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阖闾做梦也没想到,越国竟然胆敢在这个时候,在自己背后捅上一刀。这手也忒黑忒毒了,简直是吃了豹子胆了。越国算个什么鸟东西,不就是一个儿臣之国吗?虽然吴国到目前为止,名下也就这么一个俯首听命的附庸。
吴王阖闾想不通,但冤有头,债有主,怪还得怪他自己。
前面已经说过,这个弱小的越国,经常被人欺负,受的屈辱是最多的,起先是北边的齐国来欺负它,后来楚国打上门来,那个时候吴国跟它关系还可以,彼此不光同根同种,同气共俗,而且同病相怜,因为都被强大的楚国征服了,当了楚国的儿臣。不过后来吴国跟北边的晋齐等中原诸侯搭上了界,变成了大国的一条狼狗,跟楚国这头大象干上了架。从那以后,吴国渐渐强大起来了,敢于碰硬的同时,当然还得找软柿子捏,越国,近在眼前的这个兄长,对不起了,只好让你当一回柿子了。几次兄弟阋于墙之后,越国被迫又下降了一个档次,从楚国的附庸变成了吴国的附庸,也就是说,被贬低到了“孙”字辈。
春秋战国,本来就是靠拳头吃饭的,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然而前面已经提到过,越人是有血性的,是不怕死的。就算是比你弱,比你小,也要拼一下,拼出弱者的力量。
当然,越人是不会死拼的,不会拼个鱼死网破,更不会拼到网未破而鱼先死。因为越人是睿智的,是忍者神龟。
现在,吴军倾巢而出,精锐尽在楚境,后方十分空虚,越人忍辱负重,终于等来了报仇雪恨的这一天。
归根结底,这账要算到吴王阖闾自己头上,用“咎由自取”四个字来形容,是最为贴切的。
时光倒流到五年前。那个时候,吴国跟楚国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越国呢,正是左右为难,处于夹缝中生存的境地。一个是自己的爷爷,一个是自己的爹,两边都不能得罪。
然而就在此时,吴王阖闾派来使者传令,要求越国出兵一起攻打楚国。
这下越国犯难了,自己这点兵力,保家卫国都不够,哪敢去招惹楚国这头巨象?你吴国不自量力,想骑到象背上去过一回训象师的瘾,随你的便,不关我事,让我们出点力,我们也只好乖乖服从,偷偷帮你造点武器,运点粮食,照料照料伤兵,那也就算了,但让我们跟着你去送死,这个就有点过了,勉为其难了。
当时的越王是允常,他婉言拒绝了吴国的命令。
那一次,恶狼跟大象厮杀了一场,没占到什么便宜,于是算起了老账,把气撒到了不听话的兄长头上。
吴王阖闾掉转枪头,领兵攻打越国。出兵的理由很简单,大哥你太不听话了!
强压下满腔悲愤,越王允常派出使者赶到吴军军营,向吴王阖闾申诉,也可以说是哀告,意思是请放过越国一马吧,就算是我们错了,但我们以前签订过友好条约,越国每年向吴国进贡财物,大王你对我们也有所赏赐,我们彼此承认是友好国家,是永不交战的啊!
但吴王阖闾根本不吃这一套,什么友好条约,见鬼去吧!老子想签就签,想撕就撕,能奈我何?
