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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胜利

时间:2023-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两个人,今后将是他们的对手,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从越国那边传来消息,越王允常与世长辞了。吴王阖闾决定趁此机会对越国发起一场战争。

虽然打败了强大的楚国,在天下诸侯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但说到底吴国还是个小国,这次折腾得够厉害,伤到了元气,接下去好几年里一直在养伤,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些年里,越国一直在跟楚国联系,最大的收获是从楚国引进了两位高端人才,在吴越争霸这个大舞台上,他们即将闪亮登场。那么就趁着这一难得的风平浪静的时候,先介绍一下这两位联袂出场的大明星吧——

先说说文种。文种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人,有抱负的人,一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忧国忧民。当时他在一个叫宛的偏僻的小山城里当县令,虽然远离政治中心,但对于楚国的现状和未来,总是忧心忡忡。当时楚国军事外交上流年不利,在弱小的吴国面前竟然节节败退,丢城失地,最后连国都都沦陷了,老百姓差点到了当亡国奴的悲惨境地。而朝廷里昏君无能,奸臣当道,可以说是一代不如一代。好不容易出了个忠良申包胥,关键时刻拯救了吾国吾民,最终却也没有得到重用。

想到申包胥,文种的脑海中忽然电光一闪,一个念头让他自己也吃了一惊,但静下心来细细一想,越来越觉得这个念头并不荒谬,无论是为国为己,都是切实可行的,他决定试一试。

文种是受了申包胥的启发,脑子里才冒出这么个念头的。这个念头是:到越国去。

这个时候,申包胥已经在越国了。他去越国干什么?行前,很多人不理解。如果说去秦国是为了讨救兵,那么,去那个野蛮人居住的地方,为的是什么?

申包胥的回答很简单:也是为了讨救兵,为了拯救自己危难的祖国。

只有像文种这样聪明而且有远见的人,才会真正理解申包胥的良苦用心。是的,秦国在西北,越国在东南,秦国很强大,越国很弱小,这两者之间,不仅仅是风马牛不相及,在当时,简直就是世界的两个极点。到越国怎么可能讨到救兵?很多人不以为然,或者以为申包胥因为去秦国讨救兵那次,在山里爬的时间太长,又在秦王宫门口不吃不喝哭了好几天,经历了大悲大喜,脑子出了问题。

但申包胥赴越的目的只有四个字:联越制吴!

联越制吴这一口号,其实是老调重弹了,在楚国,多年前早已有大臣提出过,而且被楚王正式采纳了,被列入了年度工作重点,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却明显执行不力。原因很简单,还是思想上重视不够,对于这个断发文身的野蛮之邦,大家打心眼里瞧不起,总觉得自己泱泱大国,降尊纡贵跟区区小国打交道,实在是有失身份。所以联越制吴工作一直没什么起色。幸好人家越国方面还是比较积极主动的,特别是这一次,国家存亡的危急关头,要不是他们在吴国背后捅了一刀,造成吴国腹背受敌,军心动摇,最终又引发了内乱,就算是申包胥更早搬来救兵,或者搬来的救兵更多,也不一定能让楚国起死回生。

从中可见,联越制吴何等重要!

从此以后,申包胥远离了人际关系十分复杂的楚国官场,一心一意干起了民间友好大使的工作,一干就是几十年。史书上记载,三十多年后,越王勾践完成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率军攻入吴国,将吴王夫差围困在姑苏城里时,申包胥还在出使越国,为越王勾践献计献策,为彻底消灭楚国的敌人呕心沥血。那个时候,他应该早已是拄着拐杖的白发老者了吧。

文种要走了,当地的老百姓依依不舍,在他们眼中,这是一个好官,清官,真正的父母官。宛城虽然落后,但在他的治理下,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贫有所依,难有所助,俨然一个和谐社会。

但文种去意已决。他明白,在当下的楚国,越是拥有民心的人,越是难以获得朝廷的赏识和器重。不如去另辟蹊径,走出去,或许前面就是一片天。爱国与报国,不必拘泥于形式。

走之前,他还说服了一个人,与他结伴而行。

这个人就是范蠡,后来,无论名声与成就,都超越了他。

从这点来看,文种确实是个慧眼独具的人,堪称“伯乐”。因为那个时候,在别人眼里范蠡是个精神病患者。那时范蠡才二十出头,家住在一个小镇上,成天披头散发,游手好闲,口中胡言乱语,谁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某天文县长视察自己的领地,路过小镇,恰好远远望见这个疯子,但仅一瞥之下,他便认定这个人绝对是在装疯卖傻,而且肚子里绝对有货。那天手头刚好有事,所以没有停留,回到县衙后,文县长立即派了一位局长前去了解情况。局长回来后汇报:这个人叫范蠡,是个胎里疯,没办法救治的。

