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漢書》札記

《漢書》札記

时间:2024-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漢書》以其内容的博綜詳贍和文字的古奥淵雅而著稱,歷代學人都把它作爲測量自己學力深的水準儀。自有雖義,近人楊樹達先生已發其凡,詳《漢書窺管》卷一,頁20—22,又見《古書疑義舉例續補》“自作雖義用例”,兹不具引。又《後漢書·李固傳》:“弟子趙承等,悲嘆不已,乃共論固言迹,以爲《德行》一篇。”

《漢書》札記

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漢書》以其内容的博綜詳贍和文字的古奥淵雅而著稱,歷代學人都把它作爲測量自己學力深淺的水準儀。我們的目的則在於把它作爲古代書面語言的材料,借以進行漢語詞彙史的研究。

思 憂

《禮樂志第二》:“是以纖微癄瘁之音作,而民思憂;闡詣嫚易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奮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正誠之音作,而民肅敬;寬裕和順之音作,而民慈愛;流辟邪散之音作,而民淫亂。”

“思憂”一詞,諸家無説。今按思憂與下文康樂、剛毅、肅敬、慈愛、淫亂相儷偶,而康樂等均爲詞素意義相同或相近的並列複合詞,則思憂之思當亦與憂字義近。今謂思字古有憂、傷、悲、哀之義,思憂乃同義複詞。《爾雅·釋詁》:“悠、傷、憂,思也。”《詩·小雅·正月》“癙憂以癢”,《雨無正》“鼠思泣血”,癙憂即鼠思。《詩·卷耳》、《澤陂》,傳、箋並云:“傷,思也。”《文選》卷一九,張華《勵志詩》“吉士思秋”,李善注:“思,悲也。”《詩·大序》:“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凡此,均足證思字古有憂、傷、悲、哀之義。

馮馮翼翼

《禮樂志第二》:“馮馮翼翼,承天之則。”師古曰:“馮馮,盛滿也。翼翼,衆貌也。”王先謙曰:“此説非也。馮馮翼翼,用《詩·卷阿》‘有馮有翼’文,與《孟子》‘輔之翼之’同義。《百官表》張注‘馮,輔也’,惟天愛民,輔翼百姓,所以承天。”(《漢書補注》)

按:顔解“馮馮”爲“盛滿也”,近是。王釋“馮翼”爲“輔翼”,則殊誤。馮馮翼翼即聯綿詞馮翼之重言,亦作憑噫、馮翊,或謂德之盛滿,或謂氣之盛滿,要之均有盛滿之意也。《楚辭·天問》:“馮翼惟像,何以識之?”《淮南子·天文》:“天地未形,馮馮翼翼,洞洞屬屬。”此言元氣盛滿之貌。《文選·長門賦》“心憑噫而不舒兮”,李善注:“憑噫,氣滿貌。”此謂氣滿也。《詩·大雅·卷阿》“有馮有翼”,《韓詩外傳》五:“《關雎》之事大矣哉,馮馮翊翊,自東自西,自南自北,無思不服。”及本篇之“馮馮翼翼,承天之則”,則皆謂德之盛滿也。

《食貨志第四上》:“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師古於自字無注,今按此自字當訓爲雖。“自天子不能具醇駟”,猶言雖天子不能具醇駟也。又《魏相丙吉傳第四十四》:“吉爲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孫遭遇,吉絶口不道前恩,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又《王莽傳下》:“自莽爲不順時令,百姓怨恨,莽猶安之。”二自字亦當訓爲雖,諸家均無注,蓋以尋常之自字視之耳。

自有雖義,近人楊樹達先生已發其凡,詳《漢書窺管》卷一,頁20—22,又見《古書疑義舉例續補》“自作雖義用例”,兹不具引。

稍 頗

《地理志第八下》:“初太子丹賓養勇士,不愛後宫美女,民化以爲俗,至今猶然。賓客相過,以婦侍宿,嫁取之夕,男女無别,反以爲榮。後稍頗止,然終未改。”

按:“稍頗”乃同義複詞,頗亦猶稍。頗字古有稍微、略微之義,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四三引《廣雅》云:“頗,少也。”《史記·儒林列傳》:“孝文時頗徵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正義》曰:“言孝文稍用文學之士居位。”又本書《魏豹田儋韓信傳贊》云:“而炎、黄、唐、虞之苗裔,尚猶頗有存者。”尚、猶、頗三字一義。此均頗有稍義之證。