吴王阖闾挥兵南下,双方在檇李(今天的浙江桐乡一带)打了一仗,结果可想而知,弟弟把哥哥狠狠地揍了一顿。
从那个时候开始,兄弟之间分道扬镳,势成水火。
让我们回过头去说说越王允常吧。
史书上对越王允常的评价只有寥寥数语:“越侯传国三十余叶,历殷至周敬王时,有越侯夫谭,子曰允常,拓土始大,称王。”也就是说,从商代到周代,越国的国君传了三十多代,直到允常接班之后,才拓土开疆,做大做强,并自立为王。
在春秋,只有像楚国、吴国和越国这样的南方诸侯,才会无所顾忌,敢称自己为“王”。因为在名义上,春秋还是周的天下,只有周天子才是“王”,其他诸侯,强大一点的叫“公”,弱小一些的称“侯”,这个名存实亡的等级制度,中原大国表面上还是严格遵守的。只有南方的蛮夷我行我素,不吃这一套。所以在专家给出的八个版本的“春秋五霸”中,我们读到的名字中,有“公”也有“王”,如果按照得票高低排列,依次为:齐桓公(八票)、晋文公(八票)、楚庄王(六票)、秦穆公(五票)、越王勾践(三票)。
笔者感悟:
吴王阖闾和吴王夫差各得二票,均以一票之差输给越王勾践。从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如果把“称霸”看作是一场比赛,那么,各路诸侯如果以国家这一团体的名义参赛,那么实际上吴国比越国要多一票,在五强的榜单上,落选的应该是越国。
越王也好,越国也好,这个春秋末霸,和前辈相比,要弱小得多,越之所以能称霸,更多的是靠精神、勇气和智慧,而不是实力。
扯远了。称“王”是地位提升的标志,但要想有地位,必须先有作为。越王允常就是一个敢作敢为之人。他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是迁都,把国都从山里头搬到了一片开阔之处。
是的,越国的国都一向是藏在深山人未识的,原因很简单,前面已经说过,越国的先民经历了海侵的灾难,辉煌的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被漫上来的海水无情地淹没。海平面的上升持续了千年,越人背井离乡,往身后的“南林”中不断退却,恶魔般的海水想把越人逼进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甚至想把他们逼到树上去,重新变成猿人。但顽强的越人人退心不退,大多数在“南林”边上的窄地上刀耕火种,艰难地维持着生计,少数特别勇敢的,留在了曾经是一座座山丘的小岛上,以捕鱼为生。后来,海平面下降了,海水慢慢退却了,但越人对于脚下的这片密布着沼泽的平原,总是怀着一种畏惧之心,总是担忧海水再一次突然袭来。所以大多数人还是住在山边上,而一国之首都,当然要选最安全的地方,所以,就建在深山之中。
越王允常不是科学家,不懂得这海退海侵至少要隔上千年万年才会再来一次,但他深深地意识到,不管怎么说,躲在山里边,肯定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绍兴话中有一个常用词:“出山”,意思是“有出息”、“有作为”,绍兴人夸奖朋友的小孩,常说“伊个小人会出山咯”,意思是这个孩子一定会拥有美好的人生前景。“出山”一词,会不会源于允常?没有考证过,不敢妄下结论。
他把都城的新址选在了埤中(现在的诸暨市阮市镇、店口镇一带),这个地方是个河流冲刷出来的小盆地,地势南高北低,平缓倾斜,再往北过去一点,就是现在的萧绍平原。进,可以向更平更开阔的地方发展,退,后面就是高山,就算海水又涨上来了,疏散工作也能确保安全及时。
要使积贫积弱的国家强大起来,经济工作当然是第一位的。越王允常因地制宜,抓了三件事情,都抓出了成效。
第一件事,是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和现在的林业生产以养林育林为重点不同,当时山上有的是树,当然是只砍不种的,砍得越多越好,不怕砍光,只怕砍不光。现在看来,简直是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破坏,但当时除了神经病没人会这样想。砍树多好啊,砍了树,露出空地,烧上一把火,不光能多种粮食,还能把虎豹豺狼、大象犀牛之类赶得远远的,赶到深山里去,省得它们来祸害大人小孩。所以,当时所谓的林业生产,一言以蔽之,就是向森林要土地。
