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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荆公上书并诗

时间:2023-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王荆公议论高奇①,果于自用。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氐皆祖此书。后来,王安石当了宰相,他所实行的改革,大致就是根据这篇上书而来的。吕惠卿实行了“手实法”,民间于是出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实行“手实法”造成混乱的根源在于这首诗。

【原文】

王荆公议论高奇,果于自用。嘉祐初,为度支判官,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而固已合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材,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敝,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为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当时富、韩二公在相位,读之不乐,知其得志必生事。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氐皆祖此书。又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以惠贫。尝赋《兼并》诗一篇,曰:“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才。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利孔至百出,小人司阖开。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其语绝不工。迨其得政,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民无贫富,两税之外,皆重出息十二。吕惠卿复作手实之法,民遂大病。其祸源于此诗。苏子由以为昔之诗病未有若此其酷也。痛哉!

【注释】

①王荆公:王安石的封号,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故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②青苗法:王安石变法采取的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原有的常平仓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死板做法进行改革。灵活地把常平仓、广惠仓的储粮核算成本,以百分之二十的年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来缓解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朝廷收入,改善了北宋“积贫”的现象。

【译文】

王安石所探讨的观点常常十分高深且新奇,他的结论最终在朝廷中得以实行。宋仁宗嘉祐初年,他担任三思度支判官,在上奏给仁宗的《万言书》中认为:“当今天下的财力日渐衰竭,风俗日渐败坏。造成这种忧患的关键原因在于没有相关具体的法令制度,同时也没有效法先王的政令。效法先王政令的话,就要效法最本质的东西。要效法最本质的东西,那么我们要实行的变革政策和措施,就不至于让天下人觉得是危言耸听了,而会觉得是适应国家形势的了。借助国家的能力,来创造国家的财富,利用国家的财富,来促进国家的消费。从古代以来,对国家的治理,都没有出现过因为财力不够而导致整个国家陷入困局的情况,真正的问题是没有正确的财政制度。如果统治者的才能不够,而各个地方也缺少能够任用的人才,那么要撑起一个国家,固守疆土,陛下您只能长期任由天意来宠幸了,这样怎么会不遇到一点意外呢?我希望您能够认识到得过且过的坏处,明确地下令让大臣们慢慢做起,期望能够这样来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的变化。我所说的,都是普通人不愿意讲的,也是那些议论的人认为是迂腐不堪的东西。”当时,富弼、韩琦二人担任宰相一职,看到王安石这篇文章之后很不高兴,知道王安石执掌政权之后必然会变法生事。后来,王安石当了宰相,他所实行的改革,大致就是根据这篇上书而来的。他对贫民十分怜悯,又特别嫉恨富民,想要让富人破财来给贫民带来好处。曾经写了《兼并》一诗说:“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才。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利孔至百出,小人司阖开。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这首诗的语言并不绝妙。等到他担任宰相之后,实行了青苗法来夺取富人的利益,平民不管贫穷还是富有,除了要缴纳两税之外,还要缴纳青苗借贷的利息钱十分之二。吕惠卿实行了“手实法”,民间于是出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实行“手实法”造成混乱的根源在于这首诗。苏辙认为过去的诗并没有像这首诗一样产生过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也为此十分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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