但文县长坚信自己的第一感觉。于是亲自出马,去会一会这个奇人。就像后来刘备找诸葛亮一样,顾了三次茅庐,才跟这个大隐隐于市的高人见上了面。那天范蠡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后来一问才知,衣帽是向嫂子借的。虽然没有什么《隆中对》,但两人谈论的也是天下大事,而且谈得十分投机,最后双方一拍即合,决定马上离开楚国,奔赴越国。

从宛城去越国,中间要经过吴国,两人合计了一下,索性去拜访一下正在吴国当政,红得发紫的两位老乡:伍子胥和伯嚭。这两个人,今后将是他们的对手,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伍子胥很严肃,伯嚭很客气,但也仅限于客气而已。在吴国住了一段日子,这两个位高权重的老乡,却没有给他们介绍工作的意思。原因很简单,伍子胥和伯嚭都是高干出身,贵族世家,对于他们这样的草木才子,心里总是有着那么一段距离。

文种不免心生怅然之情,虽然并不想留在吴国当楚奸,但自己一身才华,却遭到这般冷遇,总觉得有些委屈。范蠡倒是很通泰,他悄声对文种说,这两个人,别看现在脑袋昂到了天上,将来必定不是我们的对手!

“而且,我感觉到了,他们之间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那般默契与和谐。对于我们来说,将来这就是打败他们的最好机会。”范蠡信心满满地补充道。

回过头去再说说吴王阖闾。被越国在背后捅了黑刀,称霸大业功败垂成之后,他心里一直纠结着,一直牢牢惦记着报仇雪恨这件事。机会终于来了,公元前497年,离当年攻破郢都的辉煌,整整过去了八年。从越国那边传来消息,越王允常与世长辞了。仇人已经驾鹤西去,仇恨却依然留在心中。吴王阖闾决定趁此机会对越国发起一场战争。虽然按周朝的礼仪来讲,这样做是很不道德的,爷爷寿梦如果还活着,肯定是不会允许他这样做的,但是就战争而言,这是一次绝佳的机会,越国新丧,举国悲哀,民心与政局相对不稳,再加上还有一个更为有利条件,那就是:听说新任国王勾践,不光年少无知,还是一个整天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

这个消息基本属实。那一年,勾践刚满二十三岁,放在今天,也就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历朝历代出过多少太子,恐怕难以统计,他们的性格爱好也千差万别,但几乎都有两个共同特点:好玩,自负。人之初,性本善,好玩与自负,其实都是后天环境造成的。想想看,一个王室(或皇室)的接班人,平日里众星捧月一般被娇惯着,当然会任性,会有良好的自我感觉。除非这个太子很早就陷入了一种困境,也就是说父王(皇)可能喜欢另一个儿子,那么,他肯定会懂事得早一点,平日里也会内敛一点。

“吾年既少,未有恒常,出则禽荒,入则酒荒。吾百姓之不图,唯舟与车……”

这是史书上记载的越王勾践的心灵独白,背景发生在越国战败后,勾践入吴为奴,给吴王夫差当马夫的那段黑暗时光。

这段独白的唯一听众是范蠡,是他忠心耿耿地陪伴勾践度过人生最低谷。

在独白中,勾践忏悔了自己的年少轻狂。他说,那个时候自己做事没有一点恒心,每天一出门就往山里跑,搞得像个专业猎人一样;一回家就捧起酒杯,一醉方休。作为执政者必须关注的民生问题,自己一点也没兴趣,除了打猎喝酒,最大的爱好就是乘着船坐着车到处兜风……

其实当年他的“轻狂”远远不止这些,可能是当着下属的面,不好意思把自己的丑事和盘托出罢了,虽然已经从国王变成了一个马夫,但在范蠡面前,依然端着国王的架势。而且,忠诚的范蠡,在那种时候,在那样一个阴暗潮湿的陋室里,依然严格执行着君臣之礼,纹丝不动地跪在地上,静静地洗耳恭听。

据史书记载,年少时的勾践不光爱打猎,爱喝酒,享受的名堂多了去了。他一天的日子,常常是这样度过的:早上起来后,到城外的一座山上去吃素斋(可能是晚宴太丰盛,一直到早上还没消化掉),再回到城里,穿过整个城市,到城外另外一座山上去抓乌龟玩(那座山就叫龟山,有时是晚上去,在黑暗中点起火把抓乌龟,叫“照龟”),然后赶到御马苑,跨上自己那匹心爱的千里马,在王家赛马场上跑上几圈,跑出一身汗后,就到美人宫里去休息一下,吃个中饭,睡个午觉,睡觉的时候当然免不了左拥右抱,再叫美人捶捶腿揉揉腰。下午继续玩,先到野外的一块“王家禁地,闲人莫入”的空旷草地上弯弓射鸟或者兔子(这些动物说是野生的,估计是随从们精心饲养的)。因为这是一片丘陵地带难得一见的旷野,在旷野上玩心情很快乐,所以取名为“乐野”;再到若耶溪边上,给自己那几条血统纯正,毛色漂亮的猎犬放放风,欣赏一下它们追风般迅捷的身影。不知不觉中日头有点斜了,玩得人困马乏,到溪边的“石室”(笔者认为是座别墅)里小憩一下,别墅是由坚固而又美丽的花岗岩砌就,里面陈设雅致,别有洞天。在客厅里开个短会,接见几个大臣,听一听汇报,作一些重要指示(这个过程是所有活动中最短的,所以下属汇报工作必须简明扼要,不然领导要发火的),再接下去就是午茶时间了,随从们会准时打开冰箱,让大王挑选自己喜爱的冷饮。对,打开的是冰箱,但这个冰箱是不带电的,它有自己的名字:冰室。

