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哥
【某珊主讲】
志愿分了文理班,到高二以后如果你觉得自己高一的时候选错了想要改方向可以再个人申请微调。所以彪班在高中三年里一直维持稳定繁荣,没有经历过高二分班重新调整人际关系的打击,大家的感情发展是有着连续性的,对于同学之间的习性也就比较了解。
我必须得说的是,二流学校的思维方式真是简单实用值得表扬,其实我以前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要到了高二才分文理班,因为你是偏文还是偏理在初中毕业的时候就已经很明显了,所以完全没必要脱裤子放屁到了高二的时候把已经有一年感情的青年男女们再进行人工拆分。
如果说彪悍学校最大的特点是有一个猪脑设计的厕所的话,那么彪悍班级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大堆猪脑帅哥。
我们班这二十六七个男生当中,至少有一半的男生堪称帅哥,其中还有几个确实帅绝人寰,但是,他们的姿色和智商是成反比的,经常会说出让人无语的话、做出各种将人雷翻在地的举动,完全粉碎了我小时候对帅哥的一切幻想。其实,我一直在想,到底用“脑残”这个词还是用“猪脑”这个词来形容他们要更好一点,想了一夜的结果是,“脑残”好歹还是人脑,只不过某处缺弦儿才会引发令人匪夷所思之行为,但是,“猪脑”就说明此人长得根本不是人脑,不管多么健全也是人类思维完全不能理解的彪悍——这倒很适合我们班的帅哥们,所以还是叫他们猪脑帅哥团比较好。
当时,彪悍班级的猪脑帅哥团是全校知名的。记得我们高三的时候,学校又一次进行了“教改”,把冬天时候每天上午第二节课本该进行的出操改做了长跑,就是说我们要站成四人一排的方队哗哗哗地集体跑到三站地以外的某地然后再折回来。我们班是高三一班,通常在长跑的时候队列是从高三排到高一然后再排到初中,也就是说我们班是整个学校队列的第一队,前面没有别的班,后面接着每天相对无言的隔壁高三二。但是有一天,不知怎么是初一一班打头跑的,大约是老师觉得也该让初中的同学们先发一回,也就是说,我们班的前面挨着的是高二四班。当时我出去的时候路过高二四班,只听得里面一阵欢腾,那个班的女生一边往操场跑一边喊道:“快点!今天真是太幸运了!我们长跑挨着高三一!他们班帅哥超多!”
由此可见,我们确实是有一个帅哥团的。
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冲进去抓住说话的女生的手,跟她说:“妹子……大妹子……一定要把招子放亮啊,他们那是真傻,不是假傻啊!”
为了证明帅哥们的猪脑程度,我先举一个实例,描述一下其中姿色最出众脑子沟回最浅的一个帅哥,他可以称为猪脑帅哥团最典型的标本——在这部秘史里我们就称他为“彪哥”好了。
彪哥是我们班高一时候的班长,女侠班主任大约是因为他姿色实在太出众,所以在高一刚上学大家还互相并不了解的时候毫无民主地指定彪哥当了班长——后来事实向她证明这世上确实有所谓“绣花枕头草馅心”存在。
说实话,彪哥长得那真叫一个帅:一米八几的个头儿,身材不肥壮也不排骨,脸部轮廓深刻,眼睛大而深邃,睫毛超长,据说我们班的无聊女生试验过在他的睫毛上并排放四根火柴都不会掉下来。没准儿彪哥家祖上有西洋血统,因为他长得真像混血儿一样漂亮。
但是——很遗憾我必须得说但是——彪哥的帅是存在前提的,前提就是他不能笑也不能说话——因为他一笑就会让你充分理解什么叫做“傻笑”,而他一说话通常第一句肯定是一句脏话。别误会,他不是在骂你,那是他的口头禅。