又王力先生《漢語史稿》下册第四章,謂稍字的略微之義始於唐代。按此説不確,至遲在西漢末、東漢初,稍字已有略微之義了,上舉“後稍頗止”即是一例,又本書《王莽傳》云:“及稍所略邊民生口者皆還之。”下文又云:“府帑雖未能充,略頗稍給。”二稍字亦均當作略微之義解。〔22〕

《藝文志第十》:“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説經也。”

微 司

《高五王傳第八》:“王后從官皆諸吕也,内擅權,微司趙王,王不得自恣。”

管子·勢篇》:“順於天,微度人。”近人于省吾讀微爲alt。(《雙劍誃諸子新證》卷二,頁47)

《大戴禮記·曾子立事篇》:“行自微也,不微人。”王念孫謂“自察而不察人也”(《廣雅疏證》卷三)。

《史記·孝武本紀》:“使人微得趙綰等奸利事。”微即伺察,亦即alt之借。

微字有時又與司、伺、察、考等組成詞素意義相同或相近的並列複合詞:

本書《趙廣漢傳》:“廣漢使所親信長安人,爲丞相府門卒,令微司丞相門内不法事。”

本書《京房傳》:“石顯微司具知之。”

本書《陳萬年傳》:“於是石顯微伺知之。”

《三國志·魏書·常林傳》:“太守王匡起兵討董卓,遣諸生於屬縣微伺吏民罪負,便收之。”

《史記·伍子胥列傳》:“且噽使人微伺之。”

《史記·魏公子列傳》:“侯生……微察公子。”

《史記·晉世家》:“願公試使人微考之。”

微字有時又與見、聞、求、觀、知等字組成合成詞組:

本書《杜周傳》:“上所欲釋,久繫待問,而微見其冤狀。”

本書《景十三王傳》:“淮南王謀反時,寄微聞其事。”

《史記·項羽本紀》:“諸將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本書《王商傳》:“遣票輕吏微求人罪。”

《後漢書·李通傳》:“光武乃微觀通曰:‘即如此,當如宗卿師何?’”

《楚辭·九懷·通路》:“微觀兮玄圃,覽察兮瑶光。”

本書《游俠傳》:“解使人微知賊處。”師古曰:“微,伺問之也。”

本書《淮南衡山濟北王傳》:“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計。”

文毋害

《蕭何曹參傳第九》:“以文毋害爲沛主吏掾。”按:“文毋害”爲漢時常語,屢見於《史》、《漢》諸書,舊注紛如聚訟,莫衷一是。(舊注有服虔、應劭、蘇林、晉灼、顔師古、劉奉世、王觀國、洪頤煊、王先謙諸家説,近人楊樹達在折衷舊説的基礎上又提出新解,詳見楊著《漢書窺管》頁240,此不具引)今考《論衡·謝短篇》云:“夫儒生能説一經,自謂通大道以驕文吏;文吏曉簿書,自謂文無害以戲儒生。”細味此文,文無害與通大道相對應,而又與曉簿書相承接,則“文無害”當爲精通律文無人能比之意,從而知舊説中之蘇林一説爲近是(蘇林曰“毋害若言無比也”)。又考桓譚《新論》云:“賢有五品,……作健曉惠,文史無害,縣延之士也。”文史無害蓋亦言文史無比也。

《酈陸朱劉叔孫傳第十三》:“吕后泣曰:‘妾唯以一太子、一女,奈何棄之匈奴!’”師古曰:“言唯以此自慰。”

按:師古增字爲訓,非是。此“以”字當訓爲“有”,“妾唯以一太子、一女”,即妾唯有一太子、一女。有字古讀若以(説見《唐韻正》),二字殆可通用。《墨子·貴義篇》“何有也”,于鬯謂“即猶言何以也。以、有疊韻。今寧波人言有,猶作以音”(《香草續校書》上册,頁234)。本書《儒林傳》:“其治官民,皆有廉節稱。”《倪寬傳》:“寬爲人温良,有廉知自將。”以上二“有”字均當訓作“以”。又本書《武帝紀》:“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以濟斯民,雖《詩》、《書》所稱,何有加焉。”“何有加”即“何以加”。《北史》卷三八《裴寬傳》:“雖古之竹帛所載,何以加之。”即從《武帝紀》化出,而《漢紀》作“有”,《北史》作“以”,明“有”、“以”可以通用。《世説新語》卷三《雅量第六》注引宋明帝《文章志》曰“明公何有壁間著阿堵輩”,有即以也。凡此,均“有”、“以”通用之證。