“冰室”这玩意究竟是什么样的?十分遗憾,史书上没有详细记载,考古发掘上一直以来也没有什么发现,所以笔者在此又不得不使用一下推理的办法,当一回“福尔摩斯”了。

地窖!笔者估计,“冰室”差不多就是这玩意,只不过挖得更深,设计得更加巧妙罢了。试想一下,在绍兴这样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域,要想把东西冷藏起来,一年四季随时可以享用,在那个时候,绝对是一项高科技攻关项目。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发现北京的紫禁城里,就有这样的地窖,名叫冰窖,一共有五个,管理流程是冬季储冰,暑期出冰,春秋两季储存肉类、鱼类、果蔬等,这玩意的保鲜效果比现在靠电运行的冰箱和冷库要好得多,没有异味,而且更加保险(电冰箱一旦停电,后果可想而知)。明清两代,冰窖几乎都是“官窖”,也就是说国营的,直到清朝末期才开了禁,允许建立“民窖”,采冰人称为冰户,卖冰的店铺称为冰局,形成一条产业链。从中可见,这玩意是何等高档,简直就是奢侈品。而越王勾践是超前享受,要比明清那些皇帝早上两千年左右。

料理完公务,品尝了冷饮,窗外夕阳已然西下,接下去又到了彻底放松的时候了。一行人来到一个叫昌土台的地方,这是个地下室。笔者感觉纳闷,那个时候,土地资源并不紧缺,房价也不高,为什么还要如此充分利用空间,搞一个地下室出来?换一种角度考虑,那个时候没有飞机和导弹,从军事上讲,也不需要防空吧?翻阅了史书,上面的解释只有六个字:“藏其形,隐其情。”

有专家认为,越王勾践与大臣们商量军国大事,为了避开耳目,避免泄密,才造这个地下室的。

笔者不敢苟同。前面已经提到过,越王勾践是利用下午短暂的休息时间,在“石室”里日理万机的,白天已经够辛苦了,晚上总不能再鞠躬尽瘁了吧?再说,那个时候又没有窃听器、摄像头、望远镜之类的东西,只要让卫士在门外拉起警戒线,哪个间谍有本事盗取机密?

所以这个地下室估计是越王勾践又一个行乐的场所,说不定是与美人们午夜销魂的温柔乡。对,那个时候没有空调,而地下室冬暖夏凉,是一个天然的空调房……

这边,年少轻狂的越王勾践在虚度着年华,那边,老谋深算的吴王阖闾正缓缓举起复仇之剑。

多年没有打大仗的吴军重新集结起来,浩浩荡荡向越国开去,阵势十分壮观,而且将士们的精神面貌前所未有的好,个个昂首挺胸,信心满满,没有一丝一毫“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凄楚样子。

“今天将士们士气怎么会如此之高?我看是前所未有的高,比当年我们去攻打楚国时还要高,这是怎么回事?”在出征前的阅兵仪式上,吴王阖闾将这个问题抛给了主帅伍子胥。

“那是因为大王您御驾亲征啊!”伍子胥逢迎道。

哦?是这样的?那好啊!吴王阖闾听了很高兴,尽管心中还是存着一丝疑惑,因为自己当国王这几十年来,像今天这样的“御驾亲征”,并非第一次,而是第N次了,可是从未见过如此高昂的士气。也许是时间隔得久了,记忆已经模糊,也许是自己真的老了,产生了错觉?

是的,他真的已经老了。这一年,吴王阖闾的头发白得很快,两鬓的霜雪向着头顶蔓延,体力也不济了,白天骑一会马就感觉很累,晚上也难以称心如意地驾驭后宫的佳丽了。

他不愿意老,甚至非常憎恶老,精力如退潮的海水一般渐行渐远,无法逆转。不,海水退了还会涨,而自己,似乎难以回到从前,回到年轻时光……

然而霸业似乎还是那样的遥远,如天上的日月一般遥不可及……不,曾经自己离称霸天下仅有咫尺之遥,那感觉,像是已经摸到了天上的太阳,再用一把力,就能将太阳揽入怀中,那是攻入郢都的那一刻,那一次也是“御驾亲征”,记忆如烙印般的“御驾亲征”。然而就在梦想即将成真前的一瞬间,感觉到背后一紧,紧接着传来钻心的痛,一把刀子,不,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已经插进了自己的身体,从后面……

背后捅黑刀的是越国,是他们让自己的梦永远驻足不前,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梦。

后来吴王阖闾一直到死都没有明白,其实这次高昂的士气并非源于“御驾亲征”,而是来自于他们的对手:越国。听说是去跟越国打仗,将士们士气前所未有的高涨,高得不能再高,简直都快碰到天了。原因很简单,越国是个弱小的国家。在他们眼中,在他们周围,没有比越国更容易欺负的了。

过去,跟楚国这头“大象”打了这么多年仗,而且差点把“大象”踩在脚底下,现在,还会怕一只蚂蚁吗?

