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国
晚清小说研究,曾经是古代小说研究领域中一块较为寂寞的园地,虽然,近十数年来,情况已有所改变,出现了诸如米列娜编《从传统到现代:世纪转折时期的中国小说》(1991)、袁进《中国小说的近代变革》(1992)、欧阳健《晚清小说史》(1997)、武润婷《中国近代小说演变史》(2000)、范伯群《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2000)、陈大康《中国近代小说编年》(2002)等学术专著,刊载于各类报刊杂志的晚清小说论文,亦难以确数,无论是对具体作家、作品的考辨,还是对小说观念演进的阐述,均较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现有的研究,大多侧重于作家作品和小说理论观念两块,而甚少从物质技术因素层面,对晚清小说的撰译、刊载、印刷、销售等环节进行考察。近几年来,讨论晚清小说与报刊杂志之间关系的论文,亦时有发表,但多数因未作深入调查而流于空泛,至于讨论晚清小说与书局之间关系的论著,则仍颇难获见。
事实上,在晚清小说史的演进过程中,物质技术因素,曾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统计,从1906年至1911年的六年时间,乃是晚清小说最为活跃的阶段,数以百计的书局,全面参与了小说从征求、编辑、撰译到刊载、印刷、传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可以说,如果没有书局的积极推动和参与,而仅仅依靠文学观念的转变,晚清小说是无法获得现有之繁盛局面的。
当然,古代小说与物质技术之间的关系,并非始于晚清小说,早在明清章回小说身上,就已有所体现,但这种关系,在晚清小说的发展史中,尤显突出。而且,由于明清书坊的材料非常匮乏,章回小说的文本,又大多没有刊载有关出版情况的文字,因此,研究的难度大。但晚清小说则不同,首先,晚清去今未远,关于印刷、出版史的原始档案与文献史料尚有存留;其次,也是最为重要者,大部分的晚清小说文本,均刊有版权页,保留着小说出版的具体细节;此外,在晚清时期出版的报刊杂志中,也刊载有大量的书局广告与书刊广告。总之,目前所能提供的史料,已足够支持书局与晚清小说演进关系史研究的展开。
本文即以晚清小说的重镇——上海地区为例,依据笔者所获第一手调查资料,分成三个方面,对书局[1]与晚清小说编撰、出版、传播诸环节之间的学术联系,试作概论[2]。
一 书局与晚清小说的编撰
作为出版机构的书局,其对小说编撰环节的参与,主要体现为对小说作家和小说稿源的组织与调控。
(一)以书局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群的形成
晚清时期,受西方著作权法的影响,国内出版机构与作家个人的版权意识均大为提高,特别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小说出版竞争,纷纷打出保护版权的旗帜,譬如小说林社、商务印书馆、月月小说社,均曾为其所出版、刊载的小说申请过版权保护,不仅警告其他书局不准转载、翻印,而且还郑重申明,即便是小说作者本人,也不能将作品的版权随意转让。与此同时,清政府于1906年颁布《大清印刷物专律》、1907年颁布《大清报律》,保护著作版权;上海书业公所也于1906年进行了全市性的书底调查登记,以明确各家书局的版权。在上述背景下,拥有一支稳定的作者队伍,对于一个书局的小说出版业务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随着稿酬制的推出与建立,那些依靠稿费度日的职业作家或半职业作家,也希望能够获得作品的出版保证。于是,以书局为中心的晚清小说群开始逐渐形成,其中尤以如下五个作家群体最为重要。
1.以新小说社、广智书局、新民丛报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新小说社,1902年10月成立于日本的横滨,是《新小说》杂志的编辑、发行机构,负责人为赵毓林,实质主持者乃梁启超。广智书局,1901年11月成立于上海英租界南京路同乐里,名义上由华侨冯镜如全权负责,实际上由梁启超幕后主持;新民丛报社,1902年2月成立于横滨,由冯紫珊为名义上的发行人,主编与总撰稿人仍是梁启超。这三者的关系,颇为特殊,它们既各自独立运作,又相互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出版集团。以其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新小说旗手梁启超、小说名家吴趼人与周桂笙、留日学生披发生与红溪生等人。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梁启超的《新中国未来记》、《世界末日记》、《十五小豪杰》(与披发生合译),吴趼人的《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恨海》、《电术奇谈》、《九命奇冤》等,周桂笙的《毒蛇圈》、《地心旅行》等,披发生的《离魂病》,红溪生的《海底旅行》等。
2.以月月小说社、乐群书局、群学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月月小说社,1906年9月创建于上海,是著名小说杂志《月月小说》的编辑、发行机构,负责人为乐群书局的经理汪庆祺;乐群书局,始设于1906年2月,1907年由于汪庆祺染病,无力经营,遂由群学社接盘,负责人为沈济宣。这样,月月小说社、乐群书局、群学社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出版集团。以其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吴趼人与周桂笙、天笑与冷血、陈蝶仙与天僇生等。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吴趼人的《两晋演义》、《上海游骖录》、《发财秘诀》、《黑籍冤魂》、《趼人十三种》等,周桂笙的《飞访木星》、《妒妇谋夫案》、《红痣案》、《海底沉珠》、《自由结婚》、《新厂九种》等,包天笑的《铁窗红泪记》、《千年后之世界》等,冷血的《女侦探》、《爆烈弹》、《杀人公司》、《冷笑丛谭》(与天笑合著)等,陈蝶仙的《柳非烟》、《新泪珠缘》,天僇生的《孤臣碧血记》、《玉环外史》等。