第二件事,是林业的延伸产业,造船业。树砍下来之后,除了造房子,建墓室,促进民生之外,其他用途当然是以军事为重。越国水军的起步与发展,并且最终在争霸中起到决定性作用,靠的就是身后这片取之不尽的“南林”。
位于浙江萧山的跨湖桥遗址中,曾经发掘出一条独木舟,这是中国最早的独木舟,虽然已经残缺不全,但考古学者量了一下,发现尺寸之大,令人叹为观止。如果能够复原,难以想象那是怎样一棵伟岸的树啊!根据独木舟周围散落的一些文物碎片来看,考古学者认定,这只是一条“边架船”,相当于现在的救生艇。这让笔者想到了泰坦尼克号,当这艘永不沉没的巨轮撞上冰山之后,惊慌失措的人们纷纷涌向舷边的救生艇,然而那些小艇根本不够用,于是许多故事发生了,有的人处惊不变,镇定自若地维护秩序,安顿妇女儿童先上船;有的人却不顾一切往小艇上跳,就算艇已经超载,双手还死死地抓住船帮;还有的人,戴上一个假头套,冒充女人混上艇去……笔者突然间冒出这样一个荒唐的念头,当时如果泰坦尼克号为每个船客配备一条独木舟,也许会有更多的人逃出。还有,痴情爱侣杰克和罗丝,也不会从此阴阳相隔……
当年越国的“泰坦尼克号”究竟是怎样的一番模样?可惜时光不能倒流,历史不能穿越。如今,我们只能手捧从地下挖出的碎片,想象越人曾经的辉煌。
第三件事,还是跟林业有关:冶金业。越王剑名扬天下。越王剑的传说有很多。鲁迅《故事新编》中的《铸剑》,写的就是越王剑,情节很玄妙,放在今天,就是一篇绝佳的玄幻小说,可惜篇幅短了点,看了觉得不过瘾。小说常常是真实生活的折射,越王剑确实是存在的,现保存在湖北博物馆的越王勾践剑,是其中的代表作。这把剑是1965年在湖北一个古墓中出土的,重见天日的那一刻,依然寒光逼人,一个考古工作人员伸手去取的时候,一不留神碰到了剑的锋刃,虽然戴着手套,但还是被划出了一道伤口,瞬间血流不止。若干年后,在一次文博展览会上,工作人员当众作了演示,在桌上放了厚厚一叠打印纸,一剑下去,锋刃顿时陷入纸中,数了数,共划开了二十多张。当然,像越王剑这样的极品,毕竟是十分罕见的,当时铸造的绝大多数是简单耐用的青铜剑,用这种利器装备部队,将士们的近战格斗能力大大增强。对没有战车这种重装武器的越军来说,取胜之道,除了水军,就是近身搏击。
在那个时代,铸剑是一项高科技工程,就像现在造导弹。但光靠技术是不行的,还要有好的原材料,金属矿藏和燃料是不可或缺的,这个燃料,就是山上的树,最好是成百上千年的老树,能够一气烧上几天几夜,把矿石烧成溶液。可怜的树啊!一把寒光凛凛的宝剑上,也许就附着一整片森林的灵魂。
迁到新都之后,眼前豁然开朗,原先对于那片反复无常的大海的恐惧,也慢慢消解了不少。农业工业上去了,军事文化随之有了起色。
那时吴国正跟楚国打得不可开交,而南边的越国,越王允常率领着臣民们开疆拓土,正悄无声息地做大做强。
“做强”是很难的,一穷二白的越国,努力归努力,但成效并不明显,没有办法啊,人民文化程度低,绝大多数是文盲,资源又少,唯有木材还有点优势。
铸剑术,当年越国的高科技拳头产品。
“做大”方面要好一点,但主要停留在形式上,那个时候越国的疆界,号称“纵横八百里”,与楚国的“楚地千里”相比,似乎差距很小,但实际上是有本质区别的。越王允常开拓出来的新版图,绝大部分是无人区,要么是刚刚被砍秃了的原始森林,要么是刚刚退去了海水的盐碱地,这些地方,根本不是什么宜居之地,是隔壁邻居吴国和楚国都不感兴趣的。
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是从深山里、小岛上走了出来,走向了世界,有那么一点气候了。史书记载,当时越国的疆域:“南至于句无(今诸暨),北至于御儿(今嘉兴),东至于鄞(今宁波),西至于姑蔑(今衢州)”,其范围大致在今宁绍平原、杭嘉湖平原和金衢丘陵地一带。还有一种说法,说是最西边已经进入江西境内,大约在今天的上饶一带。
与此同时,允常在暗地里跟楚国搞上了关系。按理说弱国无外交,要攀上楚国这门亲事,是难上加难的,但那个时候,楚国正好被牛皮糖一样的吴国纠缠得很烦,吴国因为有了晋齐等中原大国撑腰,时不时骚扰一下楚国,打乱其北进中原,称霸天下的步伐。越国主动示好,楚国灵机一动,正好借鉴一下晋国的做法,也借机培养一个打手,去牵制一下吴国。这也可以称之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吧。
也许有人会问,同样是隔壁邻居,越国为什么要向楚国示好,而不与吴国结盟?何况从血缘上来看,吴越本同根,兄弟为何不团结起来呢?