被手底下的将士们一激励,吴王阖闾的信心也随之高涨起来,虽然此次出征“兵圣”孙武不在身边,心中略微有点空落落的感觉。

“兵圣”到哪里去了?他已归隐江湖。他是主动辞职的,理由是这么多年鞍马劳顿,身体不太好,想回齐国老家,找个安静点的地方休息一下,跟多年不见的亲朋好友叙叙旧,顺带写点东西。

朝中君臣都知道“兵圣”喜欢写点东西,当年伍子胥在伤兵医院里慧眼识珠,就是缘起于此。

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孙武激流勇退,是因为一件看似与他毫不相干的事情。

这是发生在王室里的一个故事,精确一点,可以称之为家庭悲剧。

故事发生得很偶然。那还是好几年前,那时刚刚征楚回来,又平定了弟弟夫概的叛乱,吴王阖闾很累,常常心不在焉。某天晚上和家里人一起吃饭,吃着吃着他又走神了,别人以为他是在操劳着军国大事,其实他是心随梦游,游着游着,又游到了称霸天下那档子事情上去了。

这天御厨上的菜里有一道蒸鱼,前面已经说过,吴越这一带吃鱼是很讲究的,有羹、蒸、鲙、炙等四种吃法,国王的御宴当然是经常要变变花样的,只是吴王阖闾早就不再爱吃炙鱼了,看到这鱼,他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当年专诸刺杀吴王僚时的血腥场面。所以他的老婆孩子若是想吃炙鱼,必得等他去出差的时候。但从楚国回来后,吴王阖闾很少出差,既不再“御驾亲征”,也很少去基层考察,而是成天闷在家里,琢磨点心事。这样一来,别人倒没觉得怎么样,唯有公主滕玉不高兴了。

爸爸在家里,女儿怎么会不高兴?事实上也不是所有时候都不高兴,而是只在吃饭的时候不高兴。

公主滕玉是吴王阖闾的心肝宝贝,父女俩平日里言笑晏晏,十分亲密,仿佛前世情人。因为从小被宠着惯着,再加上又是公主,滕玉这个小姑娘十分任性,有时简直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但是没有人敢去管她,都是一味地顺着她,讨好她。

偏偏这个滕玉,在口味偏好上,跟她那个倒霉的堂叔吴王僚十分相似,仿佛是家族遗传的一样,最爱吃的东西就是炙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烤鱼。

以前吴王阖闾忙,三天两头不回家吃饭,一家人难得吃个团圆饭,吃饭的时候不上烤鱼,公主滕玉倒也算听话,从不闹什么情绪,当自己不爱吃的蒸鱼上来时,顶多不屑地撇一下嘴,将筷子伸到别的菜里去。反正平日里有的是机会吃烤鱼,想吃什么样的就吃什么样的,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爸爸不在的时候,自己就是一家之主,就是餐桌上的国王!

然而自从爸爸跟楚国人打完仗回来后,仿佛换了一个人,平时不太出差了,跟自己也不太玩了,更可气的是,几乎天天在家吃饭,搞得自己要隔很多日子才能过一回瘾,吃上一顿心爱的烤鱼。

御厨端上蒸鱼后,吴王阖闾尝了几口,觉得味同嚼蜡。随意瞥了一眼,发现竟还是自己最爱吃的鲥鱼,鱼的两粒眼珠爆在外面,盘子上方氤氲着一层如薄雾般的袅袅热气,蒸得恰到好处,应该不是厨师的问题,而是自己心中有事,吃嘛嘛不香。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想到这里,吴王阖闾叹一口气,将面前的盘子往旁边一推,推到了公主滕玉面前,随口说了一句:这鱼味道挺不错的,你尝尝吧。

此语一出,众皆大惊。瞬间宴席上出现了沉默,尴尬的沉默。

唯有吴王阖闾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不知道自己刚才的漫不经心,已经点燃了炸药包上的导火索。

导火索在咝咝地冒着火星。公主滕玉的脸和眼睛都红了起来,眼睛比脸红得更快。

“父王,你怎么可以这样!”

吴王阖闾万万没有想到,这是宝贝女儿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是的,自己怎么可以这样!怎么能够忘记,女儿是有洁癖的,是从来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的,无论在家里还是到外面去吃饭,每一道菜上来,第一个动筷的,一定是她,决不能是别人!