3.以小说林、小说林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小说林,1904年8月成立于上海,由曾朴、丁祖荫、徐念慈三人合办,创办伊始即以译印小说为己任。1907年2月,小说林又创办小说杂志《小说林》月刊,形成又一个小说出版中心。活跃在小说林、小说林社周围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曾朴、徐念慈、黄摩西、陈鸿璧、包天笑、奚若、吴步云等。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黄摩西的《大复仇》(与奚若合译)、《哑旅行》、《银山女王》(与包天笑合译)等,徐念慈的《新舞台》、《黑行星》、《新法螺先生谭》等,曾朴的《孽海花》,陈鸿璧的《苏格兰独立记》、《电冠》、《第一百十三案》等,包天笑的《秘密使者》、《法螺先生谭》、《法螺先生续谭》、《一捻红》、《身毒叛乱记》、《碧血幕》等,奚若的《福尔摩斯再生案》(1—4)、《秘密海岛》、《马丁休脱侦探案》(1—3)、《骷髅杯》、《秘密隧道》等,吴步云的《一封信》、《万里鸳》、《女魔力》、《彼得警长》等。
4.以商务印书馆、绣像小说社、小说月报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商务印书馆,1897年2月创立于上海,乃近代中国最负盛名的出版机构,自1903年就开始译印外国小说,至1908年完成《说部丛书》100种。1903年5月,商务印书馆创办《绣像小说》,主编为李伯元,共出72期,停刊于1906年4月;1910年8月,商务印书馆又创办月刊《小说月报》,截至宣统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共出正刊15期,增刊1期,主编为王蕴章。活跃在商务印书馆及绣像小说社、小说月报社周围的晚清小说翻译家和作家主要有:林纾、吴梼、陈家麟、李伯元、王蕴章、许指严等。林纾与商务印书馆关系密切,其大部分作品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据《林纾研究资料》所列目录,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林译小说总计有130种,阿英《晚清小说目》共著录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翻译小说186种,其中由林纾翻译的就多达60余种,约占三分之一。此外,有吴梼的《车中毒针》、《寒桃记》、《寒牡丹》、《银钮碑》等,陈家麟(林纾的主要合译者之一,除下列作品外,尝与林合译小说50余种)的《白头少年》、《博徒别传》、《遮那德自伐八事》、《露惜传》、《血泊鸳鸯》等,李伯元的《文明小史》、《活地狱》,王蕴章的《钻石案》、《碧玉环》,许指严的《堕溷花》、《三家村》等。
5.以小说时报社、时报馆、有正书局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小说时报社,1909年10月成立于上海,乃《小说时报》的编辑机构(由有正书局发行)。有正书局,1904年由狄楚青(葆贤)创办,同年又创设时报馆,狄氏本人十分喜爱新小说,所办刊物亦对小说情有独钟。《时报》及《小说时报》连载的小说,大多均由有正书出版单行本,小说林倒闭后,曾朴将所有的书籍以三千元抵押给了狄氏,因此,有正书局出版的晚清小说实不在少数。围绕在此出版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冷血、天笑、恽铁樵、杨心一等。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冷血的《白云塔》、《新蝶梦》、《火里罪人》、《土里罪人》、《新西游记》等,天笑的《毒蛇牙》、《滑稽旅行》、《销金窟》、《一缕麻》、《秘密党魁》等,恽铁樵的《豆蔻葩》、《波痕荑因》、《奇怪之旅行》等,杨心一的《黑暗世界》、《虚无党飞艇》、《虚无党之女》、《秘密党》等。
考察整个晚清小说史,可以清楚地发现:上述五大出版中心,即为刊载、出版晚清小说的主体机构,而围绕在此五个中心的作家,也就是晚清小说撰译的中坚力量。不仅如此,诸如梁启超、林纾、吴趼人、周桂笙等著名作家,他们对于出版机构的重要性,是超乎寻常的。譬如1903年初,梁启超应美洲保皇会之邀,游历美洲,至10月始回到日本,其间《新小说》的出版便陷于困顿,《新小说》第7号(1903年9月)载“新小说社紧要告白”:“本社数月以来,牵于事故,出版迟缓,深负读者诸君之盛意。顷总撰述饮冰室主人从美洲复返日本,稍料理杂事,即事著述。今先出本册,其余尚欠五册乃足第一年之数,当于明春三数月内赶紧出齐”,“以慰读者诸君之责望”云云,对梁氏归来的欣喜、鼓舞之情,洋溢于字里行间。月月小说社则聘吴趼人、周桂笙为总撰述和总译述,并将他们的照片刊载于《月月小说》第1号(1906年11月)之首,后又登载多则所谓的“紧要广告”、“特别广告”,声称“本社所聘总撰述南海吴趼人先生,总译述上海周桂笙先生,皆现今小说界、翻译界中上上人物,文名藉甚,卓然巨子。曩者日本横滨《新小说》报中所刊名著,大半皆出二君之手,阅者莫不欢迎。兹横滨《新小说》业已停刊,凡爱读佳小说者,闻之当亦为之怅怅然不乐也。继起而重振之,此其责,舍本社同人其谁与归”[3],始终将吴、周两人作为该社的最大资本加以宣传,大量刊载他们的小说作品,并给予较为优厚的稿酬。上述小说名家与各出版中心之间,构成了相辅相成、双赢互利的良性关系,共同促进了晚清小说的繁荣。