从吴越当时的关系中,或许就能找到一些参考答案。
“夫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
这一精辟分析出自于伍子胥之口,但有些意思还是藏在心中,没有说出口,所以笔者添油加醋后的理解是:
越国是吴国敌人,和楚国这种敌人不同,越国堪称我们的死敌,为什么?原因很简单,两国间一旦爆发战争,双方都没有退路,必须分出个你死我活。从硬环境来看,两国被吴淞江、钱塘江和浦阳江这三条大江包围着,东面是大海,南面是高山,百姓无处转移,军队没有后方,失败就等于灭亡。从软环境来看,两国的百姓言语相通,同气共俗,换句话说,就是“一族两国”,其中的一方一旦战败,一定会被另一方彻底吞并,到了那个时候,老百姓心中不会有一丝一毫亡国奴的屈辱,反倒有一种家庭团聚的幸福,那么,那个倒霉的打了败仗的君王,就算能够在战场上幸免于难,事后也不会得到任何支持,他和他的后代根本不可能东山再起,实现复国的梦想。
细细想来,伍子胥分析得确实很有道理。就像东德和西德,冷战结束后,柏林墙被推倒,分隔已久的兄弟又团聚在一起,谁也不会去真正关心谁当总统,哪党执政,至少不会为“复国”而舍生取义。所谓的“国”,无非是你们统治者的闹剧罢了。
而那些强凑在一起的国家,比如南斯拉夫,因为人民并非同根同种,同气共俗,就算是大家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最后还是要分道扬镳的。
越王允常心里十分清楚,现在这个时候,吴强越弱,如果自己真正与吴国团结友爱,结局就是越国为吴国所吞并,那样一来,老百姓倒是没有什么,或许反而会更幸福,但自己就惨了,出路只有一条,自降地位和身份,从国王变成大臣,而且永无翻身机会。所以,宁可跟强大的、没有血缘关系的楚国搞上关系,也不能跟自己的亲兄弟搭界。
春秋时期,国与国之间友好交往,王室间的联姻是一种常规手段。你女儿嫁给我儿子,彼此是亲家了,当然不好意思兵戎相见了。在这方面,越王允常也从了大流,落了俗套,把女儿嫁给了楚昭王,因为自己是儿臣之国,低一个档次,所以自己的爱女也只好委屈一点,当个爱妃。还好,这个爱妃挺争气的,为楚昭王生了个太子,就是后来的楚惠王。虽然没当上王后,但一跃成为正宗的太后。
与此同时,楚国的一批人才也相继来到了越国,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后来辅佐越王勾践称霸天下的范蠡、文种等人。
闲话说了一大堆,还是言归正传吧。
被越国在背后捅了黑刀,吴军将士们归心似箭,毕竟老婆孩子都在家里,如果人家也攻破了自己的家门,模仿自己刚刚做过的那样,每个人都搞上一个美女享受一下,那自己的老婆岂不是也沦为了战利品?这怎么受得了啊!唉,说到底,万事都会有报应的。有的人已经开始后悔了。
然而伍子胥却坚决主张“留楚不去”,要痛打落水大象,不让它有翻身的机会。
吴王阖闾也明白这个道理。现在是关键时刻,宜将剩勇追穷寇。离称霸只有咫尺之遥了,再咬咬牙吧,过了这关,天下就是自己的了。
有将士在私底下议论,说伍子胥是楚人而非吴人,所以他乐意待在这里,根本不想回去。还有人说,不光是咱主帅,咱副帅(指孙武和伯嚭)也是外国人,所以他们就算听到咱老家那边着了火,火烧到眉毛了,也一点都不会着急。
对于这样的诽谤,英明的吴王阖闾还是能明辨是非的,然而战况却急转直下,吴军突然遭遇了一场败仗,一场自入楚以来前所未有的败仗。打败他们的,不是楚军,而是秦军!
