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晉書》孫綽本傳說:“溫、王、郗、庾諸公之薨,必須綽爲碑文,然後刊石焉。”可見其當時文名之盛。彥和作本書之時,想可得見全貌,故云“溫王郗庾,辭多枝雜”。可向本改作“郄”,是以有必要對“郄”、“郤”、“郗”三字作些辨析。“郤”和“郄”,是本字、俗字之分。所以,“郤”“郄”二字可以互易,應指同地同一世族及其後代而言。雖亦爲春秋時事,但該邑與位於山西省的“郤”地實爲兩處。
本條四句,謂四人姓氏。“溫”指溫嶠,“王”指王導,“郗”指郗鑒(按,牟本寫作“郗監”,或爲排誤,《晉書》本傳正作“郗鑒”),“庾”指庾亮,均爲東晉顯貴。《晉書》孫綽本傳說:“溫、王、郗、庾諸公之薨,必須綽爲碑文,然後刊石焉。”可見其當時文名之盛。文傳至今,溫碑已佚,其餘三碑亦殘缺不全。彥和作本書之時,想可得見全貌,故云“溫王郗庾,辭多枝雜”。“郗”字,原作“郤”,從唐寫本、《御覽》並徐校改,但最根本的依據是上引本傳語正作“郗”,形近誤作“郤”,務須校改。可向本改作“郄”,是以有必要對“郄”、“郤”、“郗”三字作些辨析。
“郗”地則是周天子賜予鄭國人的邑地,在今河南省沁陽縣(原名河內縣)。雖亦爲春秋時事,但該邑與位於山西省的“郤”地實爲兩處。《說文》:“郗,周邑也。在河內。”朱訓也說:“《左·隱十一年》:‘溫、原、絺、樊’,以絺爲之。地在漢河內郡波縣。……今河南懷慶府河內縣。”這就清楚說明,“郗”可寫作“絺”,但不同於“郤”和“郄”;雖同爲姓氏,讀音今亦相仿,但族系則完全不同。
《正字通》對此有極確的剖析:“郗,姓。郗與郄別。黃長睿曰:郗姓爲江左名族,讀如絺繡之絺,俗譌作郄,呼爲郄詵之郄,非也。郄詵晉大夫郤縠之後,郗鑒漢御史大夫郗慮之後,姓源既異,音讀各殊,後世因俗書相亂,不復分郗、郄爲二姓。”既爲二姓,自不應互混,本條改“郤”爲“郄”屬誤,必得校作“郗”字方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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