此外,晚清上海地区的书局,大多还设有专门的编译所,编译所中的工作人员称撰译员,其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其一,编辑、润色社会来稿;其二,撰译各类小说。由于撰译员已经领受了书局的薪水,因此,其作品刊载、出版之时,往往径署书局编译所的名称。譬如根据阿英《晚清小说目》的著录,从1903年至1910年的八年时间中,商务印书馆共出版翻译小说186种,其中署名“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竟有90种,占据半壁江山。此外,小说林、新世界小说社、广智书局、小说进步社、改良小说社、时事报馆、集成图书公司等出版机构,均有数量不等的以书局编译所名义译印的小说。毫无疑问,这些默默无闻的撰译员,也是以书局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书局的小说征文及其对晚清小说编撰的宏观调控
相对稳定的小说作家群,给书局的出版业务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仅仅依靠他们,仍然是不够的。书局必须不断获取更多作家的支持和更为丰富的稿源。举办临时的征文活动、实行长期的征稿制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策。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拟定具体的征文要求和征稿条件,书局还可对晚清小说的具体编撰,实施宏观调控,使之朝着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向发展。
根据笔者的研究[4],上海地区时间较早的小说征文有两次,一次是光绪三年十月十七日(1877年11月21日),署名“寓沪远客”者,在《申报》登载广告“《有图求说》出售”,称“兹有精细画图十幅,钉成一册,名曰《有图求说》”,“但图中之人名、地名以及事实,皆未深悉,尚祈海内才人,照图编成小说一部,约五万字”;另一次是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二(1895年5月25日),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在《申报》登载“求著时新小说启”,称“今中华积弊最重大者,计有三端,一雅片,一时文,一缠足”,“兹欲请中华人士愿本国兴盛者,撰著新趣小说,合显此三事之大害,并祛各弊之妙法”云云。虽然,晚清小说史研究者,大多对傅兰雅的小说征文评价甚高,甚至视之为“近代小说理论的起点”[5]。但是,从实际结果来看,两次征文活动均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征文前后历时半年多,却只收到2篇征文,最后只得草草收场;傅兰雅的征文应者颇多,共收到作品162部,但均未合意,其命题立意、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仍不失淫词小说之故套”,而与“时新小说”相差甚远。
1902年之后,伴随着小说社会、政治、文学地位的不断提升,晚清小说逐渐完成了其酝酿、发展阶段,开始迈入编撰、出版、流通的鼎盛时期,它迫切需要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持;而不无巧合的是,此时的上海出版业,恰好也在寻找着一个新的出版热点[6],这样,两者就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撞击出无比璀璨的火花。书局对小说的出版热情空前高涨,各类报刊也竞相刊载小说,小说的社会需求量迅猛扩增。为了能够获得较为充足的稿源,书局频频推出不同要求的小说征文活动,譬如:
(1)新小说社在《新民丛报》第19号(1902)刊登“新小说社征文启”,(2)商务印书馆在《申报》(1904)登载“上海商务印书馆征文”启事,(3)新世界小说社在《新世界小说社报》第2期(1906)登载“新世界小说社敬告著译新小说诸君”,(4)月月小说社在《月月小说》创刊号(1906)、第14号(1908)、第15号(1908)、第20号(1908)登载过四次小说征文,(5)小说林社在《小说林》第3号(1907)登载“募集小说”启事,(6)改良小说社在《申报》(1909)登载“改良小说社征求小说广告”,(7)图画日报馆在《图画日报》第1号(1909)登载“本馆征求小说”启事,(8)小说月报社在《小说月报》第2卷第1号(1911)刊载“本社通告”。此八则小说征文,颇具研究的典型意义:从登载者的身份来看,第(1)、(3)、(4)、(5)、(8)则分别出自晚清最为重要的小说杂志社——新小说社、新世界小说社、月月小说社、小说林社与小说月报社,第(2)、(6)则出自出版小说最为积极的商务印书馆与改良小说社,第(7)则出自晚清著名的石印画报社——图画日报馆,基本上覆盖了刊载、出版晚清小说的重要机构;就征文的时间跨度而言,第(1)、(2)则处于晚清小说的发轫期,第(3)至第(8)则处于晚清小说的鼎盛期,恰好显示着晚清小说兴起的全过程。
小说征文,对于晚清上海地区的书局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书局为应对激烈的竞争而采取的筹稿措施,同时,也是书局参与、调控晚清小说编撰的重要手段:
1.小说征文为书局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稿源。
上述八则书局小说征文,均无时间限制,刊登之后亦多反响热烈,收效甚佳,为书局募得颇为丰富的稿源。小说家包天笑在《钏影楼回忆录》中写道:“小说林登报征求来的稿子,非常之多,长篇短篇,译本创作,文言白话,种种不一,都要从头至尾,一一看过,然后决定收受,那是很费功夫的事。还有一种送来的小说,他的情节、意旨、结构、描写都很好,而文笔不佳,词不达意,那也就有删改润色的必要了。”现存晚清小说中,有不少作品特别是翻译小说皆署名为“某某某译、某某某润”,其中当有不少乃是应征作品。