楚国真的从秦国那边搬来了救兵。那一战,吴军前敌指挥部的值班将军刚好是夫概,吴王阖闾的亲弟弟。这次征楚,吴王阖闾把他带在身边,主要是想让这个年轻人接受锻炼,长长见识,在军队中积攒些资本。所以起初的那些恶仗,吴王阖闾都没让他参加,只是把他放在指挥部里,在自己眼皮底下当个普通的参谋。直到楚军主力被歼灭,楚国都城被攻破,已无大仗可打之后,才让他去前线感受感受气氛,过一把将军瘾。
秦军从何而来?是楚国大臣申包胥搬来的救兵。
申包胥是何许人也?有如此天大之本事?
此事说来话长。这个申包胥跟伍子胥还是好朋友,伍子胥在逃亡路上,曾经托人带话给他,只有一句,十分简洁明了:“我必复楚”。意思是:“将来我一定要颠覆楚国。”
申包胥也托人给伍子胥回了一句话,也是言简意赅的:“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意思是:“你能颠覆楚国,我就能振兴楚国,让我们共勉吧!”
道不同,不相为谋,一对好朋友从此分道扬镳,各为其主。
伍子胥率领吴军攻入郢都,掘了楚平王的坟墓,霸占了仇人的妻子,离多年前发过的毒誓“复楚”似乎仅一步之遥了。这个时候,申包胥悄悄派人前来联络老友,对他进行了一番劝解,话是这么说的:“请你扪心自问一下,你这样公报私仇,是不是有点过了?你不光是一个楚人,以前还是楚平王的臣下,虽然他做过对不起你们家的事,但他毕竟曾经是你的君王,现在你却把他从坟墓里挖出来,百般侮辱他的尸身,这样做,是不是太惨无人道了?”
伍子胥冷笑一声,目光平静,神情淡定,仿佛此时申包胥就站在自己面前:“我的人生已如夕阳西下,然而我要走的路还很长,所以只能如此这般倒行逆施了。”
倒行逆施?!说得好,说明伍子胥脑子很清醒,他明白自己早已偏离了正义的轨道,但复仇的烈火,让他决定一意孤行下去。哪怕是一条道走到黑,也无怨无悔。
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要想拯救自己的祖国,眼下只剩最后一条路了:向秦国求援!申包胥立即行动起来,在崎岖的山路上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后来,马累垮了,倒下再也起不来了,那就改作步行吧。后来,鞋底磨穿了,那就撕下衣襟,包裹脚掌。再后来,实在走不动了,就一步一步往前爬,爬也要爬到秦国……
真的爬出了大山,爬到了秦国,幸亏手里还死死地攥着文书印信,不然人家绝对不会相信,这个像野人一样的家伙,竟然是堂堂楚国的大臣。
当时秦国的国君是秦哀公,此人是个吃喝玩乐的主,平日里虽也装模作样地理理朝政,但基本上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听说楚国来了个大臣,是来讨救兵的,根本不当回事,一点也没往心里去。
然而只要有一口气在,申包胥就绝不会放弃。整整七天七夜,他都站在秦王宫门口,长歌当哭,悲歌像一首首诗,不过只有一个主题:吴王无道,贪心不足蛇吞象;盼望英明的秦王,伸出正义之手,为天下诸侯降妖除魔!