又楊樹達《漢書窺管》云:“顔不曉以字之義,故言以此自慰,增字以釋之,非也。《爾雅·釋詁》云:‘已,此也。’已、以古字通,故以亦可訓此。”云云。按:楊氏不悟“有”、“以”之可通用,故曲爲之説,而細味句意,倘訓“以”爲“此”,則下文“一太子、一女”之“一”字即不免拖沓重複,楊説似是而實非也。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第十四》:“諸使者道長安來,爲妄言,言上無男,即喜;言漢廷治,有男,即怒。”師古曰:“道,從也。”

按:顔注近是,而未探本源。此道字當訓爲“由”,由有從義,故道亦可訓從。道字古有由義。如《吕氏春秋·貴因篇》:“孔子道彌子瑕見釐夫人。”《晏子春秋·諫上篇》:“楚巫微道裔款以見景公。”《韓非子·八姦篇》:“凡人臣之所道成姦者有八術。”《孤憤篇》:“法術之士奚道得進。”《八經篇》:“故姦無道進矣。”諸道字均訓作由。

道有由義,明楊慎《丹鉛雜録》卷五已發之:“道字訓從訓由。”

又或謂“道”猶今之“打”字,“道長安來”猶言“打長安來”。

魁 岸

《蒯伍江息夫傳第十五》:“充爲人魁岸,容貌甚壯。”師古曰:“魁,大也;岸者,有廉棱如崖岸之形。”

按:顔釋岸字似嫌迂曲。岸當讀爲屵,《説文》九篇下屵部:“屵,岸高也,从山厂,厂亦聲。凡屵之屬皆从屵。”魁岸猶言高大,不必謂“有廉棱如崖岸之形”。

哀 思

《萬石衛直周張傳第十六》:“萬石君元朔五年卒,建哭泣哀思,杖乃能行。”

“哀思”一詞,諸家無説。今按“哀思”乃同義複詞,思亦哀也。〔23〕《北史》卷七一《隋宗室諸王》:“温好學,解屬文,既而作《零陵賦》以自寄,其詞哀思。”“其詞哀思”即其詞悲哀,思字絶不作思念講。

又哀思亦作怨思。《楚辭·大招》:“魂兮歸來,思怨移只。”王逸注:“古本作怨思移只。”《淮南子·泰族》:“今取怨思之聲,施之於弦管,聞其音者,不淫則悲。”《鹽鐵論》卷五《相刺第二十》:“使百姓輯睦,無怨思之色;四夷順德,無叛逆之憂。”又卷六《散不足第廿九》:“百姓離心,怨思者十有半。”

有時亦作悲思。如本書《高五王傳》:“王有愛姬,王后鴆殺之,王乃爲歌詩四章,令樂人歌之。王悲思,六月,自殺。”亦作愁思,如本書《蒯伍江息夫傳》:“於是百姓悲痛愁思,欲爲亂者十室而六。”古詩《孔雀東南飛》:“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門啼。”

又此條可參看本書《古代漢語詞義札記(一)》“哀思”條。

《李廣蘇建傳第二十四》:“衛律驚,自抱持武,馳召醫。鑿地爲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

師古於蹈字無注,近人楊樹達云:“背不可蹈,況在刺傷時耶!蹈當讀爲搯。《國語·魯語》云:‘無搯膺。’韋注云:‘搯,叩也。’馬融《長笛賦》云‘搯膺擗摽’,搯膺謂叩胸也。搯背者,輕叩其背使出血,不令血淤滯體中爲害也。”〔24〕又楊氏於其書自序中有云:“余四十年前,偶讀《蘇武傳》,有‘蹈其背以出血’語,心疑背不可蹈,況在武受傷時耶!而師古及《補注》并無説,余因讀蹈爲訓輕叩之搯,文乃可通。”

按:觀自序之文,似楊氏於此條自信爲一大發明,然以余覘之,楊説實有可商榷之餘地。《國語》及《長笛賦》之“搯膺”,即俗所謂椎心,兩《漢書》及《論衡》諸書中又謂之叩心,乃形容極度哀痛之狀,以之施於《蘇武傳》之文,毋乃乖剌已甚!依鄙見,蹈似當爲掐(掐訛爲搯,再借作蹈)。掐音苦洽切,爪刺之意也。《大莊嚴經論》卷三音義引服虔《通俗文》“爪案曰掐”,又《漢學堂叢書·佚書考·張揖埤蒼補遺》:“掐,抓也,謂爪傷也。”“掐其背以出血”,意謂用手指掐揑其背以使淤血暢通,殆即今俗之所謂刮痧也。


附記:此條寫成後,就教於南京師院徐復教授,蒙徐先生以舊作《讀<漢書>札記》見示,讀後頗有冰釋理順之感。謹將徐先生大作附録於此,并致謝忱!