征文效果最为明显者,当数改良小说社。该社1908年开办之后,曾宣称每月出版10种新小说,但因为缺乏稿源,自1909年3月下旬至5月中旬,新出小说仅1种。6月26日,该社在《申报》登载“改良小说社征求小说广告”,声称“欲借他山之助,不得不为将伯之呼,尚希海内同志,交匡不逮,如蒙以大稿相让,不论文言白话,传奇盲词,或新译佳篇,改良旧作,凡与敝社宗旨不相背驰者,请邮寄上海麦家圈元记栈敝社总发行所,自当酬以相当之价值”云云。果然应者甚夥,截止1909年8月17日,在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内,改良小说社新出版《新水浒》、《新三国》、《新儿女英雄》等小说,竟达34种之多,掀起了该社小说出版的一个高潮。
2.书局凭借小说征文,对晚清小说的编撰实施宏观调控。
作为晚清小说的策划者、印刷者、发行者及销售者,书局充当着小说作家与小说读者之间的联系中介,它不仅深悉小说读者的口味嗜好,也掌握着小说消费市场的最新动向。因此,由书局推出的小说征文活动,往往会对晚清小说的编撰,产生一定的宏观调控作用,具体表现为:
(1)对晚清小说热点题材的引导。
晚清小说种类繁多,基本上均以题材为分类标准,有所谓历史小说、政治小说、科学小说、哲理小说、冒险小说、侦探小说、教育小说、写情小说、社会小说等等。据统计,清末民初的小说种类,多达200余种[7]。毋庸赘言,列入书局小说征文启事的题材,即为当时最热门、最受读者喜爱和关注的小说题材。根据上列八则征文启事,我们列出了1902年至1908年的热门小说题材:1902年,征求“提倡新学,开发国民”之小说;1904年,征求“教育”、“历史”、“社会”、“实业”小说;1906年,征求“科学”、“理想”、“哲理”、“教育”小说;1907年,征求“家庭”、“社会”、“教育”、“科学”、“理想”、“侦探”、“军事”小说;1908年,征求“历史”、“家庭”、“教育”、“军事”、“政治”、“写情”、“滑稽”小说。很显然,书局征文所倡导的晚清小说题材,显现出从严肃的救国、强国、教育题材,向消闲的家庭、写情、滑稽题材逐渐转移的趋势。小说史研究的结果证明,这一变化是真实存在的,民国前后兴起并迅速盛行的所谓“黑幕小说”、“鸳鸯蝴蝶派小说”,无论是情节、主题,还是语言、旨趣,均与晚清小说的初衷大为不同,《小说月报》第3卷第12号(1913)登载“特别广告”,要求应征小说“情节择其最离奇而最有趣味者,材料则特别丰富,文字力求妩媚”,将其与傅兰雅的“求著时新小说启”对读,我们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晚清小说题材的某种“倒退”,对此,书局无疑应当承担相当的责任,正是因为过度的商业化,导致它们推出的小说征文,无原则地迁就读者口味及消费市场,最终诱引着职业作家的创作,逐渐滑向“黑幕”与“鸳鸯蝴蝶”的狭隘泥潭。
(2)对晚清小说篇幅的调控。
晚清小说,通常首先在报刊连载,然后再出版单行本,这就必须对小说篇幅有一定的要求,因为如果篇幅过于长大,就会给刊物带来相当的版面压力,即便是直接付诸出版的小说其篇幅也不宜过长,否则将给书局带来投资过大、出版周期过长等不利因素,减弱其在小说消费市场中的竞争能力。那么,到底多长才算合适呢?我们来看书局的征文启事:新小说社要求“十数回以上”(1902),商务印书馆要求字数在两万以上(1904),月月小说社则推出了三个标准,或“长篇不得逾五万字,短篇不得逾五千字”(1907),或“每部以十二、十六回为率”(1908),或“每部十六回或二十回为合格”(1908),统而言之,其篇幅大致在十至二十回之间浮动。这一数字,既然是由书局提出,自应是最适宜刊载出版的篇幅。验之实际出版的晚清小说,结果正相符合:阿英《晚清小说目》“创作之部”标明回数的作品共有220部[8],其中八回至二十回的小说共136种,约占总数的62%,如果考虑到晚清小说往往分集出版的特点,那么,十至二十回小说所占的比例,无疑还会更高。
3.关于晚清小说的译、著问题。
晚清小说包括翻译小说和创作小说两大部分,其中翻译小说不仅数量极大,而且得风气之先,对创作小说产生过十分重要的影响。不过,创作小说何时取代翻译小说,成为晚清小说的主体,此问题迄无细致的讨论。从上文列举的八则小说征文,第(1)至第(6)则,均标明译、著皆收,第(7)则(1909)明确声称“译本请勿见惠”,第(8)则亦未提及翻译小说。这一情形表明:1909年前后,翻译小说在晚清社会和小说读者心中的地位,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我们对阿英《晚清小说目》的“翻译之部”、“创作之部”作了数量统计,结果为:
很显然,1909年之前,翻译小说的数量始终遥遥领先,而自1909年始,创作小说跃居第一,1910年两者的差距十分悬殊,创作小说从此牢牢确立了其在晚清小说中的主流地位。其实,这一转变,早在1908年,就已被若干目光敏锐的文人所觉察,譬如“世”《小说风尚之进步以翻译说部为风气之先》(1908)曾预言:“翻译小说昔为尤多,自著小说今为尤盛。翻译者如前锋,自著者如后劲”,“吾敢信自今以往,译本小说之盛,后必不如前;著作小说之盛,将来必逾往者”。果然,仅过了一年,他的预言就变成了现实。
此外,书局小说征文所涉及的小说语言、酬金设置等内容,还可为考察晚清小说的文学语言、白话文学史及近代稿酬制度的建立等学术问题,提供许多第一手的珍贵史料。前贤于此已多有论及[9],兹不展述。
二 书局与晚清小说的出版