这个秦哀公,从未见过这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大概也从未听到过别人称颂自己英明,有点飘飘然起来,对这个执着的楚臣,起初是好奇,后来变成了好感,再加上他本人就是一个诗歌爱好者,于是即兴朗诵了名诗《无衣》,以作应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首后来被收录于《诗经》的名诗,原创于秦国,描绘的是西周末期秦军与西戎作战时的慷慨激昂、同仇敌忾的情景。当时末代天子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后,西戎攻陷西周都城镐京,周王朝濒临灭亡,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百姓纷纷从军,义无反顾奔赴战场。
“西戎”是少数民族中的一支,当时中原诸侯把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少数民族,也就是所谓的野蛮人,分别称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
这首诗的前两句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意思是:谁说你没有衣裳?来吧,我愿与你穿同一件战袍。
真是“即兴”啊,当时申包胥可怜兮兮地站在下面,身上衣衫褴褛,差不多已经到了“无衣”的程度。而侵犯楚国的吴国,位于中原的东南方,常常被贬为蛮夷之邦,现在已经攻入楚国,将来说不定就会觊觎秦国,和当年的西戎何等相似。
秦国本来就是一个好战之国(不然日后怎么可能一统天下),国王这么一表态,将士们顿时群情激愤,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番。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好久没打仗了,心里痒得慌,就当是一次实战演练吧。
就像今天的陕北汉子依然很耿直,很讲义气一样,当年秦国的作派是要么不帮忙,帮忙就动真格的,绝不虚情假意,敷衍了事。这次援楚抗吴行动派出了精锐部队,光是战车就出动了五百乘。
为了麻痹吴军,秦楚联军发动反攻时,让楚军担当先锋。这时所谓的“楚军”,国内主力早已被歼灭,北方的边防军还未能抽身赶来,剩下的也就是老弱病残。所以两军甫一交手,楚军就败下阵来,被吴军跟在后面一路追杀,屁滚尿流。
吴军的前敌总指挥夫概将军本来是稳坐军中帐的,看到漫山遍野的楚军如潮水般溃退下去,心中顿生豪气,决定亲自上马,抡刀劈杀,杀他一个血流成河!
见楚军大势已去,战场上几无危险可言,手下的几位副将也纷纷赞同,簇拥着国王的弟弟杀敌立功。这个功立了对大家都有好处,御弟初次登台表演圆满成功,回去后国王肯定会有特别封赏,到了那个时候,大家至少分个红包,说不定还能加官晋爵。
夫概将军这回是过足了将军的瘾,虽然刀法不精,箭术不佳,但几位副将积极配合,主动将自己的功劳算到他的账下,总算看上去斩获颇丰。
极目远眺,战场上已经找不到楚军败兵的影子,但夫概将军意犹未尽之时,远处忽然传来隆隆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夏天暴雨前的闷雷。怎么回事?现在已是深秋,而且天上没有一丝云彩,哪来的雷声?
就在众人深感纳闷之时,远处的山边出现了战马的身影,战马的后面是方方正正的车厢,车厢之上站立着高大的武士……战马与车厢组成的队列,整齐得像一条线,这条线在移动,越来越近,渐渐的,像潮水一般汹涌起来。战车!见过战车,但是从未见过战车汇成的潮水!雷声也在由远及近,渐渐的,变得震耳欲聋……
一位副将突然伸手直指天空,脸上的肌肉在颤动,顺着他的手指,夫概将军发现,伴随着雷声的是一场雨,正在向自己的头顶倾盆而下。那是箭的雨!