讀《漢書》札記

徐 復


《蘇武傳》:“武引佩刀自刺,衛律驚,自抱持武,馳召醫,鑿地爲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氣絶半日,復息。”這一段文字,説明衛律用急救法把蘇武救活的經過,“蹈其背以出血”一句,顔師古無注,各家也没有解説。惟楊樹達先生在他的《漢書補注補正》裏説道:“按,背不可蹈,況在刺傷時邪?蹈當讀爲搯,《國語·魯語》云:‘無搯膺。’注:‘搯,叩也。’馬融《長笛賦》云:‘搯膺擗摽。’蓋叩體謂之搯,故彼云搯膺,此云搯背。輕叩其背使出血者,慮血淤滯體中爲害也。”這裏楊先生訓釋古書,用的是推理和比勘的方法,他自信甚堅,直到他寫定《漢書窺管》時,在序言裏還這樣説:“余四十年前,偶讀《蘇武傳》,有‘蹈其背以出血’語,心疑背不可蹈,況在武受傷時邪?而師古及《補注》并無説,余因讀蹈爲訓輕叩之搯,文乃可通。”這裏先要解決“蹈背”的解釋,究竟對不對。我考查的結果,認爲楊先生純從推理出發,没有了解邊地民族的風俗習尚,也就是説没有這方面的實踐,所以他的“輕叩其背”的説法也是不妥當的。馮承鈞譯的《多桑蒙古史》第一卷第二章有這樣一段記載:“鐵木真遇泰亦赤兀十二騎,鐵木真獨與戰,敵騎十二矢並發,傷其口喉,痛甚,昏墜馬。不兒古勒(人名)燃火熱石,投雪於石上,引鐵木真口,以蒸氣熏之,及凝血出,呼吸遂通。”這就很好地説明蒙古族也有同樣的急救法,事情也正好類似。我因比照兩處文字,根據其風俗習尚,考知《漢書》的“蹈背”,決不如楊先生“蹈當讀爲搯”,而應當是“焰背”形近的誤文。據《説文·炎部》:燄,“火行微燄燄也”,字與焰通用,引申的意思就是熏了。此文正好是“以火微熏其背以出凝血”的意思。“焰”字在此是動詞,修辭上是轉性用法,又與上文“置煴火”的意義正好相承,所以句子特别生動有力。訓釋古書,不但要運用語言學方面的各種知識,還要參加到生活中去,以求得實際的了解。這裏的“蹈背”二字,便是很好的説明。

1979年2月22日抄録舊稿

乾 没

《張湯傳第二十九》:“禹志在奉公孤立,而湯舞知以御人。始爲小吏,乾没,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

“乾没”一詞,乃漢時常語,舊説紛如,似均不得確解。服虔曰:“乾没,射成敗也。”徐廣曰:“隨勢浮沉。”如淳曰:“預居物以待之,得利爲乾,失利爲没。”郝懿行《晉宋書故》“乾没”條謂:“蓋乾没當時方言,以爲行險徼倖之義,不得以利爲言,如如淳説也。”《三國志》卷二一,《魏書·傅嘏傳》裴松之注:“愚謂乾讀宜爲乾燥之乾。蓋謂有所徼射,不計乾燥之與沈没而爲之。”方以智《通雅》卷五云:“乾没,猶言白没之也。”黄生《義府》卷下云:“言以公家財物入己,如水之淹物,沉没無迹也。不水而没,故曰乾没,與陸沉意同。”陳彝《握藍軒隨筆》“乾没”條,謂“此與陸沉義同”。(按黄生、陳彝似均襲用唐人蘇鶚説。《蘇氏演義》云:“乾没之説,爲陸沉之義。”《類説》卷四四引《蘇氏演義》云:“乾没與陸沉義同,漢注謬矣。”)顧炎武《日知録》卷三二“乾没”條,謂“乾没,大抵是徼幸取利之意”。洪頤煊《讀書叢録》卷二一,謂乾没即幹末二字之借,言所幹末務,即所謂逐什一之利也。《説文段注》水部“没”字注:“凡貪没、乾没皆沉溺之引伸。”凡此諸説,似均未能當理愜意,今按蔣禮鴻師嘗有一説(見所著《義府續貂》稿本),似較舊注爲優,兹迻録之如下:

“乾没”一詞,蓋始見於《史記·張湯傳》,《漢書》因之,解者紛如。愚以爲没者貪也,《史記·春申君列傳》:“没利於前,而易患於後也。”朱起鳳曰:“没者貪也,與《史記·酷吏張湯傳》乾没義略同。”其説是也。朱氏書又引《漢書·匈奴傳》“昧利”,師古注:“昧,貪也。”按“没利”、“昧利”同,昧之爲貪,又與貪相屬爲文曰“貪昧”,其異文曰“貪冒”、“貪墨”,凡言没、昧、冒、墨,其義皆同也。字又作每,《漢書·賈誼傳》:“品庶每生。”李注引孟康曰:“每,貪也。”凡此諸文,皆恈字之借。《玉篇》:“恈,貪愛也。”《荀子·榮辱》“恈恈然唯利之見”,是也。乾者,其義通健,而健有貪義。《易·説卦傳》、《廣雅釋詁》二:“乾,健也。”以同音爲訓。《荀子·哀公》:“無取健。……健,貪也。”太史公論六家要指:“去健羡,絀聰明。”如淳以知雄守雌釋去健之義,其實健即是貪,“健羡”猶言貪欲耳。“健”既爲貪,“乾”亦從受貪義,故“乾没”之義爲貪冒也。彼《張湯傳》之“乾没”,義亦如是。凡貪冒則必徼幸,故引申得徼幸之義。至於掩人財物,義出後起,蓋以古義不了,生此旁枝耳。

訊鞫論報

《張湯傳第二十九》:“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師古曰:“訊,考問也。鞫,窮也,謂窮核之也。論報謂上論之而獲報也。”

按:訊、鞫、論、報四字一義,均爲處治罪人之意,師古釋論、報二字均未中的,今請分論之:

論亦有處治罪人之義,此義漢時習見。本書《魏相傳》云:“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師古曰:“殺之於市。”《東方朔傳》:“廷尉上請請論。”師古曰:“論決其罪也。”《灌夫傳》“悉論灌夫支屬”、“論棄市渭城”,《張湯傳》“上可論之”,《趙廣漢傳》“後以他法論殺畜”,《杜周傳》“所論殺甚多”,《酷吏列傳·嚴延年傳》“晨將至市論殺之”,又《史記·吕后本紀》:“其群臣或竊饋,輒捕論之。”《後漢書·卓茂傳》:“一門之内,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又《後漢書·陳寵傳》:“蕭何草律,季秋論囚。”注:“論,決也。”《北史》卷七一《隋宗室諸王》:“楊素等曰:‘集密懷左道,厭蠱君親,是君父之罪人,非臣子之所赦,請論如律。’”凡此論字,均處決之意。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上》:“且越人綿力薄材,不能陸戰,又無車騎弓弩之用,然而不可入者,以保地險,而中國之人不能其水土也。”

諸家於保字無説。今按保者恃也,依也。言越人依恃其地形險惡,而拒漢兵於境外也。保字古有依恃之義,《離騷》“保厥美以驕傲兮”,近人衛瑜章訓保爲恃(《離騷集釋》)。《左傳·僖公二年》“保於逆旅”,《僖公二十三年》“保君父之命”,杜注並訓保爲恃。《吕氏春秋·誠廉篇》“阻兵而保威”,高誘注:“保,恃也。”《莊子·列禦寇》“人將保女矣”,司馬彪注:“保,附也。”附猶依也。王逸注《楚辭·七諫》:“依,保也。”又《史記·周本紀》:“百姓懷之,多從而保歸焉。”謂依歸也。《荆燕世家》“與彭越相保”,保亦依也。又本書《高帝紀上》:“欲誅蕭曹,蕭曹恐,踰城保高祖。”王念孫謂“保者依也”(《讀書雜志》)。又本書《武五子傳》“揚州保疆”,李奇曰:“保,恃也。”《顔氏家訓》卷三《勉學第八》:“父兄不可常依,鄉國不可常保,一旦流離,無人庇廕,當自求諸身耳。”依、保對文,則保即依也。凡此,均足證明保有依恃之義。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上》:“昔秦皇帝任戰勝之威,蠶食天下,併吞戰國,海内爲一,功alt三代。”

