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以后,住房危机在经济复苏和社会住宅的积极建设的过程中得以缓解,“全日本从1948年缺住宅280万套到1978年拥有住宅354.1万套,超过需要量8%”(18)。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注重居住品质成为住宅发展重点。但由于初期公团提供的住宅,限于当时只是看重交通和选址条件,而并未更多地考虑对工程用地的有效利用,许多住宅并未达到目前的居住水平,并且住宅的设备也远不能与今天的生活水平相比。(19)
1981年,日本住宅公团与宅地开发公团合并,成立了“住宅·都市整治公团”,公团开始了居民区改建事业。这时,对住宅和住宅建设需要已经从量到质的转变。初期改建事业所建造的居民区,多数在以整治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城区中心,工程用地一般属于中等规模。尽量适应区域街道景观,努力保留具有象征意义的居民区原有的风景和社区风格,并通过新建和改造停车场与集会场所等设施,把优良的都市型住宅提供给居民(详见表3-2)。
表3-2 5个住宅建设时期与5年规划比较
资料来源:日本的住宅规划、建设及发展[J].人类居住,1995(2):24.
进入高速城市化阶段以后,城市发展速度放慢,1992年公团制定了国家公共租赁住宅改建10年战略,与各种事业主体联合,制定综合性计划,共同推进改建事业。新的“都市基盘整治公团”的任务已不再是大量建设住宅,而是向都市整治转向。此外对于公团着手改建的居民区,大规模的用地增加,对地域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大。由此可以看出,改建工程绝不仅仅是住宅(居民区)的改建,而是与公共团体的各种政策加以整合,成为城市建设事业整体规划的一部分。居民区的再生被作为城市建设的试点,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公益设施再整治等方式,强化地域活力,并以居民区再生为目标,加紧推进改建事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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