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队长就查过这一次岗,而且还是在外边喝完酒的情况下顺路查的,我用暂时的失明换来队长对我的信任。试想,如果我躺在户里睡大觉该是什么后果。
老王头像抗美援朝时奇袭白虎团似的奇袭了我一把,好悬没把我整残废,让我后怕了好些天,便特意关注王队长的行踪,重点观察他离没离开屯子,出去了回没回来等等。如果出去了我就一定要等他回来后再睡觉。我怕真瞎了,将来连个对象也找不着,亏了一辈子,当个残废知青连个工伤都算不上,顶多能提前回城,到民政局办的福利工厂当工人,拄个棍子上下班,那可太惨啦!
老王头再也没出现过。
一场虚惊之后,我坦然了许多,白天毕竟是我的,白天干什么都是我的自由,看看书,洗洗衣服,上供销社买盒烟,到蔡老师家唠会儿嗑,有好吃的顺便吃点,悠闲惬意,还算自在,夜里也不敢睡在场院里,太冷怕冻坏了,还像开始那样后半夜回户里睡一觉再出去,反复如此。那个窝棚还发挥着重要作用,至少可以让社员怀疑我总躲在里边而不敢下手。
空城计管用。坏事变成了好事。
心情好了许多,从此再没想过和罗小青如何如何,没啥用,就连齐新现在一点也看不出对许兰兰有什么留恋的样子了,整天唱歌逗闷子打乒乓球,打扑克闲扯串门混烟抽嘻嘻哈哈。他总是那么乐观,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不像我一遇到什么事好钻牛角尖,愁眉不展地挂在脸上压在心上。现在好啦,我也像齐新那样以玩为主,不玩干啥?不玩也当不上大队革委会副主任,也当不上小队会计,也抽不回去。
玩!和大神仙领着“哈丽”“贝利”去大北甸子撵兔子,一连去了三天才发现一只兔子,被两条狗追得如同在枯草皮上飞一样,双耳背在脖子上四肢腾空一溜烟似的转眼就无影无踪,把两条狗累得够呛也没追上,只好悻悻而归。撵不着兔子就拿弹弓打雀,打够了数,我俩就找个背风的地方拢起火烤着吃,烤得滋滋响,烤得焦黑,烤熟后将外边烤焦的一层剥去,里边便露出暗红色的嫩嫩的肉,真香啊,太香啦!把肚子里的小肠小肝什么的往外一掏就送嘴里嚼吧,品吧,香得都舍不得咽下去,雀真肥,个个都胖乎乎的。这东西有的是,屯里屯外、林带上场院里到处都是,尤其是一到晚上天黑之后,你就用手电往房檐底下照吧,一排排地蹲在房檐下的斜坡上,一抓一个准,基本不飞,鸟儿的眼睛夜里啥也看不见。
打雀时还可以顺便观察一下哪家有蒸豆包的,烙黄面饼的,如果有就进屋唠几句嗑顺便吃几个,绝对不能多吃,那会让人家怀疑我们是故意吃人家的,再说对知识青年的影响也不好,知识青年也是有身份的人嘛。
一天下午,我溜溜达达地刚进院,就发现了一只从外边跑进来的大母鸡,芦花的脖子上一圈都是闪着金光的羽毛,挺肥。
四下无人,我便和刚从户里出来的秦大川一起把鸡圈进敞开的房门里,关上房门没费劲就在屋里把鸡抓住,芦花鸡又是扑腾又是叫,“整死它。”我刚说完,秦大川便几下就把鸡脖子拧断,然后用报纸包好藏进他的箱子里,我俩约定好半夜吃。
傍晚,我看见二老板子老刘的媳妇满屯子找鸡,见人就问:“看见我家的大芦花了吗?”