任字舊無注。今按:任者凭恃、依仗之意。《説文》:“任,保也。”保有恃義,見上條。又《説文》:“凭,依几也,从几从任。”是任有依義。此言秦皇依恃其戰勝之威,以蠶食天下也。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第三十六》:“惲母,司馬遷女也。惲始讀外祖《太史公記》,頗爲《春秋》。”

爲字舊無注。今按爲者治也,“頗爲《春秋》”即頗治《春秋》。爲字古有治義,《左傳·成公十年》:“醫至曰:疾不可爲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達之不及,藥不至焉,不可爲也。”爲即訓治。本書《蕭何曹參傳》:“故相國蕭何,高皇帝大功臣,所與爲天下也。”師古曰:“爲,治也。”

愊 億

《傅常鄭甘陳段傳第四十》:“竊見關内侯陳湯,前使副西域都護,忿郅支之無道,閔王誅之不加,策慮愊億,義勇奮發。”師古曰:“愊億,憤怒之貌也。”《漢書補注》引沈欽韓曰:“《方言》:‘悀、愊,滿也。腹滿曰愊。又臆,滿也。’郭云:‘愊臆,氣滿之也。’億與臆、憶通用。師古解爲憤怒,非也。”

按:師古解爲憤怒,乃氣滿之引申義,似未可徑指爲非。然以之解《陳湯傳》文,則扞格難通。沈説視顔注爲優,而仍未暢其旨。今謂愊億乃疊韻連語,一作愊臆,郭璞注《方言》曰:“愊臆,氣滿也。”一作愊憶,馮衍《顯志賦》云:“心愊憶而紛紜。”一作服億,《史記·扁鵲傳》:“嘘唏服億。”聲轉則爲憑噫,《文選·長門賦》“心憑噫而不舒兮”,字變爲馮翼,《楚辭·天問》:“馮翼惟像。”又爲馮翌,《韓詩外傳》五:“《關雎》之事大矣哉,馮馮翌翌,自東自西,自南自北,無思不服。”又聲轉爲豐融,《文選·琴賦》“豐融披離”,李注:“盛貌。”要之均有盛滿之義。就《陳湯傳》文而言,“策慮愊億”與“義勇奮發”爲對偶句,上言其智,下言其勇。策慮猶言計謀(《嚴助傳》“今王深惟重慮”,師古曰:“慮,計也”),愊億乃盛滿之意,“策慮愊億”者,謂陳湯其人富於計謀也;“義勇奮發”者,謂陳湯其人饒有勇武也。觀乎上下文,而此義益明。(如下文云:“丞相王商、大將軍王鳳及百僚議,數日不決。鳳言湯多籌策,習外國事。……”即“策慮愊億”之注脚)

塊 然

《傅常鄭甘陳段傳第四十》:“而大臣傾邪,讒佞在朝,曾不深惟本末之難,以防未然之戒,欲專主威,推妒有功,使湯塊然被冤拘囚,不能自明。”師古曰:“塊然,獨處之意,如土塊也。”

按:師古云“塊然,獨處之意”,是矣,而又云“如土塊也”,則不免畫蛇添足。塊然一詞,習見於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之載籍,均有獨義。《莊子·應帝王》:“塊然獨以其形立。”《荀子·君道》:“塊然獨坐,而天下從之如一體。”東方朔《答客難》:“塊然無徒,廓然獨居。”字又作魁,本書《東方朔傳》:“魁然無徒,廓然獨居。”又作傀,《荀子·性惡》:“傀然獨立天地之間而不畏。”楊倞注引或曰:“傀與塊同,獨居之貌也。”有時又單作塊,如《楚辭·七諫》“塊兮鞫”,陸機《文賦》:“塊孤立而特峙,非常音之所緯。”左思《咏史詩》:“計策棄不收,塊若枯池魚。”有時又跟獨字組成同義複詞,如《楚辭·九辯》:“塊獨守此無澤兮。”《楚辭·哀時命》:“塊獨守此曲隅兮。”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二五謂“凡言塊者,皆獨貌也”。其説甚是。然則何以凡言塊者皆有獨貌之意,則當求之乎聲,而未可拘虚於形,如師古所云“如土塊也”之類。就《陳湯傳》文而言,“塊然”則有被冷落之義,此又“獨貌”一義之引申也。