晚清时期,由于外国先进印刷机器、印刷技术及出版经营理念的传入,上海地区的书局,开始逐渐完成其近代化的转变。这种转变,首先表现为书局规模的扩大,涌现出诸如点石斋、同文书局、蜚英馆书局、鸿文书局、文明书局、小说林、乐群书局、集成图书公司、中国图书公司、商务印书馆等较为大型的出版机构,无论是投资金额、硬件设备,还是员工人数、出版能力等项指标,均与明清书坊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也是最为重要的是,书局的功能开始分化,形成编译、印刷、发行三足鼎立的出版格局。一个稍具规模的书局,通常设有编译所、印刷所、发行所三个相对独立又协同运转的分支机构,或者至少设有其中的两个机构,譬如:商务印书馆在宝山路设有编译所与印刷所,在棋盘街设有发行所;小说林下设总编译所、活版部、小说林宏文馆合资公司;有正书局在望平街设立发行所,在威海卫路设立印刷所;鸿文书局在望平街设立发行所,在宁波路设立恒记印刷所;鸿宝斋在四马路设立发行所,在威海卫路设立印刷局;锦章图书馆在棋盘街设立发行所,在穿心街设立总批发所,在打铁浜设立印刷局;著易堂在棋盘街设立发行所,在石皮弄设立印刷局。如此甚多,不一一赘举。
编译所、印刷所及发行所,其各自的职能,划分得十分清楚。编译所负责书稿的编校、撰译,详见本文第一部分;印刷所负责书稿的发排、印制;发行所负责书籍的销售、流通,详见本文第三部分。落实到一部晚清小说的出版上,通常即由一个书局或多个书局的编译所、印刷所及发行所协同完成出版的整个过程,这种协作,不仅缩短了小说的出版周期,也极大地增强了整个行业的小说出版能力。此外,为了稳定小说出版业务,书局还纷纷采用出版小说丛书的形式,逐步推出、实施各自的小说出版计划。
(一)书局印刷所与晚清小说的出版方式、出版周期及出版成本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晚清书局印刷所的小说印刷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承印本书局持有版权的小说。譬如商务印书馆的“说部丛书”、“袖珍小说”、“小本小说”、“欧美名家小说”共数百种,均由商务印书馆印刷所自己印刷;时报馆编辑的小说,亦均由时报馆活版部印刷;小说林成立之初,因自己未设印刷所,故其早期出版的小说(如《孽海花》等),多托日本东京的翔鸾社或上海的作新社印刷,但一俟小说林活版部成立,该书局拥有版权的小说,便多归自印。
2.代印版权属于其他书局或作家个人的小说。从实际调查的材料来看,相当部分的书局印刷所,往往兼营上述两类业务。今以晚清时期较为活跃的作新社、鸿文书局、时中书局等为例,稍加考察:
作新社,1901年创办于上海,由湖北房县人戢元丞与日本著名女教育家下田歌子合作开办,属中日合作的出版机构,其印刷设备、印刷技术均属先进。作新社自己印刷、出版有《苦学生》(1903)、《孟恪孙奇遇记》(1904)、《新党发财记》(1906)、《女子权》(1907)、《热血痕》(1907)、《东京梦》(1911)等小说;另曾为小说林印刷《孽海花》(第十一至二十回,1905),为文明书局印刷《忍不住》(1905),为世界社印刷《旅顺双杰传》(1909),为启名爱国报印刷《多宝龟》(1911)小说等。此外,它还承印了著名小说家冷血主编、开明书店总发行的《新新小说》杂志。
时中书局,成立于1903年之前,印刷所设在上海老北门内长庆里,发行所设于望平街,经理为顾字安。时中书局自己印刷、出版有《侦探谈》(1903)、《无人岛》(1906)、《金星风土记》(1911)等小说;另曾为均益图书公司印刷了《双灵魂》(1909),为愈愚书社印刷了《禽海石》(1909),为包天笑的秋星社印刷了《侠客谈》(1910)、《碧海情波记》(1910)等小说。
鸿文书局,创设于光绪八年(1882),局东为浙江钱塘人凌佩卿,最初是石印书局,较早即引进五彩石印技术[10],后逐渐添加设备,兼营铅印、铜版。印刷所设于云南路恩庆里来字196号,发行所设于望平街。鸿文书局自己印刷、出版有《吞玉奴》(1906)、《大舞台》(1907)、《天足引》(1907)、《财色界之三蠹》(1909)、《幺王文桂香》(1911)等小说;另曾为新世界小说社印刷《冷国复仇记》(1907)、《艮狱峰》(1906),为灌文书社印刷《刺客谈》(1906),为小说进步社印刷《马屁世界》(1911)等小说。
晚清小说印刷的时间周期,今虽无明确的文献记载,但透过小说文本的版权页,可以略窥一二。晚清小说版权页印刷时间的标法,一般分为三种情况:其一,仅标出版时间,不标发行时间;其二,兼标印刷时间与发行时间,但两者日期相同;其三,兼标印刷时间与发行时间,但存在间隔。我们对第三种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其间隔通常为一个月,如:《宦海》二十回,宣统元年(1909)九月付印,十月出版;《商界现形记》十六回,宣统三年(1911)三月付印,四月发行;《医界镜》二十二回,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一月出版,十二月发行。也就是说,晚清小说的印刷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当然,也有短于一个月者,如鸿文书局印刷的《艮狱峰》小说,版权页标“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中旬印刷,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下旬发行”,一部十六回的小说,印刷时间仅为十天;友文堂印刷的《女娲石》小说第二册(第九至十六回),版权页标“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五日印刷,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七日发行”,一部八回的小说,印刷时间仅为两天。印刷周期最短的可能要算作新社印刷的《东京梦》小说,版权页标“宣统元年三月十五日付印,同年同月十六日发行”,该小说共八回,约三万字,从印刷到发行,竟只隔一天。机器印刷的出版优势,于此尽显。
至于晚清小说的印刷成本,限于资料,尚难确切计算,不过,陆士谔的《新上海》小说第十三回称“建立一所学堂,开办费大的总要几万金,小的也要几千几百,印刷一部小说,不过百几十块钱。小说优于学堂者,此其一”,或可资参考。
(二)晚清小说丛书与书局小说出版计划的实施