问我,我说没看见,看见我也不能告诉她,抓个鸡多不容易呀,像个狗似的围着鸡跑还弯腰撅腚的费半天劲。一个富农家的鸡吃就吃了呗,又不是队长家的,也不是贫下中农的。
吃地主富农的白吃。
半夜,青麻渡静得跟墓地一般,我悄悄潜回户里轻轻地开门关门,尽量不能惊动别人,我摸到了秦大川的位置,轻轻地碰了他一下,他立刻反应过来,悄悄地穿衣下地,轻轻地打开箱子把鸡拿了出来。
我用女生那侧的大锅焖高粱米饭,用男生这侧的大锅炖鸡,两个灶台同时开火,不一会就热气弥漫,锅里发出吱吱的响声,浓烈的炖鸡香味扑鼻而来,一种强烈的食欲撕心裂肺噬咬着每一根神经,从口鼻到嗓子,到食道到肚子里,翻江倒海,急不可耐,嗨,要是天天有鸡吃,怎么能半夜失明呢?那天关键是没吃鸡,缺乏营养。
鸡还没炖烂,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谁知半夜三更的老天爷突然改变了风向,西侧那口灶台开始呛烟,随后西屋的炕沿、门灶子都往外冒烟,把女生们呛醒了,披着棉被齐刷刷地从西屋走出来。
一切都暴露了,男生也起来了,所有的灯都点亮,集体户五间大房子灯火通明,东西房顶上烟囱冒着烟雾,两条狗冲着房门嗷嗷直叫,肉香无处不在。
这就是一九七五年冬天一个深夜发生的故事,真的,我不撒谎,绝对是真的。
忙了半宿没吃几口,还让大伙骂了一顿,女生也挺生气,说冒烟倒无所谓,关键是提前打个招呼让她们有个心理准备,万一呛坏了咋整?不过她们的情绪马上变好,关键是有鸡肉吃。
狼多肉少,连汤都没剩一口。
吃剩下的骨头内脏鸡毛通通埋入东边的一条小沟里,后半夜天空上飘起了小雪。
天亮时,雪停了,这是入冬以来的头场雪。
大地被染白了,天空湛蓝湛蓝的,高挺的白杨树显得十分肃穆庄严。
青麻渡被洁白的雪覆盖着,袅袅炊烟飘向静谧的天空,一团团一缕缕地融合在一起,随风飘向林带,在那里形成了一层淡淡的乳白色的轻雾,横在林带的腰间,让林带变得神秘而高远。
一轮红日越出地平线,把正在燃烧着的朝霞映得金光灿灿,冬日的雪后之晨真美,真清新,真纯洁。太阳如一位纯洁的少女红着脸从东方姗姗走来,轻柔,飘逸,有些羞涩。
吃过早饭,我便来到生产队,钟声还没响,所以还没有上工的人,只有老文头一个人一边烀猪食,一边看着屋地上那盘小磨,磨眼处堆满了苞米,一头驴戴着蒙眼布拉着磨转圈走着。有个社员曾考过我:什么道是世界上最长的道?我没答上来,他告诉我是磨道。真是这样,它既没起点,也没终点,圆是最长的线。
我头枕着老文头放在炕里的行李躺在热乎乎的炕头上,别提有多舒服了。满屋都是烀猪食的米糠味和驴的粪尿味,那味一想起来就觉得好闻,特亲切,特有农村味,没下过乡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那味真纯哪,一点污染也没有,纯绿色的,纯天然的,原汁原味,对人一点坏处都没有。
我悠闲地望着不停转着圈的毛驴,为它那种毅力和执着的精神所感动,多好的驴啊,一声不吭,一点说道也没有,也不讲价钱,就知道低头拉磨,对别的事不闻不问,人要是都这样多好,没有斗争,没有压迫,和平共处,也用不着有什么书记主任啦,连队长也用不着啦!