如果知道了自己心不在焉的一个举动,竟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吴王阖闾一定会把那盘蒸鱼连盘子一起吞下去的。为了博得宝贝女儿的欢心,他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当天晚上,在自己的闺房里,公主滕玉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花苞般的生命。

吴王阖闾心如刀割,这笔账毫无疑问又要记在越国名下。如果不是他们在背后捅黑刀,自己早已功成名就,称霸天下了,哪还会如此这般失魂落魄,以至于犯下致命的错误。越国,又是一笔血债!

吴王阖闾为女儿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可以说是国葬吧。因为姑苏城里成千上万的百姓都自发地走上街头,为公主滕玉送行,十里长街,万人空巷。

倒不是因为公主生前深得民心,而是因为这场葬礼实在是太隆重了,是不是绝后不知道,至少是空前的吧。公主墓修在西门外一片依山傍水,景色绝佳的白沙地,据说墓室内极尽奢华,棺椁很宽敞,又高又大,像个房间,外层是山上纹路最美丽的花岗岩,里层是散发着幽香的金丝楠木。摆放的各种陪葬品令人眼花缭乱,叹为观止,虽然谁也没有亲眼见到过。据说有一只半人高的鼎,是纯金铸就的;有一套酒杯,是白玉琢成的;还有一件衣服,是珍珠串起来的……

正是因为只是听说,人们的好奇心更强,当送葬队伍路过十里长街时,百姓们都在交头接耳,猜想连连。突然,所有人的眼球都被一支奇异的队伍吸引住了,这支队伍分成整齐的两列,由清一色的童男童女组成,从头到脚白衣白裳,头戴缀有红顶的黑冠,衣袖又长又宽,双臂舞动之时,像极了那翩然欲飞的白鹤。

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这是一句香烟广告,用在这里倒是挺贴切的,因为人们的好奇心开始随着鹤舞飞翔起来,想飞到西门外那片白沙地,去亲眼目睹传说中金镶玉砌的公主墓。

许多人不知道,他们将一辈子,不,是永远,永远住在墓地里,与公主一起享受天堂的奢华。

当白鹤们舞进墓室之时,当人们争先恐后地涌进墓室时,当他们的眼睛还不能适应里面的昏暗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闷声,墓室的门轰然合拢,将他们与人间永远阻隔……

这是吴王阖闾送给女儿的最高档的陪葬品,当墓室的门合拢的瞬间,他舒了一口气,感觉心中那块石头轻轻地动了一下,有这么多人陪伴,女儿在天上一定不会感到寂寞的,他欣慰地想。

然而亲眼目睹这一幕的“兵圣”孙武,却感觉到心口压上了一块重重的石头。

如果说孙将军的心是一粒柠檬,那么此时,有一个念头像柠檬的汁水一样被压榨出来:离开暴君,归隐江湖!

走的那一天,伍子胥、伯嚭等同僚前来送行。和众人一一握手告别后,孙将军意味深长地看了伍子胥一眼,说了一句:“叶落归根,还是老家好啊!”

伍子胥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似乎又没明白,只是淡淡地一笑,答了一句:“老了,其实在哪儿都一样。”

如果他能预知自己的将来,他一定会收回这句话。不过,就算不收回,他也难以达到孙武的境界,他这片如剑刃一般锋利的树叶,在飘落的过程中,已经深深地嵌入树干,再也无法抵达树的根部。

孙武不在,伍子胥与伯嚭担当正副主帅。这些年来,两人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有的时候,伍子胥只要一个眼神,伯嚭就能心领神会,执行无误。所以伍子胥对这个办公室主任越来越信任,大事小事都交给他去办,办事过程中,“大事”的比例在不断上升。这已经不是一个办公室主任了,差不多已经上升到了副手的位置。

队伍刚刚抵达檇李(今天的浙江桐乡一带),就有探路的斥侯来报:前方出现越军主力,领军之人是新上任的越王勾践。

又一个“御驾亲征”!听到这个消息,吴王阖闾顿时来了精神,好小子,够勇的,不愧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那就让你尝尝老姜的滋味!拿剑来!

不顾众人劝说,吴王阖闾全身披挂起来,宝剑出鞘,登上一辆战车,命令驾驶员将“坦克”开上最前线。

这怎么行啊!大王,前面危险啊!伍子胥和伯嚭双双拦在了那四匹拉战车的骏马前,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希望大王留在后方总指挥部里。

吴王阖闾恼了,挥剑空劈了一下,感觉宝剑沉甸甸的,差点脱手而去,体力确实今不如昔了。但是今天,今天他一定要亲自上前线去,指挥千军万马,把越军杀得丢盔弃甲,屁滚尿流,抱头鼠窜。他要亲眼看到越王勾践那张没有胡子的娃娃脸上,挂满惊慌与恐惧,还有永生难以抹去的悲哀!