不过刚入校的时候彪哥还是很收敛的,或许是因为脑袋比较空所以心里没底,不笑也不说话,以至于女侠以为他可托全班,让他当了班长。那个时候彪哥身穿一身剪裁合身的米色西服套装搭配刷白的衬衫,更显得身材修长玉树临风,就是西装袖口上有一个大大的没剪掉的商标,似乎在说:“牌子!金利来!新的……”(以后彪哥再穿这身米色西装的时候袖子处还出现过干洗标志等物。)不过那时候的女生对于西装袖口不该有LOGO这种事还不是很在意,所以刚开学才到了第一天的上午间操时间列完队回来,就有不少女生往我班探头探脑试图与彪哥搭讪。到了下午,就有隔壁二班的一个女生,括弧,她是我小学及初中同学,括弧完了,颠颠儿地跑过来问我:“你们班穿米色西装的那个男生叫什么名字啊?”这都说明彪哥确实帅绝人寰,不是一个小小的袖口商标可以掩“瑜”的。
为什么这样一个大帅哥会人送外号“彪哥”呢?那是由于他的一句名言:“我就是咱班的班彪!”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高一时开运动会,我们要准备列队绕场一周了,女侠拿起了写着“高一一班”的那个牌牌郑重地交给了彪哥,让他举着走在队列最前面。那个东西相信大家都见过,一个方牌子,上面写着班级名字,下面钉一根木头杆子,它的名字就叫做“班标”,所谓“班级的标志”是也。或许女侠觉得彪哥长得这么帅不拿出去在难得的全校聚集的场合显摆一下实在太可惜,所以就不顾别的班级都是礼仪小姐状的女生举班标而毅然选择了彪哥。女侠在我们五六十号白无常面前郑重地将班标交给了彪哥,告诉他好好拿着,走出气势来。彪哥十分激动,不出所料地开始冒傻气,只见他一脚踏着旁边的凳子,一手举着牌牌大声喊道:“没问题!我就是咱班的班标!我在它在!它亡我不亡……”(参见彩插二)
你要想象一下,一个大傻个子……穿着白无常褂子……头上歪一个假冒伪劣的NY帽子……一脚踏着凳子,一手举着个牌子……然后冒出一句“我就是咱班的班彪!”。
……
我们全班都集体无语,恨不能跟往来侧目的别班同学声称:我们不认识他!
反正以后我只要想起彪哥他的形象就定格在上面一幕,估计班里其他女生也是,所以尽管彪哥长得像混血儿一样漂亮,但是,终其高中三年,他也没能在我们班发展出任何一段罗曼史……
关于彪哥的事迹其实是“罄竹难书”的,我的闺蜜大力水手君关于此事特意发来了短信道:“千万别忘了写他什么都吃!”我先是无语,然后大笑半晌,短信给她纠正道:“你错了,他不是什么都吃,而是别人手里的东西他什么都吃。”
事实是这样的,由于彪哥身高臂长脸皮厚跑得快,所以能轻易地抢到别人手里的任何东西,尤其是吃的。你刚买一个熏肉大饼还没走出小摊两尺以外呢,彪哥就从你身后给拿走了,等两秒以后你反应过来开始追着他打的时候他就已经吃完了……对于彪哥来讲,只要是从别人手里抢的,都是好吃的,所以大力水手说:“我记得他当时吃抢来的传统爆米花剩下的碎皮,印象太深刻了……”
所谓传统爆米花,就是一个老头儿,弄一个黑乎乎的葫芦状的铁炉子,里面放上玉米粒、糖精,下面生上火,然后不停地摇,熟得差不多了老头儿会喊“响了响了响了”,然后“砰”的一声就崩好了的那种。这种爆米花味道很香,但是碎皮很多而且很扎嘴……彪哥就连这碎皮也不放过,当年从大力水手手里一把抢过,然后鲸吞入肚,让大力水手目瞪口呆。
其实彪哥不只对别人手里的吃的情有独钟,他对别人手里拿着的一切东西都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比如你正拿着一份《体坛周报》边走边看,然后伴随着一声“啥呀这是?”,彪哥就会从你背后“刷”的一声把报纸抢走,你的手里就只剩刚才握着的报纸的那个部分的两块纸屑了。而且彪哥由于曾经身为班长,还是很以身作则的,每天早上和中午上学的时候都去得很早,就在我们班门口方圆十尺的地方傻笑闲晃,所以你每天手里除了书包和饭盒兜子以外无论拿了啥都会被彪哥检查一遍,彪哥也因此帮助我们所有人养成了走路不看报纸不吃东西不拎东西的好习惯。
