颇多契合相通之处。如对《太公家教》内容性质的鉴定就十分准确,对成书年代的考证也比较接近23;再如对于王国维之说的匡正,足以使后来者折服;又如独具匠心地将“太公”视为“当时习用之语”而加以分析24,同样活跃了后来者的思维,指引了一条新思路。概而言之,陈寅恪此文虽然短小,却与王国维的跋记一样,堪称《太公家教》研究的先导。
但衡之以后来全面而细致的研究,陈寅恪将“太公家教”释为“太公及太家之教言”这一“别解”确实很难再令人信服。导致陈寅恪失误的原因,可能主要还是限于当时的条件,只能以《鸣沙石室佚书》写本为底本,无法与庋藏在海内外的其他写本进行校勘,而该写本没有后跋25,前序又缺失5字26,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考证者的思路。或许正是基于谨慎从事的考虑,陈寅恪才会说:“举义净译经之文,以资参证,固未必即为典据”,并在文尾留下这样的结语:“并列异说,以俟博雅君子论定。”推而论之,此文后来未收入陈氏文集,或许也可借此寻觅蛛丝马迹。27
注释:
1 上海古籍版《陈寅恪文集》(蒋天枢整理)出版于1980年、1982年,三联版《陈寅恪集》(陈美延整理)出版于2001年至2002年。后者对前者既有承继,复多补益。为方便起见,本文主要以三联版陈集作为参照。又,陈集在台湾、香港地区另有数种版本,本文不予涉及。
2 毕树棠(1900—1983),原名毕庶滋,号树棠,后以号行。1920年(一说1921年)至清华学堂图书馆任职员,抗战期间留平。抗战胜利后,复任清华大学图书馆职员。1953年调清华大学建筑系图书资料室工作,1973年退休。(据苏云峰著《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13—114页;吴学昭整理《吴宓日记》第4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66页。按:《吴宓日记》该页之注释,误作“毕庶澄”)据毕树棠自述,他与陈寅恪相识、交往,一方面是因为吴宓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因为业务的关系——陈寅恪讲课所用的一些中外书籍和参考文献,几乎全是清华图书馆没有入藏的,必须临时置备供应,他负责协助顾子刚、浦江清完成此项工作。对于陈寅恪治学之精神、方法与成绩,毕树棠深表钦敬,甚至认为:“陈先生之文章亦绝不枯燥,然亦不华丽,似另有一种语言的句法组织,而又与我国考据传统之文章息息相通,似乎颇有些科学性,令人有耐读而不易学之慨。”(毕树棠《忆陈寅恪先生》,原载《散文世界》1985年第6期,此据倪文尖编《文人旧话》,上海:文汇出版社1995年版,第1—7页。可参阅吴宓1926年7月7日、10日、12日日记)另据卞僧慧回忆,陈寅恪晚岁搜集旧著时,力有不及,或托诸友生。如《狐臭与胡臭》一文,曾刊在清华中文系一刊物上。1964年秋,周一良因事来穗,陈以搜寻此文相托。“当时清华图书馆毕树棠先生,从二十年代即专司本馆中外杂志之管理,竟遍觅不得。此文刊出值卢沟变起前夕,曾否入藏,毕先生已难追忆。周先生转而他求,最后从出版时在系中任教之余冠英先生处得之。今收入《寒柳堂集》中。”(卞僧慧《未继承父业者即不能整理遗著欤?》,载《中华读书报》1998年10月21日。按:《狐臭与胡臭》最早刊于清华大学中国文学会编《语言与文学》,上海:中华书局1937年6月出版)从各家回忆来看,毕树棠不但与陈寅恪有过交往,而且十分钦佩陈先生的学行,所以才会悉心保存陈氏旧文。
3 讲义所收《诸经杂缘喻因由记》亦作“自身自埋”。又,三联版《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较讲义多出《附注》。
4 2012年2月10日按:“诘”、“比”、“理”、“夫”等四字,三联书店2009年9月第2版《陈寅恪集·寒柳堂集》已径改。
5 如《观堂集林》“卷二十二”,应为“卷二十一”;“徽子”,应为“微子”;“唐玄宗先天二年”,当西历七一三年,而非“七一四年”;“助幼童儿”,当作“助诱童儿”等。
6 苏云峰著《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第282页。按:该书又引述1929年6月21日毕业典礼上罗家伦之致辞:“国学研究院的(九位)同学,这也算是最后的一班”,视为“正式宣布清华国学研究院的结束”(第330—331页)。齐家莹编撰《清华人文学科年谱》(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页)亦将研究院结束时间定为1929年“6月底”。蒋天枢则将这一时间系于1930年,详见《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4页。
7 据齐家莹编撰《清华人文学科年谱》,第39页;苏云峰著《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第296页。按:蒋天枢撰《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称所开课程为“佛经翻译文学”,似不尽准确。详蒋著,第61页。
8 据齐家莹编撰《清华人文学科年谱》第7、85、87、88、119等页综合而来。
9 蒋天枢撰《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第75页。
10 齐家莹编撰《清华人文学科年谱》,第97页。
