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文章字字千金

文章字字千金

时间:2023-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知道,六經述理因深刻普遍而不可刊改,並非由於是言是筆而顯其優劣的。言指已訴諸書面的文字,筆則指有文采之作。有註家以爲指解釋經典的傳注,非是。或義華而聲悴,或理拙而文澤。魏文比篇章於音樂,蓋有徵矣。夫不截盤根,無以驗利器;不剖文奧,無以辨通才。可見不講文術的創作,不是露出意思可取但文筆低下的弊病,就是呈現理思拙劣卻語辭光鮮的狀況。才情傑出所以稱“通”,必應依仗通曉文術,如若不能遍鑒文體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爲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別目兩名,自近代耳。顏延年以爲:筆之爲體,言之文也;經典則言而非筆,傳記則筆而非言。請奪彼矛,還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豈非言文?若筆不言文,不得云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爲:發口爲言,屬筆曰翰,常道曰經,述經曰傳。經傳之體,出言入筆;筆爲言使,可強可弱。分〔六〕經以典奧爲不刊,非以言筆爲優劣也。昔陸氏《文賦》,號爲曲盡,然汎論纖悉,而實體未該。故知九變之貫匪窮,知言之選難備矣

如今通常採用的提法,文章分“文”、“筆”兩個大類,無韻之文叫做“筆”,有韻之作又稱爲“文”。文字文章本爲言辭運行而設,理應兼包《詩經》《尚書》等著在内,至於再分作兩種名目稱謂,那又是近代纔有的說法罷了。晉宋年間的顏延年認爲:所謂“筆”的這類文體,應指言有文飾的文章;經典祇能稱作是“言”而不宜叫做“筆”,傳記方可以叫做“筆”而不當歸爲“言”。其實祇要借用顔氏之矛,正好能够攻破顏說之盾。何以這樣說呢?《周易》書中所列的《文言》,難道不是有文之作嗎?如果說“筆”是言而有文,那就更不能說經典不該納入“筆”類了。顔氏想以言筆之分立論,卻又未使其論站住腳跟。我個人以爲:出口發聲稱之爲言語,屬筆撰寫則叫做筆翰,闡述常道名之曰經典,述解經籍又呼爲傳注。經、傳一類的著作,已越出“言”體而進入“筆”的範圍;運筆不過接受“言”的支使,文采多寡本就可強可弱。要知道,六經述理因深刻普遍而不可刊改,並非由於是言是筆而顯其優劣的。早年陸機著有《文賦》,號稱曲盡文理之妙,然而一般議論雖則細微詳盡,切實論證卻又尚未周全。由此可知能統領九變的論著仍未必窮言,選拔出來的真知灼見也還難趨完備的了。

【註釋】

①今:指晉、宋以來。 文、筆:南北朝時區劃文體所分的兩個大類。一般認爲,有韻者稱“文”,如歌詩辭賦;無韻者叫“筆”,韻文以外的所有文字載述並皆包羅在内。 本篇從文、筆之分談起,論述掌握應用各種文術的意義。

②文以足言:《徵聖》:“褒美子產,則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係孔子原話,本指文采足以修潤言辭。這裏僅爲借用,“文”字應泛指一切的文字形態,是兼包文、筆二體的一個大概念,意謂文章之用本是爲言辭的運行施展提供場所的,故下句云“理兼《詩》《書》”。

③顏延年:晉、宋年間作家,名延之,字延年。范註:“顔延年語未知所出,當爲《庭誥》逸文。” “筆之爲體”各句:據此處轉述,知顏延年實將文體分爲文、言、筆三類。言指已訴諸書面的文字,筆則指有文采之作。 傳記,指史傳之類的著述。有註家以爲指解釋經典的傳注,非是。傳注未必就比經典多有文采。

④矛、楯:語出《韓非子·難一》篇,見《定勢》註。此謂顏說自相矛盾。

⑥此言顏氏欲以三分法立論,卻未能使其論立。

⑦予:劉勰自稱。 屬筆曰翰:有註家校爲“屬翰曰筆”。翰即“筆”,指筆翰,校改與否表意仍大體相同。 經、傳:《博物志·文籍考》:“聖人制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這裏的傳字,指傳注之“傳”,與上文“傳記”指史傳意不相同。