他突然记起来了,檇李,对,就是这个名字,很多年前,就在这里,自己“御驾亲征”,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越王允常,让他为了不听自己的话,拒绝跟从自己征楚,而付出惨重的代价。对了,那一次,自己也上了前线,尽管是在战局已经明朗,越军已经溃败的时候。

想到这里,他感觉手中的剑一下子轻了许多。

那边,越王勾践也接到消息,得知先锋部队已经遭遇吴军,一场大战眼看一触即发。像是与吴王阖闾有着心电感应一般,他也拔出了剑,像是为了鼓舞士气,其实更是为了给自己壮胆,因为这个时候,他感觉到剑柄滑溜溜的,像是要脱手而去,那是因为他的手心沁满了汗。

先下手为强!这是先锋将军灵姑浮出的主意。这是一个和越王勾践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勇敢决绝,有一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劲,是越军主帅石买的新女婿,跟勾践是好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勾践玩累了,到“冰室”去小憩一下,有口福跟他共享冷饮的那一小撮人里面,一定有灵姑浮。

正是因了既是国王的亲信,又是元帅的女婿这两层特殊关系,灵姑浮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先锋,上边的意思,不外乎是想让他锻炼锻炼,在军队里积攒些资本,没想到第一次出场,就遇到了“御驾亲征”,精锐尽出的吴军主力。

灵姑浮执意先下手为强,勾践拗不过他,只好勉强同意,但总觉得有一种鸡蛋往石头上磕的感觉。所以他特地穿上了三层厚甲,让卫士们多带些盾牌,还细细考虑了撤退的线路。

尚未扎下营来,便受到了越军的攻击,这让强大的吴军颇感意外。在此之前,吴越两国交战,没有一次不是吴军进攻,越军防守的,除了趁吴军主力尽在楚国,越军趁机在背后捅黑刀那回。

虽然攻势很猛,很出其不意,但越军的头三板斧,仅仅是蚍蜉撼树,吴军阵地像海边的礁石一般岿然不动。如果自己是礁石,那今天的海浪也太小了点,只是在海面上卷起几朵小小的浪花。看着三番五次冲上来又溃退下去的越军,看着阵前被箭雨射成刺猬状的尸体,吴王阖闾的心里发出一声冷笑。这样的攻势,对于久经沙场,见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儿戏!

好了,玩得差不多了吧,该轮到我来玩你了,让你尝尝爷爷的铁拳!吴王阖闾正准备发令反攻,前沿阵地突然出现了奇怪的一幕:越军营地中缓缓走出一队人马,不算多也不算少,大约有二三百人吧,走得很慢,闲庭信步的样子,好像不是来打仗,而是去赶个庙会什么的。渐渐走得更近一些了,可以看清楚了,心中的惊奇又多了一分,他们破衣烂衫,头发胡子都很长,各人手中都只握着一把青铜短剑,这剑短得像把匕首,防身还勉强,怎能用来打仗?队伍中没有一面盾牌,这个时候,这样的距离,只要一阵箭雨,就能让他们全部变成刺猬……但是,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吴军阵营瞬间变得鸦雀无声,那些原本已经拉满了弦的弓弩手,也松驰了胳膊,踮起了脚尖,伸长了脖颈,想看个究竟。就算是经历过无数战阵的老兵,也从未见到过如此怪异,不!简直是诡异的场景。

那二三百人走到一片空旷处,全部停住了脚步。他们仰面向天,于是吴军再也看不到他们脸上的神情,只能望见一大片白花花的脖颈。

“我是犯人,有罪在身,罪不容赦!”声音雄浑而又整齐,震彻云霄。

原来是犯人,而且是死刑犯!搞出这种无厘头的伎俩,越军看来是黔驴技穷,狗急跳墙了。看热闹的吴军将士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后,满腹疑团烟消云散,绷紧的神经也松驰了下来,队伍中爆发出一阵阵笑声。那些弓弩手们感觉到手有点累,索性将箭从弦上取了下来,归入囊中。好吧,歇一歇吧,看他们怎样把这出精彩的大戏演下去。

“那赶快投降吧!”吴军阵中有人起哄。

“对,到我们这边来,我们大王免你们一死!”有人明目张胆地假传圣旨,尽管吴王阖闾今天就在现场,反正是闹着玩的,大王肯定不会怪罪的。

“有罪在身,不敢投降!”那群人齐声呐喊。

“那就逃吧,我们大王同意了,不为难你们,快逃吧,现在逃走,就能保住你们的小命!”假传圣旨竟也会传上瘾,吴王阖闾听在耳中,却没往心里去,脸上不禁莞尔。这哪像是打仗啊,简直是胡闹。他眼前又浮现出一张没有胡子的娃娃脸,这个越王勾践,看样子实在是太嫩了,嫩得都快让自己没胃口了……

“有罪在身,不敢逃,敢于死!”这回呐喊声比雷还响,仿佛晴天一个霹雳,震得所有人耳膜嗡嗡响。与此同时,那群人整齐划一地将剑猛地举起,举到脖颈一侧,再猛地一划,刹那间,那一片白花花的脖颈,开出了无数朵鲜艳的红花。

吴军将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此时,用“呆若木鸡”这四个字来形容,最贴切不过了。

几百个人同时失去生命,不!是自觉自愿放弃生命!这样惊心动魄的场面,就算是见惯了生死的沙场老兵,也是做梦都难以想到的。

宝贵的生命,如此快速地终结,似乎无怨无悔,没有一个人逃遁,甚至连片刻的犹豫都没有,这是一种怎样的决绝啊!