《王貢兩龔鮑傳第四十二》:“爲大夫二歲餘,遷丞相司直,徙光禄大夫,守右扶風。數月,上知勝非撥煩吏,乃復還勝光禄大夫諸吏給事中。”

諸家於撥字無注。今按撥者治也,“撥煩”謂治理煩劇之政務。《後漢書·胡廣傳》:“今太守任缺,廣才略深茂,堪能撥煩,願以參選。”可與此文互看,撥字古有治義,《説文》、《廣雅》並云:“撥,治也。”《詩·商頌·長發》“元王桓撥”,毛傳:“撥,治也。”《公羊傳·哀公十四年》“撥亂世反諸正”,何休注:“撥,治也。”《楚辭·九章·懷沙》:“巧倕不斲兮,孰察其撥正。”王逸注:“撥,治也。”〔25〕凡此,均撥有治義之證。

又本書《酷吏傳》云:“奏賞能治劇,徙爲頻陽令。”按治劇猶言撥煩也。撥、治義同;煩、劇義近。

遮 迣

《王貢兩龔鮑傳第四十二》:“凡民有七亡:陰陽不和,水旱爲灾,一亡也;縣官重責,更賦税租,二亡也;貪吏並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蠶食亡厭,四亡也;苛吏徭役,失農桑時,五亡也;部落鼓鳴,男女遮迣,六亡也;盜賊劫略,取民財物,七亡也。”晉灼曰:“迣,古列字也。”師古曰:“言聞桴鼓之聲,以爲有盜賊,皆當遮列而追捕。”

施 設

《趙尹韓張兩王傳第四十六》:“令田延年爲河東太守,行縣至平陽,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親臨見,令有文者東,有武者西。閲數十人,次到翁歸,獨伏不肯起,對曰:‘翁歸文武兼備,唯所施設。’”

“施設”一詞,舊無注。今謂施設乃同義複詞,設亦施也。《説文》:“設,施陳也。”《廣雅》卷三上:“設,施也。”《儀禮·士喪禮》“設纚”,注云:“施也。”《楚辭·大招》:“五穀六仞,設菰梁只。”王逸注:“設,施也。”《莊子·天下》“其數散於天下,而設於中國者”,注云:“設,施也。”又本書《東方朔傳》“延設用於文武”,《匡衡傳》“以身設利”,師古注並云:“設,施也。”是設有施義之證。“唯所施設”,猶言唯所用耳。又韓愈《祭薛助教文》:“吾徒學而不見施設,禄又不足以活身。”施設亦用也。

辨 治

《趙尹韓張兩王傳第四十六》:“武意欲以刑法治梁。吏還道之,敞笑曰:‘審如掾言,武必辨治梁矣。’”王先謙曰:“辨與辦同。”

按:王説未諦。辦字不見於《説文》,新附收有此字,解云“致力也”,當是後起之字。今謂辨即辯之借,《説文》:“辯,治也。”段注:“治者理也。”本書《食貨志下》:“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國,東渡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辨,自殺。”不辨謂供張不具,辨亦治也。辨、辯通用,恒見於先秦古籍。《荀子·禮論》:“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載人,不能治人也。”辨、治對文,則辨亦治也。“辨(辯)治”爲同義複詞。亦作班治,《荀子·君道》“君者何也?……善班治人也”,《韓詩外傳》作辨治,是其證。亦作治辯,見《荀子·儒效》。或作治辨,見《荀子·榮辱》、《王霸》、《議兵》、《正論》。亦作治辦,見本書《酷吏傳》,治辦即治辯也。〔26〕

《王商史丹傅喜傳第五十二》:“丹爲人足知,愷弟愛人,貌若儻蕩不備,然心甚謹密,故尤得信於上。”師古曰:“儻蕩,疏誕無檢也。”

論 材

《谷永杜鄴傳第五十五》:“論材選士,必試於職,明度量以程能,考功實以定德。”