记得有一段时间我班特别流行打羽毛球,每到午休或者晚课前的休息时间大家都要拎着球拍出去玩一会儿。那时候班里至少有六副羽毛球拍流传着,好像其中还有我的一副。球拍不少,但是谁都不肯去买球,所以一直都只有一个忘记了是谁捐献的羽毛球。结果这个球就永远在彪哥手上,除非他自己不想打。彪哥能垄断羽毛球的原因无非跟他抢东西屡次得手一样,身高臂长脸皮厚跑得快——当时羽毛球拍们和唯一的一个羽毛球都放在教室门口讲台旁边的一个超破的小桌子(相信诸位都见识过这种放“公物”的小桌子,上面通常放两个暖壶、几盒粉笔和一瓶塑料花)上,然后每到下课铃响起,不论老师是否说了“下课”,彪哥总是立刻条件反射般地从教室最后一排弹跳出来迅速冲向小破桌子,拿起一只羽毛球拍和我们班唯一的羽毛球扬长而去……
所以那段时间我总跟彪哥一块儿混,因为我也很喜欢打羽毛球,而且跟彪哥在一起混完全不用担心会有绯闻,也完全不用考虑任何沟通问题——以他的智商根本不需要沟通,只要你也手拎一只羽毛球拍在其他人之前跑到他跟前就可以了,所以我就跟彪哥一起每天中午打起了羽毛球。刚开始打的是羽毛球,后来那球被打得毛都秃了只剩一个胶皮头和六支羽毛杆,继续打;羽毛杆也打没了只剩一个胶皮头,继续打;某一天我不慎把胶皮头打到了灌木丛里,怎么找也找不着了,我一筹莫展哭丧着脸,彪哥“嗖”一下就消失了,我以为他是不玩了,结果他跑回教室,傻笑着拿出来一块橡皮,继续打……
在此之后我们班的打羽毛球活动改成了打橡皮,以后还打过钥匙包、小字典、眼镜盒和空易拉罐等。
在这部作品里,在易阑珊的笔下,我基本属于受害者。我是半被迫半自愿地来参与写作的,所以,在这里我报复性地称她为“狂躁型疯子”。如果我的个人形象在后续故事中遭到丧心病狂的诋毁的话,还请大家擦亮眼睛。不过,至少她到目前为止的叙述,我认为还是完全真实的,或者说,客观性还是比较强的。在狂躁型疯子植物性神经功能大部分尚属正常的情况下,如此写实的作品实不多见。
闲话少说。今天我自愿被抓了壮丁,主要是想补充一下狂躁型疯子对彪哥故事的叙述,因为,彪哥这么一个有血有肉、可歌可泣的低智商超人形象在狂躁型疯子的叙述下实在是太过无力,太过苍白了。
彪哥向来不介意吃别人手里的东西,也可以说他以吃别人手里的东西为生,这个大家早有耳闻,我也不多讲了。不过说到彪哥的吃,一定要提的就是彪哥的身法了,玩过CS战队的应该知道身法的重要性。除了战术配合之外,身法灵动善于躲闪才是除了枪法以外最重要的。我在事隔N年之后在欧洲华人CS战队效力的时候才突然领悟彪哥早在多年之前就掌握了的身法精髓,一瞬间泪流满面,对彪哥的敬仰则如汛期洪峰般更上N层楼……那么他的身法是怎么样的呢?鱼刺我就试着给大家分析分析,估计也能给各位看官在某些领域起到醍醐灌顶的作用。闲话就此打住,下面是正文:
第一就是速度。
一般来讲东方不败除了想法比较极端,对自己下手太黑之外,其基本理论是绝对正确的——速度就是一切。彪哥完美分析了这一点,将速度作为自己的首要战术,具体表现就是:手快,脚快,咬快,嚼快,咽快,一气呵成。能有他这等造诣的人,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第二个。就不说强抢了,在桌子上放个馒头,然后手快,脚快,咬快,嚼快,咽快,在没有饮料的情况下,你一气呵成把这个馒头吃下去试试,不出人命才怪。可是彪哥不是一般战士,这一系列动作的连贯程度毫不影响他的呼吸和吞咽,食物种类更不在话下,而且在做这一系列动作的过程中还要躲闪自行车和汽车的洪流。真是令我辈叹为观止。