11 毕树棠《忆陈寅恪先生》有云:“先生在学校讲课,多由口授,学生笔记,写成零篇散稿多发表于各学报,成单本的有系统著作不多见;都有待于后学之整理与审定。如在清华所讲的《敦煌小说选读》一课,即由北京图书馆和伦敦博物馆等处所藏的敦煌写本中选用若干篇,就原文加以考订与解释,即成精辟之论述是也。”(见倪文尖编《文人旧话》,第3页)据此推断,《敦煌小说选读》的授课教师正是陈寅恪。
12 齐家莹编撰《清华人文学科年谱》,第145—146页。
13 1928年8月17日,清华学校始易名为国立清华大学,《敦煌小说选读》各页版心下镌“国立清华大学讲义”而非“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讲义”,据此亦可推断各篇讲义并非印发于国学研究院期间。
14 蒋天枢撰《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一九三七年”条:“先生料理父亲丧事,于满‘七七’后,携家仓皇逃离北平。”见蒋著,第113页。
15 王明清著《玉照新志》卷三,《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16 王国维《唐写本太公家教跋》,《观堂集林》卷二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14页。
17 余嘉锡著《四库提要辨证》第2册,卷十四《子部五》,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53—854页。
18 周凤五曾以《鸣沙石室佚书》写本作为底本,参酌他本,撰有《敦煌写本〈太公家教〉校勘记》,成《太公家教》之校勘本。详周凤五著《敦煌写本太公家教研究》,台北:明文书局1986年版,第10—27页。又,周著后附《鸣沙石室佚书》写本之影印件,可资参验。
19 王重民著《敦煌古籍叙录》,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21—222页。
20 周凤五《〈太公家教〉研究》,载《古典文学》第6集(1984年12月)。
21 郑阿财、朱凤玉合著《敦煌蒙书研究》,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56—357页。
22 陈寅恪《陈垣敦煌劫馀录序》,见《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66页。按:此文最初发表于《学衡》第74期(1930年3月),题为《陈垣编〈敦煌劫馀录〉序》。
23 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其成书的年代当在安史之乱以后,李翱之前”。见郑阿财、朱凤玉合著《敦煌蒙书研究》,第359—360页。
24 陈寅恪不取赵翼《陔馀丛考》为据,而举义净译文为证,可能与他这一时期对于唐代文学及佛经嗜好尤深、用力尤勤的特殊背景有关。又,周凤五以为,“广泛使用‘太公’一词以尊称男性老者,似乎是宋以后的风气”,“南宋王明清《玉照新志》之所以力持太公为‘曾高祖之类’,恐怕正是受到时代的影响”。见周凤五著《敦煌写本太公家教研究》,第86页。可参酌。
25 《太公家教》(校勘本)之后跋:“余之志也,四海为宅,五常为家;不骄身体,不慕荣华;食不重味,衣不丝麻;唯贪此书一卷,不用黄金千车;集之数韵,未辨疵瑕;本不呈于君子,意欲教于童儿。”见周凤五著《敦煌写本太公家教研究》,第27页。
26 《太公家教》(校勘本)之前序:“余乃生逢乱代,长值危时,亡乡失土,波迸流离;只欲隐山学道,不能忍冻受饥;只欲扬名后世,复无晏婴之机;才轻德薄,不堪人师,徒消人食,浪费人衣;随缘信业,且逐时之宜,辄以讨论坟典,简择诗书,依经傍史,约礼时宜,为书一卷,助诱童儿,流传万代,幸愿思之。”见周凤五著《敦煌写本太公家教研究》,第10页。按:《鸣沙石室佚书》写本卷首缺“余乃生逢乱”5字。
27 2004年2月21日承陈美延女士见告,乃翁因旧作难称其意而删汰者不乏其例。该文未能收入文集,或亦一例。2012年2月6日按:蒋天枢撰《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一九三五年”条之“编年文”,于“《元微之〈遣悲怀〉诗之原题及其次序》”题下有按语:“师云此文应删去不存。”(见蒋著,第97页)《陈寅恪先生论著编年目录》“乙亥一九三五年”条,于此题下复有按语:“《清华学报》十卷三期,民国二十四年七月。按:此文遵师嘱未编入文集。师云文中有误处。”(同前,第196页)2012年4月9日再按:卞僧慧纂、卞学洛整理《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一九三五年”条有云:“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刘、元、白诗课堂上,先生以《元微之〈遣悲怀〉诗之原题及其次序》(民国二十四年七月《清华学报》单行本)及《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同年十月《清华学报》单行本)分发听课同学。先生谓此二文,前文有误处,后文即为补正前文而用。及编集时,遂不收前文。”(见卞著,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70—171页)蒋天枢、卞僧慧皆为陈门弟子,二人所述正可与陈美延之回忆相印证。
(原刊于《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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