越国的死刑犯在战场上集体自刎的血腥场面,震慑了吴军将士。

回想战场上常常见到的一幕:那些失去肢体,或者身体已被刺穿的伤兵,在濒临死亡之际,还在地上拼命地蠕动,拼命地求援……还有什么比生命更为宝贵的?

瞪着地上那几百具东倒西歪,身首相枕的尸体,吴军将士一时不知所措,他们中谁也没想到,这,会是越军先锋灵姑浮设下的一个妙计。

这几百个“死士”,确实是罪犯,而且个个都是罪不容赦的死刑犯。灵姑浮是怎么把他们调教好,训练好,在关键时刻推上舞台,并且演出成功,史书上没有记载,不得而知。但笔者感觉到,有一点因素很重要,在关键时刻起了关键作用,那就是前面说过的:越人“尚武轻死”的性格特征,说通俗一点,就是“不怕死”,甚至是“怕不死”的精神。生死时速,几百个人变成了同一个人,举剑自戕,那是何等的勇毅啊!

所以到了这个时候,连上天都为之感动,不知不觉中加了一颗砝码,让胜利的天平偏向了越国。

就在吴军将士懵懵懂懂之时,灵姑浮率领越军发起了进攻。冲锋的呐喊声如海啸般卷向吴军阵地……

箭在囊中,剑已入鞘,而且为了争睹那场精彩的演出,吴军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乱了阵形,等到清醒过来,滔天波澜已经扑面而至,先锋灵姑浮手擎一杆长戟,亲自冲在了最前列。

灵姑浮的目标很明确,擒贼先擒王,今天,他要做一件别人也许连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带着一队百里挑一的精兵,杀开一条血路,直奔吴王阖闾而去。

受到突如其来的冲击,吴军队形大乱,士气崩溃。按他们的防守能力,越军的这次进攻根本算不上什么,糟就糟在刚才那场演出,实在是太惊心动魄了,把吴军将士的魂都吓飞到天上去了。“夫战,勇气也”,这气可鼓不可泄,一旦泄了,就会一泻千里,不可收拾。吴军现在的状况就是这样,前面的人往后一退,后面的人被冲得跌跌撞撞,想不退都不行了,一时间自相践踏,阵脚大乱。

更糟的还远远不止这些,吴王阖闾的亲兵们想掩护他撤退,却像是陷在沼泽中一般无法动弹。原来阖闾乘坐的是四匹马拉的战车,在乱军之中,这“坦克”根本无法转动笨重的身躯。侍卫队长建议下车步行撤退,甚至提出自己背着他逃命,但被阖闾一口否决。这像什么样子!如此一来,岂不威风扫地?自己半世英名也就付诸东流,今后谈何称霸天下?!

如果吴王阖闾知道自己即将遭遇的悲惨结局,他的眼光也就不会放得这么长远了。所以有的时候,特别是危难之时,人还是现实一点,能够忍辱负重的好,在这方面,越王勾践就做得很好。所以他最终能以弱胜强,称霸天下。

吴王阖闾乘坐的“坦克”在原地打转,灵姑浮已经杀到面前,今天,这位越军先锋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就是冲着这个目标来的。然而吴军的王家卫队也不是吃素的,里面好几个参军前就是武林高手,此时为了保卫国王,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一时间刀光剑影,肢断头落,越军的凌厉攻势被遏制住了。

吴王阖闾最后还是被侍卫们强行架下了车,然后就在下车的那一刻,灵姑浮的目光像狙击步枪的瞄准器一样,将他牢牢套住。其实这个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很近,近到根本不需要什么狙击步枪,只要有一枝小小的左轮手枪,灵姑浮就能斩获他梦寐以求的目标。然而现在是冷兵器时代的早期,手枪这种玩意要两千多年后才会出现。所以目标对于灵姑浮来说,还是遥不可及的,虽然箭能射到,但吴王阖闾的周围已经围起了一圈盾牌。

就在这个时候,吴王阖闾的一只脚已经跨出车厢,落到地上,再过一秒钟,也许只要半秒,他就能在武林高手们的掩护下安全撤离了。然而灵姑浮脑海中电光一闪,猛地跃起,双手紧握长戟,合身扑出。那个瞬间,他像一只展翅低飞,快速掠过地面的白鹭,两只脚收在身后,那长戟的戟杆像白鹭细长的脖子,戟首的锋刃就像白鹭弯弯的长喙。

