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夏天的早晨,警察局接到郊区一家旅馆经理的报案,说是他的一个房客被发现死在了他租赁的房间里。
探长巴洛迅速来到那家旅馆,旅馆经理告诉他,被害人的房间在旅馆的四楼,并且带他来到现场。死者的房间里没有空调,为了让凉风吹进来,南北两面的窗户都敞开着,窗户上也没有安装纱窗。家具和地板上到处都是空酒瓶和空啤酒罐,在灯下方的地面上,还散落着一些死了的小飞虫。靠墙有一张木床,上面横躺着死者杰克的尸体。杰克一只手紧抓着绕在头颈上的枕套,眼睛失神地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溅着血迹。
旅馆经理介绍说:“死者杰克是个单身汉,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昨天付了一月的房租,是昨天下午6点30分付的,他付了房租后至少还剩90美元。因为他喝醉了,就把所有的钱交给了我,是我帮他整理了钞票,然后他又把钱放回到一只黑色皮夹子里,又把皮夹子放回到左后面的裤兜里。当时有好几个人都在场。”
探长仔细查看了尸体,注意到杰克死后好像被翻转过身体,裤兜里的皮夹子没有了,探长认为这是一起凶杀案。
旅馆经理不解地问:“探长先生,您怎么知道是他不是自杀的呢?”
探长说:“一个人要想勒死自己,通常是用他容易抓紧的细长的东西,比如毛巾、领带之类。而勒死杰克的东西,却是一个枕头套。枕头套两头很短,要想用它来勒死一个人很不容易的,这只能是凶犯在慌乱时顺手抓到的杀人凶器。另外,现场的血迹,有不少是呈喷溅状的,这说明他在被勒死前脸上挨了打。”
法医检验表明,死亡的时间大约是在晚上8点至10点之间。就是说他是在付了房租,走进房间后不久就被杀死了。
于是,探长得出结论:“杀害杰克的人就是住在这个旅馆里面的人。在杰克付房租时,也在现场,他知道杰克喝醉了,抢他的钱大概会很容易。于是这个人就到杰克房里,想拿他的皮夹子,可是杰克抵抗了,凶手打了他的脸,后来想到杰克会告发他,就用枕头套把杰克勒死了。”然后,他问旅馆经理,杰克昨天在付房租时都有谁在场,旅馆经理回答说大概有7个人在场。
经过一番排查,最后发现有3个人值得怀疑:比斯莱、琼斯和霍克。他们都是旅馆的职员。
探长把这3个人召集到一起,问他们最后见到杰克是什么时候。
比斯莱说:“我昨天下午看见杰克付完房租后,旅馆经理打发他回房去。可是他去后又回到了门厅,然后我几乎是拖着把他送回了他的房间,然后我就出来了。后来就再也没有看到他,直到他的尸体被发现。”
接着,探长让琼斯说,琼斯皱起眉头回忆了半天,只说他昨天下午早些时候看见过杰克。“我真记不起别的了,我喝醉了。”他说。
霍克的叙述和比斯莱的一样。
探长又问霍克:“你回忆一下,你有没有去看过杰克,请他一起去喝一杯酒什么的?”
霍克说:“没有。”
探长说:“但是有人看到你大约9点钟的时候曾经往杰克的房间走去。”
霍克说:“我想约杰克一起出来抽烟,但是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却发现他的房间没有亮灯,就以为他睡了,所以就没有进去。”
探长听了,站起身来,对他们说:“好了,你们先出去吧。我已经知道谁是凶犯了。”
很快,霍克被逮捕了。那么,探长是如何知道霍克是罪犯的呢?
原来,探长发现在杰克的房间里,灯泡下面的地面上散落有很多死了的金龟子和蚜虫。这就说明霍克说的是假话,杰克房里的灯当时是开着的。因为如果房间里开灯,昆虫有趋光性,它们会围着灯泡飞,时间长了,一些昆虫就会死在电灯下方。
侦探小讲堂
在谋杀案件的侦破中,小小的飞虫有时候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常被当做案发的证据。比如某些小飞虫的趋光性。科学研究发现,趋光性昆虫的视觉网膜上存在有一种色素,能吸收某一特殊波长的光,然后引起光反应,刺激视觉神经。通过神经系统指挥运动器官,从而引起翅和足的运动,趋向光源而来。
除非小飞虫被烫伤或者烫死,没能力趋光了,否则它们会一直趋光。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在路灯灯罩里,有很多虫子的尸体残骸,其实那都是它们趋光的悲惨结局。很多灭虫灯就是利用昆虫固执的趋光性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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