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戏诸侯,西周结束了,东周开始了,东南一隅的越国渐渐浮出了海面。千年“海侵”虽然已经结束,但那片曾经的文明——河姆渡和良渚等等——却被埋在了地底下的幽暗之处。地面之上,沼泽虽然已经干涸,但土地是贫瘠的,饱含盐碱,种出来的粮食,比会稽山麓、“南林”之侧的窄地好不了多少。长长短短的河流,大大小小的湖泊,像是从“南林”狩猎归来的壮年男子身上密布的伤痕和疮疤。
在迁都河南洛邑的周天子眼中,在位于河南境内的郑国、宋国这些大国眼中,越国不仅仅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国、弱国,更是一个蛮夷之邦,不懂礼仪,缺少教化,不光是平民百姓,连国君大臣都是如此,随手举几个例子,便能说明当时越地与中原的差距。
A.断发文身
断发,就是头发剪得很短,几乎是平顶。原因可能是越国这个地方依山傍海,比较潮湿闷热,头发长了不光不舒服,还容易长虱子。而且经常要下海抓鱼,理个平头最方便。也有少数不理平头,在脑后扎一个马尾巴,现在梳这种发型的男子,大多不是搞文艺的,就是搞体育的。那时这种人可能生活条件比较好,至少不用成天往海水里扎猛子。还有椎髻,就是把头发高高盘起,扎成一个椎形的髻,差不多就是朝天辫的样子,这种人绝对是有钱有闲的。
在中原的文明人心目中,断发绝对是一种野蛮的行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泱泱华夏最基本的文明礼仪之一。孩子一出生,头发就得让它自由自在地生长,绝不能剪掉半根,所谓“二十而冠”,“十五而笄”,是一种庄重的成人仪式,男孩到了二十岁,就得戴上一顶帽子。这帽子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戴上的,要挑一个好日子,遍邀亲朋好友,到宗庙里祭天地祭祖宗,程序很复杂,礼仪很繁琐,反正那些断发文身的野蛮人肯定是搞不懂的。女孩要简单得多,到了十五岁,把头发盘到头顶,用一块黑布包住,再插上一根簪固定。这说明重男轻女思想早在几千年前就落下根了。
文身,就是在身体上刺青,具体是哪个部位不太清楚。反正肯定不像现在的歌星或者体育明星那样,只是为了时髦,为了另类,在胸口或者胳膊上搞点名堂。
笔者认为,当时的越人,主要是那些在海边抓鱼的,身上的刺青基本上都是九纹龙史进和花和尚鲁智深那样的造型。一些文献上记载,越人文身,当时是为了避免水中“蛟龙”的伤害。而根据现在的科学分析,所谓的“蛟龙”,其实很可能就是潜伏在海边浅水中的鳄鱼。对于在水中岸边的人来说,这种动物是最危险的,它们混迹于腐木烂枝之间,很难察觉与防范。阿姒心仪的女孩,就是被鳄鱼夺走生命的,害得执着的阿姒当了一辈子光棍。所以越人在自己身上刺青,绝对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生存。忍着疼痛,在身上各处刺出图案,染上颜色,鳄鱼见了,也许会愣上几秒钟,不过这可是生死时速啊!
文身,不是为了扮酷,而是为了生存。
除了断发文身,还有其他一些习俗。
凿齿,有的史料上说是将门牙拔掉,有的说是将门牙涂黑。笔者更倾向于后者。据说这样能使自己的面目看上去狰狞一些,震慑野兽猛禽。笔者以为,这种习俗肯定是住在山边的那些越人首创的。
或许是某一天,有一群壮年汉子进山打猎,突然遭遇大象犀牛什么的,便四散逃命,慌不择路,其中一人被地上的断枝石块绊了一下,跌倒在地,磕掉了门牙,结果阴差阳错,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张口喊救命,没了门牙的嘴巴大开,两颗犬齿显得特别突兀,再加上刚刚流了血,乍一看有点像虎狼之类的血盆大口,大象犀牛当然不怵虎狼,但比起直立行走的人,总是感觉有点不一样,就这么一愣神,那个掉了门牙的倒霉蛋一个翻身,拿出祖上猿人的功夫,噌噌几下就上了树。门牙换命,超值!