战场上所有人都愣了一下,连那些已经将剑刃刺进敌人身体的士兵都忘了用力搅动一下,致对方于死地。

等到那几位武林高手反应过来,明白了灵姑浮的阴险意图,想出手阻止时,一切都已经晚了,已经无法挽回了,长戟的锋刃如一道闪电般从空中劈落。只听得吴王阖闾一声惨叫,整个人抽搐着滚到地上,失去了知觉。显然,他被长戟击中了,受伤了。

侍卫们匆匆检视了一下他的身体,意外地发现他头上身上这些重要部位并没有伤口。惊喜之余,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赶快撤吧。一个壮得像头牛的侍卫,一把将吴王阖闾挟在肋下,其他人则将盾牌高高举起,这回再不能出现任何疏漏了。

身后,越军那边传来欢呼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响,山呼海啸一般,似乎是为着突如其来的胜利,或者是俘获了什么重量级的人物,如果是的话,听上去至少是位将军。难道是主帅伍子胥也出了什么意外?

一个侍卫小心翼翼地移动了一下手中的盾牌,使密不透风的盾牌阵露出了一小条缝隙,从缝隙中窥见的情景吓了他一大跳,他连忙将目光投向自己那位同事肋下。那里,吴王阖闾的身体像一个装得满满的麻袋,手和脚像四根长长的面条,无力地垂挂着。在最后一根“面条”上,他印证了自己对刚刚见到的那幕恐怖情景的判断:吴王阖闾的脚上少了一只鞋,光光的脚正在滴着血!

其实这个侍卫在慌乱中还是犯了粗心的毛病,他没有注意到,吴王阖闾的脚上不光少了一只鞋,还少了一只脚趾,大脚趾。

他刚才从盾牌的缝隙中窥见的那一幕,在今后的漫漫人生中经常将他从恶梦中惊醒:灵姑浮手中的长戟高高挑起,刺向天空,仿佛要将天空刺破,戟首的锋刃上,挑着一只鞋子,那是吴王阖闾的鞋子!

直到和手下将士们狂欢结束,将最值得骄傲的战利品——长戟上的鞋子取下来仔细把玩欣赏时,灵姑浮才发现,鞋子里面竟然还粘着一只血肉模糊的大脚趾头!这一意外的发现,让灵姑浮又狂喜了好一阵。

其实这一仗真正被杀死的吴军并不多,留在阵地上的那一大片尸体,大多数是他们溃退过程中慌不择路,自相践踏后留下的。

当吴国的太子夫差率领预备队前去接应时,吴王阖闾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溃退下来的残兵败将被伍子胥和伯嚭收拢起来,清点了一下人马,发觉人员损失其实并不大,主要是武器装备和后勤物资丢了很多。伍子胥心中十分郁闷,这大半辈子里,大大小小的恶战经历过无数次,虽不敢说百战百胜,但从未有过如此意外,如此窝囊的失败,竟然连大王都受了伤,这如何交待得过去?还好,听说伤的不是致命部位。

伍子胥安顿好部队,和伯嚭一起匆匆赶去探望吴王阖闾。尚未走到御帐门口,就听到远远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号哭声,怎么回事?出了什么意外?两人心头一紧,加快了脚步,差不多是跑着冲进御帐。

里面,太子夫差正紧紧地抱着吴王阖闾,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伍子胥正要上前劝说夫差不要打扰吴王阖闾养伤,医官悄悄走了过来,在他耳边低语了一句。

这句话像一个晴天霹雳,震得伍子胥魂飞天外。

医官告诉他,吴王阖闾刚刚与世长辞了。

怎么回事?不是伤得不重吗?脚趾,又不是致命部位,怎么会……

伍子胥的脑子里一团乱麻,这个时候伯嚭倒是清醒的,稍一询问,便将情况搞得一清二楚:原来,在侍卫的保护下,不,是被侍卫挟在肋下逃离战场后,吴王阖闾过了好久才醒了过来。刚才他是被痛昏过去的,十指连心,其实十趾也是连心的。况且在逃跑的过程中侍卫们手忙脚乱,竟无人发现他被砍掉了一个大拇脚趾,更无人为他包扎伤口。再加一路颠簸,流了很多血。当明白过来自己这次“御驾亲征”竟然打了个前所未有的大败仗,吴王阖闾顿觉胸口发闷,透不过气来,当得知并亲眼验证了自己被越军先锋斩掉了一个脚趾,受之于父母的“身体发肤”受到了严重的“毁伤”时,他觉得胸口气血翻涌,天旋地转,猛地喷出几大口鲜血。

吴王阖闾是被活活气死的。

在死之前,他紧握着夫差的手,气若游丝,断断续续地吐出了最后的遗言:“我是……死在勾践手里的……你……会不会……忘记?”

当夫差好不容易止住哭泣,用力喊出“不会!”这两个字时,吴王阖闾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身体,向着天空飘去,只是他的双目还是睁得大大的,仿佛正凝视着自己的灵魂是如何与那浓密的云层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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