⑧出言入筆:劉勰認爲筆與言有書面的、非書面的界限,即今所謂的各自歸屬於根本不同的範疇。 爲:被。使:支配,驅使。“筆爲言使”的“言”字,不僅不指書面形態,更還指作家内在的情志心聲,實與“詩言志,歌永言”的後一“言”字意近同。參見《明詩》註①。 強、弱:指文采多少而言。

⑨分經:據《札記》校“分”爲“六”。典:常。奧:深。典奧引申指普遍且又深刻。刊:削,此處指更改。黃輯注本作“刋”,亦訓切削,他本則多作“刊”。此處兩採均可,但刋、刊實非一字。“刋”音qiàn,“刊”音kān。《字彙·刀部》:“刋,俗爲雕刊字,誤。”

九變:謂文情變化多端。九,虚數,泛指衆多。貫:通,歸一。此處爲貫一統領意。 知言:有卓見之言。選:擇。知言之選,即言選拔出來的真知灼見。《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赦詔引逸詩云:“九變復貫,知言之選。”劉勰語本此,意思卻又推進一層,謂即便能貫通九變,爲知言之選,也還難以說做到了窮盡和完備。這裏,貶抑《文賦》或可商兑,但同時又體現出作者實持有發展進取的文論觀。

【註釋】

練:選擇,與《練字》篇的“練”字同訓。 術:概指以往各篇所論的原理、方法和技巧。

者:指文章、作品。以下各句“者”字意同。約:簡練。 匱:缺乏,貧弱。尠:同“鮮”,指少。 贍:富足。 蕪:雜。

昭晳:二字同義,即言明晰。晳同“晰”。 露:顯現。複隱:含蓄深隱。《原道》:“符采複隱,精義堅深。” 典:應校改作“曲”。

義華:指意思尚還可取。悴:弱。聲悴指文筆欠佳。 理拙:謂理思平庸低下。澤:光潤。 調鐘:即指協調音律。 張琴:即言張弦操琴。張,樂器上弦。

伶人:樂師。 窕(tiǎo):細小。槬(huà):寬大。桍(kū):字衍,當删。窕槬謂小和大,實借指音高和音低。中:指合律。 動用揮扇:有註家校作“動角揮羽”,恐不確。動、用同義,即指樂奏。揮扇,喻操奏自如。 窮:盡。初終之韻:謂作自始至終的演奏。 此列四句,註家有各種解釋。順上文而下,言玉石時相混淆,精品劣作又多有貌似,故以調律操琴之難喻寫作的不易。這以後自然是提出了解決難題的辦法,意謂倘能做到音律“告和”、動如“揮扇”,則樂奏即可中律而有韻矣。換言之,各句實始終緊扣題目的一個“術”字。

“魏文”二句:《典論·論文》:“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徵,驗也。 盤根:彎曲盤繞的老根。《後漢書·虞詡傳》:“不遇槃根錯節,何以別利器乎?” 剖:分析,此處即通曉意。奧:深秘之處。 通才:博學多識,才能出衆者,即《正緯》、《論說》所稱之“通儒”和“通人”。

“才之能通”二句:論述又從音樂回到“術”字上來。 自:任連詞,表假設關係。圓鑒:全面地鑒察辨識。圓,周全。 大判:謂總體把握裁斷。條例:指寫作規則。范註:“圓鑒區域,謂審定體勢,上篇所論是也;大判條例,謂舉要治繁,下篇所論是也。” 控引:控制,駕馭。