举例说明:在西门马路对面的熏肉大饼摊那里,你刚从窗口接过大饼,咬第一口并开始咀嚼,如果你在彪哥的作战半径内而你没有发现他的话,那么,这个饼,就不属于你了。他会在你吞咽的一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这个饼从你手中抢走,因为人在吞咽的一瞬间往往会下意识眨一下眼,同时耳鼓受到吞咽压力的影响,对声音的敏感程度也会降低(看人家彪哥,都上升到解剖学的领域了)。在这个瞬间下手的话,不把食道里的食物咽下去你是反应不过来的,同时,在你正在下咽的时候当然不能做出呼救痛骂等一系列给他增加逃脱难度的举动。手掌的皮肤角质层还没来得及被焐热,彪哥的门齿已经开始分离饼的第一部分了。一般来讲在彪哥跑到自行车道之前如果你的脚力道行能够支持你追上他的话,你还是可以夺回饼的三分之一强的。如果你运气差,车流量小,彪哥狂奔过马路后,你就只能面对他抛下来的包饼纸叹气了,注意,其纸尚温……
第二就是眼力和嗅觉。
一般食物被抢的时间都是在晚课开始前的18:30到19:00左右,要知道那时已是天色垂暮路灯刚亮的时候,基本上如果身体特征不是像和我一样不学无术、人称月蚀艺术男的家伙那般异常明显的话,五米之外很难辨别出那穿着同样校服的学生是谁。而我们的彪哥,索敌雷达可以在瞬间认定出N个己班同学(话说回来这也绝对是天赋,万一要是抢错了人,后果可是很严重的,不过彪哥从来没有犯过这种低级错误),然后迅速识别这些同学手里拿的是何种食物何种口味是不是今天的可口选择,在确定攻击序列的同时已经形成N种逃脱方案和路线。我就亲眼见识过如下场景:埋伏在煎饼果子摊旁边的彪哥锁定目标后迅速在受害者A措手不及的情况下抢过煎饼果子逃离并奔向受害者B,其间在高速咬食的同时多次绕过N多其他班的大兽以增加追袭的难度,接近受害者B时迅速以左手里咬得面目全非的煎饼果子置换受害者B手里的熏肉大饼,重复上述步骤N次以后彪哥的晚餐连同甜点和水果加上饭后消化一并解决,全身而退而自己不花一分钱,只留下N多受害者手里拿着彼此的面目全非还带着彪哥哈喇子丝儿的食物残骸哭笑不得。这种攻击效率和成功率,估计已经超越苏-30了。
第三就是脸皮。
那位说了,脸皮跟身法有啥联系啊,净扯淡。我说各位,脸皮绝对是身法的体现。这种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的掠食任务除了上述要点以外,厚脸皮可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否则的话就算是再无敌的伎俩你说谁还能用三年这么长的时间而依然奏效?无敌之处就在彪哥这张附加反应式装甲脸皮了。这三年来彪哥强抢的食物价值总和够救活一个中小型乡镇企业了,饶是如此竟然没有人跟他翻脸生气,你想想这是什么道理?脸皮厚呗。等消化得差不多了就跑过来用附加反应式装甲来折磨你的报复心理和对抗意识,再加上N多黄色笑话荤段子啥的,一个套路下来你就会觉得这吃的被他抢走总比掉地上捡不起来了强——这就上升到心理学的角度了,彪哥要是和罗夏或弗洛伊德在一起待过的话,还说不定谁是谁的研究对象呢。
当然,彪哥的手段可不只是我说的这么点儿。鱼刺我自知能力有限,在有生之年恐怕也只能忘彪哥项背而叹了,一句话,彪哥之大,非鱼刺所能及也。那我就不再继续分析下去了,这种徒劳的分析只会令彪哥的光辉形象蒙尘而已。最后,鱼刺就把一件彪哥的管窥小事说给大家以飨众彪F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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