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东东枪
初中毕业后,我成功地留在了我们县城里唯一的市重点中学读高中,陈明月是我高中同学,当时同学们对他的评价一般都是—这人是个浑蛋。
他的浑蛋行为很多,比如:当时他住校,同宿舍的一个家伙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他,他偷偷打开那家伙的衣柜,往人家一条内裤里前后两侧的关键部位各抹了半瓶芥末油。
再比如:当时我们班的物理老师正追求一个教英语的年轻女教师,每天打扮得油头粉面,陈明月一直看他不顺眼。于是,有一天下午放学,物理老师发现自己自行车的车座没了,原本是车座的地方光竖着一根钢管。那老师也有点死心眼,真撅着屁股把自行车骑回了家—他家离学校好几公里呢。
陈明月这个名字跟他的身高有关—这不是他的本名,是我们给他取的绰号,原因是他身高1.89米,却找了个身高1.54米的女朋友。那女孩叫范遥遥,跟我们是同一届的,在另外一所高中念书。上高二那年他们俩就好上了,有时候两人一块儿走在街上,从背后望去,范遥遥的脑袋顶儿还没到陈明月的肋骨呢。于是我们就编派他俩,说这正好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传来传去,男的就被叫成了陈明月,女的就成了范故乡。
陈明月和范故乡早恋的事儿当时我们学校没人不知道,他自己也从不避讳。老师找他谈话,跟他苦口婆心地讲早恋的危害,他听完之后说:“老师啊,依我看这事儿您就别管了,我保证每次大考的成绩不出全班前十名,您看怎么样?”
老师没话说了,因为陈明月的成绩还真是从来没出过全班前十名,后来也一次都没出过。高中毕业后很多年,我和这位老师提起陈明月,老师说:“唉,对陈明月,我后来的原则只有四个字—敬而远之。”
陈明月的高考成绩挺好,在我们那所重点中学里也算是不错的,可最后却去了一所很一般的南方学校。倒不是分数不够,而是他的第一志愿填的就是那所大学—范故乡的第一志愿填的就是这所学校,她成绩不好,考不上更好的学校了。
陈明月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普通工人,多年来一心盼着自己的孩子能上名牌大学,一听说儿子最后去了这么一所他们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破大学,差点儿活活气死。陈明月的爸爸借着酒劲抽了陈明月两个大嘴巴,他妈妈则连着哭了好几天。陈明月倒像没事儿人一样,吃喝玩乐了一个暑假,开学的时候自己背着行李坐上火车去那个南方小学校报到去了。
陈明月和范故乡在那所大学里朝夕相处,一起度过了四年快乐的时光。
大四那年,陈明月所在的学院有一个保送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学院里的老师按照各项成绩给几百名学生排队,排来排去,陈明月是第一。辅导员通知他,写份申请交上来,明年就可以读研究生了,而且是公费的。可陈明月说:“谢谢您,我不想读研究生了。”
辅导员急了:“你真是够浑的,多少人惦着这个机会呢,你怎么就不珍惜呢?”陈明月说:“老师啊,这硕士谁爱上谁上去吧,我不能让我女朋友毕业工作了我还在学校里念我的书,您说是吧?”
这个研究生陈明月真的没去读。可就在他拒绝了这个机会之后,范故乡告诉他一个消息:她的父母已经帮她办好了去美国念书的一切手续,她要去美国了。
范故乡的父母都是我们县政府里的小官僚,官儿不大,但是把女儿弄到美国去已经足够了。陈明月赶紧打听自己有没有可能申请到去美国念书的机会,可是他根本没做过出国的准备,完全来不及了。
范故乡临去美国之前跟陈明月洒泪分别了一回,最后关头还说:“要不我不去了,我要跟你在一块儿。”陈明月给她擦了眼泪,劝她赶紧去,还说:“再想吃煮玉米就打个电话回来,我给你送过去。”
范故乡走了,陈明月因为最后几个月都忙着打听申请出国的事情,工作也没好好找,毕业后就回了我们那个小县城,先是闲了三个月,后来就去一家卖保险柜的小公司里当了销售员。他们靠电子邮件联系,甜言蜜语通过网络穿越多半个地球,差不多每天都得有几个回合。陈明月偶尔自己打趣说,这回可好了,她举头望不见明月,我低头思不着故乡。
半年前,有一天半夜,陈明月接到从美国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范故乡说,她爸妈帮她联系好了一所大学的医学院,她要改学医科了—这就意味着她至少要在美国再读七年书,而且七年之后能不能回中国也不一定,所以,她考虑再三,决定和陈明月分手。
挂了电话之后,范故乡就消失了,陈明月发电子邮件过去,都被退了回来,说对方的邮箱已满,无法收信。陈明月自己急得抓耳挠腮,可抓也抓完了挠也挠完了,还是一点辙也没有。
那段时间我见过他几次,最大的感觉就是浑蛋陈明月突然变成了一个无比脆弱的人,和他喝酒,两瓶啤酒他就能喝醉;随便找个小饭馆吃饭,他进去就会说当年我和范故乡来这儿吃过一次,当时就坐对面那桌;跟他在街上溜达,瞧见一对不认识的小情侣牵着手他都会无端地眼露凶光;一块儿去K歌,别人的《当爱已成往事》唱到一半他就开始在一边抽着烟流眼泪—显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挺腻歪的人,所以,后来我就开始有意躲着他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遇见另外一个同学沈彦明,他跟我说:“你知道吗?陈明月把那个小公司的工作辞了,正忙着申请去美国的签证呢!”我说:“他疯了!去了有什么用呢?什么也改变不了啊。”
沈彦明说:“可不是呢,我也问他了,他说什么都改变不了也得去一趟。”
我说:“这不有病嘛,这一趟得花不少钱呢,他哪儿来的钱?”
沈彦明说:“嘿,这事儿可有意思了。他有一群小时候的朋友,听他说了这事儿,特别来劲,都说这事儿太浪漫了,拍着胸脯说钱的事儿他们几个管了,无论如何也要帮陈明月凑够这一趟的花费!”
我问:“他那些朋友都是干什么的?”
沈彦明说:“嘿,都是他小时候的邻居什么的,干什么的都有—送快递的、开出租车的、当厨子的、倒腾服装的,反正没一个去过美国的……”
后来我们就扯到别的话题上去了,沈彦明对这事儿知道的也不多。
到目前为止,我得到的关于陈明月的最新消息是昨天听说的,沈彦明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陈明月快结婚了,据说已经领了证。
新娘是他一个多月前认识的一个姑娘,在我们县的工商银行里工作,姑娘长得挺不错的,身材高挑,据说陈明月的父母很喜欢。
其实,我想过,陈明月想去美国找范故乡这件事情挺适合拍个电影什么的。在电影的结尾处,陈明月会成功地拿到去美国的签证,那些送快递开出租当厨师的哥们儿也历经艰苦帮他凑齐了盘缠,还亲自把他送到了机场,他们依次与陈明月拥抱,然后目送他进入安检通道。
陈明月怀揣着签证和返程的机票,以及簇新的一小叠美元坐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直奔大洋彼岸而去。那几个从没去过美国,以后也不一定有机会去的哥们儿开着一辆破车从机场回家,他们在车里一块儿哼着一首什么歌儿,可能是《我们的队伍向太阳》或者《让我们荡起双桨》什么的吧,此时,飞机从空中投下的影子扫过他们的车顶。
而在步出美国某机场的那一刻,陈明月会不会不动声色地从衣兜里拿出那张返程的机票,顺手塞进旁边的垃圾桶里?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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