回去后把这个事跟族里人一说,竟然真的有人模仿他,效果呢,试了几次,感觉不错!也许仅仅是一种心理安慰,但在当时那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中,这是极其重要的,把禹从人升华成神,其实就是心理安慰,人类原始的图腾以及后来的宗教,其实也是如出一辙。
但是话说回来,主动去把自己好好的门牙搞掉,其实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相当痛苦的事。而且没了门牙,在跟族人一起围着篝火吃烤肉时,很不给力,很不划算。到后来,族里有一个聪明人,想了一个聪明办法,用一种染料把门牙涂黑,以水为镜一照,效果相当不错!于是众人争相仿之。考古学家对出土的古越人遗骨进行科学分析,发现涂门牙的这种染料是铁锈水,是铁矿的渗出物。绍兴这个地方确实存在铁矿,至今还在开采。所以,笔者的这一推测,应该不会很离谱吧。
跣足,就是光着脚走路。对于野蛮人来说,这更算不上什么了。穿着鞋子多麻烦啊,往海里扎猛子前,还得脱鞋,多一道程序添些许麻烦不说,上得岸来,脚湿淋淋盐津津的,根本没法穿鞋。而且海水刚刚退却的平原,到处是沼泽泥泞,穿着鞋怎么走路?翻山越岭,鞋子更是累赘,耐克鞋的气垫再好,也不如脚底板上那层厚厚的老茧弹性足。
服犊鼻,也叫穿贯头衣。说白了,就是一手拿块布料,一手拿把剪刀,随便比划一下,在面料的中间剪个洞,往头上一套,一件衣服就上身了。自己既做设计师又做裁缝,省钱又方便。史料记载,越王勾践到吴国去为吴王夫差当马夫时,穿的就是这样的衣服。不过当时的剪刀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笔者查阅了许多资料,却无从考证。
食髯蛇,髯蛇是什么东东?史书上说是一种大蛇,其长数丈。笔者猜测如果不是已经灭绝的动物,那就可能是蟒蛇。《淮南子》中记载,“越人得髯蛇以为上肴,中国得而弃之无用。”“中国”的意思当时是指中原地区,包括今天的河南。越人把蛇当成美味佳肴,广东一带的食蛇之风,一定从那时流传下来的。越国灭亡后,越人星散海内外,变成“百越”,粤,就是其中的一支。
B.鸟语虫书
这个有点形象,就是说越人说话像鸟叫,中原文明人听不懂;写出来的字像虫子爬,中原文明人看不懂。
史书上记载,越人乃“鸟语之人”,“语声似鸟也”。现在的电视小品上常常拿河南人开涮,如果摆在春秋,那是不可思议的。所以当时越国的使臣到河南去拜见周天子,如果不通过翻译,根本无法沟通。可怜那时懂“鸟语”的中原人实在太少,在翻译过程中常常出错,搞得双方啼笑皆非,所以周天子不太愿意接见来自越国的这些“鸟人”。
写字像虫,就不必多说了,反正中原的文明人,尤其是周天子,在笑纳了越国进贡的青铜器后,对上面铭刻着的那些像虫子一样的字,从来没兴趣找几个什么“子”来研究研究。东西好就行,特别是宝剑,够锋利的,也真难为了这帮野蛮人。那些字嘛,就不去管它是什么意思了,权当是刻在上面的花纹吧。
C.尚武轻死
说白了,就是喜欢打打杀杀,不怕死,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春秋是多事之秋,列强争霸,英雄辈出,本身就是一个尚武的时代,但越人“不怕死”的程度,已经到了一种很高的境界,其他国家的勇士恐怕难以望其项背了。这么比喻吧,爱吃辣椒的人很多,但“怕不辣”的,只有湖南人。当时的越人,就属于“怕不死”的。
绝不是危言耸听。《越绝书》中记载:“锐兵任死,越之常性也。”意思是酷爱锋利的兵器(出土的越王剑是个很好的佐证),不怕面对死亡,是越人的普遍性格。
史书中还具体描述过越人是怎样从“不怕死”到“怕不死”的。