晚清小说丛书之编,首开先河者为商务印书馆的《说部丛书》,此乃晚清时期持续时间最长、收书规模最大、社会影响最巨的一部小说丛书。《说部丛书》始编于1903年,告竣于1908年8月,《申报》1908年8月25日登载商务印书馆“《说部丛书》全部出售”广告,称:“本馆自癸卯年创行《说部丛书》,至今五六年间成书十集,有文言,有白话,或译西文,或采东籍,凡侦探、言情、滑稽、冒险以及伦理、义侠、神怪、科学,无体不备,无奇不搜,欧美大家所作,近时名流所译,亦在见其中,诚说部之大观也。为书一百种,计一百二十八册,外装木箱,定二十八元。”《说部丛书》的顺利推出,有力地促进了商务印书馆的小说出版业务,翻译小说借此声名大振,商务印书馆自亦获利匪浅。《说部丛书》中的小说,绝大部分均曾重版销售,有的甚至出至第六、第七版;1914年4月,该馆复将《说部丛书》100种结集再版,称为“说部丛书初集”;1915年,出版“说部丛书二集”100种;1916年至1920年,陆续推出“说部丛书三集”100种;1921年至1925年,又推出“说部丛书四集”22种,前后共计出版小说322种,历时二十二年,堪称中国小说出版史上的一个壮举。而这四集《说部丛书》,基本上就代表着商务印书馆翻译小说出版的主要成绩,也是商务印书馆的品牌产品,在社会上和读者中间,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
商务印书馆的成功,促使当时的其他书局亦纷纷效仿,一时间,晚清小说丛书风行出版界,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作新社的《小说丛书》,有正书局的《时报馆小说丛书》,乐群小说社的《月月小说丛书》,小说林的《小说林》、《小说林军事小说》、《小本小说》,商务印书馆的《小本小说》、《欧美名家小说》、《袖珍小说》,小说进步社的《说部丛书》,改良小说社的《说部丛书》,群学社的《说部丛书》等。这十数套小说丛书,辑印的晚清小说数量多达数百种,营造出了十分热烈的小说出版气氛。
事实上,通俗小说丛书的编印,明清时期便已有之,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卷九“附录二”,即列有《合刻天花藏七才子书》、《怡园五种》、《三公奇案》等12种明清通俗小说丛书。但是,明清章回小说丛书,均是对原已出版之小说的汇编合刻,该丛书的出版过程,并不催生新的小说作品,其影响也颇为有限。而晚清小说丛书,则迥然不同,列入丛书的作品,绝大部分均为该书局新出版的小说。换言之,丛书的策划,代表着书局一个小说出版计划的制定;丛书的出版推出,又意味着该出版计划的实施与完成。譬如商务印书馆自推出《说部丛书》之后,早期出版的翻译小说,几乎全都列入其中,1907年2月25日,《申报》载“商务印书馆新出小说”广告,称:“本馆前辑《说部丛书》,颇蒙学界欢迎,现当益求进步,精选英、法、美、俄、德、义文豪所著小说,已购到数十种,陆续译印,先此预告。”其后每出版数种,该馆便在《申报》或《东方杂志》等媒体刊载广告,读者只要知道了《说部丛书》的进展,也就等于了解了商务印书馆的翻译小说出版情形。
令人遗憾的是,晚清小说丛书的编辑出版,往往虎头蛇尾,抑或有头无尾。譬如小说林的《小本小说》丛书,预告称“都为十集,每集八种”[11],合计80种,但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它只出版了第一、二集及第三集的5种,共21种,只为原计划的四分之一强。其他书局的几种丛书,情况也大致相近,有的甚至连原计划有多少集多少种,也无从得知。这种出版的随意性,一方面反映了晚清小说撰译断续停缺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和书局的兴衰有关,譬如小说林《小本小说》丛书的残缺,其直接原因就是该社的倒闭。
三 书局与晚清小说的传播
对于书局来说,销售乃是一部晚清小说的整个印行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编撰的水平再高,印刷的纸墨再佳,倘若销售出了问题,积压亏本,一切便都是枉然。因此,各个书局对小说的销售都予以高度重视,虽然从机构分工上,销售乃是发行所的主要工作,但事实上,整个书局均会为之出谋划策,尽心尽力。具体而言,为促进销售,书局不惜工本,进行小说的广告宣传;为适应消费者的不同需要,书局殚精竭虑,推出了连锁零售、预约定购、分期付款、同业批发、函售邮购等销售方式;为刺激销售,书局又花样百出,使出累计消费、分级赠礼、季节性削价、购书摸彩、发送折价券等促销手段。尽管书局为小说销售所付出的努力,大多基于商业利益的驱动,但它客观上促进了晚清小说的传播。
(一)林林总总的小说宣传广告
在晚清报刊杂志登载的全部广告之中,书刊、尤其是小说书刊的广告,占据了十分显著的地位。《新小说》、《新新小说》、《月月小说》、《小说林》等小说专业杂志,固不待赘言,即便是《申报》、《时报》等新闻报纸,除连载小说作品外,也曾连篇累牍地刊登小说广告。倘若再加上附录于小说文本前后的广告,整个晚清时期小说广告的总量,是极其惊人的。它们对于晚清小说繁荣局面的形成,产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综观这一时期的小说广告,大致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1.发布小说出版信息的广告。
这是晚清小说广告的主体部分。众所周知,晚清小说大多首先刊载于报刊杂志,然后再由书局出版单行本,为了拓展单行本的销路,书局有必要为它们推出专门的广告,譬如:《新小说》第6号(1903年8月)载广智书局“侦探小说离魂病”广告,称“是书连号译印于本报,大受阅者之欢迎。兹已完竣,特将版权售与上海广智书局,归其另印单行本出售。经已存案,翻印必究,即日出书,爱读者盍速购取”;《月月小说》第23号(1908年12月)载群学社“绘图后官场现形记甲编出版”广告,称此书“业经陆续登报,谅为阅者所欢迎。今甲编告竣,特倩名手按回绘画精图,印成单本,初版无多,请速购取”。