夫概将军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有如神助般地逃离箭雨,逃离死地,真的是有如神助。关于那个过程的记忆,在他的脑海中是一片空白,所以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也没有旁证,因为簇拥着他的那几位副将,都被箭雨浇成了刺猬,加官晋爵的梦想只好到天堂里去实现了。
逃离死地后,夫概将军一直在逃跑,直到一口气逃到吴国家中,这个时候,绷得像满弓的弦的神经才松弛了下来。
与此同时,伍子胥依然坚持“留楚不去”,吴王阖闾虽然惦记着家里,心神不定,但还是同意了伍子胥的决定。
战况很纠结,挡住了秦军的前几拨冲击后,吴军渐渐稳住了阵脚。这个坦克部队的集团冲锋,看上去阵势骇人,但也就是三板斧,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来灭楚还是大有希望的。秦国,你等着,等灭了楚,再来收拾你!伍子胥在心中怒吼。
然而一个惊天的坏消息突然传来,让吴王阖闾再也坐不住了,他决定马上起身回国,哪怕是一分钟也不能耽搁!
是什么事情如此十万火急?原来是老家那边传来消息说,夫概谋反了,自立为王了!
这个夫概确实有点意思,被秦军的坦克部队吓破了胆,逃回到老家后,过了没几天,惊魂稍定,却又被一个念头撑大了胆子,这个念头就是:当国王!
当国王当然比当将军有意思多了。而且他自认为当国王的理由很充分,爷爷寿梦活着的时候,不是立下过家规吗?王冠要在兄弟间传承。后来这个家规被自己的堂兄吴王僚破坏了,后来自己的亲哥公子光,也就是吴王阖闾,又把它纠正了过来。家规就是国法,那么,现在该轮到自己来执行了。
确实是十万火急,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重要,就算是天下霸主这顶帽子也得暂时放在一边,丢了王冠,这个霸主的虚衔还有个屁用!
伍子胥无奈只好听命撤兵。在回去的路上,他还顺带演了一场戏,刚刚进入吴境,路过一条大江,伍子胥忽然停了下来,凝视着滔滔江水,眼眶中闪着晶莹的泪花,良久,他用颤抖的手指点着江边一块礁石,告诉身边的随从,多年以前,自己从楚国流亡至此,又饥又困,是一位好心的浣纱女接济了他,给了他吃的喝的。说到这里,伍子胥命令随从从行囊中取出一笔巨款(史书上记载有“百金”之巨),一把扔进了江水中。扔完钱后,伍子胥告诉随从们,当年这个浣纱女真是个烈女,自己吃饱了饭,跟她告别后,走出没几步,她就跳进了江里,自己想救都来不及。她为什么要寻短见?也许是为了证明清白,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不管怎么说,自己都欠着她一份情,永远也还不清。所以今天把钱扔进水中,以此作为报答。
笔者越看越觉得,这个伍子胥真是一个天才演员。
后来据说真的有一个老太太拄着拐杖,颤微微地来到江边,哭着说那个投江自尽的浣纱女就是她女儿,她是代女儿来领取这笔赏金的。
这个老太太要么是冒名顶替者,要么是冒名顶替者的托儿,要么干脆就是伍子胥临时雇佣的一个群众演员。
吴军主力还没到家,越军就闻风逃走了。越军还算有自知之明,凭着自己这点实力,干干背后捅黑刀的事还行,真的当面锣对面鼓地敲起来,哪会是吴军的对手?
那个想从将军跃升为国王的夫概,本来就没有什么根基,吴王阖闾一回来,手下那些乌合之众马上土崩瓦解,剩下孤家寡人,无处逃生,索性学了两位堂兄盖余、烛佣的坏榜样,投降了楚国,当上了吴奸。
吴军主力撤了回来,楚国在秦国的帮助下,乘机收复了失地。一局快要收官的好棋,竟然被搅得一塌糊涂。用功败垂成四个字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
白忙活了这么些年,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终却是颗粒无收。而这一切的元凶,除了“本是同根生”的越国,还会有谁?
此仇不报非人也!吴王阖闾在心中怒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