当年越王勾践为了报仇复国,下狠劲训练士兵,为了检验训练效果,秘密布置了一起失火现场,失火的是他乘坐的一艘战船。熊熊大火冲天而起后,演习人员跑到船边大喊:“越之宝尽在此!”为了使现场更加逼真,勾践自己也亲自出来当一回“演员”,敲打着一面大鼓,命令士兵们前去救火。结果士兵们完全被蒙在了鼓里,从军营中一路飞奔着跑到现场,也不采取什么保护措施,一个劲地往火里冲,去抢救越王的珍宝。勾践连忙鸣金退兵,但已经晚了一步,结果一下子两百来号人光荣了,当上了“烈士”。
这只是“不怕死”。“怕不死”也是有真实例子的,而且也是跟勾践练兵有关。《韩非子》中记载,越王勾践经过二十年的卧薪尝胆,秣马厉兵之后,准备进攻吴国,一雪前耻。但想到吴国的强大,心中总觉得底气不足,特别是对自己的士兵的英勇程度,好像没有十分的把握。要知道吴兵也是以“不怕死”著称的。
一天他巡视军营,在随从的簇拥下,正走在道上,忽然看见脚下不远处蹲着一只癞蛤蟆,眼睛瞪得老大,肚子一鼓一鼓的,见到大队人马,不但没有逃走的意思,仿佛还想兴师问罪。勾践冲手下示意别伤害它,小心翼翼地绕着它走了一圈,还向它行了个大礼。手下众人一头雾水,大王今天有点不太对劲,怎么会对一只癞蛤蟆如此恭敬?
心机很重的越王勾践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凝神沉思片刻,语重心长地对众人说:“一只小小的癞蛤蟆,竟然有这样的勇气,寡人真的好佩服啊!”
这件事马上传遍了军营,没隔几天,竟然发生了今天看来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有人竟然自刎而死。死前还料理好了自己的后事,托朋友将自己的脑袋送到勾践面前。一问,自寻短见者不是因为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无地自容,而是因为受了刺激,甘愿拿自己的命来向越王证明,自己绝对不是孬种!自己的勇气,绝对不在癞蛤蟆之下。
干出这种事的人,勇气固然可嘉,可惜考虑欠周全,后果太严重。他事先也不想想,自己脖子上那玩意没了,就算证明了自己,又能怎样?
D.越王好野音
在中原人眼里,不光越国的平民百姓是野蛮的,越国的君臣们也是无可救药的。当年越国大臣奉越王之命出使齐国,按华夏的礼仪,去见齐国的君主,穿着上总要讲究一点,虽然是野蛮人,可以适当宽松些,西装革履免了,戴顶帽子总是起码的吧。但这位越使竟然是个牛人,坚持不戴帽子。这下惹恼了齐国的外交部,按当时中原的礼仪,别说是去觐见一国之君,就算是会会一般的客人,光着个脑袋,也是很不礼貌的。见过野蛮的,可从没见过这么野蛮的!齐国外交官发飙了,向越使发出严正警告:“如果不戴帽子,那就别想觐见我们的君主。”不料越使也发了飙,而且飙得更高:“好吧,戴帽就戴帽,不过,有一个条件,今后你们齐国的大使到我们越国来,那也得入乡随俗,把头发剪了,身上再纹上点图案吧。”这下齐国的外交官彻底“吃瘪”了,回去一商量,只好给越使开了个绿色通道,允许其“不冠入朝”(不戴帽子觐见齐君)。
大臣是这么副德性,国王总得文明一点吧,恰恰相反,其野蛮的行径更令人发指。还是以勾践为例吧,除了对癞蛤蟆行大礼,还干过自残的事情。当然,依然是作秀。《淮南子》中记载,越王勾践某次判案失误,冤枉了无辜,为了表现出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明君”,决定对自己进行一次惩罚,拔出随身佩带的龙渊宝剑,在自己的大腿上划了一下。这招够狠的,要知道这把叫“龙渊”的宝剑,可是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由铸剑大师欧冶子和干将联合打造,在古代中国十大名剑中排行第五。果然,只这么轻轻的一下,大腿上的血马上涌了出来,一直流到了脚背上。笔者猜想,当时场面肯定很感人,不少文臣武将肯定当场感动得流下了热泪。勾践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越王好野音”,这个小插曲记载于《吕氏春秋》,时间地点人物都很模糊,只是说某一天,中原一位吹箫高手为越王献上一曲,吹的是严肃庄重的宫廷音乐,羽、角、宫、徵、商五音拿捏得非常精准,但越王听着听着却摇头叹气,无精打采。于是高手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改吹起“野音”,也就是民间小调。在十分讲究礼乐的春秋时期,但凡有点地位的人,对这种音乐都是不齿的。越王却来了精神,连声喝彩。