单行本小说的出版,需要做广告,而出版了初编(或甲编)后又再版或续出二编、三编的小说,亦需借助广告推波助澜。在此类广告中,书局通常会以颇为夸张的语辞,先渲染一下初版(或初编)的畅销情形,然后再推出再版(或二编)的介绍。譬如乐群书局在《月月小说》第3号(1906年12月)登载“最新社会小说胡宝玉再版”广告,称“初版三千部,未及二月即以告罄,亦可见此书之价值矣。刻下再版已出,定价五角”;1910年11月5日,《申报》登载改良小说社“醒世小说绘图新上海再版”广告,亦称初版“出版两个月,销罄四千部,而邮函旁午,索购纷繁,为新小说界空前之盛事。爰特赶速再版以应爱读诸君”。当然,对于上述广告中的小说印数,研究者不可过分信之,它很有可能只是书局的夸大虚辞。
2.公布小说出版书目的广告。
晚清小说种类繁多,尤其是那些出版小说十分积极的书局,如商务印书馆、小说林、改良小说社等,其所刊小说数量较多,为能在出版界明确自己的版权,并昭告广大小说读者,它们便时常不定期地登载本局的小说出版书目。譬如商务印书馆,就曾在《申报》、《绣像小说》上,连续登载《说部丛书》的出版广告,每则广告实际上就是一份翻译小说出版目录;1911年2月,《东方杂志》登载“商务印书馆出版图书总目”,其中有《说部丛书》100种的目录和售价,有《袖珍小说》20种的目录和售价,有《欧美名家小说》34种的目录和售价,有《小本小说》20种的目录和售价,还有其他未列入丛书的“各种小说”43种的目录和售价,总数达217种,乃是截止于191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著译小说总目。此类小说出版书目广告,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于今则成为晚清小说出版研究、晚清书局研究的珍贵文献资料。
3.报道小说促销活动的广告。
为应对十分激烈的小说销售竞争,晚清时期上海地区的书局,曾推出过许多小说促销活动,这些活动的推出,往往配以一定的广告宣传,譬如商务印书馆、点石斋、改良小说社、集成图书公司、均益图书公司等书局,均曾在《申报》登载过多则广告,详见下文。
(二)灵活多变的小说销售方式
1.连锁零售。
零售是书局销售小说的最基本、最简便的方式。不过,如果仅仅依靠一两处零售点的买卖,单位时间内小说的销量是十分有限的,这样,一部小说的销售周期就会拉长,而销售周期的拉长,又会直接影响到书局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立一个较为庞大的销售网络,以扩大小说销量,实属势在必行。资料显示,上海地区书局建立销售网络的途径,主要有两条:其一,投资设立分局(店),可称之为建网,如商务印书馆在全国各地设立二十余家分馆,经售其所出版的书籍;其二,委托其他书局代售,可称之为联网,如出版晚清小说十分积极的改良小说社,它虽然没有开设自己的分社,但在上海和外埠,共设立了二十八个经售处,这种由分售处联合而成的销售网络,其能量亦不容忽视。
当然,一家书局倘若在建网的基础上,再辅之以联网,其最终构成的销售网络,就大得惊人了:《东方杂志》第4卷第1期(1907),开列有商务印书馆外埠书籍代售处的名录,计有二百三十余家书局、报馆、图书馆、商栈,遍及海内外九十多个地区,构筑成一个空前庞大的销售网络,无论是晚清小说,还是报刊杂志、教科书本,只要进入其中,就能流通全国,无远弗届,甚至可以远渡重洋,传播到日、美等国。
2.预约定购。
晚清小说的种数极多,特别是诸如商务印书馆、改良小说社等书局,每年出版的小说有数十种甚至近百种之多,自然不可能为每部小说均登载广告。为了吸引和稳定一批喜爱小说的读者,书局推出了预约定购的业务。譬如商务印书馆曾于《东方杂志》第5卷第7期(1908),登载“商务印书馆豫定小说章程”,具体介绍了预定小说的细节:“有豫定小说者,可先交洋银五元或十元,与本馆总发行所或各分馆,收到后给发收据一纸,嗣后有小说出版,每一种寄奉一部,以存款付尽书价之期为止”;“豫定小说,一律照定价七折计算,惟邮局信局寄费,概以实计”。从读者的角度看,预定小说,不仅可以方便地购得书局出版的每一种小说,还可在售价上享受折扣优惠;从书局的角度看,预定业务,不仅抓住了一批稳定的消费者,还可预收书款,转为流动资金,投人到新的小说出版之中。堪称互利互惠,各得其所。
1907年,杭州太平坊萃利公司出版陈蝶仙的著名小说《泪珠缘》全集时,就采用了预约销售的办法,《月月小说》第9号(1907)刊载“写情小说泪珠缘初二三四全集出版”广告,称“凡在八月底未出版以前预资订购者,减收半价,给发预约券,届期报告,凭券取书”,“出版后,概照定价发售,并无折扣”。此处,萃利公司对预约者“减收半价”,比商务印书馆的七折还要优惠,广告特别强调“出版后,概照定价发售,并无折扣”云云,可知,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预约小说的吸引力都是令人心动的。
3.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主要适用于晚清小说丛书的销售。虽然,晚清小说单种的标价一般并不算太高,但小说丛书因包含的种数较多,故整套的售价亦甚可观,读者遽然购买,恐难承受。而分期付款,就可大大减轻读者的经济压力。譬如1908年9月15日,《申报》载商务印书馆“购阅说部丛书按月缴银办法”广告,分为甲乙两种方案,甲种全部二十九元,先交定洋五元,以后按月交四元,至六个月为止;乙种全部三十一元,先交定洋五元,以后按月交二元,至十三个月为止。通过此法,“阅者即日可得全书,置之案头,任意把玩,而每月省节数元,又不觉其费,或亦爱读小说者所乐与也”[12]。
4.同业批发。
在晚清小说书刊广告中,常有“如欲趸买,价格从廉”之类的套语,所谓“趸买”,实即同业批发,包括申城同业批发与外埠同业批发两种。光绪二十二年(1896),上海崇德公所专门就此问题召开会议,商订出了不少具有地方保护色彩的行规,譬如“客帮无论远近,除本埠外石印、铅板一概不准兑换,亦不准将货冲帐。即使客帮在申印书,让其带还自售,亦不得寄销、代销”;申城同业批发与外埠同业批发,享受的折扣优惠也不一样,“如有客帮现办,以及各路店家零趸批发,均归六折,其关税、水脚等费,贵客自理。本埠同行往来,统归五五折”[13]。不过,在实际的书籍交易中,各书局似并未严格遵守此项规定。1910年7月,自强轩出版了八宝王郎的小说《东厕牡丹》,于《申报》登载广告,称该书“内容丰富,洋装两本,定价五角,准六月望后出版,先购预约券者,照码八折,大宗批发另议”[14]云云,此“批发另议”一语,说明具体的折扣是浮动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5.函售邮购。