正想着,田队长进来了,一如既往地眯着不大的眼睛,绷着脸,边走边卷旱烟。
“搁这儿躺着哪,你是看驴呀还是看场院?有两个老牛奔场院去了。”声音拉得很长。
我一听马上起来朝场院跑去。
没等进场院,隔着猪圈的矮墙就看见两头老牛卧在谷垛旁吃着谷穗,把谷垛的一个角掏得乱七八糟,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比在自家牛棚里吃草还自在,旁若无人。
这是两头从外边跑来的老牛。见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热了起来,有些麻木,下意识地捡起放在场院门口一把垛叉。垛叉是用来向高处码谷子、高粱用的一种工具,三米多长的木把,头上是一个钢制的两股叉,被用得发亮发光,两个尖尖的叉头足有一尺长。
垛叉握在手中,我几乎连想都没想,向前猛跑几步然后猛地停住脚步,身子向后一仰,右臂像标枪运动员掷标枪一样将垛叉朝老牛的方位撇去。
我本来没想真扎老牛,在我与老牛之间大约有二十米的距离,正常情况下是撇不了那么远的,因为垛叉比标枪沉多了。没想到,意外发生了,长长的垛叉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后,准确地扎进其中一头牛的肋骨缝里。
被刺中的老牛“哞”的一声哀号猛然站起越过不太高的土墙,带着长长的垛叉没命地朝东沟子那片灌木林狂奔,垛叉杆拖在地上一跳一跳的,洁白的雪上留下老牛狂奔的蹄印和垛叉划出的一条不规则的雪沟。
我蒙了,冷汗顿时冒了出来,心中慌乱不已,一种恐惧感把大脑迅速占满,这还得了,如果牛被扎死,我可能得判二年徒刑,还回什么城,蹲大狱去吧,听说这个罪叫做什么伤害耕牛罪,政治上叫做破坏农业学大寨。
太可怕了。我疯一样紧随其后拼命地追。
牛在惊恐之中没命地朝东北方向狂奔,我在惶恐之中不顾白雪覆盖下的凸凹不平的横垄地一路狂追。大约追了三百米,那是一个高岗处,牛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这才给了我一点机会,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猛地向前挣扎几步,一脚踩在垛叉杆上,垛叉从老牛肋骨处拔了出来。瞬间,一股鲜红鲜红的血水从牛的伤口处蹿了出来,像自来水一样喷涌而出。洁白的雪地上是一条长长的血迹。
没跑多远,牛就摇晃几下慢慢地倒在地上,又拼命地挣扎,倒下,再挣扎,再倒下,最后瞪着大眼睛将头枕在一个凸起的垄台上,微微地喘息着,然后四肢慢慢挺直。
牛要死了。血把雪浸透,流尽了血的伤口处还冒着热气,血的轮廓十分清晰,在白雪的映衬下,鲜红的血放射着朝霞般的浪漫之光。血光与东方刚升起来看红日的光芒相互辉映,渐渐地连成一片,牛又挣扎一下,空气中散发着一股血腥味,我看到的是一个血色清晨。
这个画面我终生难忘。
四周很静,雪野苍茫,冷汗浸透全身,我摘下帽子,一股热浪般的气体向上飘去,我不知为什么鼻子酸了,眼里干巴巴地涌出了两滴泪,不知是为我的鲁莽而后悔,还是为老牛的死而悲哀,或是为后果而担忧。
总之,现场很惨烈,我很痛心,很后怕。
我清楚地记得就在我向老牛投垛叉的那一刻,被从外边归来的高尚看得一清二楚,除了他之外,场院门口还有齐新,记得齐新还喊了句什么,都忘了,什么都忘了,脑袋木得跟榆木桩子似的,我傻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生活在忐忑不安之中,恐惧和自责不停地折磨着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有人安慰我,也有人说风凉话,也有人看热闹。这期间我也为自己找出个理由以备将来有人调查时给自己洗清罪名:一是老牛进了场院吃粮食,而他们生产队没尽到管护老牛的责任。二是情急之中失手所为。这样一想心里平静了许多,但还是怕,一看见有生人进屯子就发毛,没事常朝生产队南边的那条大道张望几下。
我也担心高尚这个政治家,他抓阶级斗争很有一套,况且还是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田队长说:“别害怕,来人我跟他们说,也不是故意的。”
王队长也挺担心,一直紧锁眉头,忧心忡忡,对我的鲁莽很不满意,认为我给队里惹了祸。
十几天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后来听说那个生产队确实报案了,也听说那个屯子的社员都很高兴,每家都分到了牛肉,而且还不用去公社开废畜证,开那玩意儿还挺麻烦的。
后来,我才听高尚说是他用恰当的方式和理由把公社调查此事的人给打发走了,反正牛也不是我们大队所辖小队的。大队也不愿意担责任。
老牛死得挺冤,为此我常常痛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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