这个越王究竟是谁,难以考证,但笔者认为勾践的嫌疑很大,因为还有一件事,也是与音乐有关的,史书上记载得十分详尽,可以说是勾践对先进文化的拒绝,让中原人彻底见识了他的野蛮。
那是勾践功成名就后的鼎盛时期,灭掉了吴国,迁都山东琅琊(也有学者说在江苏连云港),国家版图成倍扩展,直接与齐、晋等国接上了壤。而且与周天子也接上了头,派出使者到齐、楚、秦、晋等一流强国出访了一圈,号令他们歃血为盟,共同辅助周王室。要知道周王室那时早已名存实亡,谁敢跳出来向诸侯兄弟们喊“尊王”的口号,谁就有做老大的野心和实力。当时越王一呼,众皆响应,只有秦国不买账。也许是秦国当时地处西北,没怎么听说过越国那些事儿,心中并不待见这帮浑身刺青的家伙。于是勾践火了,马上派兵去攻打秦国。不过这两个地方,一个在东南,一个在西北,实在隔得太远,画条直线,就能把中国一切两半。所以越军走了好几个月,才走到黄河边上。刚渡过黄河,秦国国君厉共公就心慌了,服软了,表示愿意听从越王勾践的号令。越王勾践趁势见好就收。其实真的打起来,也不见得有十成的取胜把握。不过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越国,确实有那么点霸主的味道。
当上末代霸主之后,越王勾践当然更要作秀,派人四处发布消息,广纳四海贤才,自己还亲自上街去贴了几张榜文(那时还没发明造纸术,这榜文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越国迁都琅琊后,离同在山东境内的文化强国鲁国不远,差不多变成了近邻,消息很快传了过去。听到消息,春秋一个超重量级的人物,以推广普及先进文化为己任的孔子,率领着众弟子兴冲冲地赶到越国国都,亲自来做越王勾践的政治思想工作。忧国忧民忧天下的孔夫子,肯定早就听说过落后的越文化,很想借此机会,以自己原创的儒家思想来教化这帮野蛮人。
孔夫子一行带了一大堆高档乐器,揣着满腹经纶,来到了越都。越王勾践表面上对这批贵客十分敬重,自己亲自出城迎接。但主宾双方甫一见面,客人却被主人那阵势惊呆了——
只见越王勾践一身戎装站在城门口,细细一打量,身上披着整张头道犀牛皮缝制的豪华铠甲,腰下悬一把宝剑,手中握一根长矛,身后整齐肃然地站立着几百名威风凛凛的,随时都愿意将自己的脑袋奉献出来的勇士。
这是咋会事儿?一生酷爱和平的孔子后脑勺直冒冷汗。
这时勾践发话了,神态十分谦恭,但语气中却充满了傲慢与偏见:“请问先生用什么来教诲我呢?”
“我能讲述五帝三王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你看,我还叫手下带了这么多乐器过来。”孔夫子回答,信心满满地回答。
勾践皱了下眉头,叹了口气,说:“我们越人哪,性格直率,头脑简单,老底子居住在山上,活动在水里,船是我们的车,桨是我们的马,船一开就像一阵风,你们中原人谁也追不上。”
他停顿了一下,挥了挥手中的长矛,拍了拍腰间的宝剑,吓得孔夫子和众弟子往后倒退了一大步。
勾践接着说:“喜欢打打杀杀,不怕死,我们越人都是这个小样儿。先生您哪,如此高雅,这么有文化,我琢磨着,我们跟你不是同一路人,也不在一个档次。我看哪,就不麻烦您老人家了!”
孔夫子吃了个闭门羹,据说转身就走,他那些堪称时代精英的弟子们,也无人能在越国谋上一官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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