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加舒展开身体,全力奔跑在硬邦邦的土地上,巨大的心脏在他的胸膛里怦怦直跳,不可遏抑的怒火是他的动力。他不敢相信他的马群会全部反对他,就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做,而没有照顾生病的母马。对,她是怀着他的马驹,但这并不意味着珀加一定要放弃他所有的计划。
可他的马群不这么看。她们都特别害怕地看着他。就连小蓝,他的亲生女儿都是!她想要带队。珀加从她眼中看出来的。他必须得承认小蓝这方面很像他,可是他起伏的胸膛里却一点儿都感受不到骄傲。
他在一片斜坡上停了下来。自从三天以前离开其他马儿之后,他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一个人走的时候可以全速前进。天亮了,太阳爬到天空中,白色的光芒洒向地平线。风吹拂着青草。在这样的土地上,似乎有无穷无尽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说不定都属于他。他要再找一匹新的母马,带领一个新的马群。
一股熟悉的气味飘过。珀加嗅了嗅。这时,一张黄色的细长脸从一个地洞里探出来,这张脸上长着一双绿色的耷拉眼。
“我们又见面了,老朋友。”
“你要干吗?”珀加厉声说。
郊狼歪着脑袋,打量着珀加:“小蓝和罗德丝是笨蛋。她们的血管里流着纯正的血液,可她们却那么吹毛求疵!真让人震惊。你知道她们的肝是什么颜色的吗?黄色——和我的皮毛一样黄,像百合花那么黄。”
“是啊,是啊,算你说得对。”珀加说,被郊狼的话一激,他对那几匹马的愤怒又重新沸腾起来。
“我知道对你来说很难。我明白。”郊狼说,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浓浓的同情。
“我曾经想建立一个马群,我自己的马群。”
“你会的!你想不想领导一个由六百匹马组成的马群?”
珀加喷着鼻息,仰起头:“这不可能。我到哪儿去找六百匹马?”
“美度。”郊狼边说边咂摸着这个词。
“美度!”珀加听过这个伊比利亚的大人物。虽然没见过他,但珀加能想象出他的样子:一个比搜寻者块头更大、更强壮的男人,仪表堂堂,脸上挂着野心。
“你知道他,珀加?”
“当然知道。美度,他的名字的意思是‘让人害怕的人’。”
“那你知道谁最害怕他吗?是搜寻者,就是那个把你扔在新世界等死的人。”
“你说得对!”珀加说着,愤怒地仰起头。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郊狼溜到公马身边,用口鼻友好地蹭蹭珀加的跗关节,“我们要成为搭档、同事、伙伴,总之就是这个意思。”
郊狼溜进珀加的梦里。渴望,对任何东西的渴望够深,郊狼就会来,但珀加并不完全明白。他并没有意识到渴望就像是一道开放的伤口,一旦被郊狼舔了,就可能会化脓。
“美度就不会叫你珀加了。”郊狼说。
珀加放平耳朵:“可我就叫这个名字呀。那是我的第一任主人唐阿尔图罗给我起的名字。他用飞马座珀加索斯的名字给我命名的。我是纯血统的马。”
郊狼有点儿厌恶地摇摇头:“他会给你起一个更好的名字。叫诺贝尔。”
“就是贵族的意思?”珀加的耳朵突然探向前。他咧开嘴,仿佛在闻这个名字的味儿。
“对呀,我觉得很合适,你不觉得吗?”郊狼问。
“是啊……是啊,当然了。”慢慢升起的光线铺展到整个天空上。珀加抬起头,沐浴在清晨的光辉中。太阳慢慢温暖他的脸。他感觉自己受了天命,被保佑了,仿佛一顶王冠已经戴在了他的头上。
这一对儿一起出发了,向南边行进了两天。第三天早上的时候,他们闻到了气味。这气味突然出现在地平线上,就像是一朵突然开放的花朵——是六百匹马,还有二十头骡子和二十头驴的粪便的美好气味。
珀加突然间热切地小跑起来。
“慢点儿!”郊狼喊道。
“什么?为什么?你说他在等我。他在梦里看到了一匹像我这样的马——马中贵族。”
“你现在看起来还不像贵族。”
“我不像吗?”
