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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地域的历史变迁与文化特征

时间:2023-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南”即周南、召南,关于其具体地域范围,从周初至春秋初叶随时代不同而有所变迁,但其大致的方位可以确定,即指商代末年的“南国”,或周人在江、汉流域姬姓诸国所构成的“南土”。这就使商的“南国”诸方国也有可能纳入周人的势力范围。所以春秋初半个世纪中,周室与“南国”的关系因为赖之以拒楚而十分密切。《诗》之“二南”地望即在此,“南”为通名,非专名。

一、“二南”地域的历史变迁与文化特征

“二南”即周南、召南,关于其具体地域范围,从周初至春秋初叶随时代不同而有所变迁,但其大致的方位可以确定,即指商代末年的“南国”,或周人在江、汉流域姬姓诸国所构成的“南土”。

1.周初“南土”的确立

殷末大乱,周文王获得殷王的许可后,向东发展,通过征伐和推行部落联盟的方式,使岐周东面的殷方国黎、崇等成为自己的属国或盟友[17],并在那里推行周人的教化。这就使商的“南国”诸方国也有可能纳入周人的势力范围。武王克商后又分四路,讨伐殷的南国诸侯:越戏方(河南巩县东南,汜水流域)、陈(河南淮阳)、豕韦(河南滑县南),以及栎(河南禹县)、宣方(河南许昌西北,长葛东北)、蜀(河南禹县东北),及霍(河南临汝附近,汝水流域)、厉(河南鹿县),一举胜利,形成“南国是疆”的局面[18]

郑玄以来解说《诗经》的学者均以为周代初年周人即已控制江、汉流域的“南土”,并且这一地区成为推行周人教化的地区。尽管这种观点有很多不合史实之处,但也有其合理性。为论述方便,兹引述郑玄的观点。郑氏《诗谱·周南召南谱》云:

周、召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今属右扶风美阳县。地形险阻而原田肥美。

周之先公曰大王者,避狄难,自豳始迁焉,而修德建王业。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为西伯。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旁之诸侯。于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故雍、梁、荆、豫、徐、扬之人咸被其德而从之。

郑玄认为:周南、召南的地望在右扶风美阳县附近,其地名来源于周文王封周召二公于陕西陕东,并以周人之德教化南国。以此立论,郑氏还认为二《南》之诗均为周初之作,其内容多言婚姻之事,则与大王、文王之妻有关。

郑氏的观点在《诗经》研究史上影响很大,但却缺乏必要的文献支持。以地理位置言,岐阳在西,南国或南土在东,“诗化自北而南”与地理状况不符。崔述《读风偶识》云:“以为‘化自北而南’,亦非是。江、沱、汝、汉皆在岐周之东,当云‘自西而东’,岂得云‘自北而南’乎?”傅斯年亦指出郑玄说的矛盾在于:“周公称王灭殷在武王成王间,其时召公奭只是一个大臣,虽《君奭》篇中亦不见他和南国有何相干。”又云:“秦时始以陕分中国为二。儒者忘了历史,遂把召公奭召伯虎混为一人,以至于把东征之周公,平南之召伯,作为同时,更从秦人关内关外之观念以陕分二伯。”[19]今天大部分学者也都认为郑玄之说不足为信。

郑玄之说的失误在于以后世巡守陈诗制度为蓝图,想象周初武王巡守陈诗之事,从而断定二《南》均为周初之作;其合理处,则在于:指明周人之势力在周初即已至江、汉流域的南国。此有战国时人所辑之《乐记》之关于《武》乐的文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可证,也可由考古上的材料得到证实。出土周昭王时代的《宗周钟铭》云:“王肇遹省文、武勤疆土,南国服子敢陷虐我土!王敦伐其至,扑伐厥都。”由类似材料,郭沫若《中国史稿》认为:

周朝除了在黄河流域建立封国外,很早就向南方江、汉地区发展势力。如江、汉一带的庸、卢、彭、濮等方国部落随武王伐纣,说明双方在此之前已经有了联系。周朝沿汉水北岸分封了许多同姓诸侯,称为“汉阳诸姬”,其中最大的是随国。湖北孝感地方曾发现过一批周成王时代的青铜器,记载着南征虎方的事迹。[20]

由此可见,西周初叶周人即通过部族联盟和分封同姓诸侯等方式对江汉流域的“南国”推行了周人的政策。到了西周中期昭王时代,南国造反,“陷虐我土”,周伐“南国”[21]。以至于“昭王南征而不复”(《左传·僖公四年》管仲语),“丧六师于汉,王陟”(《竹书纪年》)。周穆王朝虽尽力恢复,但已无力改变现状:周人完全失去了对南国的控制。

2.周末至春秋初叶周室对“南国”的重新经营

周代末年,宣王中兴,为消除东方夷族对周室的军事危机,利用“汉阳诸姬”来牵制楚,因此重新对“南国”加以经营。《竹书纪年·厉王十四年》:“召穆公帅师追荆蛮以至于洛。”又同书宣王六年:“召穆公帅师伐淮夷。”《诗经·大雅·江汉》是召穆公述疆理南国事而作[22],其首章云:“江汉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游,淮夷来求。既出我车,既设我img64。匪安匪舒,淮夷来铺。”三章云:“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

据以上材料所载,宣王中兴,因荆蛮、南夷、淮夷交侵,其势已经达于成周附近,不得已而使召伯虎、周定公、尹吉甫等大臣“疆理南国”。虽然最终“丧六师于南国”,但双方的拉锯战,也对彼此实力消耗很大,故形成了西周末年江、汉、汝、沱间“南国”诸姬姓小国与楚之间的平衡态势。

周室东迁后数十年内,“南国”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25],平王派兵戍守申吕之国,刻意经营,故尚可保持“南国”地区周人势力与楚的平衡,这从《左传》所载楚人与姬姓小国联盟之间的不断冲突[26]可以证明。所以春秋初半个世纪中,周室与“南国”的关系因为赖之以拒楚而十分密切。

由以上所述周末至春秋初叶政治局势及当时政治地理而言,此期之“南国”,则泛指洛阳以南江、汉、汝水流域与楚相接壤的地区。《诗》之“二南”地望即在此,“南”为通名,非专名。以情理推断,春秋所称之“周南”,当指周(洛阳)以南,“召南”,则因召伯虎“疆理南国”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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