諸家於“論材”均無注。今按論材與選士並列,論亦猶選也。《説文》手部:“掄,擇也。”(《廣雅·釋詁》同)論即掄之借字。《周禮·山虞》:“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此用本字。《墨子·所染》:“故善爲君者,勞於論人,而佚於治官。”《吕氏春秋·所染》同,高誘注:“論猶擇也。”《國語·alt語》“論比協材”,韋昭注:“論,擇也。”《説苑·政理篇》:“魯哀公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於論臣。’”(原文論作諭,誤。此據俞樾《讀書餘録》校)《史記·孔子世家》作“政在選臣”。論、選互用,明論即選也。《禮記·王制》“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此“論選”爲同義複詞,論即選也。《荀子·王霸》“若夫論一相以兼率之”,又“論一相,陳一法”,論亦選也。又本書《武帝紀》“蓋孔子對定公以徠遠,哀公以論臣”,王念孫謂論亦選也(《讀書雜志·漢書第一》)。杜甫《樓上》:“戀闕勞肝肺,掄(一作論)材愧杞柟。”〔28〕

崇 聚

《谷永杜鄴傳第五十五》:“崇聚僄輕無義小人,以爲私客。”

“崇聚”一詞舊無注。今按崇聚乃同義複詞,崇亦聚也。《尚書·酒誥》“矧曰其敢崇飲”,《傳》云:“崇,聚也。”《左傳·隱公六年》“芟夷藴崇之”,杜注:“藴,積也。崇,聚也。”《廣雅》卷三下:“崇,聚也。”此均崇有聚義之證。又《楚辭·招魂》:“光風轉蕙,氾崇蘭些。”王念孫《讀書雜志·餘編》謂“崇蘭猶叢蘭耳”,叢亦聚也。《小爾雅·廣詁》:“聚,叢也。”

内 隱

《游俠傳第六十二》:“外温仁謙遜,而内隱好殺。”李慈銘曰:“隱猶陰也。内隱者,謂其中陰賊也。”〔29〕

按:李説未爲定論。頗疑隱乃忍之借字(二字古韻同部),《説文》:“忍,能也。”段氏注云:“凡敢於行曰能,敢於止亦曰能,敢於殺人謂之忍,敢於不殺人亦謂之忍。”所謂“内隱好殺”,蓋謂敢於殺人也。

果 賊

《游俠傳第六十二》:“莽性果賊,無所容忍。”

果字舊無注。今按果讀爲惈,二字通用。左思《魏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李善注:“《方言》曰:‘惈,勇也。’果與惈,古字通。”《廣雅》卷二下:“悍、惈、敢,……勇也。”《篇海》心部引《蒼頡篇》云:“殺敵爲惈。”〔30〕是惈有勇悍之義。賊者,殺也。果賊猶言殘忍嗜殺耳。

藏 去

《游俠傳第六十二》:“性善書,與人尺牘,主皆藏去以爲榮。”師古曰:“去亦藏也。”

按:師古説是,藏去乃同義複詞。去有藏義,漢以上載籍時見之。《左傳·昭公十九年》:“……紡焉,以度而去之。”疏云:“去即藏也,字亦作弆。”《史記·周本紀》:“龍亡而漦在,櫝而去之。”錢大昕云:“去,藏也,俗作弆。”(《考史拾遺》)又本書《五行志》“乃匵去之”,顔注:“去,藏也。”《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顔注:“去謂藏之也。”宋人馬永卿《嬾真子》謂“去爲弆假,藏也”。《循吏傳》:“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食穀馬。”師古於此去字無注,實則此去字亦是藏義。去食謂儲備糧食,穀謂飼養。楊泉《物理論》:“穀馬十日,一日餓之。”穀馬即飼馬也。又《論衡·道虚篇》“武帝去桓公鑄銅器”,去亦藏義。《三國志·魏書·華佗傳》“何忍無疾去藥以待不祥”,裴注:“古人謂藏爲去。”

憂 勞

《王莽傳第六十九上》:“太后下詔曰:‘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君其勿辭。’莽復上書讓。太后詔謁者引莽待殿東廂,莽稱疾不肯入。太后使尚書令恂詔之曰:‘君以選故而辭以疾。’……”師古曰:“選,善也,國家欲褒其善,加號疇邑,乃以疾辭。”

按:顔注未妥。選當讀爲巽,巽有遜讓之義。《書·堯典》“巽朕位”,注引馬融曰:“巽,讓也。”《論語·子罕》“巽與之言”,皇《疏》:“巽,恭遜也。”是其證。“君以選(巽)故,而辭以疾”,即君以遜讓之故而辭以疾。選字與下文“君其勿辭”、“莽復上書讓”正相呼應。〔31〕

論 思

《王莽傳第六十九下》:“予制作地理,建封五等,考之經藝,合之傳記,通於義理,論之思之,至於再三。”


1976年10月初稿 1978年10月修訂


(原載《杭州大學學報》1979年第1、2期合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