“那边有一条平缓的小溪。看看你自己吧。”
珀加瞪了郊狼一眼,然后甩过头,小心地靠近小溪。他看着自己的倒影。他几近纯黑的皮毛上全是尘土,有些地方还有干掉的汗渍。他的鬃毛和尾巴上粘上了不少带芒刺的种子。他现在的样子就和随便一匹田里的马一样寒酸。
“洗个澡!”郊狼催他。珀加走进小溪里,走到一处水比较深的水塘里。他在水里坐了几分钟,然后出水,把长长的鬃毛里的水甩掉。
“现在我们可以走了。”珀加边说边把皮毛里的水也抖掉。
“还不行。”郊狼回答说,“还有功课没有做完呢。”
“什么功课?”
郊狼又一次摇摇头,做出一个厌恶的姿势,绿眼睛似乎翻了个白眼:“你已经把步法都丢了。”
珀加直挺挺地站着,脖子拱成一个不雅观的弧度:“你在说什么呢?”
“有一天我看见你尝试帕索菲诺步了,但你现在看起来就像是匹野马。美度不会把一匹像骡子一样走路的马当战马的。我建议你练习一下。”帕索菲诺步是一种优雅的四步步法,介于走和小跑之间,是走在斜坡上时使用的。
“可万一美度要带着整个马群移动呢?”
“美度走得不快,相信我。他手下有五百个人,六百匹马,还有八十多辆车,我们有时间。快开始练习吧!咱们从帕索菲诺步开始。”
他们整个上午都在练习——良种马的所有步法都要求表现出“气魄”。这是伊比利亚人的术语,用来描述干脆利落、控制力道的姿势,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愿意为骑手效力的精神。一切全都是为了给骑手效力。因为这些动物生命的每时每刻都是受人类控制的,就连出身都是。人类会给他们选择适当的配偶,寄希望于生出另外一匹纯种马,延续伊比利亚小种马和非洲马的血统,这些品种一开始都是起源于阿拉伯的沙漠中,是整个世界上最尊贵的马的源头。是神的马匹!
等到太阳偏西的时候,珀加越来越没有耐心了:“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们能去?”
郊狼恼怒地叹了口气。这匹马真是没有想象力啊!他耐下性子开始解释。“你要去,就要等天黑,除了月光和星光,不能有其他光线。你以之命名的星座会高高挂在天空中,它的光会保佑你。你会在黑暗之中发着光,被星星披上光芒,就好像你生来就是神一样。”郊狼停了停,“你现在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朋友。”珀加严肃地回答。
“那好,现在继续练习吧。我想再看一遍旅步。”
郊狼看着月亮爬出地平线。
“还不行,还不行。”他低声说着。他要月亮升到完美的角度,挂在低低的夜空中,但要等最先出现的星星在月亮上方闪烁才行,“快了……快了……你听见我嗥叫,就走出去。”
在距美度的营地不远的地方,有一丛沼泽松。美度就睡在自己的帐篷里。郊狼的第一声嗥叫从他梦中穿过。第二声嗥叫唤醒了他。他听见旁边畜栏里的马匹兴奋起来。有什么东西过来了。骡子的叫声在夜晚寒冷的空气中交织起伏。他穿上靴子,抓起刀,那是来自托莱多[1]的一把十字军式样的匕首,那是世界上最好的铁匠在他们的炉子里锻造出来的。马儿们紧张地嘶鸣着。他听见有些卫兵在嘀咕:“Un sueño negro,sueño oscuro.”意思是一场黑色的梦。
这些话在他脑中回响。他们怎么知道最近几晚他睡不安稳的时候都梦到了什么呢?梦的影子贯穿他睡眠的始终。这时他睁开眼。就在这里,El caballo de destino[2],命运之马。诺贝尔。
这匹马迎着正在升起的月亮越走越近。他的黑色皮毛反射着星光,像夜空中的点点钻石。这匹公马借着风,使用气步昂首阔步而来,等他用四步慢步法行进的时候,就像是悬停在月亮上一样。
“诺贝尔!他终于来了!”美度低声说。他觉得自己血脉偾张,他知道有了这匹马,他的命运就有保障了。
[1] 托莱多:Toledo,西班牙中部古城,1088-1561年为西班牙首都,当地锻造的剑很有名。
[2] 西班牙语,意为命运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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