书籍函购业务,是伴随着近代交通、运输、邮政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兴盛起来的。晚清时期的上海,河、海、陆交通洵称便利,信局、邮局、商栈林立,这为书局开展函售业务,提供了物质保证。商务印书馆、改良小说社、鸿文书局等书局,均在其小说广告中列有“外埠函购,原班回件”之类的承诺。《东方杂志》第6卷第4期(1909年3月25日)载“商务印书馆通信购书章程”,具体介绍了该馆书籍函购业务的细则,透过此章程可知:当时函购的费用,包括书价与寄费两块,书价“概照定价核算,若为数较多,可酌量折扣,临时函商定夺”;而寄费则“邮局、信局各自不同”,商务印书馆的标准是收取书价的一成,即10%,但最低信局不低于五分,邮局不低于一角。改良小说社的广告则称“外埠函购,原班回件,邮费加一成,远省倍之”[15]。鸿文书局出版的《最近绘图女界现形记》小说,定价五元,“外埠函购,邮费加二”[16]。当然,有时候,书局为了促销,也会特别免收小说函购的邮费,如1909年8月22日,鸿文书局在《申报》登载广告,列出《新野叟曝言》等小说26种,声称“合购半价,零售七折,外埠邮费奉送,本月底截止”。
(三)花样百出的小说促销手段
1.累积消费,按级赠礼。
此法旨在鼓励多买小说,在限定时间内,所购越多,获赠的礼品价值就越高,礼品通常是书籍或小说码洋。改良小说社最为惯用此法:1909年10月23日,《申报》载该社广告称:“自九月初一日起,凡向本社购书满现洋三角以上者,奉送《华英合璧通商要览》一本;满现洋五角以上者,奉送大号《华英合璧通商要览》一本;满现洋一元以上者,奉送大本《官商快览》一本,多则照数递加,或添送本社小说,任凭尊便。”1910年2月13日,《申报》载“改良小说社新年赠彩一月为限”广告:“兹特定于正月初一日起,凡购本社出版新小说满现洋一元以上者,奉赠大本本社小说码洋二角,多则照数递加。”
2.季节性削价。
晚清小说的季节性削价,主要集中在空闲的春节和学生暑假两个时期。1909年2月2日,《申报》登载商务印书馆“新年消闲之乐事”广告,称“新年无事,天气严冬,于此之时,闭户围炉,手一编小说,以遣此闲暇之时光,亦人生之乐事也。本馆新出小说二十余种,情节离奇,文章美丽,兹将其内容,摘录如下,以备采择”,下列该馆新出小说《蛇女士传》、《钟乳骷髅》、《电影楼台》等20种; 1911年7月19日,《申报》登载点石斋书局“爱读小说诸君注意,特别廉价又有赠品”广告,称“当此学堂暑假,莘莘学子,无不束装归里,以作此数十日之闲人。但是,出门一步,即火伞高张,汗如雨下,日长昼永,消遣殊难。惟借小说家言,奇奇怪怪之事,作炎天伏夏、茶余酒后之资,则既可增长见识,又可解愁破闷,消夏妙品,无过于此。兹本局为利便学界起见,特倡新例,自即日起至七月十五日为止,凡在暑假期内门庄来购者,一律照定价七折计算,满一元者,则任择码洋二角之小说一种,作为赠品,多则递加。邮局函购,一例照送”云云,后开列《九尾龟》、《风流太史》、《家庭现形记》等28种减价小说。
3.购书摸彩。
1908年9月9日,《申报》载广智书局广告,称“自中秋节日起至九月三十日”内,“凡购本局出版书籍三角以上者,抽彩票一张”,多买多抽,“共设彩票一万张,每号之中均有彩物”,“头等彩物十八开金标一枚,值价百二十元;二等彩物留声机器一架,值价六十元;三等彩物外国洋琴一架,值价三十元;四等彩物千里镜一个,值价二十元”云云。书籍彩票在晚清时期的上海,颇有市场,直至民国仍未绝迹,其末流堕落成为欺骗读者的把戏。
4.发送折价券。
所谓“折价券”,即打折的凭证,其发送时间,往往选择在书局开张或周年纪念等值得特别庆祝的日子,包含着相当浓厚的广告色彩。譬如《月月小说》第3号(1906)载上海乐群书局“周年大纪念特别廉价”广告,称“本月廿日为本局成立一周年之期,于即日起特别廉价一月,凡购书在一元以上者,照定价减一成,在三元以上者,减一成半,在五元以上者,减二成,并附赠购书折价券贰千张,凡持有此券于半年内至本局购书者,皆有特别之折扣,借以酬答惠顾者之雅意,购者幸从速焉”。
综上所述,代表物质技术因素的书局与晚清小说的文学演进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学术联系,这种联系,体现于每部小说从征求、编辑、撰译到刊载、印刷、销售等诸多环节:书局确立版权意识,创办小说杂志,推出稿酬制度,借此凝聚作家,稳定业务,并使晚清小说的作者队伍呈现出以书局为中心群体分布的显著特征;书局通过发布征文启事,对晚清小说的题材、篇幅、著译、语言、趣味等文学面貌,进行宏观调控;书局功能的分化,编译所、印刷所、发行所等分支机构的建立,则使通俗小说的出版方式,改变了明清以来形成的一家书坊包办的传统,转由多家书局分工协作完成,这不仅大大拓展了书局的小说出版能力,同时也加快了小说的出版速度,进一步刺激了晚清小说的繁荣;此外,书局的近代经营理念,特别是广告意识的不断增强、销售方法的灵活多变以及促销手段的花样翻新,又使晚清小说获得了空前广泛和快捷的传播。而尤为值得致意的是,晚清小说从兴起(1902—1903)到繁荣(1906—1911),期间不过数年时间,这种超速发展的动力,一方面来自于文学观念转变所释放出的巨大能量,另一方面依靠的正是众多书局的热情参与和物质技术因素的大力支持。两者任阙其一,晚清小说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如此繁盛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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