【註釋】

弈:圍棋。數:術,技巧。 博塞(sài):古代的一種賭局遊戲。邀:求。邀遇即今言碰運氣。

儻來:意外得來。《莊子·繕性》:“物之儻來,寄者也。”謂外物偶來不過是寄託的東西,非爲自身所固有。 前驅:前導,前行者。這裏指文章的前頭部分。 後援:即言後文。

恆數:恆定的規則。 按部整伍:按照部類,整治行伍,即言有條貫地鋪排敍寫。部,門類;伍,次序。 情會:情思的會合。 因:依順。 動:訓靈動,指靈動有變地敍寫。有註本以爲“動”任副詞,訓“輒”。非是。正:中正,謂合規範。

數:指文術。極:正中。 機:有註家解作時機,與上文“因時順機”的“機”字同義。另又可訓機變、機敏。《說文解字注箋》:“機,引申爲機變之偁。”取後解爲勝,可體現劉勰既重文術又不泥於文術的卓識,更與下二句相諧。義味:謂内容和意趣。騰躍:狀作品生氣勃發。 辭氣:指辭采與氣韻。叢:聚集。

良驥奔馳雖說迅捷駿發,繮繩卻又不宜鬆弛過長,因有萬分之一的細微差失,也將影響駿馬的千里之行。何況文體繁富方術衆多,更須互相彌補兼採並用,倘若某一方面稍有不協,無不招致文章文體的傷害。所以要單列一篇專論文術,爲的是綜合運用適應其變,正如三十條四散的車輻,最終仍還匯向一個車轂。這裏說的雖或未必可取,畢竟也算得是我的一些淺見吧!

【註釋】

驥:千里馬。駿:迅速。 纆:繩索。纆牽指馬繮繩。 累:帶累,指差失、毛病。 且:將。廢:止,這裏指妨礙,影響。 此列各句,取《戰國策·韓策三》所載之典:“王良之弟子駕,云取千里馬,遇造父之弟子(王良、造父皆古代善御馬者)。造父之弟子曰:‘馬不千里。’王良弟子曰:‘馬,千里之馬也;服(車廂),千里之服也,而不能取千里,何也?’曰:‘子纆牽長。’故纆牽於事,萬分之一也,而難千里之行。”此謂繮繩偏長雖僅萬分之一的差失,卻會影響千里之行。

文體多術:謂文章寫作自内容至辭采有多種多樣的規範要求。 彌綸:組合。 一物:指文中敍寫的某事某物。擕貳:離異,不相親附。擕,離。貳,即“二”,不一致。一物擕貳,即言某項内容與文章整體不協。 解體:謂有損於文體。《廣雅·釋詁三》:“解,散也。”

列在一篇:即指本文《總術》篇。此列二句說,所以要再寫《總術》一篇,爲的是“備總情變”,以便綜合運用各項文術。有註本以爲“一篇”指一篇篇地作出專論,包括《神思》至《附會》的各篇。非是。各項專論已分列於前,無須說明;“列在一篇”云云,正爲說明何以再作總術之論的原由。 “譬三十之輻”兩句:語本《老子》十一章:“三十輻共一轂。”此以車輪條輻聚集於車轂喻總術的意義。足觀:值得觀看,也即爲可取意。足,够得上,值得。 鄙夫:劉勰自謙之稱。

總之,縱横文場馳驅筆苑,講究方法有術有門。務先統領爲文的大要,鑒辨有方窮盡其根本。憑藉一個總則可駕馭萬途,依仗其中綱要能整治繁紛。要知道,文思雖無固有模式,文理則又恆定長存。

【註釋】

門:門徑,與方術之“術”意相近。 大體:大要,要領。這裏指根本,主要方面。 源:根源,指創作的基本原理。

乘:因,依仗。一:古人常使用的一個哲學概念,指始,指本,也指抽象的“道”。劉勰這裏借用“一”字,“乘一”即謂抓住文術的根本。劉釋:“文體雖衆,文術雖廣,一理足以貫通,故曰‘乘一總萬,舉要治繁’也。”一、要,指“大體”、“源”;萬、繁,指多種方術。 契:券約,引申指規則、模式。 理:指文理,包括各種文術在内。思無定而文有恆,是劉勰於本書中多次闡述的一個觀點。《明詩》:“然詩有恆裁,思無定位”;《物色》:“然物有恆姿,而思無定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